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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等地开始探索实行旅游投诉“一口受理”

2017-03-17 09:42:22 王珂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房小奇 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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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途中摊上事,你该怎么办?

对于游客来说,如果纠纷中涉及旅行社、导游以及A级景区和星级酒店等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时,由旅游部门受理;如果涉及非A级景区和一般旅店的服务质量纠纷,一般由商务部门受理;涉及商品、服务尤其是假冒伪劣商品的投诉,一般由工商局、消协和质监部门受理;发生财物被盗等治安问题,一般由公安部门处理。

随着旅游市场秩序受到越来越多关注,各地也在整合旅游市场监管力量,打造更加方便智能的投诉管理平台。因此,到某地旅游时,不妨先了解当地是否已经开通旅游投诉专线,如果已经开通,在遇到纠纷时拨打专线电话,效率可能更高。

如果实在难以辨别,可拨打国家旅游局“12301”投诉电话。电话提供24小时服务。12301与各地质监执法机构纵向联动机制已经建成,与其他公共服务热线的纵向联动机制也正在建立中。

除了在“摊上事”后积极应对,游客还可以通过一些技巧,尽量降低“摊上事”的风险——

慎选低价旅游产品。游客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可参照旅游主管部门及旅游行业协会公布的旅游成本指导价,选择高于指导价的旅游产品和线路,不要贪图便宜参加低价旅游团。

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出境旅游要选择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赴台湾地区旅游要选择具有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

参团旅游前要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明确约定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购物次数及自费项目等。

购物要自愿并要求商店开具发票,标明购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并加盖商家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以备退货、投诉之用。

《 人民日报 》( 2017年03月17日 18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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