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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2017-03-27 15:49:07 房小奇 来源:南平市监察局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27日讯 据南平市监察局网站消息,南平市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1.武夷山市公安局新丰派出所教导员童朝相大办婚宴问题。2016年12月25日,童朝相在武夷山酒店为其子举办婚宴共29桌,超出报备桌数19桌,并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2600元。2017年2月,武夷山市纪委给予童朝相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所得。

2.顺昌县林业局副主任科员、县竹业协会副会长马灿亮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4月,时任顺昌县林业局副局长、县竹业协会副会长马灿亮以学习考察名义公款旅游,并在县竹业协会列支费用8568元。2017年1月,顺昌县纪委给予马灿亮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款。

3.松溪县祖墩乡计生办负责人叶武贞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12月,叶武贞因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后,仍不收敛,顶风违纪,2016年9月至10月,叶武贞先后4次使用祖墩乡政府公车加油卡为私车加油共计651.24元。2016年11月,松溪县祖墩乡纪委给予叶武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回违纪款。

4.政和县环卫所所长吴陈仕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6年,经吴陈仕审批,政和县环卫所以国庆值班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27500元。2017年2月,政和县纪委给予吴陈仕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回违纪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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