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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

2017-03-13 07:21:01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房小奇 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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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省直各单位:

2016年,我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扎实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农业农村各项事业取得新的成效。预计全省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3.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7%;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增效,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提升,农产品出口逆势增长,农业“一区两园”建设成效明显;脱贫攻坚取得新的成效,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防灾减灾扎实有效,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各项改革深入推进,为进一步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繁荣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开创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是党中央在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作出的重大决策,为我省做好新时期农业农村工作指明了方向。2017年我省农业农村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作出的各项部署,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为目标,以加强科技创新、深化农村改革为动力,大力发展品牌农业、生态农业、智慧农业,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精准扶贫稳定脱贫,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做出新的贡献。主要预期目标是: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3.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

一、优化农业产业产品结构,促进农业提质增效

1.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强化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800万亩、总产量稳定在650万吨以上。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扶持培育粮食规模经营主体,推进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工作,积极推广优质水稻和专用甘薯、马铃薯品种,优化粮食品种品质结构,建立优质水稻生产示范基地100万亩,带动推广优质水稻500万亩以上。完善稻谷最低收购价和储备订单粮食收购直接补贴政策。加快推进地方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推广绿色储粮新技术,提升储备粮库存、轮换和质量管理水平。着力打造区域性粮食集团,培育新型粮食市场主体,推进粮食产业发展,认定一批省级粮食应急加工企业,提高粮食应急保障能力。

2.大力发展品牌农业。坚持以优化品种为基础,以提升品质为重点,以打响品牌为目标,着力打造一批有福建特色、有较强影响力的福建知名农业品牌。促进品牌资源融合共享,围绕茶叶、水产、水果、食用菌等优势特色产品,推进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支持地方以优势企业和行业协会为依托,突出打造特色水果、水产品、富硒农产品等一批区域品牌,引入现代要素改造提升传统名优品牌,力争到2020年创建100个区域公用品牌。建立优质优价正向激励机制,推进农产品商标注册,强化品牌保护,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认证,建设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原产地保护基地,2017年新增“三品一标”认证产品165个以上,培育、组织一批特色农产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开展福建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每年评选认定20个以上福建名牌农产品,力争到2020年福建名牌农产品达到100个以上。加大福建名优农产品的宣传推介和市场营销力度,在“闽茶海丝行” 基础上,开展“闽货海丝行”、“闽货中华行”、“闽货网上行”活动,扩大福建农业品牌的影响力,促进福建名牌农产品拓展市场。

3.加强农业新品种选育推广。启动实施新一轮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推进主要农作物良种联合攻关,加快育成一批适应设施化栽培、机械化生产、优质高产、多抗广适的优质稻、专用“两薯”、高效特色园艺作物新品种,选育具有福建地方特色的生猪、禽类品种,力争到2020年农作物、畜禽良种覆盖率达98%以上,优质专用率达85%以上。推进三明“中国稻种基地”建设,大力培育现代种业企业,支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

4.持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以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省为目标,深入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1213”行动计划。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2017年新创建省级以上园艺作物标准园和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各100个,建设国际标准农产品示范基地20个,新建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3000个,继续实施标准化养殖池塘改造工程。推进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拓宽监管领域,强化农药兽药饲料监管,力争到2020年实现主要农业投入品全部信息化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信息平台功能,推行农业良好生产规范,推动落实生产记录和诚信档案。加强动物疫病防控,规范畜禽屠宰管理,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养殖业保险联动机制建设。创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加快水产品可追溯监管和渔药监管平台建设。在全省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开展食品污染及有害因素监测,并逐步向乡镇延伸。探索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推进农产品质量监管从产地到餐桌全程无缝对接,力争全省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监测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5.提升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实施优势特色农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围绕打造茶叶、蔬菜、水果、畜禽、水产、林竹、花卉苗木等7个全产业链总产值超千亿元的优势特色产业目标,进一步优化现代农业区域布局,着力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优化提升特色种植业,水果突出调整果类品种和熟期结构,加大标准化和绿色果品推广力度;蔬菜突出发展设施蔬菜、精细菜和高山蔬菜,加大设施蔬菜基质栽培推广力度;茶叶突出发展名优茶生产、机械采摘和生态茶园建设;食用菌突出发展珍稀菌类和推广工厂化、智能化栽培模式。推动畜禽产业转型升级,推广畜禽绿色健康规模养殖,做强家禽产业,加快草食畜牧业发展,畜禽规模化养殖水平每年提高2~3个百分点。培育多元立体生态林业产业,加快发展竹业、油茶、种苗、花卉、名特优经济林等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发展林下经济。加快培育10条超百亿现代渔业产业链,支持集约化海水健康养殖,发展现代化海洋牧场,推动宁德大黄鱼、厦门小嶝石斑鱼产业综合体和福州渔业生态文化体验馆建设。

6.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土地流转服务平台,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多种方式,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土地入股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扶持规模适度的家庭农(林) 场,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支持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扶持培育农机作业、农田灌排、统防统治、烘干仓储等经营性服务组织,建设一批集收储、烘干、加工、保鲜、冷藏、配送、销售等于一体的农业综合服务实体。支持供销、邮政、快递、农机等系统发挥为农服务综合平台作用,促进传统农资流通网点向现代农资综合服务商转型。

二、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7.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保育型农业,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推广猪-沼-果(茶、菜、菌)-渔等高效生态循环种养模式,普及节本增效、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智能化生产控制等技术及配套设备。加快建设一批高效生态农业项目,创建省级以上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10个、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9个。继续实施地力提升“1112”工程,全年种植绿肥100万亩、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100万亩、秸秆还田100万亩、实施测土配方施肥2000万亩(次)。扶持寿宁、宁化、诏安、云霄、连城、大田、明溪、永定、新罗、三元等县(区)发展富硒农业产业。

8.促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围绕收集、暂存、处理、再利用等关键环节,加快畜禽粪便集中处理,新建一批专业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创建10个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县,探索整县推进的激励机制和可持续运营管理机制。推进农作物秸秆和食用菌菌棒菌渣综合循环利用,探索建立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服务平台,推进地膜清洁生产试点示范,健全地膜回收再利用激励机制。

9.加大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力度。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加快可养区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步伐,强化养殖污染源头、过程、末端联动治理。开展化肥使用零增长专项行动,深化测土配方施肥,扩大配方肥、有机肥、绿肥推广应用覆盖面,大力推广微生物肥料、作物专用肥等新型肥料和水肥一体化技术。开展农药使用零增长专项行动,加大高效环保农药推广力度,推进种植业农药减量增效。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有序推进耕地、园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研究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启动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工作,支持开展设施农业土壤改良,增加土壤有机质,组织实施重点区域污染农田土壤修复治理试点,探索建立一批治理技术模式,加快形成较为完善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机制。

10.推进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制度,加快划定“一条岸线、三条蓝线”。全面推行河长制,确保2017年年底前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实施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持续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统筹江河湖库水系连通等项目,治理安全生态河道1000公里。坚持治山治水治岸协同,推广以电代柴、以电代煤,大力推进水土流失治理企业化运作,加快小流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00万亩。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创建森林城市,持续推进“三带一区”建设,完成植树造林100万亩,森林抚育300万亩、封山育林200万亩。加快推进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探索开展林业碳汇交易、重点区位商品林赎买改革试点。加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力度,强化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珍稀种质资源保护。实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程,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消灭现有疫情林木存量、有效遏制增量。严格落实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推进九龙江-厦门湾总量控制试点、“蓝色海湾”综合治理、“碧海银滩”沙滩整治等一批重点工程建设,打造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平台,筑牢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屏障。

三、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11.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实施智慧农业数据云工程,整合农业行业管理系统,建设统一的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组建农业生产经营调度中心,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研发平台开展农业大数据建设研究与应用,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与现代农业发展深度融合应用。推进农业物联网试验示范和农业装备智能化,支持建设30个省级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点、10个特色现代农业智慧园。开展航空护林,探索应用无人机等现代化设备和技术,提高森林资源管护水平和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整县推进信息进村入户,扩大12316服务覆盖面。支持发展智慧气象,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水平。支持福建“鱼多多”、“找鱼网”等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开发应用与服务水平。

12.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工程,围绕特色优势产品延伸上下游关联产业,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后处理、精深加工业,延伸农业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加大食品加工业技术改造支持力度,鼓励食品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围绕“原字号”开发市场适销对路的新产品。大力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等产销模式。开展主食加工提升行动,巩固闽南烘焙食品、沿海米面制品、特色小吃等优势主食加工业,加快马铃薯由鲜食向主食加工转型。支持农产品营养与生物功能活性物质加工利用,发展营养餐加工产业。改造提升传统竹木制品加工业,积极发展多酚类物质提取等笋竹精深加工,扶持发展生物能源、生物医药、生物质材料等林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业,建立闽南、闽中、闽东三大水产加工产业集群和10个年产值20亿以上水产品加工产业重点县,推进霞浦三沙、连江黄岐等8个渔港经济区建设,加快建设闽台蓝色产业园,培育诏安金都海洋生物产业园、石狮海洋生物科技园等海洋生物医药产业集群。

13.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商企业全面对接融合,推动线上线下互动发展。加快建立健全适应农产品电商发展的标准体系,强化供应链完善配套,支持发展农产品包装、监测、配送等农业服务业。推动商贸、供销、邮政、快递、电商互联互通,加强从村到乡镇的物流体系建设。鼓励发展电商产业园,聚集品牌推广、物流集散、人才培养、技术支持、质量安全等功能服务。扶持建设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应用示范项目,推进10个国家级、26个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力争农产品销售网店发展到6万家,实现销售额100亿元。改造提升一批大型产地批发市场,加快建设中国(龙岩)农产品物流交易城、永安供销农副产品物流园及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等大中型农产品市场。加强农产品产地预冷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完善鲜活农产品直供直销体系,集中建设一批农产品低温物流园区、产地预冷集配中心。

14.加快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充分发挥乡村各类物质与非物质资源富集的独特优势,利用“旅游+”、“生态+”等模式,推进农业、林业、渔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丰富乡村旅游业态和产品,打造各类主题乡村旅游目的地和精品线路,发展富有乡村特色的民宿和养生养老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乡村旅游合作社,或与社会资本联办乡村旅游企业。改善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完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行业标准,改善服务设施条件,在重点村优先实现宽带全覆盖,支持创建“互联网+乡村旅游”电商平台,形成较为完善的旅游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

15.拓展农业对外开放合作。积极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提升与“一带一路”沿线及周边国家和地区农业科技交流合作与农产品贸易水平,拓展东盟、俄罗斯、中东欧等新兴市场,稳定扩大欧美日等农产品传统出口市场。加快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建设,推动马来西亚、缅甸、柬埔寨等分中心建设。引进推广台湾农业良种及先进适用技术,推进闽台农业合作示范县、闽台渔业产业园、闽台农机合作产业园和海峡两岸新型农民交流培训基地建设。推动农业走出去,支持农业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建立境外生产基地和加工、仓储物流设施,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推动印尼远洋捕捞项目转场作业,推进与坦桑尼亚、巴布亚新几内亚、东帝汶等国家渔业领域合作,力争到2020年海外渔业综合基地总数发展到10个,建成省内远洋渔业基地5个。

四、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16.加强农业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推广。适应农业转方式调结构新要求,调整农业科技创新方向和重点,鼓励建立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发展面向市场的新型农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机构。加强种养业、疫病虫害防控、加工、水利、设施农业和生物等技术研发和组装,着力突破地方优势特色产业技术。推进国家级、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组织实施种质资源保护与种业创新、设施农业与智能化控制等一批科技创新工程,推动关键领域技术突破。创新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引入项目管理机制,推行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建立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农业技术推广联盟,支持农技推广人员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开展技术合作。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打造一批“星创天地”。推广适合我省山区丘陵特点和特色农业使用的农机、林机设备,力争2017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升到50%以上,其中水稻60%以上。

17.健全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建立完善以产业技术需求和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农业科研选题立项机制,鼓励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承担各类科技项目,推进农业科研评价机制改革,对科学研究、科研管理、技术推广等不同岗位人员实行分类管理考核,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加强科研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支持农业科研机构按规定自主聘用科研辅助人员。完善以实绩和贡献为基础的分配机制,收入分配进一步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

18.打造“一区两园”升级版。加快资金、技术、人才等各类现代生产要素向“一区两园”集聚,统筹使用相关涉农资金,集中建设“一区两园”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和配套服务体系。增强“一区两园”科技引领示范功能和效应,突出科技创新研发应用、试验示范、科技服务与培训等功能,打造现代农业创新高地,组织实施园区建设“3211”工程,力争新增投资100亿元,集中财力建设一批高起点、高标准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新上500个现代农业项目,扶持建设30个现代茶叶产业园、20个现代果蔬产业园、10个现代食用菌产业园、10个现代畜禽生态养殖产业园。

19.壮大农业农村人才队伍。整合社会培训资源,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统筹安排、产业带动的培训机制,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优化农业从业者结构,加快培养现代青年农场主、林场主,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的培训轮训力度,探索培育农业职业经理人,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农民。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开设乡村规划建设、农业装备应用技术、农村经营管理、农村金融、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等相关专业或课程,培养更多的农业农村专门人才,更好地服务“三农”发展。

五、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

20.持续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持续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170万亩,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晒场、烘干、机具库棚、有机肥积造等配套设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信贷支持。允许通过土地整治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的指标在省域内调剂,按规定或合同约定取得指标调剂收益。进一步优化水资源空间格局,提高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大力推进14座在建、4座新建中型水库建设,做好宁德上白石大型水库建设前期工作。完成5座大中型水库、6座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对全省小型水库实行常态化除险加固。加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推行农业节水灌溉,完成高效节水灌溉16万亩。

21.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推动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建设和改造农村公路1500公里、完成危桥改造150座,实施农村公路安保提升工程1500公里。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受益人口30万人。实施全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和改造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提升农村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加快省气象防灾中心及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建设,升级115个气象观测站,宁德、漳州、厦门3部新一代天气雷达正式运行。抓紧研发3km×3km 格距的精细化预报方法,进一步提高预报精准度。继续实施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百千万”工程,进一步加大海洋观测网建设力度,全面推进海洋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配备建设项目。提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加快编制县乡防汛指挥图,提高防汛指挥决策水平。

22.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扩大农村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快城乡接合部公办幼儿园建设,向1700所农村中小学配备美育课堂教学设施设备,推动农村美育基地、示范校、传承校、特色校创建。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落实“一归口、三下放”,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强化计划生育主体责任,推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建设和保障提升工程。完善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积极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功能整合,加强农村地区广电双向网络改造及其基础配套建设,推进农村广播电视从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省定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家庭年人均收入3000元。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设300个农村幸福院,加强乡镇敬老院运营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使用效率。完善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机制,全面实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新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23.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创建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生产生活生态同步改善、一产二产三产深度融合的省级特色小镇28个,加强特色村镇产业支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环境风貌等建设。打造“一村一品”升级版,发展各具特色的专业村。推进新一轮“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整治改善1000个村庄人居环境,创建1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打造30条以上美丽乡村景观带。实施农村污水垃圾整治行动方案,继续推进“六江两溪”流域乡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建设。建立农村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强化村庄风貌保护,突出乡情乡愁,展现绿水青山。加大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力度,传承农耕文化、乡土文化,保持传统村落的完整性、真实性、延续性。

六、加大脱贫攻坚力度,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24.完善精准扶贫稳定脱贫工作机制。完善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机制,推进精准扶贫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严格执行脱贫攻坚考核监督和督查巡查等制度,注重提高脱贫质量,力戒扶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务求脱贫攻坚取得实效,确保2017年完成20万人脱贫任务。完善扶贫开发多元化投入机制,继续开展财政扶贫资金整合优化试点工作,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扩大贫困地区涉农贷款投放,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开展扶贫贴息贷款、扶贫小额信贷、创业担保贷款等业务,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扶贫开发。完善贫困地区、贫困村帮扶机制,坚持老区优先、适当倾斜,支持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乡村加快发展。探索医疗保险精准扶贫机制,减轻贫困户自付医疗费用负担,有效缓解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建立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制定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贫困村、贫困户的退出计划,鼓励条件符合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贫困村、贫困人口在2019 年前分年度有序退出,退出后在脱贫攻坚期内(至2020年),原有各项扶贫政策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不减,对率先退出的重点县、贫困村给予适当奖励。

25.大力实施造福工程扶贫搬迁。2017年实现造福工程搬迁10万人,建设100个以上一定规模的集中安置区。充分利用国家地方债和专项建设基金、金融机构长期低息贷款、财政贴息贷款等支持政策,加大对自愿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持力度,努力做到应搬尽搬、应建尽建。发挥扶贫搬迁投融资主体作用,拓宽搬迁资金筹措渠道,为易地扶贫搬迁农户提供贷款支持。整合各类可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建设的财政资金,支持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

26.多渠道增加贫困户收入和贫困村集体收入。统筹安排使用扶贫资源,注重调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主动性,多渠道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加大贫困村脱贫致富带头人就地培养力度, 支持贫困村人才回流。从省级及市、县(区)扶贫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补助资金折股量化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组建扶贫投资实体承接,负责投入到优质的项目,通过折股量化、固定分红,让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稳定的分红收入,用于帮助贫困户稳定脱贫。省级以上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贫困村,通过投资优质项目等方式发展集体经济,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七、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27.创新财政支农强农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确保农业农村投入适度增加,着力优化投入结构,创新使用方式,提升支农效能。发挥规划统筹引领作用,整合涉农资金,推进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编制环节源头整合改革,探索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建立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运营制度,推动市县组建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加快建立健全政策性担保体系。继续实施现代农业信贷风险补偿政策,鼓励市县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支持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方式参与农林水利、农垦等项目建设运营,支持水利工程建设采用PPP模式。鼓励市县政府和社会资本设立各类农业农村发展投资基金。加大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各级财政支持的各类小型项目,优先安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等作为建设管护主体,强化农民参与和全程监督。深入推进农业“三项补贴”制度改革,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稳定实施产粮大县奖励政策,扩大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实施范围,促进农业补贴向重点补贴主产区、适度规模经营、农民收入、绿色生态转变。

28.促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确保“三农”贷款投放持续增长。支持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立足县域,加大服务“三农”力度。优化村镇银行设立模式,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小额存贷款、支付结算和保险等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开展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订单融资和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在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开展信用评级,建立覆盖所有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小微企业等信用信息档案,构建完善的农村信用体系,为解决“三农”贷款问题提供便利和保障。深入推进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在健全产权评估体系、创新抵押担保融资模式、规范产权抵押处置办法、完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加快农村各类资源资产权属认定,推动部门确权信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共享。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继续开展蔬菜、生猪等主要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在重点产区探索开展露地蔬菜、设施食用菌、设施畜禽保险试点,丰富渔船互助险种,探索全省江海堤防工程设施投保试点,积极完善并推广天气指数保险产品。扩大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发展保证保险贷款产品。

29.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序实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确保2017年底全省基本完成确权工作。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统筹推进晋江市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加快“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维护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占有和使用权,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允许多渠道筹集资金,按规定用于村集体对进城落户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宅基地的补偿。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稳妥有序、由点及面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探索发展集体经济有效途径,鼓励市县探索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改革。

30.健全新农民就业创业创新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中介组织探索建立农民创业创新基金。搭建农民创业创新平台,选择一批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作为农民创业创新见习基地。建立农民创业创新辅导制度,从有经验的企业家、职业经理人、电商辅导员、天使投资人、科研院校专家中,筛选培养一批创业辅导师。支持进城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动现代农业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鼓励高校毕业生、企业主、农业科技人员、留学归国人员等各类人才回乡下乡创业创新,将现代科技、生产方式和经营模式引入农村。鼓励建立返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创客服务平台,整合落实支持农村创业创新的市场准入、财政税收、金融服务、用地用电、创业培训、社会保障等方面优惠政策,开设开放式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

31.统筹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加强对农村各类改革试点试验的谋划、指导和督查,推进农村改革试验区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工作。完善激励机制和容错机制,鼓励基层和群众大胆创造、大胆实践,允许试验、宽容失败。及时总结提炼、整合组装,复制推广成功经验。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增强为农服务能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激发林业发展活力。推进渔船管理体制改革,落实海洋渔船编队编组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捕捞作业分区管理制度。深化农垦改革,推进农场企业化经营。扎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八、全面加强和改进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32.坚持把“三农”工作摆在重中之重。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以赴,县(市、区)、乡镇党委和政府要把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各有关部门要自觉加强对“三农”工作的支持。坚持重农强农调子不能变、力度不能减,切实把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心转移到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来,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落实,确保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农民增收势头不逆转、农村稳定不出问题。

33.筑牢基层组织基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农村基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改进基层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规范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选好管好用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强化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确保村主干在职有收入、退后有保障。扎实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重要作用,做好第五轮驻村第一书记任职选派和驻村蹲点工作,实现贫困村和少数民族村全覆盖。县乡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健全务实管用的村务监督机制。继续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示范活动,力争到2020年,全省80%的乡镇建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网格化新型管理体制全面建立。

34.促进农村全面发展。大力推进平安乡镇、平安村庄建设,构建农村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大农村地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力度,加强农村治安巡防,深入开展电信网络诈骗、制毒、黑恶势力等影响农村地区社会稳定突出问题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对农村各类风险预测预警预防水平。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宣传文化阵地作用,培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优良家风、文明乡风和新乡贤文化。提升农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加强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引导群众抵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人情债等陈规陋习。引导农民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优良传统,推动形成团结互助、扶贫济困、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农村社会新风尚。

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7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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