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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王和平涉嫌受贿、贪污案提起公诉

2017-04-05 18:00:59  来源:最高检网站  责任编辑:孙劲贞 孙劲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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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局长王和平(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日前由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和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王和平,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和平在担任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利用其担任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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