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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重质量 监督求实效 工作激活力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解读

2017-01-21 07:26:27 李珂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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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任务单

加强和改进立法、监督工作和代表工作,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拟安排审议法规草案22项

拟作出授权省市人民政府为保障“金砖会晤”筹办规定临时行政措施的决定,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清理和修改涉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行政执法条例。继续审议城市供水、教育督导、食品安全等条例草案,制定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继续审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水资源、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等条例草案,制定生态公益林条例、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修订环境保护条例。完善法规草案争议较大事项的协调论证和公开征求意见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法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法规解读,增加审议次数,重要条款可进行单独表决。

四个方面监督

1.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医疗保障、现代服务业发展、少数民族精准扶贫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省检察院关于生态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2.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6年省本级决算。

3.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邮政法及我省条例开展执法检查。

4.围绕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开展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监督,围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开展专题询问。

代表工作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省人大代表的制度。制定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诉求的处理反馈机制。在省市县三级人大全面启用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加快服务平台手机客户端开发工作。建立代表系统学习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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