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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拟为“金砖会晤”相关行政措施的制定“开绿灯”

2017-01-20 14:56:03 刘丰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晨 王祥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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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福州1月20日电(刘丰)今日上午,福建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听取了《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称,今年福建拟为“金砖会晤”相关行政措施的制定“开绿灯”。

报告显示,今年福建拟安排审议法规草案22项,涉及经济建设、社会建设、保障民生、公共文化、生态建设等领域。其中,在加强经济建设立法方面,首先就提到了“金砖会晤”。

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九次会晤将于2017年9月在厦门召开。今年福建人大常委会拟作出授权省市人民政府为保障“金砖会晤”筹办规定临时行政措施的决定。

福建还将在立法上鼓励创新创业。今年拟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清理和修改涉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地方性法规。

立法还要突出地方特色。在加强生态建设方面,福建拟继续审议水资源、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等条例草案,制定生态公益林条例、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修订环境保护条例,促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在推进文化强省建设方面,今年福建拟继续审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等。

报告还强调,今年将推进立法机制创新,加强法规制度设计,以问题为导向,完善法规草案争议较大事项的协调论证和公开征求意见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法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法规解读,增加审议次数,重要条款可进行单独表决。

过去一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草案24项,通过16项,决定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法规案1项,审查批准设区市法规16项;检查1项法规实施情况,听取审议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25个专项工作报告,开展1次专题询问和2项专题调研,审查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140件;作出重大事项决定、决议9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1人次,组织宪法宣誓22人次,完成代表资格审查24人次,完成了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常委会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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