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警方成功规劝一名公安部挂牌嫌犯自首
2017-01-12 09:30:1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1月12日讯(福建日报 则周 澹之 玲玲) 近日,建瓯市警方成功规劝一名公安部挂牌涉嫌跨境电信诈骗的网上在逃人员刘某投案自首。 2015年公安部在实施打击跨境电信诈骗行动中,发现建瓯人刘某伙同他人在印度尼西亚参与电信诈骗,之后一直过着逃亡的生活。建瓯警方多次派出民警到刘某家中,说服刘父规劝儿子悬崖勒马,得到深明大义的刘父的积极配合。当刘父得知儿子在广州的信息后,便跟着民警赶往当地,规劝儿子主动投案自首。近日,刘某终于告别逃亡生涯,主动跟着民警走进了广东珠海市香洲区香洲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投案自首。 |
相关阅读:
- [ 01-11]直击被“黄牛操纵”的建瓯宏达年检站
- [ 01-11]直击被“黄牛操纵”的南平建瓯宏达年检站
- [ 01-11]建瓯警方成功规劝公安部挂牌跨境诈骗嫌犯投案自首
- [ 01-11]来自建瓯的政协委员在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 [ 01-11]来自建瓯的政协委员在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