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 时政 > 正文

今年高考加分政策出台 5A级青年志愿者优先录取

2017-04-25 07:25:56 谢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赵舒文  
分享到:

东南网4日2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谢婷) 近日,省教育考试院发布《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照顾政策》,新增一项规定: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此外,今年其他加分政策没有变化。

其他享受加分政策的对象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中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省级优秀学生称号,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文考总分均可加5分。

烈士子女,山区、海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等,文考总分可加10分。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创新成果竞赛一等奖者,报考在闽高校时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3分的政策。

两类考生报考在闽高校时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5分的政策,分别为:设区市及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需提醒的是,考生若同时享有多项照顾政策的,在录取时,只能享受其中加分最多的一项照顾政策。符合条件的考生,要在5月3日前提交照顾加分证明。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