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0121 |
投诉人反映:居民生活废水直排泉州市南安市市区内河,河水黑臭。诉求:对内河进行整治。 |
泉州 |
水 |
4月27日,南安市针对信访反映的问题,组织全面排查,发现市区内沟河存在以下问题:①截污管道损坏4处。普莲路普尾公厕排污管道损坏、自来水旧套房截污管道损坏、普尾水闸截污管道损坏、阳光优家段过河倒虹管堵塞。②餐饮油污外排3处。成功街东北饺子馆、南大路文明饭店、新华南路新华餐馆厨房油污未经处理直排内沟河。③污水管道直排内沟河3处。普莲路、山水花园城、新晖花苑小区污水管道未接入主管网,直接排入普莲内沟河。 |
属实 |
针对存在问题,南安市已抓紧推进以下整改: 1.截至5月2日,已完成修复普莲路普尾公厕排污管道、自来水旧套房截污管道,并将普莲路污水管道引入污水主管网。 2.5月5日已完成疏通阳光优家段过河倒虹管并修复普尾水闸截污管道。 3.南安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对成功街东北饺子馆、南大路文明饭店、新华南路新华餐馆厨房油污未经处理直排内沟河行为立案查处,各罚款2万元。 4.拟在9月份完成山水花园城、新晖花苑小区污水管道接入污水主管网工程,同时制定并实施内沟河三年清淤计划,督促保洁公司加强河面保洁,制作设置宣传警示牌,加强巡查,及时制止查处内沟河沿岸餐馆、住户随意排放污水、乱扔乱丢垃圾杂物等不文明不卫生行为。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污水收集力度。继续实施老城区污水接驳工程,加快管网改造工作,结合旧城改造工作,做好雨污分流和污水收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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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122 |
投诉人反映:1.福州市区茶亭河河水黑臭,负责治理的华辰公司没有完成整治工程。 2.交通路和茶亭街多家烧烤摊点(新疆羊肉串)油烟污染。诉求:1.对茶亭河进行整治;2.搬迁烧烤摊。 |
福州 |
水、油烟 |
1.茶亭河主要由福州市水环境公司组织综合治理,仅茶亭街地块内的部分河道改道由开发商华辰地产公司负责,河道改道工程已完成。现场河道水位较低,部分底泥裸露,仍有部分生活污水排河。 2.交通路和茶亭街烧烤摊点以店铺为依托,以店外店的方式占道经营;交通路红庆里路口处有新疆籍少数民族人员占道经营烧烤摊点。 |
部分属实 |
1.市水务集团正加紧建设洋里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三期工程,计划在今年10月底完工投用,届时茶亭河沿河截污系统可全部正常使用。市建委计划在茶亭河的两侧河口及河道中段设置轴流泵和推流曝气机等装置,提升茶亭河从北向南的水动力,预计年底前建成投用。 台江区组织市容管理执法人员对上述占道经营烧烤摊点进行取缔,暂扣占道经营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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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0123 |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洋里乡弟兜村两家养猪场(华阳农牧有限公司、福丰农牧有限公司),废水直排村中小河,流入闽江,影响居民生活用水。诉求:依法查处并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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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
水 |
1.闽侯县华阳农牧有限公司的养殖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未按要求用于林地灌溉直接排入池塘,通过最后一口池塘堰坝基部的缺口直接排入塘外的溪流中。 2.福建福丰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设施处于调试阶段,大部分养殖废水未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分别排入应急蓄污池,有3口未铺设防渗膜的池塘以及一片约5000平方米的失效湿地残留养殖废水。 |
属实 |
对2家公司以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水污染物行为责令立即整改并分别处罚9万元。将2家公司负责人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闽侯县公安局、环保局分别约谈2家公司负责人。将华阳农牧有限公司污水外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采取只出不进的方式,限期消减存栏生猪,其中,华阳公司于5月12日之前全部清空存栏;福丰公司于5月20日之前从近2万头存栏消减至2000头以内。同时,请专业公司对污染防治设施重新论证、设计,进行全面改造、提升,恢复生态,消除污染。 |
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闽侯县农业局局长、洋里乡乡长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分管责任的闽侯县农业局主任科员、洋里乡有关副乡长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闽侯县农业局畜牧站站长、洋里乡畜牧站站长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4 |
0125 |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台江区古街口老药州路整条街的大排档油烟污染,影响居民生活。诉求:取缔非法大排档摊点。 |
福州 |
油烟 |
4月27日,台江区市容局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老药洲夜市确实存在油烟污染问题。油烟主要来源于8个大排档的炒菜灶台,部分来源于7个烧烤摊位,鲜捞摊位未产生油烟。 |
属实 |
4月27日,台江区政府已对产生油烟污染的15家夜市摊点进行取缔;下一步将加强监管,严格要求经营者规范经营,遵守早夜市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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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0127 |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龙田镇二村金山街喇叭口(蓝天商贸城东南电器斜对面)奋安不锈钢加工店电焊噪声废气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
福州 |
噪声 |
2017年4月27日16时20分,福清市政府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核实,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经调查,该店从事不锈钢、铝合金加工,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噪音及废气污染,且尚未取得生产经营的合法手续。 |
属实 |
福清市政府已对奋安不锈钢加工店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其生产工具进行扣押。福清市龙田镇龙辉社区牵头协调房东退还租金并予以关闭,并派专人跟踪落实,确保不再营业及产生噪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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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0128 |
投诉人反映:1.福州鼓楼区西湖公园靠近省博物馆正门附近有两条臭水沟,位于湖头街和芳沁路,长期没有治理,生活污水和餐饮污水直接排入水沟,流向西湖。福州内河治理方式落后,多次向政府反映,长期没有得到处理。诉求:督促市政府从源头彻底治理臭水沟。 |
福州 |
水 |
梅峰河存在黑臭现象且长期未开展系统治理的情况属实;芳沁园河全线为臭水沟情况部分属实,绝大部分河段水体正常,仅在前两日应汛时因梅峰河节制闸开启,受梅峰河黑臭水体影响,导致省博物院门口存在黑臭现象。 |
部分属实 |
1.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左海泵站正在新建一条污水输送通道,由福州市水务集团承建,计划今年底前建成,建成后污水输送能力可由现在的2万吨提升至约4万吨。 2.建设梅峰河分散式污水处理厂。由于梅峰河现状污水量不恒定,为保证流域污水的全收集全处理,准备利用左海公交车站地下空间新建一座6000吨的MBR分散式污水处理厂,达到I级A标准并经深度处理后排入梅峰河明河段作为河道水源。该项目已经并入福州市鼓台中心区水系治理PPP项目开展建设,由北控水务集团中标实施,项目已于4月24日开工,预计2018年底建成投用。 3.实施梅峰河综合治理。根据河道功能不同,合理制定梅峰河综合治理方案,上游暗涵段短期内无法改造,将保留其原有的污、洪水通道的功能,今后定期组织清淤疏浚。下游明河段将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包括改良河床底质,软化现状单链块式陡立驳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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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0131 |
投诉人反映:福州仓山区盖山镇叶厦塑革有限公司锅炉烧煤污染环境,未采取治理措施,对周边居民生活影响很大。 |
福州 |
大气 |
信访人反映的该公司存在锅炉烧煤现象的问题,不属实。4月27日,仓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锅炉房内左侧1台4蒸吨锅炉正在使用,以生物质颗粒为燃料,锅炉房右侧1台锅炉未使用(备用)。该2台锅炉原为燃煤锅炉,于2015年9月由福州锅炉厂进行改造,改为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锅炉。现场检查时,锅炉产生的废气经水膜除尘设施通过20米高的烟道高空排放,水膜除尘设施正常运行;锅炉运行时产生的冷却废水排向该司西南角冷却水循环池内,冷却后循环使用。 |
部分属实 |
1.仓山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仓环改【2017】96号),要求该公司对厂房窗户进行密封处理。目前,该公司已完成整改。 2.仓山区环保局组织监测人员对该锅炉废气排放口进行采样监测。 3.仓山区环保局将加强对该公司的后续跟踪监督,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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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0133 |
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中庚开发公司土头、建材占用村里的道路(占大半),已建设一年多的时间,工地排水影响村里的养殖,路面污染影响村民出行。 |
福州 |
水、垃圾 |
4月28日上午,闽侯县政府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中庚香山天地项目施工方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私自在项目工地旁村道两侧倾倒建筑垃圾,因近期雨水较多,造成施工工地泥水通过排渗口流入路面。 |
属实 |
1.闽侯县住建局向福建宏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拟对其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29日上午,该项目用地内及周边村道旁随意倾倒堆放的建筑垃圾均已清理到位。 2.闽侯县住建局向该项目的建设单位闽侯县中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福建宏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目前工地扬尘问题已整改到位。并拟处以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
对闽侯县城建监察大队荆溪中队监察员给予诫勉谈话 |
9 |
0135 |
泉州市安溪县金谷镇河山村(至成)砖厂(名称不详)占地2000平方(占用村民宅基地),是连窑生产,规模较大,以申请生产环保砖为名,实际生产红砖,环保手续没办,与居民居住区仅5米,影响生活,已投诉到安溪环保多年未解决。目前被贴封条,诉求要把该厂拆除才能解决问题。 |
泉州 |
大气 |
与中环督信转〔2017〕04号-3反映同一家企业,系重复件。 |
部分属实 |
安溪县政府责令金谷镇人民政府牵头安溪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已对安溪县鹏盛建材厂取缔、拆除。 |
对金谷镇人民政府、安溪县国土资源局、安溪县环保局通报批评。 |
10 |
0136 |
泉州晋江市永和镇山全村有家凯利达公司的锅炉烧煤,晚上生产噪音很大,煤渣乱倒,污染环境,离居民住宅很近,存在安全隐患。 |
泉州 |
噪声 |
1.锅炉房墙体和锅炉设备老化。锅炉房墙体老化,吸音减噪能力差,锅炉蒸汽管道和鼓风机设备老化,生产时噪音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2.煤炭、煤渣存放场所不符合“三防”规范要求。煤炭及煤渣堆积在空地上,影响周边环境。 3.锅炉房离居民区近,锅炉设备管理不规范,特种设备台账资料保存不全、锅炉房制度未上墙,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
属实 |
1.晋江市安监局对该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令停产整改、实施技改,经该局验收合格后才准予生产。若无法完成整改,要求其另行选址搬迁。 2.督促企业停用、淘汰燃煤锅炉,改为天然气供热。企业于检查当天开始停产整改,业主已与天然气公司对接,天然气公司技术人员已到现场进行踏勘,业主承诺拆除燃煤锅炉和锅炉房,确保拟新建的天然气供热设备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待天然气设备安装后,将聘请专业人员进行规范化运行,排除安全隐患。 3.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煤炭、煤渣存放场所不符合“三防”要求问题,晋江市环保局已依法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万元。同时责令企业对煤炭、煤渣存放场所进行清理,4月27日夜间10点检查时,企业已将煤炭、煤渣存放场所清理打扫干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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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0137 |
闽侯县洋里乡际兜村两家养猪场华阳、福丰农场,偷排污水污染环境,很臭。 |
福州 |
水 |
1.闽侯县华阳农牧有限公司的养殖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未按要求用于林地灌溉直接排入池塘,通过最后一口池塘堰坝基部的缺口直接排入塘外的溪流中。 2.福建福丰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设施处于调试阶段,大部分养殖废水未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分别排入应急蓄污池,有3口未铺设防渗膜的池塘以及一片约5000平方米的失效湿地残留养殖废水。 |
属实 |
对2家公司以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水污染物行为责令立即整改并分别处罚9万元。将2家公司负责人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闽侯县公安局、环保局分别约谈2家公司负责人。将华阳农牧有限公司污水外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采取只出不进的方式,限期消减存栏生猪,其中,华阳公司于5月12日之前全部清空存栏;福丰公司于5月20日之前从近2万头存栏消减至2000头以内。同时,请专业公司对污染防治设施重新论证、设计,进行全面改造、提升,恢复生态,消除污染。 |
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闽侯县农业局局长、洋里乡乡长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分管责任的闽侯县农业局主任科员、洋里乡有关副乡长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闽侯县农业局畜牧站站长、洋里乡畜牧站站长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12 |
0140 |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福隆针织厂距离居民住宅200米,排放印染废气,影响居民生活。诉求:责令该厂停产整治。 |
福州 |
大气 |
由于该公司定型机废气经处理达标后仍有一定的异味,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异味会飘向附近居民区,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 |
属实 |
继续加强对福隆公司的环境监管,一旦发现企业存在超标准排放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同时,督促该公司继续提高污染物治理水平,在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尽可能减轻废气异味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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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0141 |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梅山镇明新村后坑惠女水库建筑、爆破噪声扰民,工程导致农田取水中断,爆破导致村民房屋墙壁开裂。 |
泉州 |
噪声 |
经查,山美水库至惠女水库连通工程为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泉州市山美惠女引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业主单位虽已要求施工单位加强爆破施工管理,但在作业时确实会存在噪声影响;现有27户居民反映房屋开裂,但原因待评估;周边村民原来用于农业灌溉的水源已被切断。 |
属实 |
1.南安市政府已要求业主单位爆破作业时间只能为每天的早上七点到晚上七点,严格按短进尺、少药量爆破的控爆方案作业。进洞口位置设置一消音门,在每次爆破的时候都将其关闭减小噪声的影响,并在洞内分叉位置设置两消音帘进一步减小爆破声响的影响。 2.根据遂洞口周边村民的反映,在施工工地后有一水源为农业灌溉用水,项目业主已与当地镇政府沟通,并到现场商讨解决方案,同意以6.8万元的预算进行水源改造,当前村民也已着手解决。 3.在现场爆破相对稳定后,项目业主与梅山镇政府沟通,由镇政府联系相关有资质的爆破评估单位,目前正在对周边有反映开裂的房屋进行评估,对确有影响的积极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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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0143 |
投诉人反映: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盛源食品厂使用衣服和塑料拖鞋边角料作为锅炉燃料(生物质锅炉),粉尘和臭气影响居民生活。多次反映,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诉求:依法查处,责令企业整改。 |
南平 |
大气 |
1.该公司已被并购,由南平市维源食品有限公司接管,有一台6t/h的蒸汽锅炉(无铭牌)、一台4t/h的蒸汽锅炉(DZG4-1.25-S2)、一台2t/h导热油炉(已报废)。 2.2017年3月2日下午,南平市延平区环保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使用的锅炉为4t/h的蒸汽锅炉,锅炉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烟气排放无异常,但其锅炉房内库存有大量的皮革、布料边脚料。2017年3月19日,延平区环保局对维源公司进行复查,该公司使用的锅炉为4t/h的蒸汽锅炉,未见异常情况。2017年3月30日,延平区环保局对维源公司再次复查,先在该公司外围观察,发现其锅炉排气筒部分时段有冒黑烟的情况,经监测,该公司所排废气林格曼黑度达到3级。经查,该公司当日使用的锅炉为6t/h的蒸汽锅炉,未发现其燃用皮革、布料边角料。针对该公司废气超标排放的问题,延平区环保局于2017年4月6日立案调查。 3.接到该信访件后,延平区环保局分别于2017年4月29日上午和4月30日21时对该公司进行突击检查。检查时,该公司均正常生产,使用的锅炉为4t/h的蒸汽锅炉,锅炉废气处理设施(布袋除尘)正常运行,燃料为废木料。但该公司锅炉房的角落存有皮革、布料边角料,四周用大量的废木料围挡。 |
属实 |
南平市延平区政府做出如下处理: 1.责成延平区环保局依法、严肃查处维源公司的环境违法问题。4月27日,延平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对该公司处罚人民币30万元。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5月2日,延平区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责令该企业自2017年5月3日起停止生产,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恢复生产;在2017年5月15日前自行清除厂内库存的皮革、布料边角料;委托专业环保公司对锅炉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整改,确保实现锅炉燃烧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3.责成延平区环保、经信等部门加强对维源公司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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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0144 |
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镇政府附近华源洗涤厂晚上排放黑烟和臭气。投诉人怀疑有人租用该厂进行非法生产。诉求:查实废气来源,进行依法查处。 |
福州 |
大气 |
4月28日,闽侯县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物质燃料锅炉有使用,备用锅炉未使用,车间内洗衣、烘干设备未运行,新建的处理能力40t/h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发现私设偷排暗管。闽侯县环保局对废水进行采样监测,超标。 |
属实 |
闽侯县环境保护局已于4月28日对公司生产设备进行查封,以私设暗管行为对公司负责人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处理,对该公司废水超标排放问题进行立案处罚。闽侯县环境保护局责令该公司在5月31日前完成锅炉废气设施改造工作,在6月10日前完成废水治理任务,在相关配套设施整改完成恢复生产前申办排污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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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0145 |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永泰县葛岭镇大彰村,两个砂石厂(恒顺石材有限公司、宏源石材有限公司)破坏上百公顷的山林地,造成水土流失。 |
福州 |
生态 |
1.关于信访人反映关于恒顺石材加工有限公司、宏源砂石加工有限公司破坏上百公顷山林地,造成水土流失的问题,部分属实。 2.4月27日下午,永泰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国土、林业、水利、安监、环保、塘前乡等部门及乡镇组成的工作组,立即到现场对所举报的事项,逐条逐项进行了认真细致地调查核实。期间,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对现场调查核实工作进行了指导。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该区域先后设置过两宗采矿权公开出让,分别由两家企业先后竞得并组织开采生产,其中:恒顺公司曾存在临时施工道路未批先用林地0.5680公顷的行为属实;宏源公司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不够完善的情况属实。 |
部分属实 |
1已完成矿山道路与175县道交叉口处河边弃土清理,并迅速恢复植被,确保边坡稳定;动工建设175县道(工业广场至露天采场段)排水边沟。 2.加强临时堆土场绿化幼苗抚育,完成堆土坡脚排水系统布设。 3.5月10日前,工业广场加工区在原有设计基础上,每隔50-100米再增设一处沉砂池,并在工业广场东南部排水出口处沉淀池上方增设沉砂池,提高水土保持能力。 4.5月13日前,完成露天采场道路内侧排水沟开挖清理,并在原有设计基础上,在排水沟汇水处、道路拐弯处增设沉砂池;在露天采场道路与县道连接处,多设置一处二级沉砂池。 上述方案由永泰县塘前乡政府抓落实,县环保局跟踪督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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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0148 |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镇政府后面的广兴石材厂将废水排放到灌溉水沟,粉尘污染影响农作物生长,噪声影响居民生活,运输车辆压坏村道。环保局多次到现场处理,没有解决问题。诉求:依法查处。 |
厦门 |
水、大气 |
翔安区环保分局迅速组织调查取证,该公司石材加工废水循环收集池溢流废水进入外环境,经监测超标。石材加工边角料和污泥露天存放。经监测厂界粉尘未超标,厂界噪声超标。 |
属实 |
1.快速立案查处。2017年4月25日翔安区环保分局按涉嫌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对其立案查处,4月28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厦环(翔)罚告字【2017】74号):(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6万元整。 2.当场查封(扣押)。2017年4月27日,翔安区环保分局对用电设施及配电箱进行查封;2017年4月29日上午,对其产生废水的切割打磨用电设施和配电箱实施查封。 3.责令立即整改。(1)责令该公司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废水外溢。(2)立即清理露天堆放的石材边角料和石材污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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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0149 |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东街口金门社区南影巷71号104楼下美团烧烤外卖油烟污染影响居民生活,安装的油烟处理装置噪声扰民。诉求:关闭该烧烤店。 |
福州 |
噪声、油烟 |
1.投诉的美团烧烤外卖位于福州市东街街道军门社区南营巷71号104单元楼下,实际店名为王者朋友圈,工商营业执照经营项目为餐饮服务,实际经营烧烤食品。 2.该店4月25日已转让,已变更为经营寿司奶茶,目前正在装修,尚未营业。 |
不属实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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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0150 |
泉州德化县淘汰黄标车不力,因为大田的长胜机动车安全检验有限公司给黄标车通过年检。 |
泉州 |
其他 |
经泉州、三明两地查实,三明市大田长胜机动车安全检验有限公司没有执行黄标车不得异地年检的规定,擅自给予黄标车通过年检(24辆黄标车通过年检)。2016年10月至今,该公司共检测了泉州市黄标车431辆,其中:使用工况法进行环保检测74辆,使用非工况法357辆。 |
属实 |
1.责令该公司停业整改,并进一步调查,对涉及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2.对违规进行机动车检测从业人员进行处理,报请质监部门调查核实,对属实的将依法取消从业资格。
3.大田县组织对黄标车环保检测机构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涉嫌存在与该公司类似违法行为的一律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一律依法吊销相关资质,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对各相关监管责任单位在黄标车环保检测和环保合格标志管理中的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到位,严肃问责追责,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将从严从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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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0151 |
泉州通港西街东海泰禾广场(市中心),旁边的海天染织厂锅炉烟囱一直排放,有臭味,影响居民的生活。 |
泉州 |
大气 |
2017年4月10日,丰泽区经信局、环保局、市质监直属二分局联合下发通知(泉丰经信〔2017〕29号),要求泉州海天染整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改造。 2017年4月27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停产,无法对群众反映的臭味问题进行核实。该公司已于2017年3月开始开展煤改天然气工作,4月17日该公司已与泉州市锡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签订天然气锅炉采购合同,与泉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商洽天然气供应合同,并于4月26日停产技改,预计于2017年6月30日前可完成煤改天然气工作。 |
属实 |
泉州海天染整有限公司已停产进行清洁能源替代技改。下一步,丰泽区经信、环保、质监等职能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泉州海天染整有限公司的跟踪督查工作,督促其尽快按时完成清洁能源替代技改任务,未完成之前不得投入生产;同时加强对该公司的巡查监管,如发现其违规生产,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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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0152 |
莆田市城厢区东海镇东沙村,山上几万亩的山林被砍种上桉树,有关文件已限制种桉树,今年他们把原有的树砍后又种,造成水土流失,镇里的饮用水海头水库受到严重的影响。 |
莆田 |
生态 |
海头水库位于莆田市城厢区东海镇,作为海头自来水厂的水源。该水库保护区内有桉树林980亩,其中:亚太林业(莆田)有限公司380亩。该公司于2017年4月初在其承包地桉树林采伐后又栽植270亩桉树苗,引发群众举报信访。 1.桉树面积的问题:东海镇全镇山地面积4.7万亩,其中桉树林约6800亩。2011年以来,该镇无新增桉树面积。群众反映的“山上几万亩的山林被砍种上桉树”问题不属实。 2.栽植桉树的问题: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城厢区农业局(林业局)共审批亚太林业(莆田)有限公司在东海镇的桉树林采伐1518.91亩。2017年春季造林时期,该公司采取清山、整地、施肥回土等措施计划造林栽植922亩。栽植约150亩时,东沙村部分群众提出意见要求停栽;之后,该公司仍继续再栽植120亩,共计栽植桉树苗约270亩。群众反映的“今年他们把原有的树砍后又种上”的问题属实。 3.饮用水源问题:经多次监测,海头水库水质检测结果均显示达标,也未影响海头自来水厂的供水。群众反映的“镇里的饮用水海头水库受到严重影响”问题不属实。 4.信访调处的问题:东海镇政府、城厢区农业局(林业局)于2017年4月10日召集调处亚太林业(莆田)有限公司与东沙村群众的栽植桉树苗信访问题,明确告知该公司立即停止栽植;4月17日,召开协调会解决停栽后续问题;其间委托进行了水质检测。 |
部分属实 |
1.做好桉树苗的清除。城厢区东海镇政府、区农业局(林业局)已责令并督促亚太林业(莆田)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前停止栽种桉树苗;2017年4月28日运离未栽植的桉树苗,并开始对270亩已栽植的桉树苗进行清理,现已经清除完毕。 2.做好疏导和解释。经城厢区委区政府组织协调,东海镇党委政府、区农业局(林业局)、区环保局召集多场会议,加强宣传,耐心解释,并把水质检测合格的结果予以告知。 3.落实后续生态修复。由东海镇政府与亚太林业(莆田)有限公司进一步协调,对这922亩的地块禁止栽植桉树苗后,委托专业设计,实施造林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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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0153 |
福州市晋安区远洋路日出东方小区8号,与8、15号楼一墙之隔的省纪委大楼安装了很多的空调和机器噪音很大,有打过12345 电话没有结果,大楼内还养了很多狗,叫声大,严重影响我们的生活,诉求能得到解决。 |
福州 |
噪声 |
1.投诉的省纪委大楼为廉政教育中心大楼。经晋安区环保执法人员排查、测量,噪声源主要为省廉政教育中心大楼东面二层平台安装的4台空气能热水器外机和楼顶的轴流风机运转时产生。 2.2017年3月29日,晋安区环保局初次接到12345平台的相关投诉件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调查核实。发现楼顶的轴流风机工作时会产生机械性噪声。晋安区环保局要求教育中心管理人员对设备噪声进行整改。4月17日,晋安区环保执法人员专门到日出东方小区8号楼,向居民了解整改后的噪音情况,居民普遍反映噪声明显减小。 3.大楼内驻扎的武警部队,因工作需要养了4只警犬。在该大楼东北角处搭盖有一处简易的犬舍,内有3只警犬,偶有听到大楼内传来的狗叫声。 |
部分 属实 |
1.4月29日下午晋安区环保执法人员到实地与省廉政教育中心沟通协调噪音扰民事宜,中心方面已通知维修人员对东面二层平台安装的4台空气能热水器外机和楼顶轴流风机进行调试安装,并答复尽快整改到位,最迟不超过1个月。 2.根据《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规定,军、警等用犬,科研、医疗实验用犬,动物园观赏用犬,按照其他规定管理。经协调,该单位驻点武警部队已将犬舍搬离原来相对靠近日出东方小区居民楼的位置,并表示将进一步加强警犬管理,尽快为警犬佩戴口罩,减少噪音。 3.4月30日上午,晋安区鼓山镇和社区干部专门上门向投诉人及部分居民反馈和解释噪音整改措施,多数居民表示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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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0156 |
宁德市寿宁县平溪镇清洋茶厂边有两家大型的红砖厂,没有执照,刚建成2-3年,占地大、取土多破坏环境,烟囱直排,严重影响生态环境。 |
宁德 |
大气、其他 |
信访件反映的两家大型红砖厂分别为寿宁县平溪镇清洋村千竹坂地块的周木平页岩空心砖厂和清洋村路边的吴元华页岩空心砖厂。两家红砖厂均已办理营业执照,未通过新材管理部门审批,不具备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的资格,曾存在利用工程建设弃土弃渣进行生产实心砖的情况。2017年1月,寿宁县开展粘土砖厂专项整治行动后,已切断两家砖厂电源、停止生产,并对生产粘土实心砖机械设备进行拆除,未发现“取土多”、“烟囱直排”等情况。 |
部分属实 |
1.接到中央环保督察信访转办件前,寿宁县已在寿宁县粘土砖厂专项整治工作中将平溪镇周木平页岩空心砖厂等列为专项整治重点,指定专人负责。今年1月组织相关单位对平溪镇周木平页岩空心砖厂进行清理,拆除了生产粘土实心砖的设备。对发现存在违法生产粘土砖情况的平溪镇吴元华页岩空心砖厂,立即进行制止,要求业主停产并自行拆除设备,业主未在限期内整改到位。4月27日,在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后,寿宁县立即组织县国土局、环保局和平溪镇于当晚进行联合执法,在对两家砖厂切断电源、拆除机械设备的基础上,采取进一步措施,调集挖掘机和铲车对两家砖厂的砖窑强行实施拆除。 2.宁德市将督促寿宁县严格落实巡查制度,做到一日一巡查一汇报,坚决杜绝砖厂复工生产粘土砖;严格按照整治工作方案,对逾期未拆除或整改未到位的采取强制措施,确保按时完成粘土砖厂专项整治工作;对非法粘土砖厂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一步营造城乡发展的良好环境。 3.寿宁县委、县政府已启动问责程序,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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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0157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云霄县高塘河道被建筑垃圾把河道占了,并临时搭盖,发大水会被淹。给县里反映没有回复。作为老百姓很着急。 |
漳州 |
水 |
经调查,发现漳江河道莆美镇高塘村下尾段存在群众将建筑垃圾倾倒在河道边的情况,并存在临时搭盖。 |
属实 |
4月28日上午8点,云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陪同市建设局、市水利局领导并带领县建设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相关人员和莆美镇有关人员、村有关工作人员在高塘村召开现场工作会。会议确定由莆美镇牵头,建设局、水利局、城管局配合对现场临时搭盖、违章堆放点及周边河段进行清理整治。会后周金汉镇长现场指挥并指定驻村和分管领导抽调工作队和镇城建中队组成整治工作组,分为两班轮值。截止30日下午3点,云霄县莆美镇政府、建设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共出动180余人次,挖掘机3部、农用车及手扶拖拉机12辆、小型船只4只,共拆除临时搭盖2处、面积约50平方米;清理木头、竹竿等废弃物2处约10立方米;挖掘运输土石方342车次约1920立方米;周边河道共清理漂浮物16船次约10吨。目前,漳江河道莆美镇高塘村下尾段河道整治工作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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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0158 |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长乐市松下镇首村周边2个印染厂、1个化工厂属于工业园的污水排入我们村里的小溪,本应排入管网,但市政接了应急口直接排入村里小溪,污染严重,我投诉多次被互相推诿,没有回复。诉求:工业园的水不要排入小溪。 |
福州 |
水 |
1.投诉的3家企业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接入滨海C标段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滨海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经查,滨海C标段市政污水管网应急排放口处发现有少量污水排入首祉溪,经排查发现倒虹管阀门有松动现象。 2.今年以来共收到福州12345平台转来的4次投诉,每件均认真办结,按时反馈。 |
部分属实 |
1.长乐市政府立即对倒虹管阀门进行检修,4月28日下午已完成修复。同时,应急排放口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成。 2.长乐市政府责成住建局牵头,各乡镇(街道)配合,组织人员加强全市污水管道的巡查,发现类似问题,第一时间修复,确保不发生遗漏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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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0159 |
投诉人反映:莆田市仙游县社硎乡卓林村多个养猪场废水排入大济河流,影响居民生活。 |
莆田 |
水 |
经查,仙游县社硎乡卓林村共有6家养猪场,其中1家系反弹复建,养殖规模为80头,没有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污水收集池的污水利用PVC管通过隐蔽方式将养殖废水经沼气池后直接排放下游山涧水沟,对环境造成影响,情况属实。其余5家手续齐全,设施完备且正常使用,未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
部分属实 |
仙游县环保局对社硎乡卓林村1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养猪场已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养猪场现已关闭,5月15日之前将拆除到位。 |
约谈县环保局、农业局、社硎乡等相关领导共计7人 |
27 |
0160 |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区刺桐公园,晚上时室外KTV、广场舞噪声扰民。 |
泉州 |
噪声 |
刺桐公园内每天晚上19:30-22:00存在广场舞、唱歌群体噪声扰民行为。 2016年5月26日以来,丰泽区针对刺桐公园噪声扰民问题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活动,及时劝止音响声音过大的跳舞群体,由民警对噪音明显超标的群体进行警告。2016年6月3日,丰泽区曾召集公园主管部门、区信访局、公安分局及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社区召开公园噪声污染专题协调会成立以丰泽街道办事处牵头,多部门共同配合的噪声整治工作组,积极开展专项整治。 |
属实 |
2017年4月27日,丰泽区组织区公安分局、丰泽街道办事处、刺桐公园管理处等相关部门召开关于刺桐公园噪声污染专题工作部署会议。 1.安排人员印制宣传单分发各娱乐队伍,加强群众的法律和文明意识。 2.加强巡逻,发现有练歌、跳广场舞、拉二胡噪音扰民或使用“低音炮”音响设备的现象及时进行制止,并进行说服、正面引导。 3.刺桐公园管理处在公园大门入口及周边设置“关于噪音专项整治”、“广场舞活动晚上截止时间改为22:00,其音响音量不得大于55分贝”等内容的温馨告示牌。 4.采取限区域、限时段、限设备、限音量等“四限”办法,由区公安部门对屡劝不止、群众反复投诉、社会反映强烈的情况依法处理,多措并举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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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0161 |
投诉人反映: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后郑村后亭自然第6组,20家养猪、鸭、鸡场产生的废水排入河海,影响居民生活。2、养殖场地乱建并占用林地。 |
莆田 |
水 |
1.养殖场情况。经核实,后郑村后亭自然村第六组共有13家畜禽养殖场,其中10家养殖场正在生产,3家养殖场已关闭。个别畜禽养殖场违法排污对后郑溪水环境造成污染。
2.占用林地情况。13家畜禽养殖场中有11家畜禽养殖场占用林地,占用林地面积大约9366平方米,最大1家占用林地面积 2494平方米。之前虽对11家占用林地畜禽养殖场进行行政处罚,但没有收回林地,恢复植被。 |
属实 |
1.根据调查摸底,13家畜禽养殖场已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6家,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7家,6家已办理环保相关审批手续的畜禽养殖场中3家存在违法排污行为,3家存在滴漏和分流不到位问题。秀屿区环保局已对违法排污行为的3家养殖场进行立案查处。7家未办理环评手续的畜禽养殖场均是“反弹复建”的畜禽养殖场(其中3家已关闭,4家正常生产),2017年4月27日埭头镇政府按照“两违”问题对占用林地的5家畜禽养殖场进行强制执法(含“反弹复建”的4家畜禽养殖场)。 2.秀屿区政府已责令区农业局于5月15日前进一步核实各养殖场占用林地面积,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予以查处。对已被占用的林地,采取分类处理。对“反弹复建”的7家畜禽养殖场,秀屿区责令埭头镇在5月5日前进行彻底的强制执法,并在6月30日前恢复植被;对已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存在乱建并占用林地的6家养殖场,其中3家养鸭场责令5月15日前补植苗木,鸭舍及3家养猪场于6月30日前拆除,8月30日前恢复原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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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0163 |
龙岩市连城县庙前镇坪头台商工业园,1.绿资缘复合肥厂生产的白色灰尘腐蚀农民作物。2.百诚竹业晚上8点至凌晨4点生产,生产同时浓烟直排影响居民生活。3.新奥生物公司所用原料有刺鼻味道,令人恶心、头晕,导致呼吸道感染。4.多次向龙岩市环保局和连城县环保局投诉此事,但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
龙岩 |
大气 |
1.福建绿之缘高塔肥业有限公司自2016年6月开始试生产,17年1月9日对该公司烟囱有粉尘飘出的投诉进行调查,未发现该公司烟囱有粉尘飘出;3月5日,县环保局对该公司在试生产期间生产单元肥和低含量肥添加钙粉时有粉尘产生的行为,下发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责令公司停产整改,在高塔顶楼安装脉冲式布袋除尘器,经过验收后方可生产。4月27日调查时未生产,熔解槽风管正在安装脉冲式布袋除尘器;4月28日,再次对该公司进行核查,该公司仍在安装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未进行生产。几次检查均未未发现有腐蚀农民作物问题。 2.连城县佰诚竹业有限公司。4月27日调查时未生产。4月28日下午核查时,有17个炭化窑在生产,产生的烟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水膜除尘,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外排,未发现浓烟直排现象;4月28日夜间12点再次对该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企业有17个炭化窑仍在生产,未发现浓烟直排现象。连城县环保局曾分别于2016年6月10日、2016年6月25日和2016年12月19日对群众关于该公司烟气的投诉进行现场调查处理,三次调查时公司厂区外均无异味。夜间生产主要是夜间电价较低,而竹炭生产流程中挤压成型工段需大量用电。 3.龙岩新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月27日调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根据2016年连城县环保局提出的整改要求,进一步完善工艺尾气处理设施设备。该公司近年有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体检结果未发现职工有呼吸道感染及其他职业禁忌症。4月28日再次对该公司进行核查,该公司未进行生产。连城县环保局曾于2016年7月15日、2016年9月6日接到该公司气味的投诉,执法人员前往调查处理,厂区内有异味,厂区外无异味。执法人员当即要求企业完善尾气处理设施,加强产品、原料等气味管控。 |
部分属实 |
1.福建绿之缘高塔肥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将加快除尘设备安装进度,加大企业污染治理投入及管理力度,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绝不投入生产,确保不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 2.连城县佰诚竹业有限公司,连城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改,对排气管露天部分搭棚,严格实施雨污分流,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该公司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就开工生产的违法行为,连城县环保局下发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并立案处罚。 3.龙岩新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连城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进一步加强丁壮素产品气味管控,落实如下整改措施:(1)对整体车间进一步补缺密闭,对改造尚存的孔洞等进行封堵,防止车间气味的外飘,使整体车间处于负压状态。(2)对外露的物料和器具等收集在车间内集中存放和使用。(3)拆除、清理不必要的设施,拆除废弃的围堰并清理周边环境。(4)对丁壮素原料及成品的存放点进行密闭。(5)将废油及废油桶存放至危废储藏间,进行规范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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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0165 |
投诉人反映:1.永动电镀有限公司被福州市环保局取缔后,搬迁至福清市元洪工业区元洪工业区。质疑为何搬迁至福清市元洪工业区?2.执法人员检查该企业时,企业工作到位,废气排放符合要求,检查人员离开后,企业排放废气刺鼻影响居民生活。3.反映多次,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
福州 |
大气 |
1.根据福州市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电镀工业集控区选址及建设规划的通知,优化整合现有电镀企业,推行清洁生产,走污染集中控制,提高污染事故防患能力,建设电镀集控区,仓山永动电镀厂搬迁至福清市元洪工业区。 2.永动公司和泰盛公司废水、废气均配套收集治理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采样检测均达标排放。但由于电镀废气经处理达标后仍有一定的异味,即使企业达标排放,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受风向、气压等因素的影响,废气异味仍可能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 |
部分 属实 |
1.福清市将继续加大对永动公司及泰盛公司的监管力度,提高检查、监测频次,一旦发现企业存在超标准排放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 2.督促企业不断提高污染物治理水平,在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尽可能减轻废气异味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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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0166 |
投诉人反映:1.福州自来水公司水质检测报告公示指标太少,不足国家规定的107项,仓山区自来水余氯味道严重。投诉者为绿色和平组织成员,曾看过该组织的一份水质检测报告,报告显示重金属含量超标(可能为福州市区饮用水,但不确定)。2.投诉人听说仓山区众多小作坊乱排污水入河,将电动车废旧电池中的铅、汞等倒入河中,造成环境污染。3.目前国家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居民都很赞同。但是环保部门的处罚力度不够,希望加重对环境污染问题的处罚力度。 诉求:希望福州自来水公司的水质报告能公布国家规定的107项指标情况,且要求自来水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
福州 |
水 |
1.(1)福州市自来水公司作为供水企业,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简称生活饮用水新国标)共计106项,非反映的107项指标。生活饮用水新国标于2006年颁布,2007年7月正式实施,2012年7月106项指标全面实施。福州市自来水公司早于2010年7月就正式实施106项检测,对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全部按规范标准行检测。按照2015年3月福建省发布的《城市供水水质信息公布暂行管理办法》第四条第3点规定,每年须公布一次全部水质指标。福州市自来水公司于2013年5月起,每年定期2次在市自来水公司官网公布水质106项检测数据。因此水质检测的频次和信息发布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福州市自来水公司各制水厂加氯工艺均为在线自动控制和在线仪表监测,出厂水和管网水余氯均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自来水公司还设置班组级、厂级和公司级的三级检测,供水安全可得到保障。可能存在个别味觉敏感人群,在季节性变化时对余氯的气味较为敏感。 (3)福州市自来水公司接受省住建厅和福州市卫生监督部门定期抽样检查,出厂水多年监测均未发现重金属超标问题。 (4)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福州监测站2008年就已配置检测106项指标所需设备,并于2009年12月获得国家认监委的资质认定,2010年被授权开展106项第三方检测,水质检测符合有关要求的规定。同时市自来水公司所属各厂出水还接受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监测。 2.4月27日、28日,仓山区环保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电动车经营维修点进行排查,未发现有废旧电池中的铅、汞等倒入河中现象。之前,仓山区政府对排查的49家内河沿岸污染小作坊进行整治,采取拆除违建厂房、搬离和取缔等措施,已于4月15日将49家违法小作坊全部整改到位。之前,对辖区内河周边进一步排查,发现盖山镇新安村有10多家违法小废塑料造粒加工作坊,生产废水经简易隔栅后排入内河。 3.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福州市各级环境监察部门加强日常监管,严格环境执法,强化检查督查, 2015年至今,福州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863起,罚没款数额2676.62万元;其中,实施按日计罚4起、移送涉嫌犯罪40起、行政拘留16起、查封扣押196起、停产限产26起。 |
部分属实 |
1.处理:盖山镇新安村10多家违法小废塑料造粒加工作坊,列入仓山区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普查第三批关闭取缔名单,并制定了行动方案,计划于5月20日前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2.福州市环保局将以即将开展的省以下环境监察机构垂直管理为契机,不断增强环保基层监管力量;充分利用业务培训和岗位技术练兵等活动,加强全市环境监察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提高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能力和水平,对偷排偷放、违法倾倒危险废物、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等恶劣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涉嫌环境犯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办,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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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9 |
投诉人反映:1、漳州市芗城区北环城路大唐世家背后一水沟,有人将垃圾直接倒入水沟中,臭气扰民。2、水沟边上有一块2000-3000平方米的空地,有车辆将建筑垃圾运往此空该进行堆放,粉尘较大 |
漳州 |
垃圾、扬尘 |
芗城区领导在第一时间带队赶赴现场,并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①漳州市芗城区北环城路大唐世家背后水沟,确实存在有人将垃圾直接倒入沟中的情况;②水沟边上确实有一块2000-3000平方米的空地,属于农友村村民所有,因平时闲置,有外来车辆将建筑垃圾偷偷运往此处倾倒的现象时有发生。 |
属实 |
1.4月27日晚,芗城区组织人员到大唐世家后的水沟查看卫生情况,并督促大唐世家项目部一星期内将垃圾清理完毕。28日早,市住建局会同南坑街道办事处与大唐房地产公司再次沟通,督促其立即采取措施,务必在期限内整改到位。整改后,大唐世家项目部将制定垃圾清理长效机制和定时巡查制度,一经发现,马上清理。同时,南坑街道办事处也将加大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周边群众的环保意识。 2.针对水沟边空地的建筑垃圾问题,27日晚南坑街道办事处和农友村两委马上到现场处理,业主村民处理掉了空地上的建筑垃圾,并设置围挡,防止再次发生倾倒垃圾的情况。同时,南坑街道办事处将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查处,务必保障整改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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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0172 |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台江区排尾路224号旁近200平方米的内河及周边近600平方米花圃被私人占用,填埋建房,此人还将生活垃圾倒入周边内河中,造成河水臭气扰民。曾多次致电市民热线,其中一份投诉编号为12062000061,代码为317724,投诉人对部门处理结果不满意。 |
福州 |
垃圾 |
2017年4月28日,台江区政府组织现场调查核实。 (1) 排尾路224号南侧确有建于上世纪90年代的一处违章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 扩建位置在排水管上方,曾占用部分园林绿地,未见覆盖内河河道。建筑内现有8家店铺营业。 (2) 该处内河为光明港二支河,属于断头河,河源处有市政排水管注入,河面及河岸存在垃圾未清理的问题。 |
属实 |
1.2017年4月28日,台江区政府对违建人发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并通知违章建筑内8家商铺停业搬迁,按“两违”规程查处。 2.2017年4月28日,台江区政府组织对垃圾进行清理,目前垃圾已清理完毕。下一步,将加大内河巡查力度,加强河岸、河面日常保洁和护河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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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0176 |
投诉人反映: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环评手续情况下把开凿出来的石渣堆放场设置在福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南区水库边。该企业石渣堆放场受16年台风影响,石渣泥土进入水库,导致水库2个月内水质不符合饮用标准。 |
宁德 |
水 |
1.4月28日,福鼎市组织市高指、水利、水土站、环保、桐山街道办事处以及施工、监理单位对A2标段施工现场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同时,福鼎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再次对该弃渣场沉淀池、入库前、入库后的水质进行了采样检测,汇入口所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Ⅲ类标准和表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 2.目前,K10+700-K11+410.5段路基土石方开挖施工和白石岗隧道出口、周山隧道进口三个工作面已停工,并按照水保设计进行渣场防护工程,现已完成5道拦渣坝建设,正在进行1#弃渣场石碴覆盖修整、弃渣场便道边坡及水渠开挖边坡绿化防护、对导流涵管两侧采用透水性材料回填压实;拦渣坝往上游方向导流涵管已埋设约350m长;5#消力池垫层及两侧底板混凝土已浇筑完成;周围便道边坡绿化基本完成。 |
属实 |
1.福鼎市进一步强化检查,督促业主和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严禁在1#弃渣场弃土弃渣,并按水土保持设计方案及时整改到位,确保2017年5月30日前完成水渣分离(涵管安装完成,将原有地表水引排到涵管内,消力池、消力坎完成)。 2.福鼎市继续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倒排工期,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整改措施。具体工期安排如下:2017年5月15日前完成白石岗隧道出口边坡上渣体整治方案图纸;2017年7月30日前完成周山隧道进口渣体边坡整修,确保渣体基本稳定;2017年8月30日前完成弃渣场内地表水汇集引排、白石岗隧道出口边坡上渣体整治;2018年8月30日前完成弃渣场内所有绿化措施。 3.福鼎市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其他施工标段开展环保和水土保持检查,举一反三、立查立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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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0177 |
厦门市集美区杏北新城,富士特有限公司、正新企业、化工厂产生恶臭,气味扰民问题。 |
厦门 |
大气 |
2017年4月27日集美环保分局立即组织调查小组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现场检查时,富士特公司配料及炼胶车间、硫化车间正常生产,现场检查1套脉冲布袋除尘设备与1套活性炭吸附过滤装置,均运行正常,但是蒸汽硫化工艺废气收集不彻底,生产车间内味道较重,厂区能闻到轻微气味。 正新公司硫化车间、混炼车间正常生产,现场检查3套炼胶废气、恶臭气体和非甲烷总烃的密炼废气处理设施与2套硫化废气处理设施,均运行正常。但是硫化车间存在部分废气处理设施尚未建设完毕的问题。 华兴公司生产正常,配套建设的2套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但是存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生产规模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问题。 现场检查上述三家企业,虽然设施正常运行,废气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但执法人员在上述三家企业厂区内仍能闻到轻微气味。 该件属于重复投诉件,杏北片区居民对富士特公司、正新公司、华兴公司等三家公司废气扰民的投诉断断续续延续多年。近年来,环保部门针对周边环境敏感的实际,加强了工业区排污企业的执法监管力度,对查证属实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
属实 |
1.针对富士特公司蒸汽硫化工艺废气收集不彻底的问题。2017年4月27日,集美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当场要求该企业对此进行整改,要求该公司于5月2日前在原有基础上新增两台蒸汽硫化工艺废气收集风机,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针对正新公司部分硫化车间尚未配套设施的问题。4月30日,集美环保分局约谈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并就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生产车间未密闭问题,对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并制作《调查询问笔录》一份,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依法处理。 3.针对华兴公司存在生产规模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问题。集美区环保分局于4月29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事先告知书》(厦环(集)改告字[2017]177号)以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厦环(集)罚告字[2017]177号),处罚款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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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0178 |
厦门市思明区香港时代广场小区内餐饮店无证经营,占用过道,油烟刺鼻,噪声扰民。 |
厦门 |
油烟 |
香港时代广场小区共有餐饮商家30家,其中证照齐全的18家,有照无证的7家,无证无照的5家;存在油烟扰民问题的餐饮店合计20家。 |
属实 |
思明区4月27日起,组织执法、环保、市场监督管理等职能部门及属地的中华街道,对香港时代广场小区内店面无证照情况及占道经营、油烟扰民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截止4月29日中午,累计出动60余人次,暂扣炊具8件,没收桌子17张、椅子42张,对变更经营主体及新营业的餐饮店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15份、《行政执法通知书》13份,责令店家自行整改,视整改情况做进一步处理。思明区相关职能部门将继续跟踪督促店家进行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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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0179 |
投诉人反映:1.南平市浦城县荣华山工业园区,工厂污水排入河流、臭气刺鼻,影响居民生活。2.圣农集团的养鸡场(万安溪下),气味刺鼻,影响居民生活。诉求:执法人员夜查企业。 |
南平 |
水、大气 |
1.2017年4月27日11时,南平市环保局荣华山产业组团分局(以下简称“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分别到轻纺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及南浦溪尾水排口处现场检查。经查,集中污水处理厂正常进水运行,无明显异味,在线监控设备运行正常,数据表明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南浦溪尾水排口处出水正常,下风向1-2 m处有轻微异味,但恶臭不明显,最近的居民区离排口超过300米。 根据群众反映的诉求,2017年4月27日至29日夜间,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对组团轻纺园区企业进行突击夜查。检查过程中,企业污水均正常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未发现企业将污水排入河流的情况。轻纺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正常进水运行,无明显异味,在线监控设备运行正常,数据表明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2017年4月28日至29日,南平市环境监测站于组团轻纺园区边界南侧荣华物流集团综合大楼处,开展恶臭气体监测,经监测(南环监字(2017)第76号),恶臭浓度小于10。 从日常监管情况来看,在低气压等特殊天气条件下,园区确实存在异味现象,该异味主要来源于合成革企业DMF精馏回收过程中产生的二甲胺。 2.2017年4月27日,浦城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环保、农业、信访等部门联合检查了圣农公司肉鸡加工厂、海圣公司、明圣公司、圣新公司等企业,并抽查了5家鸡场。检查结果如下: (1)圣农公司肉鸡加工厂: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该厂宰杀车间恶臭处理设备有运行,氨机房车间外无异味,锅炉烟气在线监测数据正常,污泥压滤车间有密封措施,厂区外无明显异味。但该厂存在无组织排放现象,挂杀月台装卸活鸡处有异味。 (2)海圣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该公司废气收集设施及强氧催化除臭设备有运行,厂区外无明显异味。但该公司有跑冒滴漏现象,装卸料区域和生产车间附近有异味。 (3)明圣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该公司鸡血加工车间废气收集设施及生物除臭设备有运行,羽粉加工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有运行,厂区外异味不明显。但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羽粉加工车间废气收集不完全,车间内恶臭较明显;2.存在无组织排放现象,装卸料区域恶臭明显。 (4)圣新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有运行,废气在线监控数据正常,厂区内外无明显异味。 (5)鸡场:现场检查时厂区内外无明显异味。 经走访,在气压较低或无风等特定气象条件下,以上企业厂区有明显的恶臭,活鸡及鸡粪运输车经过时尤其明显。 |
属实 |
1.针对存在的异味现象,组团正在配套建设合成革DMF回收及废气综合治理项目(采取低温萃取工艺避免产生二甲胺等副产品),该项目于2016年5月完成中试,一期工程正在安装设备,计划2017年上半年投入试运行,整体工程预计2017年底前完成,届时将淘汰剩余14台DMF精馏回收用燃煤锅炉,较好地解决燃煤污染及二甲胺异味问题。 下一步,组团及环保分局将继续加大对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尤其是加大企业雨、污、废气排口的监管力度,严格执法检查,增加周末、夜间错时检查频次。对重点的合成革企业施行标准化操作监管,杜绝事故性排放;对于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2.2017年4月27日,县委县政府约谈圣农发展公司负责人,要求企业负责人高度重视群众的合理诉求,加强内部管理和对配套企业的约束,落实企业发展的社会责任和治污主体责任,对有异味排放的场所进行有效整改,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017年4月30日,浦城县环保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圣农公司及其配套企业(浦环限改字〔2017〕6号)。2017年5月5日前完成肉鸡加工厂锅炉车间的环保整改; 2017年5月15日前通过管道整改,完成海圣公司的整改; 2017年5月20日前,通过加盖、厂房封闭等措施有效降低肉鸡加工厂污水处理站、明圣公司生产车间的恶臭气体外排; 2017年5月30日前要提交恶臭整改报告,提交和落实恶臭管控长效制度; 2017年8月30日完成明圣公司的整体技改。要求圣新公司(浦环限改字〔2017〕7号),2017年5月20日前,制定并落实鸡粪运输、存储、使用等管理制度; 2017年5月30日前提交恶臭整改报告和恶臭管控长效制度。若在期限内未完成以上整改工作,浦城县环保局将对恶臭整改不到位的车间责令停产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恢复生产。 浦城县已责成县环保局对圣农公司、圣新公司等企业环境问题进一步调查取证,依法依规处理;责成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规定;责成县圣农服务组、农业局、经信局等相关单位落实“一岗双责”,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责成圣农公司等企业问责相关责任人。 |
约谈圣农公司负责人 |
38 |
0182 |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远洋路日出东方小区24座旁十几米有一通讯公司的发射塔,电磁辐射、噪声扰民 诉求:拆除发射塔。 |
福州 |
噪声、其他 |
反映的福州市晋安区远洋路日出东方小区24座旁十几米处的发射塔及附属配套设施为福建省雄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建设,未经相关部门审批。2017年4月28日上午,福州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福州市环保局、中国移动福州分公司工作人员前往该发射塔现场进行调查、检测。经查,由于该站点尚未开通运行,目前未产生电磁辐射和噪声污染。 |
部分属实 |
福州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已于4月30日下文要求福建省雄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于5月5日前自行拆除违建发射塔及配套设施(榕通信〔2017〕6号)。由于福州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无执法权,根据职责分工,于5月1日将案件移送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查处,责令福建省雄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限期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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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0183 |
反映厦门市思明区夏商大厦工地早上5点多施工到夜间12点后,造成噪声、粉尘扰民,对工地喷淋设施效果不够理想的问题。 |
厦门 |
粉尘 噪声 |
反映的实为“夏商大厦”项目,目前为基坑石方切割施工收尾和底板混凝土浇筑前期准备阶段,存在施工噪声、粉尘扰民。 |
属实 |
4月27日起,厦门市执法局加大对“夏商大厦”项目的巡查力度,持续现场核查,未发现该项目存在超时施工、噪声超标、粉尘污染的情况。厦门市建设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在建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措施,要求工地在每天四个固定时段必须开启喷淋系统进行降尘。 目前,业主单位按要求在法律法规禁止的时段停止施工作业;在施工时开启两台移动的喷雾系统进行防尘。 厦门市执法局对该项目2017年以来已查实的3起违法施工行为已立案处罚3起(粉尘类2起、噪声类1起),处罚金额人民币3.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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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0186 |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义凤村象山后侧有一大片林木被砍伐,土地被用于垃圾填埋,不知是否经审批。 |
福州 |
垃圾 |
该地块位于新店镇益凤村象山西北侧,是一个较大山谷,林地资源档案显示为“园地”(系林地的一种类型)。因历史原因,上世纪60年代,该地块被开垦为梯田,2000年左右被抛荒。包括该地块在内的象山后侧山谷范围规划为“晋安区益凤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工程”项目用地,项目法人为“福建海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6年12月6日在晋安区发改局立项报备。省林业厅于今年4月17日已出具该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林资许准〔2017〕2290号),现正报国家林业局审批。 2017年4月28日,晋安区政府组织相关人员两次赴现场调查核实。(1)该地块不存在林木。(2)2015年6月因益凤村拆迁,当时该地块确实存在部分群众偷倒垃圾行为。晋安区市容管理部门和新店镇及时予以制止。近期多次现场查看,该地块目前未发现垃圾倾倒现象。 |
部分属实 |
晋安区政府立即增派人员加强巡查,严肃查处违规倾倒垃圾的车辆。4月30日起每晚安排5名城管队员、新店镇另雇请15名保安加强巡查管理。晋安区新店镇益凤村于2015年已采用泥土覆盖垃圾,并种植树苗。4月30日,晋安区组织清理该地块枯死苗木,并计划种植大树苗,预计于5月15前全面完成补植。同时,认真做好苗木培育防护措施,确保该地块植被尽快复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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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0190 |
漳州市南靖县合溪镇往漳平市永福公路边上10公里漳平市海龙塑料制品厂,污水乱排、废气直排、臭气扰民。 |
龙岩 |
水、大气 |
1.漳平市海龙塑料制品厂于2013年8月开始建设,2013年12月建成投产,2014年5月停产,2017年2月恢复生产,是利用水泥塑料包装等废旧塑料生产塑料米,现有一条废塑料米加工生产线,生产线有建设简易废气处理设施,并建设废水沉淀池一个。 2.4月28日,漳平市环保局联合永福镇政府到该废塑料米加工点进行现场调查,塑料米生产线已停止生产,由于该加工点未完善相应的配套废水和废气设施,当生产线正常生产时产生的废水和废气污染周边环境。 |
属实 |
1.4月29日,漳平市环保局依照环保有关法律法规将该加工点塑料米生产线进行查封,并立案调查。 2.5月2日,漳平市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取缔了该加工点塑料米生产线,强制拆除了违法生产和加工设备设施。 3.下一步,漳平市将加大监管力度,防止死灰复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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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0193 |
投诉人反映:福州台江区五一中路61号附近龙庭路上的大排档(龙虾馆)及状元镜附近大排档,油烟、噪声扰民,曾向区城管反映,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
福州 |
噪声、油烟 |
1.反映的龙虾馆(蠔门龙虾馆)排档位于龙庭路龙庭创业公寓东侧巷子内,状元境大排档位于五一路龙庭路口。两处排档主要在夜间经营烧烤、小炒,地点均在台江区新港街道辖区内。 2.2017年4月27日晚,台江区政府组织现场巡查,两处排档均存在夜间占道经营及油烟、噪音扰民问题。龙庭路蠔门龙虾馆在店前违章搭设了钢制顶棚。 3.台江区城管部门调阅了历史信访记录,未发现相关信访记录。 |
部分属实 |
1.针对台江区有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为何存在“回潮”问题,台江区政府已责成该区市容局纪检部门启动问责程序。 2.台江区政府4月27日晚对龙庭路蠔门龙虾馆及五一路龙庭路口大排档进行了突击整治,暂扣占道桌椅30余张;4月28日上午对龙庭路蠔门龙虾馆前违章搭设的钢制顶棚进行了拆除。同时,台江区政府采取定点值守方式,安排队员对两处排档点进行夜间巡查值守,杜绝占道摊点反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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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0196 |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上街书香领寓7座及根雕交易市场背后一家钢筋加工厂,噪声、粉尘扰民,曾向政府、12345、环保部门反映,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
福州 |
噪声、扬尘 |
关于信访人所反映的闽侯县上街书香领寓7座及根雕交易市场背后一家钢筋加工厂,噪声、粉尘扰民的问题。闽侯县政府即组织力量对该信访件进行调查处理,分别于4月27日下午,4月28日上午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检查时该店已暂停营业。闽侯县环境监测人员对该店折弯、剪切钢筋在正常操作时产生的噪声进行了监测,噪声值54dB(未装卸情况下),未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噪声限值(60dB)(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因该店离居民楼较近,装卸钢筋时产生的瞬时性噪声更容易对隔壁小区住户日常生活造成影响。 |
属实 |
1.4月28日上午,闽侯县政府已对经营者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店停业(目前已停业);对其擅自改变经营场所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2.闽侯县政府已约谈经营者,限其1周内(即今年5月4日之前)整改到位。5月5日,闽侯县政府再组织对该店整改情况进行复核,该店已停业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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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0197 |
投诉人反映:莆田市涵江区梧塘镇松东村,村书记毁掉松东村青蛙石附近森林近40亩,拟建墓地,福建省林业厅已于16年12月立案但至今未处理 |
莆田、 省林业厅 |
生态 |
经调查核实,莆田市涵江区梧塘镇松东村嶺头尾(青蛙石附近)确有存在因项目(福建莆田高新技术面板项目和华晶玻璃厂项目)涉及的坟墓征迁安置的公墓区,其主体责任单位为莆田市涵江区梧塘镇松东村村民委员会。2016年11月22日,已委托福建中信司法鉴定所鉴定,共占用速生桉树林地总面积17.6655亩(非投诉人所反映的近40亩)。2014年1月,梧塘镇松东村村委会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在松东村嶺头尾东南侧占用6.3亩速生桉树林地建设公墓,用于安置因建设华晶玻璃厂项目征迁的坟墓。2015年1月13日,涵江区林业局对该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2015年9月,梧塘镇松东村村委会继续在同一地点非法占用速生桉树林地扩建公墓区2.12亩,用于安置一部分莆田高新技术面板项目所涉及的拆迁坟墓。2015年11月26日,涵江区林业局对该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2016年8月,梧塘镇松东村村委会为了尽快让临时过渡房中的200多具尸骸入土为安、并推进涉迁区内未迁移的坟墓尽快动迁,通过村两委研究、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会议,在未向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地征占用林地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在松东村嶺头尾北侧占用速生桉树林地8.136亩拟新建公墓区。2016年8月,涵江区林业局和梧塘镇人民政府责令松东村委会立即停止相关建设行为,拟新建公墓区一直保持完成场地土地分层平整现状。 |
部分属实 |
2016年12月7日,梧塘森林派出所对莆田市涵江区梧塘镇松东村村民委员会在已经林业行政处罚后又扩大的面积进行累计立案。2017年4月28日,梧塘镇松东村村主任主动到涵江森林公安分局说明情况。同日,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为做好项目涉迁坟墓的群众工作,妥善处理安置区坟墓的迁移问题,尽快完成项目征迁扫尾工作,2016年12月,梧塘镇政府已及时向区民政、发改、国土、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建立松东高清面板项目公益性公墓,目前,松东高清面板项目公益性公墓的审批手续仍在办理中,涵江区人民政府将进一步推进审批手续办理工作,继续做好141座因项目涉迁坟墓的征迁善后工作,及时与群众沟通,妥善处理好安置区坟墓的迁移问题。 |
对梧塘镇松东村村主任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45 |
0198 |
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皮肤病院背后空地上,修车场,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每天下午3点左右开始喷漆,排气扇正对附近居民楼,喷漆臭味影响居民生活,居民必须常年关窗,要求:拆除该修车场。 |
三明 |
水、大气 |
4月27日,区政府组织交通、环保等部门及城关街道和芙社蓉区相关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前往现场调查。该修车场为三明市永明车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前身为1988年创办的中外合资三明市三力汽车企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汽修项目(含喷漆)环评文件于1988年10月经三明市环保局审批,主营业务为车辆维修。修车厂为原三明市三力汽车企业有限公司附属修车厂,建立之初周围均为公司厂房、办公楼等,无居民等敏感目标,经近30年变迁,目前周围建有一家皮肤病医院(系原三力公司办公综合楼改造)及居民住宅楼。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进行喷漆及修车作业,喷漆工段已建设了一体化喷漆设施,喷漆废气采用吸附棉吸收处理,末端通过水喷淋冲洗后通过排气筒低空排放。检查发现该公司喷漆废气喷淋废水处有设置了废水收集池,但在喷淋水收集池底部擅自设置了一排水阀,在排水阀附近存在一与外部相通的管道,经现场测试,喷淋水可通过该排水阀及管道直接排入外部市政污水管网;喷漆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未按规范设置,高度低于15m。 针对群众反映的“每天下午三点喷漆作业产生的气味扰民”问题,区环保局于4月27日下午3时再杀“回马枪”,再次进行突击检查,但该公司未进行喷漆作业,未发现举报人反映的喷漆气味问题。 |
属实 |
三元区环保局已对三明市永明车业有限公司违规设置排污口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4月27日向其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落实好喷漆废水治理措施,封堵违规设置的排污口,规范建设废气排气筒,在未落实整改措施前不得排放污染物。 4月28日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福建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修订)》规定,对该公司顶格罚款5万元。责令三明市永明车业有限公司立即进行停业整顿,封堵违规设置的排污口,对厂内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并开展自查自纠,加大企业的环境管理力度。为彻底解决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该公司决定彻底停止喷漆业务,在做完车辆表面石膏填补工序后,将喷漆业务外包给专业机构,确保不对周边居民造成困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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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0199 |
投诉人反映:南平市邵武市,城市污水未经处理,经过暗管直接排放,暗管出口位于东关水电站下游50米河两侧。 |
南平 |
水 |
接到该信访件后,邵武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2017年4月27日,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副市长带领环保、住建、水利等部门进行实地调查。 经对投诉人反映的排水口采样分析,初步判定排水口排放的主要是河水。经邵武市住建、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进一步会商,确认信访人反映的东关水电站下游50米处河两侧的暗管,实为河道两侧排水廊道出口。 邵武市富屯溪南岸防洪堤竣工于1996年,富屯溪北岸防洪堤竣工于1999年。由于城区两岸高程远高于河床高程,防洪堤设计以防冲、抗压为主,河道两侧防洪堤均采用浆砌重力式防洪堤。设计时,因考虑到即将建设东关电站,为满足库区水质需要,故在两侧防洪堤内纵向设置截流排水廊道,将城区污水排向东关电站大坝下游。防洪堤内排水廊道187高程以上为浆砌石拱圈结构,防渗效果不好,水库蓄水达到187高程后,库水将通过拱圈渗入廊道。库水水位越高,水压越大,渗漏量越大,最终渗水通过电站下游50米处的两侧排水廊道出口排入河道。2010年,邵武市在该排水廊道底部铺设污水管道,将生活污水收集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
不属实 |
2017年4月27日,邵武市立即要求邵武市金岭发电有限公司放水,库区水位降至187高程时,排水廊道溢流口停止排水。邵武市政府责成邵武市住建、环保等部门,对邵武市污水系统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查找问题,对症下药,坚决整改,进一步完善城市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目前,邵武市已先后邀请中国市政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桑德国际有限公司专家到场查看,并派出专业施工队伍排除10余处污水管网隐患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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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0200 |
龙岩市新罗区大池黄美村,八家塑料米加工厂,排放恶臭废气,对村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企业目前处于停产状态,村民怀疑中央督察组离开后企业将会恢复生产。 |
龙岩 |
大气 |
1.2005年以来,新罗区人民政府对大池镇黄美村原有20家塑料米加工企业这些企业开展综合整治,淘汰整合了一批塑料米加工企业,保留8家塑料米加工企业满足本地区塑料回收循环利用的需要,2015年1月15日新罗区环保局责令8家塑料米加工企业停产整顿。 2.龙岩市合顺塑胶有限公司等8家塑料米加工企业全部列入项目清理整顿名单,8家塑料米加工企业进一步完善环保设施。废气治理方面,配套建设了“水喷淋+活性炭吸附”或“水喷淋+等离子光解一体机”等环保治理设施,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滤网焚烧废气进行处理,后经15m高烟囱排放,备案监测结果达标;废水治理方面,生产废水经多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对存在的原材料露天堆放、环保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抓紧整改。目前所有塑料米加工企业均已安装在线视频监控。 3.在今年初开展的环保备案项目“回头看”过程中,发现黄美村塑料米加工企业尚未完全落实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新罗区环保局要求8家塑料米加工企业继续停产整顿不得复工。 4.4月27日现场检查时,8家企业均未生产,但都堆放有原料,其中6家企业堆有成品,有偷偷生产的迹象。 |
属实 |
1.强化整改落实。8家塑料米加工企业虽已完成备案工作,但在未完成备案审查会提出的整改要求之前,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待企业按要求完成整改后,由新罗区环保局组织对相关塑料米加工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对其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对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允许开工生产,对仍未达到环保要求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直接关停取缔。 2.强化监督检查。一是督促大池镇组织生态环保执法中队和镇村环保网格员对8家塑料米加工企业开展每周一次的巡查,确保当前停产整改的企业不得擅自开工生产;二是新罗区人民政府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相关单位履行环保监管职责,加大对整改合格后恢复生产的塑料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确保企业生产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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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0201 |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周宁县浦原镇江原村渡头自然村西面山顶上,福建省闽绿综合体开发有限公司,养殖污水未处理直接排放至龙亭溪、穆阳溪,群众多次向市、县环保局反映,均答复该企业合格排放。 |
宁德 |
水 |
该公司生猪养殖基地建有大小猪舍计46栋,2016年生猪出栏量2.8万头,目前存栏量8600头(其中母猪980头);养殖场场区内实行雨污分流;粪污处理设施固液分离、水解酸化、沼气池、A/O系统曝气池、二沉池、氧化塘、回灌泵等均正常运行;四级氧化塘下方田地(约60亩)已开垦,种植的槟榔芋长势良好,垄沟里积有沼液(氧化塘废水),用于槟榔芋施肥;水沟水质观感清澈,水底未见养殖污水残留痕迹,周围边沟未发现污水及污水残留痕迹。 4月28日上午,周宁县环境监测站于该公司西北方向田地下方水沟、龙亭溪渡头村段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两个点位水样pH、总磷、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等均符合相关标准。 |
不属实 |
宁德市督促周宁县加强加密监测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大投入,做好废水回灌管道的巡查维护,防止出现因管道破损或雨水回灌导致的废水漫流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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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0203 |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国家森林公园东大门对面,万寿桥头垃圾堆积,桥下溪水流入斗顶水库,影响水库水质。 |
福州 |
垃圾 |
经查,万寿桥头堆积的垃圾主要为折断的树枝干和生活垃圾,其中树枝干系上阶段暴雨冲刷所致,生活垃圾为平时弃倒形成。 |
属实 |
1.立即整改到位。2017年4月27日晚晋安区政府组织25名环卫工人及机械设备到现场进行清理,共清理垃圾2.5吨,目前已清理完毕。同时,组织监测部门对斗顶水库采取水样并送检。2.增设环卫、宣传设施。在该点位建设1座垃圾池,周边设置5个垃圾桶;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牌3面,宣传标语2条。3.夯实工作措施。制定长效管理工作方案,强化宣传,提升村民群众环保意识。安排专人对该溪流进行每日巡查,并强化人员保障,从原1名兼职增加到3名专职人员,实行3班倒工作机制,及时劝阻个别村民乱倒垃圾的行为,并对垃圾进行每日收集清运。同时,强化督查问责,确保该点位整洁有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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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0204 |
投诉人反映:莆田市仙游县园庄镇矿山违规建设,破坏生态环境。导致山上断水,山下农田由水田变为旱田 |
莆田 |
生态 |
该矿山取得采矿许可证,但尚未取得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调查,业主向群众租用矿山生产临时用地用于开采堆料场,涉及后蔡村3个小组,堆料场现状共占地面积5332平方米,其中:果园4104平方米,耕地1228平方米。因群众纠纷导致矿山业主无法开展矿山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经多方协调后仍未解决,该矿山至今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也无法进行正式开采,故没有发现信访人所反映的“山上断水、山下农田变旱地”的问题。 |
不属实 |
仙游县国土局、园庄镇等相关单位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园庄镇后蔡村矿山在未取得合法矿山开采相关审批手续之前,不得开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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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0205 |
投诉人反映:1.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五凤兰亭7期59号楼下红音琴行违规扩建门头,下雨天雨水打击遮雨棚的噪声影响楼上居民;2.五凤兰亭7期58、59号楼下多家快餐店,油烟直接排往绿化带,影响楼上居民生活。 |
福州 |
噪声、油烟 |
五凤兰亭7期59号楼下红音琴行存在违规扩建招牌,下雨天雨水打击遮雨棚的声音影响楼上居民生活。58、59号楼下木小仔蛋包饭、郭键餐饮店和家滋味餐饮店油烟未经净化处理直接排放。 |
属实 |
4月28日,鼓楼区政府对该店违规扩建招牌进行拆除,现已拆除完毕。鼓楼区环保局已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郭键餐饮店和家滋味餐饮店于5月7日前完成配套油烟净化设施,在整改未到位前不得擅自营业,并由鼓楼区跟踪落实。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对木小仔蛋包饭无证经营问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店立即停止经营活动,目前该店已关门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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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0208 |
泉州市南安市省新镇油园村 亿鑫泰树脂化工厂周围是居民住宅,24小时生产,产品有三聚氰胺和甲醛,影响居民健康,噪音和臭味扰民,污水直接排放,周围秧苗蔬菜用污水浇灌后死亡。 去年八月份起逐级向环保和信访投诉,有罚款,但总是恢复生产。现在停产,但督察组离开后很可能复产。诉求:要求取缔工厂 |
泉州 |
水、大气、噪声 |
1.南安市环保部门和省新镇政府于4月6日、4月27日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已自行停产,现场无生产迹象。 2.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将于近期搬迁至邵武市金塘工业园区,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正在编制。 此件为重复投诉件,均依法查处并反馈过。2017年2月,执法监测结果显示企业达标排放,但考虑厂区紧临油园村邱厝居民区,正常排放可能还是会对群众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南安市环保局于2017年4月5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南环保〔2017〕74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对卫生防护距离的问题开展后评估,卫生防护距离问题解决之前,不得恢复生产。 |
属实 |
南安市环保局督促该公司严格按限期整改通知(南环保〔2017〕74号)要求,卫生防护距离问题解决之前不得恢复生产。如发现该公司擅自恢复生产,依法严厉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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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0213 |
泉州市南安市省新镇西埔村屠宰场(该镇只有一个定点屠宰场),杀猪后的毛发粪便直接拉到山头上倾倒,无任何措施,臭气熏天,引来苍蝇蚊子,曾向当地环保局反映过,但屠宰场仍继续倾倒。(0595-86252567村委电话) |
泉州 |
大气 |
4月27日,南安市环保局现场检查时,该屠宰场正常运营。但屠宰场固体废物(屠宰废弃物、猪粪便等,总量约1.5吨)未按环评审批要求处置,于2016年10月至12月间外运至屠宰场周边山上一面积约20平方米的空地进行倾倒填埋,该填埋点未配套相应污染防护设施。 |
属实 |
南安市环保局对该屠宰场未按要求处置固体废物的行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南环保〔2017〕105号),责令该屠宰场于5月13日前清理固体废物填埋点,按要求处置固体废物。南安市环保局5月1日现场复查时,该屠宰场已完成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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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0214 |
福州市台江区鳌光路红绿灯十字路口(阳光城旁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混堆约大几十吨,周边用木板围起,臭气熏天,约半年前曾向市政府投诉,未解决。 |
福州 |
垃圾 |
4月28日上午,由台江区政府进行现场调查核实:该地点确实堆放较多建筑垃圾,主要是周边居民将建筑装修垃圾倾倒该处。2016年起周边小区陆续交房装修,物业公司将业主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在鳌光路十字路口的北侧,以合同形式由外包公司定期清理运走。因外包公司工作业务原因该批次垃圾未能及时运走。 |
属实 |
4月27日下午起,台江区政府组织力量对该处垃圾进行全面清理,至28日凌晨3点左右,已将垃圾全部清运完毕。同时,鳌峰街道已要求物业公司4月28日下午18点前用滤网对清理后的地块全覆盖,防止产生扬灰污染空气。周边小区物业公司也加强管理,安排专门保安人员值守,防止外来车辆偷倒垃圾。台江区政府已要求鳌峰街道从5月1日起加派人员巡查,同时要求执法队伍加大对乱倾倒建筑装修垃圾行为的处罚力度,实行顶格处罚,做到处理一起,震慑一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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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0215 |
福安市甘棠镇樟尾亭村钢铁厂(甘棠镇供电所隔壁),违规建设,没有环评手续,废水废气乱排。曾多次向省环保厅、宁德市环保局、福安市环保局、当地政府投诉,环保局派人到现场检查,但未见采取其他措施。 |
宁德 |
水、大气、其他 |
福安市甘棠镇北门樟尾亭金属加工厂,为福安市恒跃金属制品加工厂,已办理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主要从事废铁板加热拉伸制成扁铁业务。该厂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即投入生产;二是该厂的卫生防护距离达不到规范要求,噪声、烟气对周边居民存在影响;三是加热炉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相对简易,且风机设备已损坏。 福安市甘棠镇和市环保局分别于2015年12月8日、2016年8月5日对该厂进行检查,检查时该厂均处于停产状态。2017年3月3日,福安市环保局、甘棠镇对该厂进行复查,该厂未生产,但生产设施仍在,近期福安市环保局也未收到关于该厂的相关投诉。 |
属实 |
对于该厂存在的问题,福安市政府采取处理措施如下:一是已对该厂采取强制停电措施;二是福安市环保局已对该厂配电房进行现场查封,并对该厂未经环评审批即建设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三是福安市政府已启动关停关闭该非法生产企业相关程序,现已拆除加热炉等主要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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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0217 |
龙岩市永定区下洋镇下坪村山脚下,小型水电站(法人:胡**),截断河水并且常年不防水,导致河水发臭,长满水草;下坪村村口屠宰场,将杀猪废弃物直接弃置在村口金丰河内,臭味扰民。 |
龙岩 |
水、大气 |
1.龙岩市永定区下洋下溪水电站,装机容量130千瓦,于1996年建成,取得了营业执照,坝头位于龙岩市永定区下洋镇下坪村村中。未安装最小生态下泄流量设施,对最小生态下泄流量工作落实不到位。 2.屠宰场位于龙岩市永定区下洋镇下坪村口。屠宰场建于2013年,并在2016年购置了屠宰设备,未取得屠宰证,正在建设沉淀池等排污设施,下坪村口金丰河内未发现杀猪废弃物,现场未发现屠宰生猪的行为,但场内存放待宰生猪103头。永定区农业局于2017年2月10日下发了制止违法屠宰生猪的函、2017年3月22日下发了关于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区环保局于2017年3月20日下发了关于责令龙岩市永定区下洋屠宰点停止生产的决定书;下洋镇政府于2017年2月13日下发了关于制止违法屠宰生猪的函,并多次口头通知督促。该场于2017年3月20日贴出通知,停止营业,进行内部整顿。 |
属实 |
1.下洋镇指定由下坪村包村领导具体负责,区水利局负责技术指导,龙岩市永定区下洋下溪水电站业主已于2017年4月28日下午安装好最小生态下泄流量设施,并于2017年4月29日上午起落实最小生态下泄流量。 2.屠宰场已将生猪全部清栏,将猪栏冲洗干净,并已停电。2017年4月28日下洋镇政府以正式文件,通知其在未取得屠宰证之前不得营业。下洋镇政府实施每周不少于1次的巡查监管,区农业局不定期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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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0218 |
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路万达广场旁,后坑垃圾焚烧厂,位于市中心,烧垃圾恶臭影响市民,烧垃圾产生的二恶英对市民身体健康有影响,没有公开监控数据,要求:搬迁垃圾焚烧厂,垃圾焚烧厂不应该建在市中心。 |
厦门 |
大气 |
1.关于“烧垃圾恶臭影响市民,烧垃圾产生二噁英对市民身体健康有影响”问题。该项目投运以来就建立了环保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区、市环保及相关监管部门联网。监测数据显示,近年来,恶臭污染物和烟气指标均达标。但该厂紧邻人流密集区,加上岛内每天2700多吨的生活垃圾,需在相邻的后坑压缩站压缩中转,有的垃圾转运车密闭性不够好,在气压较低、设备检修时,偶尔会出现臭味。 2.关于“没有公开监控数据”的问题。2015年,该厂已将原有的环保公示屏升级为4×3m2的环保公示彩色大屏,实时向公众发布烟气排放和环保相关信息。同时,该厂还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开放,定期组织热心环保人士及社会公众来厂参观互动,现场查阅在线监测数据,解答各界人士关心的问题,实地了解垃圾焚烧发电的工艺和基本知识。 3.关于“要求搬迁垃圾焚烧厂,垃圾焚烧厂不能建市中心”问题。垃圾处理设施是城市管理不可或缺的公共设施,无论建在何处,都会产生“邻避效应”。并且,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政府财政投入3.2亿建成,投入运行不到10年(一般运行寿命30年),目前运行状况良好,正在发挥作用,近期未考虑搬迁。 |
不属实 |
厦门市环保局联合湖里区政府,将继续加强对后坑垃圾焚烧厂,以及全市其它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监管,不断提升完善环保配套设施,加强日常检查考评,加强与市民群众的联系沟通,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大力提高生活垃圾处理和管理水平,努力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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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0219 |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坂头村幼儿园旁,晋发漂染厂,烧锅炉,烟囱冒黑烟,排放带有染料臭味的废气。 |
泉州 |
大气 |
信访反映的“晋发漂染厂”实为“晋江市永和晋发线带有限公司”。 1.关于锅炉烟囱冒黑烟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锅炉停运。企业此前因部分土地被征用申报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停产,期间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今年4月份,因设备调试需要,公司间歇性试生产。4月23日停止生产至今,该公司锅炉配套了麻石水膜除尘装置,信访人反映的锅炉冒黑烟问题可能是长时间停产后,试生产时锅炉起炉瞬间产生的烟尘废气。因现场检查时,企业已停产4天,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暂时无法核实。 2.关于排放带有染料臭味的废气问题。该公司生产工艺有高温染色工序,在生产时产生的废气对周边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
属实 |
晋江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排污许可证过期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1万元;督促该公司停产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并在两个月内在生产车间增配废气净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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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0221 |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周宁县农业科技园区,福建仙洋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两个烧煤锅炉,茶渣倒在下炉山上,偷排污水。 |
宁德 |
大气、垃圾 |
1.现场检查时,福建仙洋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正在生产,厂内建设有2台均为4蒸吨的锅炉,1#锅炉未开机,未配套建设烟气处理设施;2#锅炉正在运行,配套建设水膜除尘装置,现场排放白色烟气,经宁德市环境监测站现场监测,该公司外排废气烟尘浓度、二氧化硫浓度、氮氧化物浓度,均为达标排放。2台燃煤锅炉均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该公司茶渣堆放在下炉山上,未建防渗、防淋等设施。 3.建有一座处理能力600吨/天的污水处理站,现场调阅在线监控数据显示COD为82.1mg/L(达标),总排污口水质观感较清澈,厂外排查未发现偷排废水线索。 |
部分属实 |
1. 2017年4月29日,周宁县环保局查封了该公司的1#锅炉(周环查(扣)字〔2017〕16号),于2017年4月30日责令其在2017年5月15日前拆除锅炉供电部件(周环责改字〔2017〕25号)。 2.2017年5月1日,周宁县环保局查封了该公司的2#燃煤锅炉(周环查(扣)字〔2017〕17号),并责令其立即着手改用生物质燃料,整改未到位前不得使用(周环责改字〔2017〕26号)。 3. 2017年4月29日,周宁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在下炉山上倾倒茶渣、清理茶渣,严格落实“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三防措施,对其随意倾倒茶渣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并于2017年5月11日前向周宁县环保局报送茶渣规范堆放点选址方案(周环罚告字〔2017〕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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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0223 |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锣东镇蔡厝村,养猪场,污水、猪粪乱流,臭味扰民。 |
泉州 |
水、大气 |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可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的公告》,罗东镇蔡厝村属于可养区范围,目前该村有11家养猪场,其中南安市裕兴养殖有限公司为规模以上养猪场,其余10家为规模以下养猪场。 1.4月27日,南安市环保局、农业局、罗东镇人民政府联合开展调查。现场检查时,南安市裕兴养殖有限公司生化处理设施未运行,沼气池有运行,养殖废水经干清粪分离处理进入沼气池处理后,排入回用蓄水池,回用蓄水池中污水抽至山地用于果树浇灌。执法人员现场对回用蓄水池中污水采集水样1瓶,经监测,污水COD浓度为587mg/L,超过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表1旱作COD≤200mg/L)。 2.10家规模以下养猪场存栏量20-80头不等,黄青阳养猪场等8家规模以下养猪场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后,排入周边环境。黄宣点养猪场、黄土元养猪场等2家规模以下养猪场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 |
属实 |
1.南安市环保局对南安市裕兴养殖有限公司立案查处,罚款1.12万元,将其法定代表人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责令立即停止污水超标排放(南环保责改〔2017〕33号),限期整改(南环保〔2017〕104号)。 2.罗东镇人民政府责令黄青阳养猪场等10家规模以下养猪场于5月2日前清栏,同时加快实施改造升级。现已完成清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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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0224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芗城区金峰南路99号鑫荣嘉园小区里,存在三个以上,每个面积在5平方米以上的垃圾堆,常年无人清理。 |
漳州 |
垃圾 |
经查,发现在鑫荣嘉园8#、9#、10#楼待建空地上确实存在面积达十几平方米的垃圾堆。除此之外,小区垃圾桶内垃圾均无外露,也没发现其他堆积未处理的垃圾。 |
属实 |
1.4月27日当晚,芗城区立即组织城管和保洁人员共10余名和2部环卫车进入现场展开清扫清运行动,共清理出3车次垃圾。 2.4月28日组织挖掘机入场,全面清除空地上的杂草、部分废弃建材,同时实施围挡,抓好源头防范、避免反弹。同时组织20余名保洁人员对小区环境卫生进行大清扫、再整治,坚决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目前,小区路容路貌干净、整洁、有序。下一步,将着手建立环境清洁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对小区范围内道路、楼道、绿化带、公共设施的环卫保洁工作,特别是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和物业人员重点突出对该待建空地的定期巡查,并规范垃圾清扫清运,切实提高工作成效,打造干净整洁的社区人居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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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0228 |
福安市西塘镇溪北洋前浦村岩下有家养猪场,2008年开始养猪,污水粪便直排,地下水有异味,没有手续,没有环保设施。曾向省委巡视组反映过,市里拆迁赔偿问题没有谈妥。诉求:拆除养猪场。 |
宁德 |
水 |
2017年4月27日,福安市组织相关人员对该生猪养殖场进行检查。该生猪养殖场内共有猪舍7座,其中2个猪舍养殖母猪20头、猪仔30多头,属于规模以下养殖场(250头以下)。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干粪进行收集,养殖废水通过猪舍外边沟收集至养猪场下方化粪池,无其他环保设施。现场未发现污水粪便直排。 |
属实 |
鉴于该场属于规模以下养殖场,且未发现污水粪便直排问题,福安市相关部门对养殖户进行普法教育,要求其将生猪卖出。养殖户表示,所养殖的母猪和猪仔正在生病,目前正在联系转场事宜。福安市已要求该生猪养殖场必须于5月8日前将所养殖的生猪转场清栏到位,逾期将强制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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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0229 |
南平市延平区满荡镇安丰村小安自然村的华普科技化工厂(山东人开的),每天排放臭气毒气,影响村民身体健康,孕妇不敢在家。曾向南平市环保局、延平区环保局投诉,延平区环保局来现场检查时就停止排放。最近知道检查,改为晚上排放。诉求:要求工厂尽快停产。 |
南平 |
大气 |
1.现场查处情况:2017年4月29日,南平市延平区环保局对华普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没有生产,但设备仍有余温。2017年4月30日23时,延平区环保局再次对华普公司进行现场突击检查,该企业没有生产,现场一片漆黑。 2.历史查处情况:2017年4月24日,群众反映华普公司污染问题。延平区环保局当日对华普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当日,企业正常生产,企业锅炉房周边有轻微异味,厂界周边没有明显异味。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批先建一台额定功率为2.3MW的有机热载体炉并投入使用,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导热油及燃油贮罐未建围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重新修订、评估、备案;原料桶及产品空罐露天存放,无“三防措施”;用于熔化多元醇的置换水未按环评审批要求处置,有外排迹象。目前,延平区环保局已立案查处。 |
属实 |
南平市延平区政府做出如下处理: 1.责成延平区环保局依法、严肃查处华普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4月30日,延平区环保局对该公司经营主体福建银达实业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要求自收文次日起,停止使用新增的导热油炉;停止生产,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恢复生产;在2017年5月30日前按规范要求建设、完善原料桶、产品贮罐的贮存场所;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设施建设,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评估及备案工作。5月1日,延平区环保局向福建银达实业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处罚款5000元。 2.约谈该公司负责人,责成其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对照各职能部门提出的问题抓紧整改; 3.责成黄墩街道办事处及各职能部门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督促其落实各项整改工作。 |
约谈公司负责人。 |
64 |
0230 |
宁德市周宁县七步镇高速路旁边的三嘉钢材厂污染重未取缔,仍继续生产。 |
宁德 |
其他 |
1.4月27日,周宁县组织相关人员前往该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熔炼车间已按中央、省、市去产能要求进行“五拆除”整改,中频炉、炉台顶磅、轨道、变压器及烟气罩均已拆除,没有生产痕迹,没有原材料。 2.该公司轧钢车间不属于取缔的落后产能,现场检查时正常生产,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废水为冷却水,循环利用未外排;废气为二段式发生炉废气,建有脱硫、除尘设施。4月28日,宁德市环境监测站现场对烟气采样监测,结果显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达标;烟尘排放浓度超标2.42倍。 |
部分属实 |
1.2017年4月30日,周宁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治(周环责改字[2017]23号),并于2017年5月7日前向周宁县环保局提供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整改未到位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2.2017年4月30日,周宁县环保局对该公司烟尘排放浓度超标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周环罚告字[2017]5号)。 3.周宁县政府进一步加大对该公司监测监管力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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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0231 |
莆田市仙游县社硎乡仙头村养猪场,在仙游县木兰溪源头,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溪水,臭味扰民,是村长家开的,曾向县环保局投诉,没有结果。 |
莆田 |
水、大气 |
经调查核查,仙游县社硎乡仙头村养殖场实为仙游县兴农牧有限公司,位于可养区内。该养猪场已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配套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和林地施肥系统,现场检查时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违法排污现象,群众反映污染情况不实。 |
不属实 |
仙游县要求该公司要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与维护,严格按照规程操作,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产生的废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得外排。同时要求仙游县环保局、农业局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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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0232 |
南平市浦城县环境污染十分严重,五大污染源1.皮革城离城区3公里,有二三十个大烟囱,天天冒黑烟,臭味笼罩整改城市。2.离城区两公里的绿康生化厂,每天排废气污水,黑臭。3.离城区两公里的永芳香料化工厂排臭气。4.离城区两公里圣农养鸡场(规模很大),城乡许多养鸡场,臭味熏天。5.离土城七八公里正大生化厂,排放废气废水,污染土城溪。 |
南平 |
水、大气 |
第一个问题现场调查核实情况:2017年4月27日9时,南平市环保局荣华山产业组团分局(以下简称“环保分局”)会同新闻媒体对组团轻纺园区进行实地检查。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冒黑烟现象。2017年4月28至30日,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也未发现冒黑烟现象。 2017年4月28日至29日,南平市环境监测站于组团轻纺园区边界南侧荣华物流集团综合大楼处,开展恶臭气体监测,经监测(南环监字(2017)第76号),恶臭浓度小于10。 组团共有17家合成革企业,已建成75条合成革生产线,原有32台燃煤锅炉。自2015年10月19日组团“煤改气”试点正式推广试行至2017年3月底,已完成75条合成革生产线的“煤改气”供热系统改造,淘汰18台燃煤锅炉,剩余14台DMF精馏回收用燃煤锅炉。完成改造后,组团燃煤使用量减至原有规模一半以下,大大减少了二氧化硫及烟尘颗粒的排放量。 从日常监管情况看,轻纺园区合成革企业燃煤锅炉及脱硫除尘设施运行正常,烟囱基本不存在冒黑烟的现象;在低气压、雨天等某些天气条件下,组团轻纺园区可能存在异味散发的现象,主要来源于合成革企业DMF精馏回收过程中产生的二甲胺。 第二个问题现场调查核实情况:该信访问题与2017年4月26日中环督信转〔2017〕15号-3中重复,浦城县已于当日组织浦城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环保、信访、园区管委会等对绿康公司进行联合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提炼Ⅲ车间未生产,其余生产车间正常生产。废气、废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废水、废气在线监控正在运行,废水、废气1#在线监测数据正常。因2号烟囱锅炉停炉检修,废气2#在线监测设备已于2017年4月25日向南平市环保局报备。 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异味扩散到厂界外,但绿康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半成品仓库密闭不完善;2.厂区内半成品仓库、提炼车间、污水处理设施等部位有异味;3.新建危废仓库标志牌设置不规范;4.原煤堆场围堰不完整。 2017年4月27日,浦城县环境监测站对绿康公司污水处理站出水采样监测,经检测(浦环监报告(2017)第55号),废水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经分析,当遇到气压低、气流速度慢等不利扩散的天气条件时,企业废气无法及时扩散、容易蓄积,异味会扩散到厂区外,对周边的空气质量存在一定的影响。绿康公司“2400吨/年活性杆菌肽系列产品扩建项目”于2015年2月通过环评审批,建于浦城工业园区B区(浦潭生物专业园区,距浦城城区约12公里),目前已完成前期工作,还未开工建设。该公司计划在扩建项目完成后,从2018年底开始逐步将现厂区内异味较重的产品生产线调整到新厂房生产。 第三个问题现场调查核实情况:2017年4月27日,浦城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环保、园区管委会等对永芳公司进行联合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因整厂搬迁已于2017年4月10日停产,现正对第三生产车间生产设备进行拆除,废气治理设施有运行,污水处理设施为维持细菌活性也在运行。经查,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未及时将拆卸后的设备进行密封,导致设备和管道内残留的少量原料或产品挥发到车间外,厂区内部异味明显;2.污水处理站厌氧池加盖设施有破损,污水处理站有异味。 永芳公司“浦潭B区5000t/a合成香料迁建项目(一期)”于2016年11月通过环评审批,预计于2017年底前搬迁至浦城工业园区B区(浦潭生物专业园区,距浦城城区约12公里)。 第四个问题现场调查核实情况:2017年4月27日,浦城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环保、农业、信访等部门联合检查了圣农公司肉鸡加工厂、海圣公司、明圣公司、圣新公司等企业,并抽查了5家鸡场。检查结果如下: (1)圣农公司肉鸡加工厂: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该厂宰杀车间恶臭处理设备有运行,氨机房车间外无异味,锅炉烟气在线监测数据正常,污泥压滤车间有密封措施,厂区外无明显异味。但该厂存在无组织排放现象,挂杀月台装卸活鸡处有异味。 (2)海圣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该公司废气收集设施及强氧催化除臭设备有运行,厂区外无明显异味。但该公司有跑冒滴漏现象,装卸料区域和生产车间附近有异味。 (3)明圣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该公司鸡血加工车间废气收集设施及生物除臭设备有运行,羽粉加工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有运行,厂区外异味不明显。但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羽粉加工车间废气收集不完全,车间内恶臭较明显;2.存在无组织排放现象,装卸料恶臭明显。 (4)圣新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有运行,废气在线监控数据正常,厂区内外无明显异味。 (5)鸡场:现场检查时厂区内外无明显异味。 经走访,在气压较低或无风等特定气象条件下,以上企业厂区有明显的恶臭,活鸡及鸡粪运输车经过时尤其明显。 第五个问题现场调查核实情况:2017年4月28日,浦城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环保、园区管委会等对正大公司进行联合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盐酸金霉素、泰乐菌素生产线未生产,饲料金霉素生产线正在生产。污水处理设施、锅炉废气处理设施及配套的在线监测装置都有运行,调阅锅炉废气、废水在线数据,数据正常,未发现超标现象。 经查,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脱硫车间旁脱硫除尘水循环池中循环水碱性较低;2.脱硫车间旁周围管道混乱,有可移动式软管及跑冒滴漏现象;3.锅炉房围墙(靠近烟囱方向)有破口,洗手池废水流入雨水沟;4.废机油桶未及时收集,露天堆放。 浦城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分别于4月27日、28日,连续对正大公司总排口外排废水采样监测。经检测(浦环监报告(2017)第56、60号),该公司外排废水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
部分属实 |
第一个问题处理和整改情况:针对存在的异味现象,组团正在配套建设合成革DMF回收及废气综合治理项目(采取低温萃取工艺避免产生二甲胺等副产品),该项目于2016年5月完成中试,一期工程正在安装设备,计划2017年上半年投入试运行,整体工程预计2017年底前完成,届时将淘汰剩余14台DMF精馏回收用燃煤锅炉,较好地解决燃煤污染及二甲胺异味问题。 下一步,组团及环保分局将继续加大对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尤其是加大企业雨、污、废气排口的监管力度,严格执法检查,增加周末、夜间错时检查频次。对重点的合成革企业施行标准化操作监管,杜绝事故性排放;对于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第二个问题处理和整改情况:浦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绿康公司的环境问题,2017年4月27日,浦城县人民政府县长约谈了绿康公司的法人代表,就其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了告诫谈话,指出了相关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并督促迅速整改到位。绿康公司表示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落实整改。 2017年4月27日,浦城县环保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浦环限改字〔2017〕2号),要求绿康公司在2017年5月5日前完成以下整改:1.完善半成品仓库大门密闭装置;2.落实半成品仓库大门密闭管理措施;3.规范危废仓库标志牌设置;4.完善原煤堆场围堰。在2017年5月25日前完成以下整改:1.落实厂区内成品、半成品仓库整体密闭整改措施;2.委托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完成废气专项检测;3.制定异味管控长效管理机制,并落实实施。若绿康公司在期限内未完成以上整改工作,浦城县环保局将责令企业停产整改。 浦城县政府已责成浦城县环保局持续跟踪该信访件所反应的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切实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建立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适应的环保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有效降低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责成浦城县南浦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规定;责成浦城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经信局等相关单位落实“一岗双责”,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第三个问题处理和整改情况:浦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永芳公司的环境管理问题,2017年4月27日,浦城县人民政府沈晓文县长约谈了永芳公司的法人代表,就其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了告诫谈话,指出了相关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并督促迅速整改到位。永芳公司表示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落实整改。 2017年4月28日,浦城县环保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浦环限改字〔2017〕4号),要求永芳公司在2017年5月3日前完成以下整改:1.对目前拆除下来的所有设备和管道及时进行封堵,防止设备和管道内残留的异味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2.立即对污水处理站厌氧池加盖破损部位进行修复。在2017年5月10日前完成以下整改:1.将永芳公司整体搬迁方案上报县环保局;2.制定异味管控长效管理机制,并落实实施。 浦城县政府已责成浦城县环保局持续跟踪永芳公司的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切实落实环保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搬迁期间的环境管理,有效降低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责成南浦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规定;责成工业园区管委会、经信局等相关单位落实“一岗双责”,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第四个问题处理和整改情况:2017年4月27日,县委县政府约谈圣农发展公司负责人,要求企业负责人高度重视群众的合理诉求,加强内部管理和对配套企业的约束,落实企业发展的社会责任和治污主体责任,对有异味排放的场所进行有效整改,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017年4月30日,浦城县环保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圣农公司及其配套企业(浦环限改字〔2017〕6号):1.2017年5月5日前完成肉鸡加工厂锅炉车间的环保整改;2.2017年5月15日前通过管道整改,完成海圣公司的整改;3.2017年5月20日前,通过加盖、厂房封闭等措施有效降低肉鸡加工厂污水处理站、明圣公司生产车间的恶臭气体外排;4.2017年5月30日前要提交恶臭整改报告,提交和落实恶臭管控长效制度;5.2017年8月30日完成明圣公司的整体技改。要求圣新公司(浦环限改字〔2017〕7号):
1. 2017年5月20日前,制定并落实鸡粪运输、存储、使用等管理制度;2.2017年5月30日前提交恶臭整改报告和恶臭管控长效制度。若在期限内未完成以上整改工作,浦城县环保局将对恶臭整改不到位的车间责令停产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开工。 浦城县已责成县环保局将依法对圣农公司、圣新公司等企业进一步调查取证,依法依规处理;责成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规定;责成县圣农服务组、农业局、经信局等相关单位落实“一岗双责”,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责成圣农公司等企业问责相关责任人。 第五个问题处理和整改情况:浦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正大公司的环境管理问题,2017年4月27日,中共浦城县委员会书记约谈了正大公司副董事长,就其近期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了告诫谈话,指出了相关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并督促迅速整改到位。正大公司表示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落实整改。 2017年4月29日,浦城县环保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浦环限改字〔2017〕5号),要求正大公司于2017年5月5日前完成以下整改:1.立即加入碱液,提高脱硫循环水pH值,同时制定循环水加碱管理机制,保证碱度正常;2.整理脱硫车间旁环境;3.及时封堵锅炉房破口;4.及时将废机油桶收入危废间;5.要求该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对正大公司恶臭进行检测,于5月10日前出具检测报告。 浦城县政府已责成万安乡落实属地管理规定;责成工业园区管委会、经信局等相关单位落实“一岗双责”,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责成环保局持续跟踪正大公司的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促该公司切实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建立环保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稳定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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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3 |
漳州市台商投资区角美镇玉江村,同城大道由此经过,施工单位是中电建路桥公司,业主为漳州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村口的施工工地未采取防尘措施。曾向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民热线投诉,要求在施工工地进出小道上散水、清理积尘,回复工地有采取措施,实际上只是偶尔散水,路面积尘没有清理,车辆路过时扬尘很严重,雨天道路泥泞不堪,对村民出行造成不便。诉求:希望工地采取切实有效防尘措施。 |
漳州 |
扬尘 |
施工单位虽已采取施工便道的硬化、设立了隔离栏、沿村道路采取防尘等措施并每日进行日常保洁,但项目部采取的防尘措施未能有效抑制扬尘,车辆经过还是会带起部分扬尘,尤其在下雨天道路泥泞不堪,对村民出行造成不便。 |
属实 |
经漳州台商投资区领导现场办公协调处理,就信访件举报问题,该工地已实施如下降尘措施: 1.同城大道与村道交叉路口围挡已增设喷淋设施,并开始运行; 2.再设置两台除尘雾炮机实施喷雾,提高降尘效果;3.组织人员对施工便道清扫清理积尘,并冲洗干净;4.加强巡查,杜绝该工地运输车出现滴、洒、漏现象; 5.督促该施工单位加强日常保洁、清扫力度,增加洒水车洒水频率,提升洒水防尘效果,责成项目业主单位制定降尘专项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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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5 |
厦门海沧区后井村,地处九龙江入海口北岸,原来是个风景优美的渔村,有十里长的金色沙滩,三百米宽的滩涂,四、五米高的红树林。如今,美景不再,一切不再。金沙滩变黑滩涂,红树林被码头完全覆盖。这权当是发展的代价,徒叹奈何。但码头的堆场装卸煤灰,每天扬起漫天粉尘,无孔不入地侵入每个空间,逃无可逃。降尘喷雾器只在领导来时才会打开,平时居民日日见灰,生活极不方便,身体被严重损害,这些年,各类癌症层出不穷,以呼吸道、食道为甚。几个化学品码头,在装卸时总是散发出令人恶心的异味。诉求:关闭煤灰场,加强化学品码头监管。 |
厦门 |
大气 |
后井村位于九龙江河口湾北岸,隶属海沧区海沧街道,反映内容涉及的企业包括厦门海沧港区规划的7#-8#泊位和9#、10#、12#等码头(11#未建)。 1.7#-8#码头,厦门港务海宇码头主要问题有:一是后井村排洪管贯穿该公司7#泊位,因下雨、喷淋等原因致使部分含铁矿粉、煤粉污水及少量油污从检查井溢流水体。二是由于码头装卸工艺较落后,物料装卸有较多的撒漏现象,存在粉尘污染。三是污水处理设施出现故障维修不及时,未报备环保部门。四是靠近后井村防尘网目前还未建成。 2.9#-12#码头,通海油库、海澳石化仓储油污分离系统设施老化。现中油港务油气回收系统升级改造正在实施。 |
属实 |
海沧区相关执法部门于2017年4月28日上午第一时间对厦门港务海宇码头(7#煤码头)、通海油库、海澳石化仓储及中油港务实施现场检查,4月28日下午通知业主制作询问笔录。针对发现的四个问题,逐一督促企业整改:1、4月28日检查结束的当天晚上,企业已拆除排洪管,防止污水溢流;2、针对堆放、装卸造成粉尘污染的问题,4月29日,海沧城管执法局对港务海宇码头公司、厦门坤建工贸有限公司、厦门三裕丰能源有限公司分别开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企业停止违法行为,要求当事企业于5月14日前完成改正。同日,海沧区行政执法局依法作出责令改正,处以罚款2万元的处理决定,并于4月30日向当事企业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3、针对设施故障没有正常运行问题,4月29日,海沧环保分局依法向厦门港务海宇码头有限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处以10万元并限期改正,要求5月5日前完成废水处理设施修复并投入正常运行;4、针对未按要求建成防尘网问题,处以5万元罚款并限期整改,要求于5月底前再建成400米防尘网建设,9月底前完成全部1344米防尘网建设。 4月29日,海沧区政府召集相关部门及海沧区各相关企业参加座谈,对码头粉尘污染及油库异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海沧区政府副区长组织约谈厦门港务海宇码头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组织现场检查并提出整改要求,公司负责人表示将按环保部门的要求立即组织并落实整改措施。 对于现场检查发现的9#、10#、12#油污分离系统设施老化问题, 通海油库负责人表示立即组织油污分离系统改造,提高油污分离效率,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海澳石化仓储负责人表示立即组织油污分离系统改造,提高油污分离效率,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安装污水处理在线监控系统。 中油港务负责人表示油气回收系统升级改造,预计5月底完成,进一步完善油气回收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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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6 |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尚干镇红新村废弃牛栏养羊污染没有得到解决,现天气渐热,我们的健康安全受到严重威胁。诉求:望能立行立改,让该牛栏周边居民卫生得到有效解决。2016年8月举报后,闽侯县环保局、卫生局和福州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系统均作了处理,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
福州 |
水 |
4月27日、28日,闽侯县政府两次派员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该牛栏饲养土羊26只。 |
属实 |
4月30日,闽侯县尚干镇政府已对该养殖场进行拆除清理,并加强了周边环境卫生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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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8 |
平潭综合实验区三胶垄水库区域收储用于殡葬建设用地,于2017年2月16日在该区域又发生疑似人为纵火的森林火灾,烧毁森林面积约40亩。区域内民众反映强烈,要求立即终止平潭综合实验区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项目,将三胶垄水库及相关区域划为饮用水源保护区。 |
平潭 |
水、生态 |
1.平潭综合试验区管委会接到交办信访件后,按照“快查快办快报”要求,立即组织环保、民政、规划、平原镇政府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赴现场实地勘察。结合入户调查情况看,建设公益性公墓部分村民理解并支持,只是提出了一些利益附加条件。但也有少数群众明确表示反对,要求改变项目选址。 2.三胶垄水库蓄水能力14万立方米,集水面积0.34平方千米,为小二型水库。二十世纪60年代水库建成以来,一直作为平原镇剑湖村的农用灌溉水源,村民饮用水主要靠自打水井。因该水库蓄水面积小,不具备作为农村安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条件。 3.经鉴定,反映的森林火灾涉及过火面积为27.6亩(林木损伤面积为8.2亩),该火情案件,经区森林公安局初步调查,起火点未发现有认为引火遗留的痕迹,也没有查到现场出现过可疑人员,故不能确定为是人为纵火案,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
部分 属实 |
结合平潭实际情况,新建一所公益性公墓迫在眉睫。区管委会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工作入手: 1.继续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加大沟通力度,做好群众工作,尽力探索与当地村民利益共享的机制,按照法定程序推进项目建设。 2.加大移风易俗宣传力度。制定节地生态安葬措施,鼓励和引导人们采用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同时培育和树立文明借鉴、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 3.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在项目设计方面,雨水系统将采取有组织排水方式,收集的雨水不排入三胶垄水库。在污水处理方面,将在离水库较远处设置小型污水设备,专门处理项目区域内污水,确保不会对水库水源造成污染。在施工方面,既要建设好,又要不对周边环境造成破坏,保证周边群众正常生活秩序。在环评论证中,邀请专家对该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进行认真评价,如确实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将进一步做好选址优化,使其更加科学、合理。
4.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要求,对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相关资料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争取绝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5.充分考虑周边群众生活用水问题。结合当地用水情况,尽快把该区域纳入城镇供水管网,统筹解决群众生活用水安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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