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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日报报业集团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7-04-07 09:18:1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赵舒文  

(五)选人用人方面

1.关于超职数、超规格、超范围配备处级干部的问题

已撤销6个记者站副处级规格。对于超职数、超范围配备的处级干部,坚持“总量控制”原则,明确了整改措施,通过退休减员、转入专技岗位或企业任职及组建福建日报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分流等方式,在两年左右消化。

2.关于增设机构、擅设非领导职务岗位的问题

一是撤销并整合相关机构和岗位。已撤销1个增设机构;对另1个增设机构,通过职责合并进行机构整合;已撤销督察员、巡察员、考评员岗位设置,不再聘任,相关人员做适当安排。

二是分类施策,做好人员分流。原督察员、巡察员、考评员中,有3人2017年2月退休;2人安排从事有关专业技术工作,待遇与所聘岗位挂钩;5人根据本人专长和岗位需要,继续安排从事新闻研究与考评、行政经营督查、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等工作;2人充实到报社(集团)本部或单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3.关于厅级干部未批兼职的问题

一是落实整改。对1名厅级干部兼任省报业协会会长,已协调督促省报协2017年年底前完成新一届理事会的换届。2名厅级干部已不再兼任海峡都市报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福建日报新闻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二是严格执行规定。按照领导干部社团以及企业兼职的有关规定,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关于领导干部兼职的要求,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新的兼职审批报批工作。

4.关于个别干部短期内频繁调整岗位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报社(集团)新提任处级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明确处级干部在试用期间一般不作交流或调整,不满半年的,不得交流或调整;

二是制定《报社(集团)中层(处级)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从制度上避免同一干部短期频繁调整交流和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时间较长的现象,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性。

5.对干部任职年龄“一刀切”的问题

严格执行干部到龄退休规定。落实任职年龄不搞“一刀切”的要求,废止报社(集团)“男性处级干部年满56周岁以上、女性处级干部年满55周岁以上退出领导领导岗位”的规定,合理使用各年龄段的干部,保持干部队伍老中青梯次配备的年龄结构,以充分调动不同年龄层次干部的积极性,避免再出现干部人才资源浪费。

6.对下属企事业单位招聘录用人员监管缺失的问题

一是开展全面检查。要求各所属企事业单位对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对本单位及其所属企业人员招聘工作进行一次普遍检查与全面自查,对集团处级及以上干部以及本单位中层以上干部亲属子女任职情况调查摸底,对相关情况逐一进行梳理排查,掌握实情,发现问题,加强管理,责成整改。

二是专项清理整顿。针对印务中心领导人员的亲属子女比较多的问题加强管理,责成印务中心按照集团人员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修订完善招聘管理办法,完善招聘程序,防范廉政风险;三年内原则上不再对外招聘员工,实行内部消化,如确需招人上报集团人事部门审批;今后因工作需要招聘员工,涉及集团在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印务中心中层以上人员的亲属子女,按规定报备。针对海祥地产公司的亲属子女比较多的问题,已解除3人劳动合同,责成海峡都市报社按照人员招聘和回避有关制度,修订完善该报社及所属企业人员招聘工作的管理监督工作制度。

三是严肃处理。责成印务中心作出深刻检查,同时对印务中心原任厂长、现任厂长进行提醒谈话。责成海峡都市报社(公司)作出深刻检查,同时由海峡都市报社(公司)按人事管理权限对海祥地产公司总经理进行批评教育。

四是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制定报社(集团)进一步规范所属单位人员招聘工作的意见,加强对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制度约束,对人员招聘工作的工作责任、招聘计划审批、招聘范围与方式、招聘工作流程、集体研究、严格审批、工作回避等做出详细规定,实现对直属单位人员招聘工作的常态化监管。同时,指导督促各企事业单位根据报社(集团)规定和要求制订或修订完善本单位人员招聘具体实施办法。

五是从严落实任职回避制度。要求单位对领导人员亲属子女进入报社(集团)工作,必须严格审查把关并按管理权限报上一级人事部门和纪检部门备案,事先进行回避情况审查,抓好事前把关;同时结合年度有关事项申报工作,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工作岗位情况进行报备汇总,实现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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