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日报报业集团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7-04-07 09:18:1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赵舒文 |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集团党组按照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落实。第一,建立健全责任检查考核机制,制定《福建日报社(报业集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完善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年终进行检查考核。第二,按照“五抓五看”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传导压力和责任。第三,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把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督促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担当,压紧压实责任。第四,充分发挥集团党风廉政工作巡察小组的作用,定期组织内部巡察考核,每年做到责任制检查全覆盖。 二是加大述廉力度。第一,严格落实《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集团班子成员每年度结合“一报告两评议”工作进行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第二,要求报社(集团)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自2016起,将述廉作为年度考核和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人事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进行监督。 三是加强监督力量。根据省委编办通知要求,撤销福建日报社监察审计室,推荐上报了驻社纪检组人选名单;原监察审计室监察科并入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机关党委副书记兼机关纪委书记,设机关纪委办公室(纪检科),配备2名工作人员,协助驻社纪检组开展工作;原审计科挂靠集团办公室,配备2名工作人员。同时加强集团单位内设纪检机构建设,在14家企事业单位设立党群工作部,确定1名不分管经营的班子成员分管党建和纪检工作;海峡都市报社、海峡导报社、印务中心等三家党员人数较多的单位,配备党群工作部主任,以及1-2名专职党务纪检干部;其他人数较少的单位,配备1人兼党群工作部主任,并指定1人专职做好党务纪检工作。未成立支委会的党支部设立纪检联络员,明确其监督责任,做到纪检队伍网络全覆盖,形成齐抓共管的机制。 四是建强纪检干部队伍。通过抓学习教育、抓业务培训、抓管理监督,加强思想、组织、能力、作风和纪律建设,不断提高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 2.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规范信访件处理。对十八大以来至2015年底所收到的66件信访件,组织力量逐件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分门别类,根据当时核实情况,将初核或函询谈话的内容该补充完整的补充完整,对未完成的落实责任人,限期完成;完善信访件办理制度,修订完善《驻福建日报社纪检组信访工作制度》(待纪检组审议通过),根据“零暂存”要求,进一步规范信访件登记、审核、审批、办理、处置、督办、办结、上报、归档等流程,建立完整工作台帐,严防可查性线索不查,有案不办,拖延办案、违纪办案等问题发生,对所反映的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坚决从快从严调查处理;定期进行信访业务培训和学习研讨,提升办信能力,提高办信工作质量。 二是进行“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党组分管领导在党组会上作检查,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徐树才进行诫勉谈话,对机关纪委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2人作出深刻检查。 三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巡视以来,报社(集团)纪检机关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福建日报社(报业集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追究责任的实施办法》,以监督、执纪、问责为抓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严格落实“六大纪律”,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纠。持续跟踪盯紧集团个别下属单位房地产项目中存在的腐败问题,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按规定程序报告。对2名正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1名党员党纪立案,对1名科级干部政纪立案,并将涉嫌违法线索及时移交检察机关侦办。2016年巡视期间严肃查处了原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正科级)贪污党费案件,开除其党籍,并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 四是认真落实《执纪监督工作规则》。结合报社(集团)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和办法,严格执纪监督工作流程,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切实履行自身建设的主体责任,严肃处理执纪违纪、失职失责行为。 3.关于对有的干部职工疏于教育管理的问题 一是对相关问题认真核查并处理。已追回、取消福建日报干部陈某某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共11个月已发的考勤补贴、月奖金及2015年度年终效益奖共112827元,并在报社(集团)范围内通报批评;按规定分别扣发省报协秘书处周某和林某2016年相关奖金及考勤补贴4740元、2611元,并责令两人作出书面检查,报社(集团)加大对省报协秘书处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管理;对福建日报1名采编人员政纪立案,拟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同时对人事处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报社在巡视期间即知即改,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重新分配1名采编人员工作。 二是建章立制,完善考勤、外借人员管理教育等制度。2016年8月底先后印发《关于福建日报社(报业集团)实施考勤签到制度并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建设的通知》《关于实施考勤签到制度的补充通知》,强化监管力度,加大对各部门执行考勤情况的监督检查;废止《福建日报采编部室员工奖金分配考核奖惩暂行办法》中“记者年龄56周岁(含)以上,经本人提出申请,编委会批准,可退出量化考核”之规定。同时,完善对外借人员的管理教育长效机制,对外借人员在外派前做好行前教育,交待注意事项,提出具体要求,在借用期间做好与用人单位的沟通,及时掌握外借人员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要求外借人员每半年主动汇报个人工作生活思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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