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评论:把蓝图变现实亟待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2016-12-21 08:14:3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赵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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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将“亲”“清”为常态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王忠明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组成部分,“政”与“商”之间原本就不该有利益冲突,原本就应当是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地为国家富强、民生福祉而共同奋斗的。但是,在全社会范围内,由于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行政管理体制等改革远未到位,使得为商侧攫取财富的冲动鼓噪不止,图谋“不清”之“亲”,亦使为政侧顶风贪腐的冲动屡禁不止,陷于“亲”之“不清”,从而导致政商关系滑出正常轨道,或扭曲,或畸形,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损坏。无论是先前的“勾肩搭背”,还是眼下更多地转为“背对着背”,所谓“不接电话、不批文件、不审项目”的“僵尸行政”,本质上都反映了政商关系的不正常、不健康,进而反映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尚未正确处理好。 一、“亲”“清”二字是长期进行理性或理论思维的成果,是胸有成竹、烂熟于心的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用了较大篇幅,先是排他性地开出了有关政商关系的“负面清单”,即要求领导干部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交往三个“不能”:“不能搞成封建官僚和‘红顶商人’之间的那种关系,也不能搞成西方国家大财团和政界之间的那种关系,更不能搞成吃吃喝喝、酒肉朋友的那种关系”,然后正面提出“亲”“清”二字,对新型政商关系做出了富有新意的独到界定。习总书记说,“我常在想,新型政商关系应该是什么样的?概括起来说,我看就是‘亲’‘清’两个字”。这“常在想”,说明“亲”“清”二字不同寻常,是深思熟虑的结果,是很有思想含量和首创性的。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亲”与“清”也有一些零星表述,但将“亲”与“清”放在一起来全面辩证地进行思考的则绝无仅有,而且那些片言只语都不是专门针对政商关系的。因此,重要讲话用“亲”“清”二字来定义新型政商关系,其眼光与境界都不啻是一种时代的超越。 二、“亲”“清”二字互为前提、互为支撑、互为规范、互相促进,要允亲允清、毕亲毕清、亲上加清 重要讲话从政商两方面具体阐明了“亲”“清”二字内涵,其核心意思就是政商之间彼此都要做到“亲”上加“清”,“亲”而不“清”不行,“清”而不“亲”也不行,两者互为前提、互为支撑、互为规范,也就是说要允亲允清、毕亲毕清。可以说,“亲”“清”二字的提出,既朴实无华,又拨云去雾,非常贴切地为增进政商互信、改善和净化现实政商关系直至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思路、尺度及可行性。 由于“亲”“清”二字以及政商关系方面的论述,是在重要讲话第三部分“推动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这个主旨下展开的,所以,不难看出,其侧重点还是寄望于广大民营企业家的健康成长。从重要讲话中,我们可以感受到那种促膝谈心般的亲近与温暖。在相当程度上为广大民营企业家勾勒出了行为规范,也深刻体现了对他们的真诚爱护和殷切期望。而广大民营企业家也确实应努力铆成一股劲,认真贯彻好重要讲话精神,在今后的经济社会生活中与有良知的政府官员们一道力争将“亲”“清”二字常态化。 可以说,一部当代中国公司史甚至整部改革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政商关系史,就是找寻和探索政府与企业(市场)之间正确权力边界的历史。因此,一旦“亲”“清”二字在政商两侧都蔚为风尚,那一定是政商关系之大幸,乃至整个中华民族之大幸,因为它在创建和谐社会方面显然具有风向标意义、定盘星意义、压舱石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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