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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工会出台办法 加强80岁以上全国劳模精细化服务

2017-03-03 08:55:41 何祖谋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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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工会出台办法 加强高龄全国劳模精细化服务

东南网3月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祖谋) 近日,省总工会出台《关于加强高龄全国劳模精细化服务的暂行办法》,以提升服务80周岁以上全国劳模水平。

在全国劳模“三金”补助(生活困难补助金、特殊困难帮扶金、春节慰问金)、医疗补助和退休荣誉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机制,单列高龄全国劳模就医专项,对高龄全国劳模医疗费支出、陪护费支出较大的情况及时补助。全面加强与高龄全国劳模的联系,做到重大节日走访、突发困难走访、生日寿辰走访、生病住院走访、重大灾害走访,每年春节发放春节慰问金,由省总工会直接拨付劳模个人账户,每年重阳节对80周岁以上全国劳模普遍走访,每人发放慰问金2000元,由省总工会本级列支;确保医疗补助待遇足额发放到位,对重大疾病且生活特别困难的,从全国劳模特殊困难补助金中,对未补助的20%进行补助;强化高龄全国劳模健康档案管理,定期、定点提供体检服务;对高龄全国劳模每人每月发放100元交通补贴;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高龄全国劳模,符合特殊困难发放标准的,经各级工会审核,每年可发放护理费补助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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