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州1月6日电 (记者 龙敏)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6日通报,近日,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非法拘禁罪对南平“11·20”特大非法传销案69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查,犯罪嫌疑人杨某等人挂名“天津天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直销团队”组成传销团伙。该团伙组织严密,实行半军事化管理,配发完整的传销作案手册并对成员日常行为进行统一规范,团伙成员以电话、聊天软件诈骗亲友钱财,或通过介绍工作、网络交友等方式,从全国各地欺骗被害人来到南平。待被害人到达延平后,团伙成员对被害人实施非法拘禁,并以恐吓、威胁、体罚等手段,强制被害人学习传销理论。该传销团伙并无任何实际产品,仅靠骗、抢被害人财物并按传销团伙规定的返还比例获取利益。截至案发,该团伙14个传销窝点共百余名涉案人员被查。 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此案侦办工作,针对此案特殊性,及时抽调10名业务骨干成立专案组进行提前介入,及时引导公安机关开展侦查。近日,延平区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批准逮捕杨某等4人,以涉嫌非法拘禁罪批准逮捕另外65人。 目前,批准逮捕的69名犯罪嫌疑人已移送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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