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社会 > 正文

福建首例驾考组织考试作弊案开庭审理 5人获刑

2017-03-15 10:00:27 肖和勇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我来说两句

新华网福州3月15日电(肖和勇)福建长泰县人民法院14日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驾考组织考试作弊案,5名被告人均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当庭认罪获刑。据介绍,这是福建省首例机动车驾考组织考试作弊案件。

记者14日晚间从长泰县人民法院了解到,此案2名主犯容某乐、覃某摆都是广西河池人。3名从犯洪某城、张某兴、张某珍为福建漳州人,其中洪某城是一名驾校教练。

长泰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下半年,容某乐、覃某摆通过驾校教练洪某城打听得知,漳州市机动车驾考中心科目一、科目三之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考场可携带手机进场、未屏蔽信号等情况,便产生组织考生作弊、从中牟利的想法。

2016年1月初,容某乐、覃某摆在网上购买微型耳麦、接收器、微型摄像头等多套考试作弊设备。容某乐负责联系有意愿作弊的考生,帮助考生穿戴作弊设备、传授作弊方法,覃某摆则负责利用作弊设备远程传递答案。之后,容某乐、覃某摆通过洪某城、张某兴、张某珍3名“中间人”介绍或容某乐自己联系有意愿作弊的考生,组织多名考生作弊,并向每名考生收取2000元至3500元不等的费用。每次作案得手,容某乐、覃某摆给“中间人”相应的抽成。

长泰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容某乐、覃某摆、洪某城、张某兴、张某珍在国家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共同组织作弊。其中,容某乐、覃某摆参与组织6人作弊8人次,洪某城参与组织3人作弊4人次,张某兴参与组织4人作弊5人次,张某珍参与组织1人作弊1人次。5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在共同犯罪中,容某乐、覃某摆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洪某城、张某兴、张某珍起次要作用,是从犯。5名被告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日庭审中,5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

长泰县人民法院14日当庭作出宣判,5名被告人均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其中,容某乐、覃某摆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分别处罚金一万元;洪某城、张某兴、张某珍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刑期,缓刑均为一年,并处六千至两千不等的罚金。与此同时,没收5名被告人违法所得。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