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新: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供坚强保证
2017-02-23 08:05:41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房小奇 赵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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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入查纠“四风”,把作风建设名片擦得更亮 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既要紧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公款吃喝等老问题,又要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要密切关注新动向,不断采取新招数,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应当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对执纪审查对象交代的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人,都要一一找来谈话,一个都不放过。 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机制常态化运作,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监管作用。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措施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倒查责任、通报曝光,实事求是地对措施进行修订。把制度建设的过程作为深化认识、增强执行力的过程,推动出台公务接待费用标准等配套制度,做不到的宁可不写、写上就要确保做到,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提供制度保障。 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传承“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好作风,做好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和经验宣传。充分运用古田会议精神、谷文昌精神等红色资源,深入挖掘、宣传八闽勤廉人物事迹和传统家规家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四)深化标本兼治,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做到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加强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加快推进暂存件清零工作,摸清各地区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情况。聚焦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要体现政策策略和方式方法的针对性、灵活性,把执纪审查重点放在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上。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和下级纪委运用“四种形态”的督促指导,增强监督执纪综合效果。做好执纪审理工作,坚持依纪依规、安全文明审查,加强涉案款物管理。 加大追逃追赃力度。发挥各级追逃追赃协调机制作用,全面清理核查全省外逃人员,筛选更新一批“红通人员”名单纳入中央层面统一督办追逃,积极开展“天网2017”行动。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围绕“人员、证照、资金”三道关口,健全防逃制度,坚决切断腐败分子的外逃之路。 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系统整理、充分利用违纪干部忏悔录,能公开的都要公开,发给原单位党委(党组),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在各级党校开设警示教育课程,充分发挥反面教材作用,强化不敢腐。 推进建章立制工作。深刻剖析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件,查找症结,堵塞漏洞,扎紧制度笼子,让胆敢腐败者在严格监督中无机可乘。加强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国企、高校的廉政风险防控,推广应用政府采购监管信息等平台,启动海域使用权出让网上公开试点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坚持执纪为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市级党委、纪委要把压力传导到县乡,把责任压到基层。县乡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县乡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决不允许借民俗信仰问题干扰基层组织建设。扩大巡察覆盖面,加强对问题反映集中县乡的督查,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严肃问责。 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深化惠农资金“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严格落实《关于2015-2020年度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助推精准扶贫的工作意见》,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力度,对那些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伸手的要坚决查处,同时严肃追责问责,以严明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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