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重质量 监督求实效 工作激活力
——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解读
东南网1月2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李珂)20日,在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谦向大会报告工作。在这份9000多字的省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总结里,“创新”“立法”“监督”“履职”等屡被提及,亮点频现。
2016年成绩单
着力推动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立法质量提升、更贴近百姓,监督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大代表、百姓的关注点,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立法审议法规草案24项,通过16项,决定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法规案1项,审查批准设区市法规16项。
监督检查1项法规实施情况,听取审议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25个专项工作报告,开展1次专题询问和2项专题调研,审查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140件。
代表工作等作出重大事项决定、决议9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1人次,组织宪法宣誓22人次,完成代表资格审查24人次。
突出重点领域立法,着力提升立法质量
◎推进改革开放立法
制定平潭综合实验区条例和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建立鼓励创新免责、试错容错的考核评价体系,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依法作出关于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渔业法实施办法的决定。
◎推进民生领域立法
审议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将食品安全责任机制、追溯机制和监管机制等制度措施纳入法规草案,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修订安全生产条例,强化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制定义务教育条例。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审议老年人权益保障
条例草案,拟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老年人社会保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医养结合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推进社会领域立法
修订旅游条例,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明确民宿的法律地位。审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制定国防动员条例。
◎推进生态领域立法
制定湿地保护条例,对湿地实行总量控制、名录管理、红线管控三重保护。审议水资源条例草案,明确规定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审议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草案。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
建立法规多元起草机制,形成人大牵头起草、委托立法基地起草、组织相关部门专家联合起草等多种方式。提前介入政府牵头的法规起草工作,在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过程中,将晚婚假惠及所有新婚夫妻,将产假、照顾假拓展到所有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发挥了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制定过程中,由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队到各设区市征求意见。完善公民有序参与立法机制,将14项法规委托立法基地开展论证和起草,选择部分审议项目分解给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建议。
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用好用足中央赋予我省的一系列先行先试政策,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听取审议省政府落实科技进步“一法一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推动出台了关于培育领军企业、深化
科技人员职称改革等8个专项文件。开展自贸区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推动打造自贸区的“福建版本”。
◎推动社会建设和民生改善
听取审议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围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监督。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3238件、来访4533人次。
◎监督财政的钱花得是否规范科学
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实施预算法,规范预决算编制和管理,细化年初预算,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强化对预算执行和项目建设的检查监督。两次审查批准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同意将新增债务资金用于扶贫开发、城市公用设施等。
◎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增强实效
首次听取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预算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深入了解政府部门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对接省“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推动财政收支数据实时共享。将听取审议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提前到当年11月,要求省政府列出整改结果清单,安排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促进整改落实到位。
强化服务保障,着力激发代表工作活力
◎健全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
全年共召开5场座谈会,69名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参加座谈。共有106名代表参加立法调研,90名代表参加执法检查等监督活动,292名代表参加专题调研。公开代表的基本信息。支持市县乡人大健全代表述职制度,组织代表向原选区选民和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
◎健全代表议案审议和建议督办机制
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37件议案已经审议完毕,7件议案所提立法项目列入2016年立法计划,2件列入2017年立法计划。代表提出的872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并答复代表,代表对办理结果满意和基本满意比例提升。重点督办的15件建议,由常委会各位副主任领衔和工作机构全程跟踪督办。改进交办工作,根据建议的内容和代表的意见确定牵头单位,明确办理责任。在省人大门户网站公开代表建议及办理情况。◎健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机制
建设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共享的网络服务平台。推动县乡两级人大建立健全代表联络站(室)、代表之家等工作平台。
加强联系指导,着力推进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
◎精心指导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修改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及代表法实施办法;依法作出换届选举时间、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建立分工联系指导制度,常委会每位副主任联系一个设区市或平潭综合实验区,做好具体指导和督促工作。
◎支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
重新制定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规定,完善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设立和工作制度。制定街道人大工委工作规定,明确街道人大工委法律地位和职责,保障我省街道人大工作机构依法履职。
增强“四个意识”,着力提高常委会履职能力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健全党组学习制度,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改进人大新闻宣传。
2017年任务单
加强和改进立法、监督工作和代表工作,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拟安排审议法规草案22项
拟作出授权省市人民政府为保障“金砖会晤”筹办规定临时行政措施的决定,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清理和修改涉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行政执法条例。继续审议城市供水、教育督导、食品安全等条例草案,制定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继续审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水资源、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等条例草案,制定生态公益林条例、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修订环境保护条例。完善法规草案争议较大事项的协调论证和公开征求意见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法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法规解读,增加审议次数,重要条款可进行单独表决。
四个方面监督
1.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医疗保障、现代服务业发展、少数民族精准扶贫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省检察院关于生态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2.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6年省本级决算。
3.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邮政法及我省条例开展执法检查。
4.围绕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开展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监督,围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开展专题询问。
代表工作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省人大代表的制度。制定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诉求的处理反馈机制。在省市县三级人大全面启用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加快服务平台手机客户端开发工作。建立代表系统学习培训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