中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12-01 11:24:25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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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群众纪律方面 关于“剩余公房出售工作无进展,部分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的问题 委剩余公房出租(售)工作小组已两次召开会议,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的“依法依规推动剩余公房出售工作”意见和进一步核实承租人条件的要求,根据驻委纪检组提供的我委有关公房承租人房屋权属登记信息、《福州市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证明》、相关人员房地产买卖契约档案资料等,按照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省直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闽政管综〔2011〕96号)精神,对在2016年5月17日(驻委纪检组移交有关材料时间)仍符合租赁剩余公房条件的人员,先行办理公房承租手续。目前已完成承租人条件核实工作,取消不符合条件的承租人5位,清退承租人1位,9月26日对符合条件的31位同志办理承租手续。 (五)工作纪律方面 1.关于“党组对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不够,存在护短‘溺爱’”的问题 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扎实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强化干部日常教育管理。9月22日组织召开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和巡视整改主题讲座,邀请专业人士,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联系具体法律法规讲授法律知识,推进机关依法行政。 二是各处室(单位)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强化处室(单位)负责人的监督责任,注重抓早、抓小、抓平时,进一步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要求做到“全覆盖、无例外”,经常了解、过问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建立和落实“廉政工作五必谈”,即党员干部出现消极懈怠倾向时必谈、出现自由散漫倾向时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时必谈、群众有不良反映时必谈、受到处理处分时必谈。9月26日组织机关和所属单位近3年新考录人员到榕城监狱进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区域经济与资源环境处多次召开处务会,全面深入反思和剖析吴聿华违法案件发生的思想教育、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原因,加强案后整改工作,制订了《区域处申报和安排财政资金内部管理规定》,先后印发了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建设项目、以工代赈省级财政配套资金、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等管理办法,完善项目资金的安排管理制度。交战办支部于9月12日分别召开支委会和全体党员会议,针对安装电梯闹矛盾等行为进行了深入讨论剖析,从法律规定、社会公德、党性修养等方面开展了批评教育,要求全办党员、尤其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引以为戒,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弘扬社会公德,并提出进一步加强对干部教育管理的要求。委效能办加大对全委干部职工遵守上班纪律、工作纪律情况的检查力度,对个别上班迟到的干部职工进行批评教育。 三是机关纪委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举报等线索的调查核实工作。委人事处进一步加强选人用人把关,落实中央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干部能上能下制度,对发现品行不端或者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及时进行岗位调整。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采取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调整、年度考核评价等措施,对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作风“庸懒散”、工作不胜任的干部,加大监督惩戒力度。根据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判决,近日已对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的原经济研究室副主任科员吴聿华作出开除处分决定。 2.关于“各处室(支部)普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的问题 一是举办了支部书记培训班,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直属机关党委、省直纪工委等有关专家授课,“以案说法”进行教育,同时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意识。培训班围绕“增强责任意识,解决重业务、轻党建问题”、“学习贯彻党风廉政政策规定,扎紧制度笼子”、“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健全制度机制,提高廉政风险防范能力”、“落实支部有关制度,规范支部工作”进行交流讨论,有力地推动了各支部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和加强党建日常工作。 二是制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支部记录的通知》,要求各支部认真记录学习党章党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情况,落实组织生活情况,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委党组工作部署情况,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研究支部领导班子换届调整、发展党员、评先评优等工作情况。通过支部记录详细反映支部党建工作情况,通过定期检查支部记录,指导各处室(支部)改进党建工作。目前正在研究制订规范党日活动的意见,针对党日活动中的薄弱环节,提出规范党日活动的具体要求,增强党日活动的实效,并以此为切入点,带动各支部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 三是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支部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要求各支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统筹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着力解决“重业务轻党建”问题。机关党委进一步加强对所属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推动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务干部培训,提高党务干部队伍素质,提升支部党建工作水平。 3.关于“派驻纪检组对干部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一是在思想认识上切实增强监督意识,强化监督责任。要求全组派驻同志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切实增强履职尽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敢于监督的勇气和胆识,增强积极作为的意识,做到敢督敢管、敢碰敢硬,不怕得罪人,不当老好人,大胆严格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监督责任。 二是在监督执纪上力求做到“四个加大”:(1)加大信访件与问题线索的初核初查力度,精心组织初核初查,及时把线索查实、问题查清,切实做到检控类信访件“零暂存”办理。(2)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对需要立案审查的案件,严格以纪律为戒尺和准绳,认真做好纪律审查,作出恰当处理。除了办理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之外,今年以来纪检组还受理信访件和问题线索23件,其中检控类20件。对这些问题线索都分别按要求进行处置:谈话函询5件,初核12件,转驻在部门办理2件,直接了结2件,待初核2件。其中经初核转立案3件,已办结1件,另2件正在进入审理程序,等待作出处理。(3)加大对党员干部日常廉政监督力度,先后对24位拟提任处级职务干部开展任前廉政测试,要求13位领导职位干部提交廉政对照材料,分5批对29位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审核函复干部任前征求意见9批42人次,提出暂缓提拔1人。(4)加大问责监督力度,积极运用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问责方式,提出问责建议。纪检组已开展诫勉谈话3人,会议通报批评2人。今后,还要努力提高执纪办案能力和水平,争取每年都能办成一些自办案件。 三是在案后警示教育上,着力强化警示震慑。7月22日,纪检组负责人带队专程到武夷山市检察院,与反贪局同志座谈,了解吴聿华案件查处情况特别是发案原因、教训以及需要整改的重点领域、环节。根据武夷山市人民法院9月9日对吴聿华作出的判决,9月26日在委主任办公会上,纪检组对吴聿华案件作了通报,剖析了案情及其案发原因和教训,对大家进行了警示教育,对案后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下一步还打算根据今年查办的违纪案件,结合林学强、吴聿华违法案件,深入分析发案原因,吸取案发教训,及时做好有关案件的会议通报或文件通报,认真开展案后警示教育,及时组织机关各处室和各单位抓好案后整改工作;计划制定新的禁令条规(已起草成文,待审议印发),重申有关禁收礼金购物卡等纪律,进行立规明禁;待案件查处结束后,组织廉政党课或集体廉政谈话,以案说纪,对干部进行廉政警示教育;在全省发改工作会上进一步强调要求基层发改部门不准向省发改委机关干部送赠礼金购物卡等。 4.关于“发改委机关‘三公’经费填报不实,存在隐瞒行为”的问题 一是召开办公室支部扩大会议,对“三公”经费填报不实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剖析问题的根源,检讨在填报和公开“三公”经费时存在的疏忽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从制度上杜绝违规借用公务用车,确保如实填报和公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二是修订了委内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明确不得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和个人的车辆,杜绝向委后勤服务中心转款用于借用车辆费用支出。 三是研究修订《省发改委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如实填报、公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四是收集汇编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学习财务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视组移交的13 件群众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委党组和驻委纪检组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办理,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一是实行重点优先。将调查核实巡视移交问题线索作为重中之重,优先办理处置,优先调查核实。二是周密组织调查核实。主动向驻在部门主要领导汇报与沟通,强化两个责任意识,获得充分的支持。纪检组多次召开组务会议研究部署办理工作,集体分析研判每一件问题线索。同时,加强协调,发挥多方优势,调动相关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纪检组自身还派员11人次前往三个设区市调查取证。三是集中力量全力推进。纪检组坚持领导带头、全员上阵,集中时间、人员和精力,加班加点,齐心协力推进纪律审查工作。四是及时追缴违纪款项。在调查核实中,积极促成当事人深刻认识自身错误,及时上交违纪所得。五是把握政策慎重处理。案件调查终结后,注意认真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和刑九司法解释精神,慎重提出处理意见建议。 巡视组移交的13件群众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其中,业务外或非检控类3件转交驻在部门办理;检控类10件中,函询谈话3件,直接了结1件,移送相关部门合并处理1件,纪检组初核6件。经初核转驻在部门办理3件,其中立案2件,办结2件,追回当事人违纪所得,并予以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直接处理1件,追回当事人违规报销款项,解聘劳动合同。经初核由纪检组立案3件,除了1件正补充调查外,另2件已调查终结,正在进行审理中,将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巡视以来特别是近两个月以来的集中努力,我委在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中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委党组和全委干部职工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通过对一个个具体问题的深入剖析和深刻反思,寻找病因,对症下药,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精神上集中补了“钙”,干部队伍展现出新气象和新面貌,各项工作有了新举措和新进展;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订完善制度51项,其中已出台实施制度45项,即将出台实施制度6项,进一步完善了长效机制,为做好发展改革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但是,委党组也清醒地认识到,巡视整改没有休止符,目前还有一些具体问题的整改工作需要收尾,今后仍有不少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和推进落实。下一步,将深刻吸取巡视发现问题的教训,举一反三,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四个方面意见建议,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积极深化综合整改,强化成果运用,努力推动发展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继续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做好扫尾工作,确保巡视整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到位。一是近期对省铁办原调研员在企业违规兼职取酬问题进行通报。二是修改完善《进一步规范资金申报和安排使用管理办法》,争取近期印发实施,规范相关资金申报及安排使用管理。三是推动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做好承租、入住等后续工作,报经批准后对出租的公房按规定进行处置。四是加快办理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对未结案件尽快作出处理,认真完成其他渠道信访、举报等线索的核查处理等工作。五是修改完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日活动的意见,争取近期出台实施。六是继续做好吴聿华案件的案后整改工作,尽快制定出台新的禁令条规。七是抓紧修订省发改委经费管理办法,争取近期印发实施。 (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认真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提高落实“两个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认真贯彻省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见》和《暂行规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增强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委党组《关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层层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要求;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督促检查;支持派驻机构开展执纪问责工作,形成监督合力。二是认真贯彻省委关于落实监督责任的《意见》,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强化跟踪督促,做好跟踪了解、参谋指导、督促检查、问责建议各项工作,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和日常工作,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强化监督检查,加大监督问责,认真抓好“任前六项必须”要求的落实,推动廉洁从政要求的落实;强化纪律审查,努力拓宽案源渠道,认真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出处理,加大惩处震慑;强化综合派驻落实,加大综合监督力度。 (三)扎紧制度笼子,加强项目和资金安排的监督管理。按照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原则,抓住简政放权、规范权力运行这个重点,严格项目审批和资金审核把关,推进“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让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高效、廉洁。一是完善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管理,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堵塞漏洞。二是加强投资计划执行的跟踪监督,加大“双随机”检查、专项稽察力度。三是强化审核把关,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安排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四是继续精简投资审批事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企业核准事项,继续精简投资项目审批前置条件。五是全面推行“一口受理、同步审批、限时办结、信息共享”的并联审批,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率与透明度。 (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的贯彻实施意见,下大力气转作风、树新风,坚决防止“四风”反弹。一是进一步深化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性、艰巨性的认识,一抓到底,久久为功。二是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制度,不断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举措。三是紧盯重要节点和关键领域,抓早抓小,持之以恒抓好厉行勤俭节约、简化公务接待等各项工作。四是弘扬“马上就办”、“四下基层”等良好作风,遵守调研纪律,不迎来送往,不接受宴请,严禁以任何名义接收礼品、纪念品、土特产;积极倡导“一线工作法”等服务理念,努力打造优质服务软环境。五是强化督查和问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保持高压态势。 (五)规范干部任用工作,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条例规定,完善选人用人制度,从严管好用好干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委党组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的意见》等制度,不随意变通,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标准、环节、程序和纪律等具体要求,严把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关口。二是严格选人用人的原则和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用人导向,为发展改革事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三是严格落实“凡提必审”、“凡提必核”、“凡提必听”、“凡提必查”要求,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四是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让想干事者有机会、能干事者有舞台。继续做好干部选任基础性工作,注重干部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 (六)注重巡视成果运用,做好发展改革各项工作。继续把巡视整改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运用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发展改革各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推动落实“十三五”规划,努力扩大有效投资,加快补短板投资工程包和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大经济总量。二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大力推动创新平台建设。三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以“放管服”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改革,协调推进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四是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协调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各项任务,加快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五是抓好民生保障和改善工作,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推动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委党组将始终牢记、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大部署,在党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力度,不断深化和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团结和带领全委广大干部职工,把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全省发展改革事业始终,把省委专项巡视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锐意改革、大胆创新,扎实推进发展改革各项工作,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 电话 0591-87063101;邮政信箱: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78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邮编 350003;电子邮箱fgwjgdw@fujian.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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