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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日报报业集团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7-04-07 09:18:1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赵舒文  

(六)开发房地产项目、广告经营管理方面

关于广告经营管理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突出的问题

2016年12月30日下发《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广告经营相关制度文件的通知》,全面开展自查,重点清查2014-2016年广告代理经营及广告串换物品情况,2017年1月10日已完成摸底清查。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责成其限期整改。

(1)关于个别处级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在广告经营管理中收受贿赂的问题

一是福建日报新闻发展公司原主要负责人陈兆伟已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处理,报社(集团)积极正配合检察机关侦办案件。

二是集团党组班子结合2017年1月21日的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抓好“主体责任”、“一岗双责”的落实。

三是强化各经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增强“主体责任”意识,重点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及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

(2)关于未经招投标确定广告代理商且合同管理漏洞隐患较多的问题

一是强化规范运作。2016年5月,报社(集团)已新修订出台《福建日报社(报业集团)广告代理规范化运作管理办法》、《福建日报社(报业集团)合同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广告经营业务管理制度。同年12月30日再次下发《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广告经营相关制度文件的通知》,要求各经营单位出台配套实施细则,报经营管理中心备案。重点重申“广告代理必须进行招标、广告串换物品总量控制在5%以内、不得超权限审批”等基本原则,进一步明确串换物品种类限制。

二是责成相关单位立行整改。目前,福建日报新闻发展公司、每周文摘报社、海峡教育报社均已终止原相关项目的广告代理关系,2017年广告代理招标正按照新规定重新进行。福建日报新闻发展公司进一步规范自营业务广告工作流程,明确格式化合同要件,规范自营业务管理。海峡都市报发展公司已出台《海峡都市报社广告串换物品管理办法》,严格按制度签署广告串换合同。

三是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福建日报新闻发展公司原主要负责人陈兆伟已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处理,对公司相关责任人和工商广告负责人、文字专版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每周文摘报社、海峡教育报社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四是决定成立“法务部”。抽调熟悉法律或法律专业人员组成专门机构,加强报社(集团)签订各类合同的审核把关、协调组织、监督管理。

(3)关于广告串换及物品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立行整改。督促海峡导报等各经营单位今后严格执行报社(集团)广告串换物品相关制度,并对串换工作进行科学测算,降低税负、提高效益;福建海峡都市报发展公司已办理库存账补登手续,南安商报社已于2017年1月补入账,相关经营单位已停止与广告代理公司进行广告串换物品,各经营单位广告串换物品全部严格按财务规定入账、执行出入库登记制度。

二是严肃问责。针对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海峡都市报原主要负责人孙德坚已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处理;已对海峡导报社原主要负责人予以党纪立案,一并处理,对海峡导报原广告中心主任史可成进行诫勉,对海峡导报发展公司财务总监进行批评教育;对南安商报社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是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出台《福建日报社(报业集团)广告串换物品管理办法》,要求各经营单位今后严格执行;下发《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广告经营相关制度文件的通知》,在重申广告串换物品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广告串换物品主要包括办公设备、固定资产、通讯器材、新媒体软硬件设备和生产经营专项活动所需的物品。

四是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要求自2017年始,广告串换物品必须开票入账,各单位建立健全广告串换业务专项管理制度、配套出台“物资出入库管理规定”,报社(集团)财务委派人员切实履行日常监管职责。

(4)关于一些广告串换及物品发放存在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问题

一是认真组织广告串换物品情况自查清查。报社(集团)严格把控,已禁止违规串换物品为员工发放福利;目前未再发现福建海峡都市报发展有限公司广告串换物品发放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对2011-2013年串换物品时间进行再次梳理,责成福建海峡都市报发展有限公司以现金形式向在职相关员工收回2013年6月以后合同串换物品价值27.149万元(扣除已缴税收和库存部分)。

二是严肃查处。对主要责任人福建海峡都市报发展有限公司原主要负责人孙德坚和原经管中心主任占东锋进行严肃追责,同时对干部员工进行警示教育。目前,上述两人因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处理。

三是严明财经纪律。加强相关财经纪律的学习,严格执行报社(集团)《资金管理办法》《广告串换物品管理办法》等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和内控监督,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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