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社会 > 正文

女大学生陷“校园贷”自杀 如何才能不让悲剧重演

2017-04-21 20:03:33 王雷 刘娟 颜之宏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新华网北京4月21日电 题:女大学生陷“校园贷”自杀,如何才能不让悲剧重演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王雷 刘娟 颜之宏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华夏学院一名大二女生因“校园贷”而自杀身亡,此事上网后引发舆论热议。非法“校园贷”屡禁不止,近两年来“校园贷”引发的自杀事件时有发生,如何才能不让类似的悲剧重演?

20岁花季因陷“校园贷”而凋零

“我接受不了孩子一下子没了!”厦门华夏学院的大二女生熊某的父亲熊先生伤心欲绝。他说,引发女儿自杀的根源是校园网贷。

第一次知道女儿身陷校园贷是今年2月。当时熊先生突然接到一个陌生外地号码的电话,对方说:“你女儿几天电话都没接,她在我这里借了一笔钱,已经到期了,你尽快通知她去还款。”

跟女儿沟通后,熊先生才知道,女儿去年在网络平台贷了几千块钱。随后因为高额利息使这笔欠款越滚越多,女儿便从其他平台又借了几笔钱填窟窿,不料窟窿却越填越大。

2月到4月,熊先生先后替女儿还了4万多元,但催债信息仍源源不断,而且越来越过分,甚至有人开始发女儿的半身裸照。熊先生劝女儿赶紧报警,但是女儿却偷偷辍学到泉州打工赚钱。可在泉州只待了2天,女儿就选择了结束生命。

4月10日晚上11时35分,熊某用微信给爸爸发去生前最后一段话:“爸爸,其实我真的好爱好爱你啊……原谅我这个不孝女……还没来得及赚钱好好孝顺你们……对不起,爸爸。千万照顾好爷爷奶奶。”

熊先生收到的短信显示,熊某卷入至少5个校园贷,包括今借到、闪银、现金贷、快乐花吧、现金卡。4月16日,熊先生在泉州还接到了从北京、江苏、天津、厦门打来的9通催款电话。还有电话打到他妻子手机上。

据熊某的辅导员老师介绍,熊某之前在做代购方面的微商,因为亏了钱而介入校园贷,最终越陷越深、直至走上不归路。厦门华夏学院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事发前,辅导员已约谈过该女生,该女生答复已偿还清了相关贷款。

不少网友也坦言自己身陷校园贷。一刘姓男生表示:“最多的时候,我欠了六万,家人帮我还了五万……最绝望的时候,我也想过自杀……”

校园贷:看起来很美的“恶之花”

随着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众多“校园贷”平台纷纷到高校“跑马圈地”。面向大学生的贷款项目也五花八门,从“分期购物”,到生活费、考驾照、旅游、做生意等,都可以从网上借到钱。而为了扩大市场,一些平台“主动放水”,根本不考虑学生的还款能力、还款来源。

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2014级学生王小林介绍,身边用校园贷的人主要是把钱花在创业和消费上,“借钱非常容易,用惯了的话就可能‘走火入魔’,希望其他同学不要轻易介入校园贷。”

记者发现,很多“校园贷”的年息要超过20%。而各种网贷平台之所以选择大学生群体,主要看中了他们的旺盛消费需求和前卫时尚的消费观念,倾向超前消费、过度消费。而“看起来很美”的校园贷,门槛低、无抵押、免担保、放款快,办理只需学生证、身份证。可在校生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一旦消费失控,就可能陷入连环债务之中。

更严重的是,游走于灰色地带的“裸贷”也逐步渗透进大学校园。据警方介绍,这类贷款一般以日息计算,借款本金中先扣利息,利息转本金,计算复利,且起息标准高。如果一次性借的金额大或者逾期还不上,借贷方往往会要求贷款人拍裸照,并以此要挟贷款人。而贷款人则很容易陷入“利滚利”的债务漩涡之中。

如何斩断非法“校园贷”的黑手

福建福清警方一名办案民警向记者透露,近两年来接到“校园贷”诈骗的报警越来越多,有的甚至是熟人带进骗局,以传销的方式扩散。而记者了解到,不止福建,此前全国各地也有一些大学生因“校园贷”背负巨债而轻生。

对此,一些社会学者和专家纷纷表示,刚刚走向社会的大学生缺乏经验、法律意识淡薄,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或被非法私人信贷平台所惑。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引导大学生在合法的范围内健康理财。

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张恽认为,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主体,有责任引导、教育学生形成正确的消费观和科学的理财观;同时,在校园活动、课外辅导,乃至选修课程中,加强普及和传授如何防控财务风险知识。

2016年4月,教育部与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高校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和实时预警机制,同时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应对处置机制。

银监会近日发布了《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稳妥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治理,促进合规稳健发展,重点做好校园网贷的清理整顿,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

张恽认为,银监会指导意见出台后,执法部门应快速行动起来,特别要加强针对大学生的互联网金融平台监管,从重从严打击引诱大学生加入不良“校园贷”的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在加强宣传非法校园贷风险防范知识的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在校园内形成对非法“校园贷”的高压态势。

广东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陈一天建议,学生、家长应对非法“校园贷”增强防范意识,学校与相关执法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对非法“校园贷”的举报机制,让不法分子无所遁形。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