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 时政 > 正文

从福建经验看纪委如何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2017-05-04 07:43:15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责任编辑:房小奇 赵舒文  
分享到:

 

“回复”后发现问题,照查不误!

有人可能要问了:一位拟提拔干部,纪委在进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时并未瞧出毛病,公示或上任后却发现了问题,这种情形如何处理?

2016年5月,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新圩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武装部部长、副镇长邱战海拟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人选。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中,纪委并没有发现关于他的问题反映,在随后的公示期间,却收到了举报邱战海的材料。5月9日,华安县纪委对相关问题进行初核。5月23日,华安县纪委对邱战海进行立案审查。

2016年10月29日,辽宁省纪委发布消息:铁岭市委副书记、市长姜周接受组织调查。此时,距离姜周任市长才刚刚11天。

可见,无论何种情形,纪委的做法都是: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回复”过程弄虚作假,追责!

“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翻看各地关于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文件,这类表述令人印象深刻。

为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一些地方建立健全了责任倒查追究机制。特别是,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加大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对玩忽职守、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

对纪检干部来说,这显然是一种约束,换个角度也可以说是一种保护。作为“把关人”,他们只有时刻感受到责任、考校和约束,才能真正把好这道政治关、廉洁关,确保换届风清气正,推动形成“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韩亚栋)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