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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河长制"到"河长治":福建居民为生态环境点赞

2017-02-27 07:40:59 吴柳滔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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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确保治水责任落到实处

保护河湖水系,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福建长远发展。虽然福建水质达标率超过98%,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近30个百分点。但要长久保持优质的水生态环境,离不开严格的考核制度。

1月3日,大田县召开河长工作会,通报了2016年河长制工作考评情况,表彰治河先进单位和“十佳河长”“十佳河段”,并对“十差河段”进行通报。这是大田县连续4年在新年第一个工作日召开河长工作会。据介绍,河长制工作考评情况直接关系着各位河长的年终绩效、评先晋升,“十差河长”在评先评优和干部提拔使用中予以一票否决。“自从担任河段长,不敢有丝毫怠慢,巡河日记成了工作常态,天天都得往河岸巡查,还引导村里将护河写进村规民约。”湖美乡湖美溪旺建段河段长林芳炳感慨地说。

“以流域水质论英雄。”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2014年起,我省实施最严格的水质考核制度。对年度水质类别未达考核目标的断面,有关主管部门可暂停办理相关行政区域内增加相应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水质未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且持续恶化的,将追究相应责任。

2015年起,长泰县根据《流域交接断面及沟渠水质考核办法》,设置交接断面及沿岸排涝沟水质监测点36个,每月对乡镇(场、区、办事处)按水质指标变化情况排位,水质明显改善的给予奖励,水质变差的实行行政约谈、通报批评等。2015-2016年,该县完成督查巡查提请书358份,约谈5人次、问责7人次,由县领导集体约谈乡镇党政领导班子1个,真正做到敢于向问题“亮剑”,做到有章理事。

此外,省水利厅每半年开展一次督查检查,向省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及各设区市河段长通报流域整治进展和存在问题情况。据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形成常态化监管体系,强化河长责任的落实,我省将搭建河长监管平台,推行河长制网格化管理,开展日巡查、月督查、季抽查和第三方监察;设立河长微信群,不定期晒出河道现状图片、情况说明等,督促每位河长履职尽责;设置科学评价指标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倒逼河长、河段长履职尽责;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河长,实行行政问责,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按照有关规定追责。

随着河长制不断深化,我们相信,八闽每一条河流都将焕发生机活力,每一条河流都将充满个性魅力,每一条河流都将承载乡愁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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