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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实现政府采购全程网上运行

2017-03-01 08:01:33 王永珍 戴艳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房小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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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日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 戴艳梅)今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全面启用,从此,省直各单位所有政府采购事项全网上运行,这标志着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在线流转、全过程网上监控。

“今后,政府采购须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办理,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接受采购单位委托代理未在系统进行流转的政府采购项目。”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该系统去年12月10日起在省经信委、财政厅、科技厅等10家省直单位和福州大学、省立医院、宁德试运行。5月1日起推广到各设区市,7月1日起推广到全省各县区市。

政府采购被称为“阳光下的交易”,对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消除腐败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2016年,我省政府采购规模达831.75亿元,其中省级政府采购31.55亿元,近三年年均增速超50%。

快速增长的政府采购规模对管理能力和规范运行提出更高要求。去年初,省委提出“推动建立政府采购监管信息平台,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快部署建设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省财政厅将原有的“部门政府采购网上公开系统”和“福建省政府采购电子化监管平台”进行整合升级,开发的新系统包括公共服务、业务交易、监督管理等3个子平台,具备电子交易、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分析预警、协作共享等主要功能,可实现采购活动有记录、有痕迹、可追溯、可跟踪。

运用“制度+科技”模式,我省大力推进政府采购监管制度和运作机制创新。围绕效率更高、价格更低、质量更优、预防腐败目标,有关部门先后研究出台18项制度,涉及简化采购环节、规范采购行为、强化采购监管等,并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将制度创新成果在系统内体现,以提高政府采购科学管理水平。

“新建的政府采购电子商城,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质量有保障、实力较强的供应商进驻,提供规格统一、价格透明的通用类办公用品,满足日常零星采购需求。”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办相关负责人说,网上超市首批已进驻85家企业的35种商品,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可网上直购;50万元以上的,可通过网上议价、竞价成交。

该系统与省级权力运行网上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对接,省纪委、监察厅将对各单位实施政府采购情况全面监督,省效能办将把政府采购纳入效能考核指标,推进制度创新,规范权力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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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阳光下的交易”更高效更规范

围绕效率更高、价格更低、质量更优、预防腐败目标,我省建立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创新监管方式、健全全程监控机制,规范政府采购领域权力运行——

创新理念,科学监管

东南网3日1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 戴艳梅)我省从1999年开始试行政府采购制度,采购规模从2000年的5.34亿元增至2016年的831.75亿元。特别是随着政府购买服务、PPP的快速推进,政府采购规模加速扩大。

政府采购被称为“阳光下的交易”。然而,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中出现的质次价高、效率低下等问题引来不少非议。仅仅依靠传统的工作方式方法,已不能适应推进政府采购改革与发展、促进廉政建设的要求。

省财政厅副厅长林贻武表示:“推进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建设是实现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手段,对构建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监督到位、严格问责的政府采购体系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在新系统建设过程中,我省从制度创新、流程再造等方面入手,共梳理出政府采购的200多个细化流程步骤,20项监察节点和规则,运用“制度+科技”的管理模式,依托技术手段固化业务流程和监察节点,全面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通过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的信息化水平,不仅能为改革与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技术支撑,逐步实现技术与业务的良性互动,而且当信息化发展到一定阶段,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引领和带动政府采购的创新和发展。”林贻武说。

简政放权,提高效率

“效率不高一直是政府采购中反映较集中的突出问题。由于环节程序较多,甚至出现‘夏天要空调,冬天才买到’。为此,我省着力精简业务环节,创新采购模式,并探索重点领域简政放权。”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办相关负责人说。

简化政府采购审批备案方式,除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100万元)申请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变更采购方式的,依法进行审批外,其余事项全实行在线备案管理。实行进口产品清单管理,在有效期内采购清单内产品实行免论证、免核准。

结合高校教学科研仪器采购需求较大、医院采购时效要求较高的实际,扩大省属高校和省属医院自行采购范围,适当提高自行采购金额标准,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

搭建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鼓励电商和其他市场供应主体积极参与。通过实行电商直购、网上竞价、网上议价等采购模式,多方式、多渠道地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提高采购效率。

比质比价,提高采购质量

推广应用新系统为提高采购质量、实现物有所值目标提供有效手段。

经十余年的实践,我省建立“管采分离、机构分设、政事分开、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确立以公开招标方式为主、集中和分散组织形式相结合的采购格局,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创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我们也注意到,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中出现的质量不高、价格不低等问题引来不少非议。”林贻武说,新系统建立集中采购目录内商品比质比价机制,通过“货比三家”,避免出现“高价采购”“豪华采购”。

同时,建立采购预算预警机制。设立集中采购品目商品价格比对库,预算价格如超出同类商品历史成交价格15%时,系统会亮“黄灯”,要求调整采购预算或提交证明材料予以说明,审核通过后才能开展后续采购活动。

规范运行,预防腐败

政府采购涉及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专家等多个参与主体,采购项目又具有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等特点。2016年省级政府采购共包括几百种商品类别,4000多个采购项目,仅依靠采购监管部门的人力较难实现全面覆盖和实时监控。

为此,我省多方面入手,防止暗箱操作,遏制寻租腐败,保证政府采购公平、公正。

建立违规情形自动预警机制,设置红、黄、蓝三种预警信号灯,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实时监控,对招标文件排他性、歧视性条款和供应商“围标”“串标”情形自动排查预警,预防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建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将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能胜任评审工作的专家清理出库。实现系统随机抽取、自动语音通知、名单加密控制,避免采购人指定或变相指定专家,干预评审过程结果,管住乱伸的“权力之手”。

针对违法采购结果无人负责、责任无法追究等问题,将信息公开从以往的“外部交易”延伸到部门内部管控,变过去一个人操作为分岗设置,经办和主管的操作过程全留痕、可追溯。

引入同行和社会监督机制。建立项目中标成交结果信息查询“一张表”,按地域、期限、商品类别等条件进行查询检索,接受广大供应商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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