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丽:法官也是“民”的一员 要常怀赤子之心
2017-01-18 11:14:59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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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大代表、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黄志丽接受新华网视频访谈。 新华网 杨濛 摄 在黄志丽看来,要真正做到“为民”,就要做好两件事:学习和创新。如果法官专业不娴熟,就无法谈“为民”。 “法官这个职业比较特殊,除了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外,还要不断学习各行各业要涉及的知识。”黄志丽说,另一方面,法官并不是单纯的坐在高高的法台上去办案件,那样百姓不会满意,而是要去想怎样在办案过程中让百姓更能接受。例如走下法台零距离接触当事人。当然,这只是创新的第一步。 今年,作为福建省人大代表,黄志丽继续“为民”发声。黄志丽介绍,今年履职过程中,她开始关注失独、失能、失智老人,呼吁建立相关体制和机构,解决这一群体病死葬等问题,提高这一群体的生活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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