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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春节期间严禁商家趁机乱涨价

2017-01-07 07:43:20 段金柱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月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6日,省物价局召开春节期间市场价格政策提醒会,提醒告诫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行业经营者应明码标价,尤其是粮油、肉蛋、蔬菜、食盐等生活必需品的经营者,不得趁节日之机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在开展节日促销时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扣、虚构促销原因。

与此同时,各交通运输单位要严格执行票价政策,做好票价公示,严禁强制搭售保险,严禁趁节日之机涨价。高速公路收费站不得违反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以及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政策。机场、车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经营场所应明码标价,不得收取未标明的费用。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应依法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乱收费。

旅游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做好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公示,旅行社应履行价格承诺,旅游购物店不得虚假打折、虚假优惠,景点门票价格不得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强行销售联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

提醒会上,永辉集团、福州空港、太姥山管委会、南平汽车站等83家单位签署价格自律承诺书,承诺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坚决杜绝价格欺诈行为,同时联合向全社会发出倡议,号召全省经营业主恪守价格诚信准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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