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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后返厦务工人员可申领返厦交通补助

2017-02-03 07:53:08 颜之宏 付敏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厦门2月2日电(记者颜之宏 付敏)记者日前从厦门市总工会了解到,春节后由原居住地或探亲地返回厦门工作的外地职工,凭本人身份证件及交通票据,可获得最低50元,最高300元的交通补助。

据厦门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返厦补助的活动周期为2017年1月15日至2月28日。凡是满足非厦门户籍、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2017年3月31日前入会且开通工会卡、按要求登记会员信息、所属单位按规定向厦门工会缴交工会经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职工,均可申请一次返厦交通补助。

据了解,针对此次活动不同职工返厦里程各有不同,厦门市总工会将补助金额划分为省内3档、省外5档,对于漳州、泉州、莆田的返厦职工,给予一次性50元的交通补助;对于福州、龙岩、平潭的返厦职工,给予一次性80元的交通补助;对于宁德、三明、南平的返厦职工,给予一次性100元的交通补助。

此外,根据省外返厦职工的路程远近,厦门市总工会将给予每人120元、150元、200元、250元、300元不等的交通补助。

厦门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返厦职工的交通补助申报工作将于2月15日0时至3月31日24时展开,返厦职工需在操作平台内提交身份证或护照、工会卡以及经职工本人签名的交通票据照片。对于经原居住地以外的探亲地返厦的,还需提供探望对象身份及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记者了解到,这已是厦门连续第三年开展外地职工返厦补贴交通费活动。2015年,厦门市总工会总计补助款项1199万余元,惠及职工达8万多人。2016年,补助款项则超过了1773万元,惠及职工数达12万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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