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评论:把蓝图变现实亟待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2016-12-21 08:14:3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赵舒文 |
分享到:
|
“五要十不”构建政商关系“新生态” □福建省总商会副会长、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常务副会长 施锦珊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商会和企业要做到“五要十不”。 一要重形象、讲诚信,不欺诈、不背信。企业形象和诚信经营是企业的立足之本,也是企业的核心价值观,更是企业所承载的社会责任。我们要坚持诚信经营的理念,在商会内部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积极宣传诚信经营的重要性,把诚信经营纳入会员入会的重要考量标准之一,构建诚信商会,对不诚信的企业进行清理,坚决拒之门外。要在商会内部加强理想信念、职业道德等教育,培养一支品德好、素质高、讲诚信的会员企业家队伍,传承闽商文化。会员企业要将诚信经营的理念贯穿于企业经营中,培育企业文化,引导员工将诚信精神落实到每个岗位,对企业诚实,对同事守信,营造诚信环境。 二要讲法制、守秩序,不虚假、不侵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知法、懂法、守法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企业更是如此。商会要做到依法办会、依章办会,打造法治商会。企业要做到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不踩雷区、不触红线,不以次充好、不弄虚作假,不偷税漏税、不偷工减料,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公平竞争。要在商会内部营造良好的经营氛围,号召企业以实际行动自觉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弘扬闽商精神。要在企业内部普及法律法规知识,严守产品质量关卡,生产放心产品,制造放心项目,打造放心工程。 三要树品牌、强服务,不懈怠、不冒进。要坚持走长远发展的品牌道路,创新于服务理念,不戚戚于困境,不汲汲于发展。要严格服务标准,坚持周到细致的服务,以实际行动赢得社会的信任,不断提升诚信品牌。在发展中要坚持自强、自立、自信,不走歪道,与政府和主管部门保持良好健康关系。 四要促和谐、做贡献,不推卸、不逃避。党的十八大对和谐社会建设做出重要论述,加强社会建设,成为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商会和企业作为社会的一个组成单元,参与构建和谐责无旁贷。商会要引导会员企业背靠福建,立足京城,争做讲和谐、促和谐的模范,正确处理好企业与政府、与社会、与员工的关系,真心实意为社会、为群众提供可靠放心安全的产品,营造和谐的供需关系、和谐的市场氛围。商会和企业要做到致富思源、义利兼顾,自觉履行企业责任,促进京闽两地建设。 五是要敢信任、有信心,不盲目、不悲观。在经济新常态,企业要对党和政府有信心,对自己有信心,既要积极不盲目,又要乐观不悲观,跟随市场节奏,稳中求进。企业家要敢作为、有作为,敢于向党和政府建言献策,敢于对政府和领导干部提意见。要加强自我学习、提升,把发展的动力和自身的潜力释放出来,积极开拓创新,坚持走社会主义特色的发展道路。我们坚信,在党和政府的带领下,在所有非公经济人士的共同努力下,一定会开拓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新局面。 |
相关阅读:
- [ 12-12]着力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德化住建局“亲”“清”相伴
- [ 11-09]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全国工商联调研组来漳调研
- [ 09-09]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加快项目建设步伐
- [ 08-23]江苏镇江创新服务台企方式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 [ 08-05]让“亲”“清”成为政商关系“指路灯”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