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0239 |
投诉人反映:1.福州市鼓楼区西湖公园广场舞噪声扰民,影响居民生活。2.六一路东光花园,晋安河河堤加固噪声扰民。 |
福州 |
噪音 |
1.4月28日晚,鼓楼区政府组织进行实地调查,在靠近西湖公园周边居民区抽取了三个点(分别是西门天桥下舞场轻工大院监测点、湖滨新城西湖公园外围监测点、通湖路西湖公园正门监测点)进行噪音测量,发现确有个别舞场超过噪音标准。
2. 晋安河河堤工程工期紧,任务量大,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赶工。因施工用电正在申请中,施工方为加快工程进度,临时采用了柴油发电机供电,造成噪声扰民。 |
属实 |
1.4月28日晚,鼓楼区政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逐一对西湖公园广场高音活动区域人员进行现场劝导,对噪音大的地方进行调低音量处理。4月29日下午,鼓楼区在鼓西街道召开专题协调会,由市西湖公园管理处、鼓西派出所、鼓西城管中队等执法队伍与所在街道、社区建立高效联动机制,由鼓西派出所民警对西湖公园周边多支广场舞团队负责人进行集中谈话教育,劝导群众文明活动,控制音量。目前公园周边噪音问题得到了遏制。下阶段,鼓楼区将健全长效机制,联合市西湖公园管理处,增派民警、城管针对西湖广场周边进行常态化巡查,加大噪声控制执法力度,确保噪声扰民现象得到有效控制。积极动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在高峰时段对广场舞活动进行驻点现场值守和文明劝导,巩固整治成果。
2.对于柴油发电机供电造成的噪声,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已采取以下措施:(1)采用高度隔音的彩钢板制作隔音箱,对柴油发电机进行封闭,减少噪声。待电力接通后,柴油发电机退场。(2)采用新型低噪音柴油发电机临时供电,确保工期进度。(3)加快临电申请、建设。5月3号开始通电,柴油发电机退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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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240 |
投诉人反映:2013年9月,闽侯县南屿镇高岐村村支书郑**团伙非法毁林20多亩,侵占村民林地建设闽侯县南屿镇高岐村佳华工艺品厂的问题。 |
福州 |
生态 |
闽侯县佳华工艺品公司(简称佳华公司)位于高新区南屿镇高岐村,成立于2006年9月,注册资本3500万元,主要从事工艺品生产与加工。
佳华公司于2007年在南屿镇高岐工业集中区征地40.34亩建设厂房。2013年6月,为消除佳华公司厂区崩塌型地质灾害隐患,经南屿镇两委研究,同意佳华公司租赁其项目红线外32.6亩土地作为放坡使用。佳华公司于2015年12月16日通过招拍挂取得上述项目用地。佳华项目启动扩征后,省林业厅于2014年12月出具《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预审意见书》(闽林地预审〔2014〕157号),2016年3月审核同意该项目林地审批(闽林地审〔2016〕202号)。
2014年7月18日,闽侯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相关举报后,即介入毁林案件调查,因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于2014年10月13日移交闽侯县林业局综合执法大队查处。2014年11月4日,闽侯县林业行政执法大队对佳华公司涉及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并办结,责令佳华公司对改变用途的1.31亩林地限期恢复原状并罚款8734元。
2015年1月,闽侯县森林公安分局根据省、市森林公安机关要求重新启动了对此案的调查程序,并于2015年3月10日聘请福建智立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经鉴定,因治理地质灾害放坡被破坏林地面积19.22亩,其中1.14亩面积已硬化并丧失种植条件;17.9亩未丧失种植条件,采取改造措施后方可造林。
鉴于该案的复杂性,2016年5月4日,闽侯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将该案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目前尚未结案。根据闽侯森林公安分局调查进展情况,目前证据尚无法证明高崎村支部书记郑**非法毁林,需闽侯县森林公安分局进一步调查取证。
今年2月4日,省林业厅又出具《关于闽侯县佳华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木质及竹制工艺品项目(地块二期)非法占用林地案件调查进展情况的函》,建议高新区管委会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今年4月14日,省林业厅组织对项目使用林地情况进行复查,确认林地被破坏(含地质灾害处理)9.23亩,其中硬化面积1.32亩。2016年4月22日,省林业厅出具《关于建议暂停办理闽侯县佳华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木质及竹制工艺品项目(地块二期)建设用地等相关手续的函》,要求高新区管委会暂停办理该项目的建设用地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相关后续手续。 |
部分属实 |
1.高新区管委会要求区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闽侯县森林公安等部门调查取证。鉴于案件仍在调查处理中,高新区管委会已于2016年4月起暂停办理佳华公司二期项目供地、规划、施工等相关手续。
2.高新区管委会待闽侯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结案后,根据案件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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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0241 |
福州市晋安区福兴大道,诗美乐汽车喷漆店喷漆废气影响居民生活。 |
福州 |
大气 |
4月28日,晋安区环保局现场核查检查。该公司未办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擅自投入生产;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对外直排,影响周边环境。 |
属实 |
4月29日,晋安区环保局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对喷漆柜实施查封,对该公司立案查处,罚款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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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0244 |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同美村翔安西路旁的石材厂没有任何手续,废水排入路边的水沟,噪声、粉尘污染影响居民生活。翔安区环保局责令停产后,企业仍继续生产,环保局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至今没有解决问题。诉求:要求依法查处。 |
厦门 |
水、大气、噪声 |
厦门市翔安区铭志石材制品经营部位于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同美村东侧、翔安西路西侧的空地,生产设备包括大切4台、桥切1台、切边机1台等。4月28日,厦门环保局翔安分局组织现场核查。该石材厂未生产,除在靠近翔安西路一侧部分厂区安装喷淋设备和靠近居民住宅区用荒料进行围挡外,未配套其它噪声、粉尘防治措施。石材加工废水经路边的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未发现污水溢流入路边水沟问题。 |
属实 |
1.2017年4月29上午,厦门环保局翔安分局现场调查,发现现场处于停工状态。 2.2017年4月29日上午,厦门环保局翔安分局执法人员对其配电箱进行查封,同时责令业主立即整改,即清理沉淀池污泥,并恢复原状。 3.2017年4月30上午和下午,厦门环保局翔安分局再次现场核实整改情况,发现沉淀池污泥正在清理、部分场地已恢复原状,车间的生产设施已基本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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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0246 |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东段盛世天骄小区内,泉州市丰泽东南海鲜馆闲置油烟处理设备,油烟直接排放,影响居民生活,多次向环保部门投诉,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诉求:在营业时间进行调查,依法查处,进行整改。 |
泉州 |
油烟 |
1.泉州市丰泽东南海鲜馆环保审批手续齐全,该餐馆厨房有配套油烟净化设施,厨房油烟经收集后由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处理后分两路外排,一路排往地下市政污水管道,另一路从门口广告牌后排出。现场检查时,油烟净化设施完好,但未按环评批复要求规范设置油烟排放口,导致油烟外排时影响周边环境。 2.2017年3月15日,丰泽区环保局曾接到该海鲜馆的环境污染问题投诉。3月18日,组织现场检查发现其厨房东侧活动格栅窗打开,油烟从窗口溢出。随即责令该餐馆封闭厨房活动窗并加强厨房设备的消声降噪措施,防止油烟、噪声扰民。3月20日,组织复查并责令该餐馆砌砖封闭厨房活动窗并加强厨房炉灶设备的消声降噪措施,目前活动窗已砌砖封闭。 |
属实 |
根据现场检查的情况,丰泽区环保局已对该海鲜馆发出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泉丰环限改字〔2017〕K125号),要求5月7日前对油烟排放口进行整改,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设置油烟排放口,确保达标排放。 下一步,丰泽区将发挥街道、社区的三、四级环保监管网格化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泉州市丰泽东南海鲜馆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工作,严禁油烟扰民,同时,丰泽区也将持续开展油烟污染综合整治行动,有效控制油烟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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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0247 |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中院村203国道旁山坡上(闽侯第二中学附近)有一个奶牛场,牛粪随意倾倒,影响居民生活。 |
福州 |
生态 |
4月28日,闽侯县政府中午派工作人员到场核查。该牛羊场大部分牛羊粪由养殖者自行收集,并送往田间作为农作物肥料使用,余下牛羊粪因未及时处理被雨水冲刷,流到山坡下203省道旁的阴沟内,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
属实 |
1.闽侯县政府责成中院村4月28日已对被雨水冲刷,流到山坡下203省道旁阴沟内的牛羊粪进行清理,并于当日16:20全部清理完毕。
2.闽侯县政府责成中院村4月29日已对该牛羊场内的牛羊进行搬迁处理,将该牛羊场的牛栏及羊栏进行全部拆除,并对该牛羊场进行清理。
3.闽侯县政府对中院村村委会进行通报批评。 |
闽侯县政府对中院村村委会进行通报批评。 |
7 |
0248 |
投诉人反映:莆田县仙游县西苑镇前沿村抽水蓄能电站噪声扰民,省环境监测站结果显示噪声超标。 |
莆田 |
噪声 |
该信访件为重复投诉件,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之前已开展调查核实和初步处理。 2015年9月起,莆田市、仙游县环保局多次对信访件反映的噪声问题进行监测和复查,结果表明均符合该抽蓄电站竣工验收审批中的(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2016年1月18-19日,省环保厅复核认为影响群众生活的应为抽蓄电站的结构性传输噪声,并对前洋村委和村民代表共同选取的受影响最大的4户村民住宅进行监测,结果显示2户存在不同程度超标,但不排除干扰因素影响,需再次组织监测,因群众始终不予配合监测,致使至今无法实施监测。 |
部分属实 |
1.2017年5月3日,西苑乡已发出申请监测公告,要求受噪声影响群众提出噪声监测申请。5月15日,西苑乡将统计汇总受噪声影响群众监测申请并进行公示。 2.若公示无异议,为体现公平公正,5月底前可由群众自行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开展监测。若群众无明确的委托意向机构,则由仙游县政府在6月底前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开展监测。监测费用由仙游县政府垫付。 3.监测结果出来后,若确有受噪声超标影响的群众,根据受影响群众户数和意愿,制定货币安置、就地搬迁安置、新村建设等具体安置方案,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4.抽蓄电站已承诺配合政府对受噪声超标影响的群众进行就地搬迁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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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0250 |
福州市晋安区靠近融侨东区的后浦路(之前是绿化带,2016年百日攻坚项目,具体位置在融桥区A区和B区之间)存在以下问题:该路段,水泥搅拌车、渣土车扬尘污染大,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居民休息。 |
福州 |
噪声 |
1.后浦路提升改造工程目前处于建设扫尾阶段,路面粉尘较大,存在一定程度的扬尘污染。
2.后浦路周边正在施工的3个工地未正常启用净车出场设施,工地出入口未冲洗干净。
3.上述3个工地的水泥搅拌车和渣土车在后浦路区域等待装载,产生车辆噪声,影响周边居民。 |
属实 |
1.4月29日和4月30日两次对后浦路周边的3个工地进行检查,责令整改并根据相关规定,于5月2日对3家工地的违规行为立案查处,拟分别处罚3000元、2500元、2500元。
2.雇请保洁公司从4月29日开始,每天对后浦路进行洒水降尘作业,减轻扬尘污染;同时,增派民警加强该路段巡查,减轻车辆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3.进一步加强对该路段的日常监管,增派人员保持每天至少两次巡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即依法严厉查处。 |
鼓山镇、晋安区市容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被约谈 |
9 |
0253 |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阳泰路9号,星星工艺品厂未批先建,粉尘废气影响居民生活 |
厦门 |
大气 |
海沧环保分局于2017年4月28日现场核查,星星工业园区内现有工业企业共计6家,基本情况如下: 1.厦门华蒙特模具有限公司位于星星工业园1号楼1层,以塑料制品生产加工为主,生产过程中不产生生产废水,注塑产生的异味,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排气筒排放。2016年9月28日通过海沧环保分局建设项目备案登记。2016年7月27日委托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对厂界噪声及注塑异味气体进行检测,结果达标。 2.厦门盛宝翔包装有限公司位于星星工业园1号楼1层,以包装制品生产加工为主,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车间内彩印机所在区域基本密闭,印刷过程中产生少量异味气体,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排气筒排放。2016年通过海沧环保分局建设项目备案登记。 2016年7月14日、2016年8月19日委托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对厂界噪声及印刷异味气体等检测,结果达标。 3.厦门森宏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星星工业园1号楼1层B单元,主要从事EPS防震垫生产加工,生产过程中不产生生产废水,刨挖和裁剪过程中有少量异味产生。建设项目属报告表类,2017年2月23日通过海沧环保分局建设项目审批,目前尚在试生产阶段。 4.厦门诺亚方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星星工业园1号楼4层,以电子配件组装、包装(工艺品)为主,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和废气。建设项目属登记表类,2013年6月20日通过海沧环保分局建设项目审批。 2016年1月14日通过海沧环保分局建设项目验收。 5.厦门凯莱斯工贸有限公司位于星星工业园3号楼5层,以工艺品组装为主,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和废气。2016年12月30日通过海沧环保分局建设项目备案登记。 6.厦门启殷工贸有限公司位于星星工业园3号楼1—4层,2012年底租用星星工艺品厂原厂房、设备继续从事树脂工艺品的组装生产,2015年底后开始进行树脂工艺品白胚和彩绘生产。彩绘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和修边、补胚工艺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车间外有明显异味。 |
部分属实 |
厦门市环保局海沧分局于2017年4月29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启殷工贸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5000元。该公司白胚和彩绘生产车间已于2017年4月28日停止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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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0254 |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集美区蓝保水处理有限公司许可年处理废酸1万吨,每月接收钢铁厂废酸8千吨,处理量为2-3千吨,没有五联单,产品三氯化铁作为中环水务自来水公司的消毒剂。诉求:查清废酸去向,调查五联单使用情况。 |
厦门 |
其他 |
4月29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转。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F02110038),发证日期为2015年5月,发证部门为福建省环境保护厅,许可经营规模为25000吨/年,经营范围是HW17表面处理废物和HW34废酸,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利用。该公司废酸用于制造氯化铁产品,所回收的废酸五联单齐全。 存在问题:设施的观察取样口未完全密闭,造成少量氯化氢气体外逸。执法人员当即要求企业整改,封闭该采样口。 1.关于厦门市集美区蓝保水处理有限公司每月接收钢铁厂废酸8千吨,处理量为2-3千吨,没有五联单问题。现场调阅该公司的废酸液台账记录,台账按月划分。台账内容有14项:(1)回收废酸液入库管理台账;(2)危险废物转移联单;(3)废酸液数量磅单;(4)危险废物入库记录;(5)废酸液常规检测记录;(6)回收废酸液重金属检测记录;(7)危险废物处理管理台账;(8)库存危险废物出库记录;(9)危险废物处置生产领料单;(10)库存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记录;(11)氯化铁半成品检测报告单;(12)氯化铁成品检测报告单;(13)氯化铁成品入库单;(14)其他记录。执法人员当场核对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数量和磅单,发现结果均为一致,数量并无出入;核对废酸液产生单位、五联单编号、进仓数量及废酸回收利用每月收集入库、出库数量等,台帐比较清楚。厦门市从2017年2月开始使用电子联单,该公司从2017年2月以后涉及本市的废酸转移均在网上申报,并从网上打印凭证作为台账记录保存,不存在五联单。 2.关于产品三氯化铁作为中环水务自来水公司消毒剂问题。该公司产品有氯化铝、氯化铁、氯化铝铁、聚合双酸铝铁。废酸液主要用于生产氯化铁产品。主要工艺是将水、铁渣混合,加入废酸液和过量盐酸,利用蒸汽加热,使铁渣与酸液充分中和反应后,注入氯酸钠进行氧化反应,将氯化亚铁氧化成氯化铁,进一步提纯后即为氯化铁成品。该产品作为水处理剂用于工业污水处理。聚合双酸铝铁是用固体聚合双酸铝铁加水调配成液体聚合双酸铝铁进行分装而成,作为生活饮用水的净水剂。 |
不属实 |
2017年4月30日蓝保公司对两个取样观察口酸气外溢问题进行整改,已密闭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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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0256 |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泉港区普安皮革开发区污水厂委托某环保公司处理污泥,该环保公司将上千吨含铬污泥运到泉州市洛江区垃圾填埋厂直接填埋。诉求:依法查处,追究法律责任。 |
泉州 |
重金属、 其他 |
1.按照省政府要求,该污水厂于2009年8月底停止接收集控区内的生产废水,在现有剩余污水处理完毕后,已停止运行。 2010年1月,泉港石化产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为处置普安污水厂关停后库存的污泥,与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2010年5月21日由福州市城西运输公司将124.41吨的含铬污泥转移到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位于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的处置厂进行处置。 2.泉州市、泉港区两级市政管理局、环保局联合组织现场调查,该污水厂已停运多年,发现厂区西侧密闭的污泥房内还存有一些污泥,系在处理设施遗留的污水时压泥产生的。 3.经洛江区政府确认,洛江区仅有1家泉州室仔前垃圾填埋场,主管部门为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填埋场只接收鲤城、丰泽、洛江、泉州开发区四地的生活垃圾且有严格的垃圾进场检查规范。泉州市市政管理局调查并询问了2009年以来泉州市环卫处历任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填埋场现场负责人,确认2009年以来室仔前垃圾填埋场从未接收含铬污泥。洛江区环保局根据泉州市环保局要求,自2014年1月起履行对室仔前垃圾填埋场的属地监管职责,也未接到营运管理机构接收危险废物的报备。 |
不属实 |
1.洛江区将针对投诉内容,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 2.泉港石化产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加强残余污泥暂存管理工作,尽快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规范处置。目前该公司已设置危险废物标志,在污泥房进口布设警戒,加强值班工作,并联系福建亿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委托处置。将尽快转移处置,运输过程将派员全程跟踪,确保转移处置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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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0257 |
龙岩市长汀县大同镇光明村荷树下小组6家机制碳厂排放粉尘废气,影响居民生活。目前已停产,村民担心恢复生产后继续污染环境。 |
龙岩 |
大气 |
经实地核实,龙岩市长汀县大同镇光明村共有5家机制炭厂,另有1家地处大同镇七里村辖区(光明村与七里村交界处)。具体情况如下: 1.大同镇七里村机制炭厂:2015年10月该厂取缔到位,无任何生产设备和原料产品,厂房已完全废弃并塌陷,炭窑已毁损,进场道路已封堵,车辆无法进出,周围杂草丛生,无任何生产迹象。 2.长汀县闽汀炭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取缔,生产机制炭的制棒机、烘干机等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部分厂房已出租准备开办竹制品厂,现场已安装竹制品加工拉丝机四台,厂房外已存放有新鲜毛竹40吨左右(尚在筹建中,未投产)。但是炭窑车间仍有个别炭窑还有产品,联合执法人员当即调来挖掘机将炭窑车间实施拆除。 3.长汀县宝丰竹森林炭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未发现有生产迹像,现场无工人,四台制棒机封条完好,炭窑已全部清空,现场正在整改维修。 4.长汀县荣强机制炭加工厂:该公司已停产,现场有2个工人正对烘干机进行维修整改,5台制棒机上的封条完好。 5.长汀县东建炭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未发现生产痕迹,炭窑已全部清空,厂房由原竹棚改为铁皮棚,生产设施尚未改造完成,现场堆放有大量水泥、红砖、砂石,但未发现有工人,制棒机、烘干机尚未安装,动力电配电房尚未改造安装完成。 6.福建省长汀县永荣竹炭有限公司:该公司未发现有生产迹象,封条完好(六台制棒机已查封),炭窑已全部清空,现场正在整改维修。 |
部分属实 |
1.长汀县政府组织开展专项清理活动,举一反三,加大“小散乱污”企业监管查处力度。 2. 4月30日,供电公司对尚未取缔的4家企业停止供电。 3.充分发挥镇村三四级环境监管网格员的作用,加强巡查监督,确保四家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4.各职能部门综合施策,对四家企业用林、用地、排污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对两家取缔企业加强巡查,确保不会死灰复燃。凡手续未齐全或设施未配套或排放未达标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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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0258 |
投诉人反映:三明市清流县长校镇荷坑村2家养猪场没有环保手续,废水直排,环保部门2016年进行了处罚,责令停产拆除,没有落实到位,仅拆除了一部分。赖满根在距离原养猪场400米的屋背山新建了养猪场。诉求:依法查处,取缔关闭。 |
三明 |
水 |
经调查, 2家猪场位于禁养区内,检查时已全部拆除到位。但在距离原猪场往山里方向约400米处有二座猪舍(其中一座正在建设),使用的猪舍面积为291.7平方米,在建的猪舍面积为288平方米。猪场配套建成了约150平方米的沼气池和两口沉淀池,检查当时,未发现污水排出。经清点,大猪存栏63头,小猪存栏69头(刚满月或是正在吃奶的),合计存栏132头。初步认定,该猪场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进行生猪养殖。 |
属实 |
1.原猪场已于2017年3月25日全部拆除完毕。近日新建猪场于2017年4月29日9时得到全面制止,132头生猪已全部清空安全处理。2017年5月1日19时已完成剩余违法建筑等设施的拆除。
2.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
对长校镇荷坑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2位村主干进行诫勉谈话。 |
14 |
0260 |
投诉人反映:闽清县金沙镇下林村与墘面村交界处的机制碳厂排放废水到交界处的小河,河水变黑,影响居民用水;排放臭气,影响居民生活。 |
福州 |
水、大气 |
4月28日闽清县政府组织人员前往闽清县金沙镇下林村与墘面村交界处进行联合执法。经现场调查核实:
1.闽清县金沙镇下林村与墘面村交界处确实存在一家竹炭加工厂,工商营业执照名称为闽清县金沙镇国宏竹炭厂,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建有一套竹炭生产线。
2.由于该厂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未发现投诉者所描述的该厂旁的河水变黑的现象。执法人员现场拍照取证,并在该厂旁的小溪内采样监测,结果显示该水域无明显受污染迹象。
3.从该厂现场生产工艺流程分析,该厂主要产污源为废气,无废水产生。由于产品是黑炭,在厂内卫生清洗过程中有可能产生废水排入溪中。
4.从该厂能源消耗来看,主要用炭,从生产工艺的化学反应来看,不产生臭气。 |
部分属实 |
1.闽清县政府当场依法对闽清县金沙镇国宏竹炭厂竹炭窑进行查封,同时要求闽清县供电有限公司对闽清县金沙镇国宏竹炭厂进行销户,彻底切断其供电来源。
2.闽清县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对其立案查处并拟处罚人民币壹万伍仟元,于4月29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目前,该案件正按照环境行政处罚流程进行中。
3.鉴于该厂已停产,且不符合用地规划。闽清县政府已制定拆除取缔方案, 目前已拆除到位,消除隐患,确保周边群众安全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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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金沙镇下林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和金沙镇国土资源所所长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并约谈金沙镇分管领导 |
15 |
0262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龙海市石码镇三远龙江一号小区内,新东城海鲜馆、晓林餐馆油烟污染影响群众生活。多次反映,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诉求:依法查处。 |
漳州 |
油烟 |
1.经查阅信访信息系统、12369平台及热线电话档案,查到2017年4月26日反映的关于“海澄镇三远小区新东城海鲜馆、晓林烧烤油烟扰民”的信访事项,该事项正在办理中还未反馈。 2.2017年4月28日晚,龙海市执法人员对这两家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时,新城东海鲜馆建设有3个灶台,1个蒸炉,以液化天然气为燃料,配套有一套机电复合式油烟净化器;生产经营产生的油烟废气经统一收集,由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从顶楼约两米高的砖头烟囱排出。现场检查时,新城东海鲜馆正常营业,油烟净化器正在运行,因烟囱排口出风较大而用挡板遮盖,故烟气向东西两侧排出,烟囱南北方向为居民楼,烟囱北面离居民楼(9号楼)最近约20米。经营者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器设施致使烟囱底部、净化器支架下地面周围有较多油污(呈液态流动状),现场有明显的油烟味。晓玲餐馆已停业,向周边居民了解得知,该餐馆正在办理转让。 |
属实 |
1.针对新城东海鲜馆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器设施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龙海市环保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完善油烟废气治理设施,油烟废气经监测达标后方可重新营业,并予以立案处罚。 2.晓玲餐馆已关门停业,龙海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已致电业主并书面告知其如重新开业务必安装油烟净化器并确保油烟废气达标排放后方可营业。龙海市将加强对晓玲餐馆的监管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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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0263 |
1、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贵安村洋头村:上游的养猪场污水(属于晋安区眉高村)排放造成下游所有河道污染环境,生活饮用水也造成影响。2、晋安区宦溪镇下属的山溪村边上的贵湖溪,有人倾倒污泥,河水受到污染。 |
福州 |
水 |
1.黄宜贵养猪场粪便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影响下游河道水质;弥高公司未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2. 2016年10月,晋安区市容部门巡查发现桂湖溪部分河道边存在偷倒污泥现象,经查明系外来不明人员趁夜晚期间偷倒。查明现场偷倒污泥为无害化普通土壤,未对河水造成污染。 |
属实 |
1. 4月10日晋安区环保局对弥高公司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进行立案处罚,处罚金2万元。5月2日,宦溪镇政府对黄宜贵养猪场组织实施拆除。
2.晋安区宦溪镇已安排人员对未栽种绿化苗木的污泥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
宦溪镇政府对弥高村村书记、村长进行约谈 |
17 |
0264 |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惠安县东圆镇下垵村台商投资区三期2号路华峰纸业厂里面有一家没有厂名的化工厂,每天的噪音非常大,白天产生粉尘,并且有种氨气和硫酸刺鼻气味,晚上偶尔有黑水排到沟里,使得下游居民饮用水不敢喝,之前有反馈台商环保局,未得到解决。 |
泉州 |
水、大气 噪声 |
经查,群众反映的实为“泉伟硅胶有限公司”。 1.该企业生产过程的废气未集中收集处理无组织排放;投料粉尘配套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正常开机;生产的硅油67、107胶空桶属于危废,但危废空桶未按危废贮存要求管理,部分危废空桶露天堆放。惠安县环保局委托福建省科瑞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外排生活废水、噪声进行检测,均达标排放。 2.2015年7月16日,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该超标排污,立即责令整改,并处罚金4297元(泉台管罚〔2015〕2号)。2015年10月13日,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对该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清洗原料桶废水未经处理,通过暗管排入惠南工业区雨水管网,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涉事责任人行政拘留5日。 |
部分属实 |
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对该公司危废空桶未按规范管理、部分危废空桶露天堆放等问题进行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5万元(泉台管环罚告字〔2017〕8号)。台商投资区安监局和消防部门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改(泉台安监管责改〔2017〕3号、泉台公消函〔2017〕第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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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0265 |
投诉人反映:南平市建阳区童泳街道曼山别燕小区附近有一家猪场在山边上,晚上产生恶臭,窗户不敢开;养猪场的附近是华艺制造厂和武夷瓜子厂,产生黑烟和白烟,晚上6点到晚上10点是高峰期,使得小区乌烟缭绕。 |
南平 |
大气 |
1.4月28日10时,建阳区环保、农业、经信和童游街道办事处等进行现场核查。经查,建阳区公安局看守所养猪点已于2016年9月底清栏;武夷瓜子厂已于2016年10月24日停止生产,2017年1月17日、2月7日、3月6日及4月28日现场检查均未见生产痕迹;华艺公司属耗电大户夜间生产型企业,白天未生产,4月28日21时,建阳区相关部门组织夜查,华艺公司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有运行,未见生产熔炼废气外排,未发现黑烟白烟现象。 2.4月30日15时,建阳区相关部门继续对童游蝙蝠山工业园区进行排查。经查,该区域周边原有四家小型养猪场,已于2017年3月底前关闭;距园区2公里外有两家养猪场,经查,两家养猪场污染治理设施均运行正常。 |
不属实 |
1.建阳区环保局督促武夷瓜子厂尽快完成环保备案要求的整改工作,加强对华艺机械的环境监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 2.建阳区环保局加大对童游蝙蝠山工业园区及周边的巡查频次,寻找恶臭污染源,一经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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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0266 |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长乐市金峰镇华阳村、风洋村等村庄有十来家印染厂,产生黑烟灰、造成水污染,河水变黑。 |
福州 |
大气 |
4月28日下午,长乐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现场核查。
1.14家印染企业燃煤锅炉烟气处理设施和定型机废气净化设施运行正常;调阅近期锅炉烟气在线监测设备数据,未发现超标数据,未发现排放“黑烟灰”情况。
2.14家印染企业中有13家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潭头污水处理厂处理,余下福建省长乐市华鹤印染有限公司污水尚未入网。未发现直排、偷排现象,调阅近期污水在线监测设备数据和监督性监测报告,未发现超标排放问题。河水变黑为部分乡镇生活污水未接管直排、部分非标准化生猪养殖废水污染、河道长期未清淤等多种原因造成。 |
部分属实 |
1.长乐市住建局督促鹤上至金峰段污水主干管工程施工单位务必按照既定时间节点,于5月15日完成该段管网建设,确保福建省长乐市华鹤印染有限公司的污水接驳进入污水管网。同时,进一步加强企业的监管,督促流域周边具备接管条件的企业生产废水立即接管。
2.长乐市政府召集研究陈塘港流域整治工作任务清单,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并委托开展整治方案设计。长乐市政府委托设计单位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开展陈塘港整治工作前期摸底调查工作,覆盖陈塘港(渡桥至五门闸)、金峰北河、锦墩河、游坂支河、金峰河、宫顶河、首峰支河、前林支河、莲柄港西干渠、金峰东河等河道,排查长度33.90km,排查内容包括水体现状排查、黑臭水体检测判别、无人机航拍、排放口点源调查、黑臭定量分析、整治建议等。初步估算陈塘港流域治理工程涉及新建排水管网及沿河截污工程约37.8km,新建生态驳岸约16.7km,需清淤、疏浚、沿岸建筑拆除等涉及河道长度约10公里。
3.长乐市政府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确保非保留的生猪养殖场全部拆除;建立有奖举报、网格化管理、无人机巡查等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杜绝回潮。
4.长乐市政府进一步落实城乡垃圾处置一体化工作机制,乡镇的生活垃圾处置实施统一管理。开展垃圾无害化处理宣传工作,提高环卫保洁人员环保意识,杜绝生活垃圾入河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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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0268 |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惠安县台商投资区百崎回族乡莲埭村埭上村有一家企业埋硫酸管在水沟里(不知道该企业名称,位置在该村原有的一个家具厂内)硫酸倒在庄稼地上,使得庄稼无法耕种。 |
泉州 |
土壤 |
群众反映的企业为吉施达家私行,该家私行于1994年初开办,配套喷漆生产车间,2004年6月停产至今。 2017年4月28日,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接到交办件后,立即会同百崎乡人民政府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经调查核实,该家私行自2004年6月起停产至今,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空厂房用作家具仓库,未发现反映的排放硫酸污染的情况。 |
不属实 |
台商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将加强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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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0270 |
投诉人反映:南平市建殴市徐墩镇徐墩村长坑水库禁养区的长坑水库养猪厂污水外排,污染长坑水库。 |
南平 |
水 |
1.建瓯市政府组织环保、农业、信访和徐墩镇政府等,联合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进行实地调查。现场检查时,昌盛养猪场发酵床运行正常,未发现养殖废水有外排或排入长坑垅水库的现象。但该场升级改造前原污水管网未完全拆除,原沼气池内存有少量沼液。 2.昌盛养猪场距最近居民区莆建村820米,距建溪河2200米,根据《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养殖业“两区”划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瓯政办〔2017〕56号),属可养区。 3.经建瓯市环境监测站对长坑垅水库水质采样监测,水体中pH 7.8、高锰酸盐指数9.39mg/L、氨氮1.3mg/L、总磷0.099mg/L,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标准(高锰酸盐指数≤10mg/L、氨氮≤1.5mg/L、总磷≤0.1mg/L),符合农业用水要求。 |
不属实 |
1.建瓯市委、市政府责令昌盛养猪场全面拆除升级改造前的管网,原沼气池内的沼液全部抽入发酵床处理;同时对不按规范要求建设的建筑予以拆除;并要求全部清栏,清栏后业主若选择继续养殖,要按有关法规和相关手续报批,经验收合格后再进行养殖。 2.截至2017年5月2日,昌盛养猪场已拆除旧管网及违规建筑,已将原沼气池内的沼液全部抽入发酵床,已清栏至剩余生猪100头左右。 3.建瓯市人民政府将督促抓紧剩余100头生猪的清栏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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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0271 |
投诉人反映: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沟口村,不知名小饭馆的污水排入沟口小学对面的水沟,导致水沟黑臭,气味刺鼻,影响居民生活。 |
莆田 |
水 |
经查,不知名小饭馆为大锅柴火鱼餐饮店,该饭店存在乱排污情况,直接将厨房污水排入村污水管,流入小学旁边的沟口沟。因下游的东宁沟河塘整治,围堰施工需要泵站抽水暂停,使得沟口沟水流不通,加上大锅柴火鱼餐饮店污水直排,加剧污染,导致水沟有臭味,水流停滞,沟面有一些漂浮物。 |
属实 |
1.2017年4月29日,荔城区相关工作人员查明原因后,通知该餐饮店立即停止营业,并在5月1日前搬离。2017年4月30日到现场时,该餐饮店已关闭且厨具、桌椅已全部搬离。 2.2017年4月29日下午将泵站抽水系统开启,给沟口沟补水,沟面上的漂浮物已全部打捞。同时督促东宁沟河塘整治工程项目方尽快施工,拆除围堰,使沟口沟河道水流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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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0272 |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长乐市漳港街道仙歧村垃圾场,常年随意堆放垃圾,污染严重,而且影响周边的群众出行。 |
福州 |
大气 |
4月28日,长乐市政府组织现场核查,仙岐垃圾场内确实存有约200吨的垃圾未及时转运。 |
属实 |
1.长乐市政府立即责成漳港街道组织车辆和人员对场内剩余垃圾全部予以转运,并对垃圾堆场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清理。4月30日,仙岐村临时垃圾堆场内存有的约200吨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并予以彻底关闭。
2.承担清运任务的保洁公司按合同规定赔付长乐市政府5万元,作为清运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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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0282 |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松下码头建了十几条碎石生产线以及3、4条洗沙线,尘土飞扬,且废水直排海中。 |
福州 |
大气 |
1.松下码头确实建有碎石生产线以及洗沙线,配套用于松下港区牛头湾作业区2#、3#泊位项目建设,碎石生产线及洗沙生产线目前已停工,但若开工生产,将产生扬尘污染。
2.该洗沙生产线配套有简易沉砂池,循环利用沉砂池中的水,未发现废水直排海中。 |
部分属实 |
1.长乐市政府电力部门对该码头碎石生产线采取断电停产。
2.长乐市政府责令业主按照石子加工防尘的技术规范要求,落实相关防尘配套设备,做好扬尘防护后,方可生产。
3.针对可能存在外排的洗沙水,长乐市政府要求松下码头立即开展整改,加固沉沙池,确保恢复生产时不发生生产洗沙沉淀水外排。
4.长乐市政府责令松下码头内碎石加工生产线落实整改措施,并经相关部门检查验收后可恢复生产,并要求长乐市供电部门和松下镇组织人员加强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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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0284 |
南平市顺昌县建西镇冠燕水泥厂,粉尘扰民,该水泥厂之前已关停,但近期恢复生产。 |
南平 |
扬尘 |
2017年4月28日,顺昌县政府组织环保、经信、公安、电力、建西镇政府等第一时间进行实地调查。现场检查时,恒业公司无生产迹象,磨机(碾压机)已生锈,原料库无原料,仓库无成品,车间无动力电源,专用变压器的隔离开关已拆除。 |
不属实 |
1.4月28日上午,县政府决定立刻拆除恒业公司磨机(碾压机)等关键设备,并安排专人做好巡查监管措施。同时,在拆除前,为有效防止该公司私自偷生产,顺昌县环保局对恒业公司的生产设备控制箱及生产设备传送带进行查封。 2.4月29日上午,顺昌县组织经信、环保、电力及建西镇政府等,对恒业公司的1台磨机(碾压机)实施切割, 5月8日前全部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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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0286 |
福州市罗源县碧里乡西洋村,东泰养猪场污水排入村内河,污水臭味影响居民生活。 |
福州 |
水 |
该公司养殖规模超出环评审批范围。异位生物发酵床周边土坑内有养殖污水积存,土坑未采取有效的防渗漏措施。占用农保地0.65亩。存在养殖臭味。 |
属实 |
1.罗源县环保局下达整改通知,责令该公司5月1日前削减生猪存栏量至原审批规模,逾期将采取强制措施。该公司已销售处理生猪5065头。
2.对该公司利用无防渗措施的土坑积存养殖废水问题进行立案处罚,处罚金4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
3.占用农保地0.65亩问题罗源县国土局已责令该公司整改并完成复耕。
4.罗源县责令该公司在饲料中添加臭味抑制剂、消减养殖规模、规范异位生物发酵床运行管理,并对曝气池、土坑(氧化塘)覆土,减少臭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罗源县对碧里乡规划站负责人、西洋村原村委会主任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对罗源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碧里分所协检员进行诫勉谈话。 |
27 |
0288 |
龙岩市连城县姑田镇黄沙西石料场粉尘污染,影响居民生活。 |
龙岩 |
扬尘 |
经查,该石料场自2017年3月开始停产技改(登记表项目,环保手续齐备,技改已备案),目前正在安装新设备,未生产。连城县环保局曾于2016年8月1日、3日接到该石料场粉尘污染物影响居民生活的投诉,现场检查时破碎机、震动筛进料口处安装有喷雾降尘设施并正常使用,但出料口、传送带等位置未安装降尘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部分粉尘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遂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连环监〔2016〕42号),责令企业停产整改。该石料场已于2016年8月30日前按要求完成整改,目前旧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正在技改安装新设备,安装过程有少量扬尘。 |
部分属实 |
1.该企业采矿证于2017年4月28日到期,连城县安监局、姑田镇政府已于2017年4月27日通知该企业自2017年4月28日起停止一切生产活动(连安监〔2017〕42号),在采矿证续证前不得投入生产。 2.责令企业在新设备安装施工过程中采取喷水降尘、矿山道路洒水等措施,减轻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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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0289 |
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48号之2:1、校友火锅店油烟直排,影响居民生活。2、多次向莲前城管投诉后,未得到处理结果。 |
厦门 |
油烟 |
该店油烟、噪音扰民的问题,区行政执法局最早于2016年11月28日接到相关投诉,接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处理,责令经营者不得从事可能产生油烟污染的经营项目.此后,执法局执法人员多次前往现场,责令经营者自行整改,并开具相应执法文书:2016年11月30日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2017年1月3日开具《行政执法通知书》。后续调查中,区行政执法局发现该店属无证无照经营,执法局于2017年1月3日、1月9日通过“福建省企业监督管理信息抄告平台”将该情况抄告市场监管部门共同查处。2017年1月12日下午,区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该地址店招为“校友之家”,但2月21日上午再次检查时,该店招已拆。2017年1月16日,自称为该地址的承租人中装(厦门)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向莲前市场监督管理所提交情况说明,表示该场所为员工及校友聚会的场所,并不对外营业。 |
属实 |
2017年4月28日,接区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再次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针对该地址经营者),责令其取消煎、炒、炸、烤项目,整改至符合环保要求,并到环保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合法经营。如逾期不整改,区行政执法局将依法处罚。同时开具《物品登记保存单》暂扣店家违章工具炒锅一个、煤气罐三个,制止违章行为。 思明环保分局于2017年4月29日,向该店送达了关于“在商住楼下禁止办理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业项目”的《告知书》,告知其应立即停止营业,进行整改。在送达时,该店已停止营业,店面外张贴转让招租广告。 4月27日下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约谈莲前西路248号之2店面的现场负责人,房东及承租方将于2017年5月4日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明确界定该场所性质和整改措施。 下一步,区行政执法局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进一步的调查整改情况,依法进行处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思明环保分局将该店面纳入前期监管,劝导新店办理营业执照,到环保部门办理备案登记的手续,合法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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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0291 |
漳州市平和县文峰开发区益达造纸厂,烟囱冒黑烟,气味刺鼻,影响居民生活。 |
漳州 |
大气 |
2013年,该公司曾因使用服装厂、鞋厂边角料作为锅炉燃料被平和县环保局责令改正,立案处罚。2014年,平和县环保局再次对该公司进行突击检查,未发现擅自改变锅炉燃料的违法行为。 该公司于4月12日停止薄页纸生产线的生产,并申请县供电公司暂停供电。后该公司新增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及“厌氧塔”工程,需对污水管道进行对接,于4月15日向环保局报备停产,从4月20日停止瓦楞纸生产线的生产。现场还发现存在锅炉房内堆放有部分含有油漆、杂质的废弃木材,污水总排口三角围堰前端水渠内的少量积水较为浑浊以及废铁渣露天堆放等三个问题。 2017年4月29日早上9时,平和县组织多部门到达现场对投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3条生产线均处于停产状态,3台锅炉均未使用,现场未发现工人作业的迹象,没有发现冒黑烟。 |
属实 |
针对2017年4月29日现场检查发现瓦楞纸蒸汽锅炉房内存在部分含有油漆、杂质的废弃木材及污水总排口虽未排水,但排口三角围堰前端水渠内的少量积水较为浑浊的问题,平和县环保局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改正。针对瓦楞纸生产线最上方的水泥空地上露天堆放废铁渣问题,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依法立案处理。目前该公司根据通知要求,已购买较为干净、质量较好的木材、将污水总排口三角围堰前端水渠内的污水清理到曝气池内、铺设污水总排口底槽瓷砖、清理露天堆放的废铁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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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0292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芗城区冠城国际南门对面太古桥牛肉面油烟外排影响居民生活。 |
漳州 |
油烟 |
经查,该小吃店确实存在油烟未经净化,直接排放的问题。店主现场未能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且未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目》规定相关要求进行环保登记。 |
属实 |
2017年4月29日,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小吃店油烟排放问题进行现场勘查,当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店家立即停止油烟直排行为,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器,合理设置排烟口。同时向属地市场监管所(巷口)通报了该店未能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对该店油烟排放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并视情给予立案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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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0294 |
投诉人反映:南平市延平区后谷,南平水泥厂粉尘污染、凌晨生产噪声扰民。诉求:企业整改 |
南平 |
噪声、扬尘 |
1.水泥熟料、石膏和混合材等原料入仓时,产生粉尘逸散;水泥熟料提升机有多处破损,导致原料仓产生许多无组织粉尘排放。 2.混合材原料露天堆放,未采取“三防”措施;水泥库螺运机运转时产生无组织粉尘排放;生产区及厂内道路粉尘积存较多,可造成无组织粉尘排放。 3.4号粉磨机间接冷却水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建设沉淀池及回用系统,冷却水通过边沟排入富屯溪。 5.未取得排污许可证。 6.4月29日至30日,延平区环境监测站对天祥水泥公司进行了噪声、废气监测。经监测,该公司昼间厂界监测点噪声值普遍超标、敏感点噪声值达标;夜间厂界、敏感点噪声值均超标。粉尘未超标。 |
属实 |
1.鉴于天祥水泥公司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延平区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停止排放污染并立案查处;进一步完善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防治措施,并在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恢复生产。 2.水南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天祥水泥公司的监管,督促该公司落实各项整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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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0295 |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明珠小区,沿街路面餐饮商铺污水乱排、油烟直排,影响居民生活。 |
福州 |
水、油烟 |
4月28日,仓山区组织执法人员对该路段餐饮店进行检查。经核实:金山明珠小区楼下25家餐饮店中,9家从事蛋糕、饮品、蒸煮类食品制售,不产生油烟;16家从事中餐制售,产生餐厨油烟、废水(其中:10家已安装餐饮油烟净化器,6家未安装餐饮油烟净化器);油烟及热蒸气主要通过地埋式管道排向人行道;餐厨废水均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存在问题:
1.6家餐饮店餐厨油烟未经净化处理直接排放。
2.沿街餐饮店均未配套公共烟道,油烟及热蒸气通过地埋式管道排向人行道。
3.部分餐饮店在冲洗店内地面时,清洗废水直接排向人行道。 |
属实 |
1.针对沿街店面未配套专用烟道的问题,近期由仓山区建新镇政府负责建设配套专用烟道与业主、经营者进行研究论证,形成有效的解决方案,并开展建设。
2.仓山区环保局针对未安装油烟净化器6家餐饮店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完成油烟净化器的安装工作,未安装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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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0298 |
福州市仓山区连江南路369号(高湖村村口)御道修车厂,烤漆气味扰民,并且直排污水到路面。 |
福州 |
水、大气 |
反映的实为福州御道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位于仓山区连江南路639号,2016年10月经仓山区市场监管局登记,经营面积约1200平方米;从事汽车维修。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备案手续。
4月28日,仓山区政府组织现场核查。该公司厂区内有一废弃的烤漆房,未接通电源,未发现明显的喷、烤漆痕迹。人工洗车台产生的洗车废水部分溢出直排到路面,部分经简易格栅沉淀后排入高湖村排污管,经监测,洗车废水COD超过国家二级排放标准1.7倍。 |
属实 |
4月28日,仓山区要求该公司限期自行拆除废弃烤漆房;仓山区环保局对该公司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行为立案处罚3万元;对该公司废水超标排放问题依法立案处罚0.088万元。责令该公司立即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立即停止洗车业务,进一步完善环保设施,待洗车废水达标排放后方可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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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0303 |
漳州市云霄县324国道云霄大桥下(靠广东方向)有一养殖场,将粪便通过城市地下排污管道排入漳江中,臭气扰民。 |
漳州 |
水、大气 |
1.举报者所称的“养殖所”,其实是一成品鸡鸭临时中转批发站,每日从外地养殖场或养殖户购入成品鸡鸭,数量约300多只,当日进货,当日或隔天即出售,没有长期养殖。但该场所没有办理相关从业执照,也无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属于无证营业。 2.该批发场所家禽粪便排污汇总排入田中,没有直排漳江,但举报所称“臭气扰民”的问题属实。 |
属实 |
根据以上事实,被举报对象属于无证经营,且有违规搭建行为,云陵镇人民政府和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责令批发站立即停业,于4月28日晚8:00开始清理暂养的鸡鸭,并于4月29日上午8:00关停取缔该批发场所,截止4月29日上午10点前云陵镇“两违办”已经依法拆除该养殖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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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0304 |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海峡中心附近闽江世纪城E栋JK音悦汇,夜间噪声扰民。 |
福州 |
大气 |
4月28日,仓山区组织现场核查,临近居民房主体结构下的15间包厢未营业,位于架空层的38间包厢正常营业。该KTV所有包厢门板使用中空隔声板,吊顶部分配套消音毡,但未达到降噪标准。该公司未按环评要求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营业时部分包厢噪声超标。 |
属实 |
4月28日,仓山区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营业,未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前不得营业,同时对该公司未按环评要求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的行为立案查处,处罚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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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0305 |
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吉山村旁东阳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油漆臭气扰民(特别是夜间)、噪声扰民。 |
福州 |
水、大气、噪声 |
4月29日,闽侯县环保局现场核查。该公司因“五一”节放假没有生产。经走访询问周边群众,该公司确实存在噪声和废气扰民问题。
该公司2010-2016年废气和噪声监测报告显示废气和噪声均能达标排放。今年1月19日,该公司噪声检测报告显示,三苯排放符合标准,厂界外1米处噪声符合排放标准。
该公司厂区南侧分布有较多居民住宅,其中距厂区围墙最近的直线距离仅3米多。由于该公司建设时间较早,当时未要求卫生防护距离,造成厂区与居民住宅距离较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噪声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
属实 |
1.福州青口投资区管委会于5月2日约谈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责令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减轻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2.闽侯县环境保护局将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监察力度和监测频次,该公司恢复生产时即开展监测,若发现超标将立即依法查处。同时,青口投资区管委会也将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巡查督促。 |
对管委会经济发展处环保专员通报批评。 |
37 |
0306 |
厦门市湖里区嘉园路世纪嘉园小区楼下餐饮店,鼓风机噪声扰民、油烟扰民,对城管处理结果不满意。 |
厦门 |
噪声、油烟 |
湖里区嘉园路世纪嘉园小区楼下共有57间经营小吃、面食、餐饮的店面,其中有42家店面安装鼓风机,区行政执法局会同福建省环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于4月28日夜间19:29至4月29日19:30进行噪声检测,31家店面鼓风机的噪声超过标准限值。此外,57家店面中有35家存在油烟扰民问题。 |
属实 |
湖里区行政执法局湖里中队针对噪音超标的31家餐饮店、油烟扰民的35家餐饮店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经营业主限期改正,并对其中12家噪音超标严重的餐饮店开具《询问通知书》。已依法对其中7家店面立案。同时,湖里执法中队正在对其他存在问题的店面进行调查取证,将在完成相关工作后,依法立案处理。 |
约谈湖里中队世纪嘉园小区管片执法队员及湖里中队长。 |
38 |
0307 |
漳州市龙海市程溪镇厨师集团斜对面,马路边,有一生产泡沫的工厂,排放黑烟(特别是晚上)。 |
漳州 |
大气 |
现场检查时,该厂没有生产,生产车间和仓库均无亮灯且卷闸门关闭。执法人员要求企业打开生产车间和仓库,发现仓库内存放大量泡沫成品,生产设备电机触感冰冷;锅炉未运行,但炉体有余温,温度不高,炉腔为清空状态,近期有运转过的迹象;四个工人正在清理锅炉旁堆放的一些锅炉燃料(该企业没有环保手续,属未批先建并投产的项目);现场无生产废水产生和外排。执法人员现场拍照取证。综上,检查当时锅炉虽无运转,但炉体有余温,企业存在夜间擅自违规生产的违法情节,故该信访事项基本属实。又因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无烟尘产生,所以未能核实黑烟排放情况。 |
属实 |
1.对厨师集团生产车间的生产设备总电源控制箱进行现场查封,并告知现场负责人享有的法律权益和义务。
2.对厨师集团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该项目建设生产。
3.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处以罚款8万元;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处以建设项目总投资额5%的顶额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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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0308 |
1.三明市大田县原美化工在其硫酸厂违规建设冶炼冰铜的炉子,尾气未达标排放,造成周边植被干枯死亡。2.原美化工的硫酸厂未进行环评。 |
三明 |
大气、其他 |
1.福建省大田县原美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利用硫精矿制备硫酸企业,该公司生产项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大田县发改局审批备案,2008年9月25日经大田县环保局环评审批该项目分两期建设,首期年产10.2万吨硫酸生产项目于2008年3月动工建设,2009年10月项目建成进入试生产。
2.该公司低硫制酸(冰铜)生产线未经可研论证和有资质部门立项审批,属企业私自建设,为非标产品。
3.目前原美化工公司周边树木和草没有出现枯死现象。该企业一直处于停产状态,违规私自建设的硫制酸(冰铜)生产线也未投入生产,不存在尾气排放问题,但在4月7日至4月11日,对硫制酸(冰铜)生产线调试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含硫气体泄漏,村民以“含硫气体泄漏导致“大塆路”山场林木枯死”为由,要求企业赔偿,企业同意按每亩500元给予赔偿,总赔偿面积约90亩。根据现场检查和分析,原美化工公司外围的“大塆路”山场松木枯死原因是2014年失火造成的,已由大田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
部分属实 |
1.已对该公司对其未批先建行为立案查处,处罚10万元,责令停止建设、恢复原状。已停止对该公司生产供电,并对硫酸原料车间配电房墙上的低硫制酸车间低压开关进行查封。
2.该公司还存在硫酸渣堆场淋溶水污染物超标问题,已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对其依法立案查处。 |
对广平镇党委书记和镇长进行约谈。 |
40 |
0310 |
漳州市龙海市港尾镇深沃村村口几十米的地方,招商物流厂房内洗沙厂,粉尘、噪声扰民,淤泥就地堆积。 |
漳州 |
水、噪声、扬尘 |
该信访事项属重复投诉件。龙海市环保局已于2017年3月23日接到电话投诉关于“港尾镇深沃村招商物流内生产机制砂的无证企业,噪声及粉尘扰民”的信访事项并作出处理,调查情况为:3月27日,执法人员与信访人联系并找到该企业具体位置。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进行透水砖生产,但利用已有设备正在从事废石料经振动筛→摩天轮水洗→细沙回收生产工艺,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车间内堆放的废石料有喷水加湿,生产线采用摩天轮水洗,整个生产车间湿度大,未发现有粉尘产生。 2017年4月25日晚,龙海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停止生产,但摩天轮电机尚有余热,生产废水经8个立式沉淀桶沉淀循环回用,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但经讯问该公司业主确认企业存在日间擅自生产的违法行为,龙海市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检查当天该公司已自行向供电公司申请生产用电断电。 |
属实 |
1.4月26日该公司已将堆放于场地的淤泥清理,露天砂石堆放点已用防尘网覆盖。 2.龙海市环保局已于2017年4月27日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处罚款3万元。 3.2017年4月28日晚,龙海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公司进行复查,该公司已停止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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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0311 |
投诉人反映:莆田市秀屿区妈祖城港里村,莆田外国语学校(莆田一中分校),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海中,恶臭熏天。 |
莆田 |
水 |
经查,莆田市外国语学校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生活污水采用三格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地埋式玻璃钢整体式污水处理设备进一步处理后,尾水排入莆田市外国语学校外港潭里水域,经排海沟渠排入湄洲湾海域。 按照规划,莆田市外国语学校的尾水应排入市政管网进港城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但因污水处理厂设备安装工程正在招投标(预计今年9月份投入试运行),现通过闸槽井控制未流入主干管网,故临时排放在该水域,待港城新区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后,即可通过闸槽井控制将校区尾水排入主干管网,经港城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进湄洲湾北岸尾水排海管统一排放。莆田外国语学校尾水排放口附近水体存在轻微气味。 |
部分属实 |
1.4月29日,北岸开发区环保局向莆田外国语学校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组织整改。 2.5月3日,区住建局邀请设备厂家(福州蓝深环保技术服务公司)到莆田外国语学校查看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情况,就设备运行过程出现的老化问题提出整改方案,由区住建局牵头落实整改。 3.由北岸开发区住建局委托莆田市城建给排水服务有限公司对该校区尾水进行抽样检测;由北岸开发区环保局邀请市环境监测站对该校区尾水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由北岸开发区住建局牵头进一步优化整改方案并抓好落实。对涉及环保责任问题,由北岸开发区环保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4.加快港城新区污水处理厂设备安装工程建设,对设备提升设计并重新挂标,2017年6月份设备安装到位,9月份试运行,确保年底正式投产运行,彻底解决莆田市外国语学校尾水排放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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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0316 |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台江区万象城楼顶多个排气扇,噪声巨大,排放出的粉尘会附着在居民阳台上,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
福州 |
噪声、大气 |
万象城商业广场楼顶共有31家餐饮店油烟净化器及轴流风机32套,冷却塔设备4组。4月28日,台江区政府组织现场核查,发现有两家餐饮单位排气管道破损、设施损坏;对楼顶6个点位噪声现场监测,有3个点位超标;未发现粉尘排放,排放的是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的气体。 |
部分属实 |
1.台江区环保局对万象城物业管理公司下达楼顶边界噪声超标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采取降噪措施。
2.对排气管道破损、设施损坏的两家餐饮单位立案查处。
3.要求万象城物业管理公司督促商场内餐饮单位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保证净化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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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0317 |
闽侯县青口镇青圃岭有多处挖山采石的现场,影响环境破坏生态。 |
福州 |
其他、生态 |
4月28日,闽侯县政府组织县国土、林业部门及青口镇现场踏查,发现青圃岭共有6处挖山采土石点,其中4处存在零星盗采现象。盗采者采取游击方式、利用夜间执法空档时段,破坏水泥路障,开辟上山道路实施盗采。具体情况为:
1.团结村过垄潭采石点盗采面积约15亩,该点为历史遗留采石取土点,盗采点山体植被破坏,未发现盗采人员及盗采设备,喷写的禁采标志保存完好。
2.红旗村青闸线采石点盗采面积约20亩,存在盗采痕迹,未发现盗采人员及盗采设备,修建的水泥路障和喷写的禁采标志保存完好。
3.文华村林秀清采石点盗采面积约8亩,该点为历史遗留采石取土点,存在盗采痕迹,盗采点山体植被破坏,未发现盗采人员及盗采设备,修建的水泥路障和喷写的禁采标志保存完好。
4.奶奶山墓附近采石点(涉及青秀村和幸福村)盗采面积约25亩,存在盗采痕迹,盗采点山体植被破坏,未发现盗采人员及盗采设备,喷写的禁采标志保存完好。
5.红旗村第三采石点为历史遗留采石取土点,未发现盗采痕迹,修建的水泥路障和喷写的禁采标志保存完好。青口镇政府曾对该点进行复绿。
6.幸福村“生山”山场采土石点为历史遗留非法采石取土点,未发现盗采现象,修建的水泥路障和设立的禁采公告牌保存完好。 |
属实 |
1.闽侯县政府负责,今年5月15日前完成增设水泥路障,封堵盗采点进出路口;采购监控设备,并于5月15日前安装完毕,实行实时监控。
2.闽侯县负责对盗采山体组织现场测量核实,对符合立案条件的立即立案查处。
3.闽侯县政府负责组成巡查队伍,日夜巡查,如发现非法盗采,立即查扣盗采设备和运输工具。 |
闽侯县青口镇纪委对5个村土地协管员通报批评。 |
44 |
0318 |
闽清县台山路西侧污水处理厂,距离居民区太近,恶臭影响居民生活。 |
福州 |
大气 |
反映的实为闽清县污水处理厂,该厂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环评要求防护距离为100米,实际距离为73米,虽然无组织废气经多次监测已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但仍会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
属实 |
1.实施废收集处理工程,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对污水处理厂内的无组织废气产生单元进行加盖,并新增一座生物滤池废气处理装置,建成后可有效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目前该工程正在施工,预计5月21日完成设备安装并开始调试。
2.4月27日,福州市环保局对该厂逾期未办理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手续立案处罚3万元,并责令改正。该厂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完工后,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由100米缩减至50米,可满足环保竣工验收的要求,预计6月30日前完成验收手续。 |
闽清县政府约谈县住建局分管领导,并对县住建局公用事业科负责人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
45 |
0322 |
1.福安市祥安纸业,在生活区旁边,用竹子加工,散发臭味扰民,烧煤炭污染环境,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晚上偷排到赛江,江面可见酱油色泡沫。去年开始生产,未看到环保验收公示,曾向环保投诉,曾对企业罚款,未采取措施,还在生产。2.穆云乡、溪柄镇有十来家砖厂未被取缔,烧煤炭,污染环境。3.福安后太公路旁有几家瓦窑,烧煤炭布条等杂物,污染环境。曾向宁德、福安环保局投诉,回复在6个月内处理,砖厂还在生产。 |
宁德 |
水、大气 |
1.福建省祥安纸业有限公司:4月28日、29日和5月2日,福安市环保局先后3次组织人员实地复查。废气方面,燃煤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和减法脱硫后排放;PH中和工艺使用盐酸代替此前使用的硫酸,避免产生硫化氢臭气,已解决硫化氢臭气的问题;新建一个沼气燃烧火炬对IC塔尾气进行燃烧净化;沤浆工序在厂区内仍有部分异味。废水方面,经处理后进入福安市溪柄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4月29日采样监测达到纳管标准;锅炉房废水跑冒滴漏。 2.工业区污水处理厂:4月28日、29日和5月2日,福安市环保局先后3次组织人员对溪柄镇污水处理厂实地复查,发现总排口水质呈浅褐色,现场采水样送检,监测结果超标:COD浓度为681mg/L(排放限值60 mg/L),氨氮浓度为3.98mg/L(排放限值8 mg/L),色度为75(排放限值30)。 3.穆云乡、溪柄镇境内原有8家实心砖厂和2家新型建材企业,8家实心砖厂已全部拆除到位。溪柄镇的福建大恒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验先投违法行为,福安市环保局已于2016年5月25日依法立案查处,处罚2万元,列入环保违规项目(已批未验)进行整顿规范,于2017年4月28日向福安市环保局提交申请环保验收的报告,目前处于停产状态。穆云乡新运公司仍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复产痕迹。 4.福安后太公路旁的三家瓦窑加工点。2017年1月6日,福安市环保局会同罗江街道对其中一家瓦窑加工点进行了拆除。4月28日,罗江街道组织人员对剩余两家瓦窑加工点进行拆除。 |
属实 |
1.福安市环保局责令福建省祥安纸业有限公司、福安市溪柄镇污水处理厂在2017年7月1日前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将予以行政处罚。同时加大日常巡查密度,督促企业完善相关环保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2.福安市环保局针对福建省祥安纸业有限公司锅炉房存在跑冒滴漏(呈碱性)、福安市溪柄镇污水处理厂总排口水质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启动立案程序,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针对溪柄污水处理厂出水浓度高于进水浓度问题,福安市环保局将进一步跟踪监测进行分析核实。 3.福安市供电公司已对穆云乡新运公司停止供电。 4.福安市环保局强化对福建大恒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日常巡查监管,防止企业未经批准擅自恢复生产。 5.福安市国土局和各乡镇、街道举一反三,加强对市辖区内土法瓦窑加工点的巡查,发现存在非法瓦窑加工点,立即依法予以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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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0324 |
厦门市思明区禾祥西路139号之二店面是饭店,破墙开门,煤气灶放在门旁,产生油烟扰民。 |
厦门 |
油烟 |
思明区执法局从2017年2月开始陆续接到相关投诉。2017年3月22日,区行政执法局现场检查,位于禾祥西路139号玫瑰楼103室之二的“八市春卷”店面,已办理营业执照,名称为厦门市思明区朱斌宏小吃店,地址为湖滨西路139号玫瑰楼103室之二,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执法人员督促经营者尽快前往市场监督部门更正信息,并责令其不得经营可能产生油烟的项目。4月11日,执法人员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经营者自行改正。 4月28日,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该店仍以经营春卷为主,营业执照地址已更正,为禾祥西路139号玫瑰楼103室之二,并通过备案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完成备案。当日,区行政执法局暂扣了该店内可能产生油烟的旧电炸锅等工具,责令经营者将放置在门口的煤气灶移入店内。并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内容合法经营。若逾期不整改,区行政执法局将依法立案处罚。 禾祥西路139号之二店面破墙开门问题,区行政执法局于2017年2月24日开具《行政执法通知书》,要求业主配合调查。据业主提供的材料及现场查看,该店面南侧为旧有玻璃门(正门),东侧为旧有卷闸门(内为落地玻璃幕墙),现租户在2017年2月份装修过程中将东侧原有落地玻璃幕墙开设一门洞。4月28日,执法人员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自行整改,区行政执法局将根据其整改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
属实 |
4月28日,经区执法局教育劝导,该店放置煤气灶等占道经营行为已改正完毕。关于该店面东侧卷帘门建设时间和主体,区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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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0325 |
泉州市晋江陈埭镇溪边村力兴鞋材有限公司,做鞋底,废气随意排放,味道很重。 |
泉州 |
大气 |
该公司未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未办理排污许可证或临时排污许可证,配套建设的废气处理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排放的废气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晋江市环保局此前已依法查处上述问题,2017年4月11日立案,最终做出处罚款2万元的决定(晋环罚〔2017〕226号、晋环罚〔2017〕227号)。 |
属实 |
4月28日,晋江市陈埭镇政府依据《福建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会同环保、电力等部门,依法对晋江市日兴鞋业有限公司进行断电,强制停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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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
厦门市海沧区海沧镇海沧街道办清礁村后松 ,福欣钢铁厂排放废气臭气扰民,厂区边堆放垃圾燃料,无任何环保设施,扬尘污染。 |
漳州 |
大气、扬尘 |
2017年4月29日,台投区环安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露天堆放钢渣用防水帆布进行遮盖,并配备了雾炮进行降尘处理,但并未实现完全覆盖,加上堆场靠近海边,海风较大,还是存在扬尘污染。 经核查,福欣公司存在的废气扰民主要来自钢渣处理车间以及渣罐露天空冷行为;存在的粉尘污染主要来自露天的钢渣堆场。 |
属实 |
1.针对气味扰民的情况,台投区环安局责令该公司禁止渣罐露天空冷,所有的渣罐全部进入钢渣处理厂,并进一步配套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完善废气处理。 2.针对钢渣露天堆放问题,由于该公司每天钢渣产生量近800吨,下游处置公司的处理能力每天有900吨左右,仅略大于该厂当天的钢渣产生量,因前段时间下游处置公司检修,造成存量钢渣增加。台投区责令该公司提出确实可行的方案,多渠道寻找处理途径,处置存量钢渣,并对其采取限产措施,减少钢渣的新生量。
3.台投区责令该公司对现场露天堆放的钢渣进行清理,并打扫干净;对一时无法全部清空的钢渣进行覆盖降尘,对原有的的钢渣完整覆盖,增加雾炮机的数量等措施,进行喷淋洒水,加强降尘防尘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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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0330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长泰县武安镇官山村南坑,华润矿业、坤袁矿业、双蕙矿业、八方碎石场,四家采石场粉尘污染、噪声污染。 |
漳州 |
大气、噪声、扬尘 |
2013年,经漳州市政府同意,华润矿业、坤袁矿业、双惠矿业、八方碎石场已整合为华润矿业(长泰)有限公司,该公司年产建筑用花岗岩矿石40.0万立方米项目于2014年7月通过环评审批,2014年9月取得采矿许可证,2015年1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至今未完成环保竣工验收。 2016年4月7日,长泰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存在产生较大粉尘影响周边环境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处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2万元。 接到交办件后,4月29日上午,长泰县政府组织执法人员到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同时邀请村民代表参加。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四个矿点均处于停产整改中。检查发现问题如下:1.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至今未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2.环保制度未健全,未建立长效管理机制;3.矿区上体裸露地面和废渣土堆放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各矿点的输送带、破碎机、振动筛等配套的喷淋设施未设专人管理;4.种草植树等植被恢复后期管护工作有待加强;5.进入矿区两侧道路粉尘未及时清理。 |
属实 |
长泰县政府立即采取以下七条整改措施:
1.约谈企业老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及县直相关部门领导约谈华润矿业、坤袁矿业、双蕙矿业、八方碎石场企业老板及生产部经理共5人。县委县政府提出整治相关要求,责令华润矿业(长泰)有限公司4月30日前提出整改方案。
2.县环保部门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四个矿点立即停止生产,对矿区山体裸露地面和废渣土堆放场进行整改,防治扬尘污染。
3.下发《行政处罚(听证)事先告知书》,对该公司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未完成环保竣工验收的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2万元,对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6万元。
4.加强监管,严禁企业夜间生产;调整爆破参数,最大限度地降低噪声影响;严格按照环评文件要求完善粉尘治理设施,确保喷淋设施正常运行;加强运输途经的矿区道路洒水工作,运输车辆须加盖篷布防止滴撒漏,经过村民居住区时禁鸣喇叭,减速行车减少车辆颠簸,减轻噪声、扬尘对村民生活的影响;碎石水要经沉淀池沉淀,严禁外排影响周边农田;对碎石场及村庄周围、边坡、道路两侧等破坏植被进行恢复,增植花草树木。
5.武安镇组织对进入南坑自然村的沿线道路进行全面环境整治、清洗路面。
6.限期整改后,县环保部门立即组织对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噪声及粉尘进行监测,若出现超标,严格依法立案查处。
7.至2017年9月5日,采矿证到期后,立即责令停产关闭,做好生态恢复治理。 |
约谈企业负责人5人 |
50 |
0331 |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长乐市金峰镇港口村,新发龙印染厂,将淤泥倾倒到文岭镇叉头顶村农田、湖南镇大鹤村机场附近。 |
福州 |
土壤 |
因近期多雨,新发隆公司印染废水处理污泥未能及时晾干,且干化场容量有限,无法容纳新泥,所以雇佣车辆外运倾倒至文岭镇叉头顶农田。
湖南镇大鹤村机场附近空地未发现有印染污泥。 |
属实 |
1.长乐市政府责令湖南镇将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配套的弃渣场内堆放的生活垃圾全部清运到长乐市车里垃圾填埋场。4月30日,生活垃圾已经全部清运完毕。
2.长乐市环保局责令福州新发隆针织印染有限公司将倾倒的印染污泥全部清理运回公司污泥干化场存放;对福州新发隆针织印染有限公司立案处罚,处罚金3万;将该案件通报所有印染企业,要求企业负责人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固体废弃物规范处置,防止发生类似情况。4月26日,叉头顶农田内印染污泥已全部清空,存放于新发隆公司干化场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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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0333 |
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青圃岭村福建省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污水、废气不达标排放,影响村民农作物生长。 |
福州 |
水、大气 |
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备,生产工艺为焚烧处置、稳定化固化填埋处置、物化处置、综合利用处置等。该公司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车间,处理后的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焚烧炉配套烟气余热回收系统、酸气干法吸收系统、活性碳吸附系统、布袋除尘系统、湿式洗涤喷雾塔、烟气加热系统和烟气在线监测系统。
4月28日、29日两次现场核查检查均未发现该公司存在废水外排迹象。每周一次的企业自行监测测和每季度一次的第三方监测结果均达标。废气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超标。该公司公司周边马铃薯、龙眼、橄榄等农作物长势正常。 |
不属实 |
1.闽侯县政府继续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与交流,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的安定稳定。
2.闽侯县政府约谈企业主,督促该公司进一步加强企业环境管理,规范生产,确保不影响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并处理好与周边群众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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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0334 |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马尾区北江滨,冠城大通公司占地不是工业用地,24小时排放类似塑料烧焦臭味。 |
福州 |
大气 |
1.该公司生产产生的废气含苯、甲苯、二甲苯、酚类、恶臭等,均会产生异味,即使达标排放,在不利气象、地形的条件下,仍会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2. 2003年7月,该公司与马尾区国土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土地性质认定为工业及设施建设用地。为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马尾由单一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向新市区转变,着力打造宜居宜业的生态新城”的要求,马尾区政府在2012-2013年编制的马尾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又将该片区用地性质规划认定为广场用地及体育用地。 |
部分属实 |
1.4月24日,马尾区政府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该公司所排放废气中酚类、恶臭等因子进行监督监测,监测报结果显示达标。
2.由马尾区政府责令该公司加强管理、改进工艺、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3.该公司继续实施烟囱排气筒改造工程,一期工程已于3月4日完成;二期是在该公司西南角屋顶安装喷淋系统, 5月10日前完成。
4.由该公司通过改良催化装置,用低温燃烧方法充分处理烟囱尾气废气, 5月14日前完成设备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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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0335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龙海市榜山镇柯坑村,四五家养猪场,龙海市政府已组织拆除,但是没有彻底拆除,臭味影响村民生活。 |
漳州 |
其他 |
4月28日上午10时许,榜山镇接到同一问题的群众电话举报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摸排。经查:2017年春节前后,由于生猪价格上扬,柯坑村个别群众抵御不了利益的诱惑,再次复养生猪。共有5个小型生猪复养场,总面积3475㎡,生猪存栏总数88头。 |
属实 |
根据《龙海市2014年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龙政综〔2014〕105号)、《榜山镇2015年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龙榜政〔2015〕78号)文件精神,榜山镇党委政府协同龙海市农业局、榜山城建中队以及镇村干部120人,于4月28日中午12:00至15:00对柯坑村5个复养的小型生猪养殖场采用机械、人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强制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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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0337 |
投诉人反映:三明市明溪县红豆杉12路,福建南方制药有限公司,粉尘满天飞,多次向县、市环保局反映,一直无处理结果,要求:停产或搬迁。 |
三明 |
扬尘 |
1.明溪县环保执法人员于4月29日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企业锅炉配套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锅炉排放口黑烟跑冒现象,锅炉燃烧后产生的灰渣通过装袋进行堆放,但有小部分灰渣未及时装袋。
2.县环境监测站同时对该公司锅炉烟尘、无组织气体进行现场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排放标准。根据近两年县环保局监督性监测及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该企业无组织气体的检测报告来看,未发现烟尘、无组织气体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现象。 |
不属实 |
1.明溪县环保执法人员当场向涉访企业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立即对散落灰渣进行装袋处理。
2.明溪县环保部门将继续不定期开展夜间及节假日突击检查,严防企业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的行为发生,若发现有违法排污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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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0342 |
闽侯荆溪镇蓝健集团美伦洗涤污水排入闽江,锅炉烧木材,黑烟滚滚。 |
福州 |
水 |
1.该公司因清洁能源改造未完成,锅炉被查封,处于停产状态。无废水废气排放,但在用一台4T蒸汽锅炉,以木材为燃料,点火和添加木材时会冒黑烟。
2.生产废水经设施处理后排入荆溪内河,并非直排闽江。
3.美伦洗涤未在闽侯县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未按《福建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变更排污许可证。 |
属实 |
1.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已于4月28日上午对美伦洗涤的锅炉进行封存,闽侯县供电公司对其进行断电。美伦洗涤书面承诺三个月内完成清洁能源改造。
2.闽侯县市场监管局已责令美伦洗涤立即停止无照经营活动,并立案调查。
3.闽侯县环保局已责令美伦洗涤更换排污许可证,待其恢复生产后,开展监督性监测。 |
闽侯县政府对县经信局局长及荆溪镇环保站环保员进行诫勉谈话。 |
56 |
0344 |
宁德市周宁县福建仙洋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1.烧煤排放黑烟。2.茶渣长期倾倒在下炉村的液化气厂边的山上,未采取任何环保措施。3.经常偷排污水。 |
宁德 |
水、大气、垃圾 |
1.该公司正在生产,厂内建设有2台均为4蒸吨的锅炉,1#锅炉未开机,未配套建设烟气处理设施;2#锅炉正在运行,配套建设水膜除尘装置,现场排放白色烟气。4月28日,宁德市环境监测站现场监测显示(宁环站执字〔2017〕第20号):烟气量3659 m3/h、烟尘排放浓度32.2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21.5 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206.0 mg/m3,均达标排放。 2.该公司茶渣堆放在下炉山上,未建防渗、防淋等设施。建有一座处理能力600吨/天的污水处理站,现场调阅在线监控数据显示COD为82.1mg/L、废水流量为16.05m3/h,总排污口水质观感较清澈,厂外排查未发现偷排废水线索。 |
部分属实 |
1.4月29日,周宁县环保局查封了该公司的1#锅炉,于2017年4月30日责令其在2017年5月15日前拆除锅炉供电部件。 2.5月1日,周宁县环保局查封了该公司的2#燃煤锅炉,并责令其立即着手改用生物质燃料,整改未到位前不得使用。 3.4月29日,周宁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在下炉山上倾倒茶渣、清理茶渣,严格落实“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三防措施,对其随意倾倒茶渣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并于2017年5月11日前向周宁县环保局报送茶渣规范堆放点选址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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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0345 |
三明市大田县环保爱好者投诉:京口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堆积上百吨工业污泥,因为园区内有两个塑料制品公司(康华、华盈)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污水处理站,已有三五年。建设镇的铅锌选矿企业,比如桥选矿业、富有石墨,批建不符,长期偷排漏排,导致文江溪(福岭段)污染严重。原美化工企业,生产硫酸,在原应关闭的尾矿库捞尾砂生产。铭和建材批建不符,污染严重。闽发纸业几条生产线未批先建,还存在批建不符。县里应被取缔的轮胎炼油,换个名称变为炭黑企业通过环评,实际批建不符。 |
三明 |
水、其他 |
1.京口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至2016年9月,暂存污泥约1800多吨,未及时处理。2017年4月由大田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危险废物”处理方式转移处理污泥,目前转移处理污泥1200多吨,但现场仍有约600吨污泥暂存在园区福建三井科技有限公司的临时暂存库内。现场检查发现,该污水处理厂紫外线消毒系统未启,COD在线监控显示超标。
2.三明市康华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明华盈塑胶有限公司已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未建设污泥脱水系统;经现场核实,污水处理站仅见少量的污泥,且未能提供污泥转移处理的相关台账及相关佐证材料,存在违规排放污水的可能。经采样监测,两家公司雨水沟内废水均超标。
3.建设镇(福岭段)的铅锌选矿企业共有7家,现场检查发现,爱鑫矿业的两个生产车间共建有浮选机62台,与环评材料设备数量不符;金达矿业建有球磨机3台,浮选机95台(其中23台长期未使用),与环评材料设备数量不符;在富友石墨废水沉淀池南侧发现1处私设暗管;7家企业均存在雨污分流不完善、“三防”措施不到位、废机油管理不规范、精矿沉淀池未及时清理等问题。
4.福建省大田县原美化工有限公司与福建省大田县海鑫矿业有限公司为关联企业,存在未经有资质单位进行回采设计,且未经安监部门审查批准,擅自回采尾砂,危及尾矿库安全等问题。
5.福建省大田县铭和建材有限公司建有年产12000万块煤矸石烧结多孔砖生产线1条。该项目于2010年12月3日经大田县环境保护局批准,于2016年7月26日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生产产品除空心砖外,还有部分实心砖;原料堆场中,含有部分的疑似黄土混合在页岩中。
6.大田县闽发纸业有限公司2013年底未经环评批复擅自将两条生活用纸生产线改为包装纸生产线,将两条生活用纸生产线改为宗教黄裱纸生产线,并新建一条包装纸生产线。
7.2016年以来大田县发改、环保等部门受理审批3家废轮胎加工利用建设项目旺源炭黑厂、碧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存在未批先建和“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环境违法行为。8.2015年以来,大田县共依法查处9家非法炼油点,其中依法立案查处并强制拆除取缔5家,无法找到当事人无法立案查处但已强制拆除取缔4家。 |
部分属实 |
1.责令京口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加快将污泥转移到大田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确保10月底前清空暂存的污泥。对该公司污水超标排放问题立案查处。
2.对三明市康华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明华盈塑胶有限公司雨水沟废水超标问题立案处罚。责令两家公司安装COD、NH3-N、流量计等污染物因子自动监控设施,监控其纳管生产废水水质达标情况;制定规范管理制度,设置应急调节措施。
3.对富友石墨私设暗管立案查处,处罚10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责令7家铅锌选矿企业限期整改雨污分流不完善、“三防”措施不到位、废机油管理不规范、精矿沉淀池未及时清理等问题。
4.已对原美化工尾矿库捞沙行为立案查处,处罚2.5万元,并约谈企业负责人黄再福。
5.对福建省大田县铭和建材有限公司生产部分实心砖问题进行进一步核实,将该公司列入环保重点巡查管控企业,并不定期巡查,对不能达标排放的,将立即进行处置。
6.闽发纸业生产工艺落后,已停产整顿。
7.大田县环保局于2017年4月1日对大田县旺源炭黑厂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017年4月2日,责令该厂立即停止半补强炭黑生产项目和两条立式裂解炉(土炉)生产线的生产,并及时拆除两条立式裂解炉(土炉)生产线。目前,已拆除该生产线,恢复原状。
8.大田县环保局于2017年4月19日对福建省碧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017年4月12日,责令该公司停止碧鑫废旧轮胎回收加工利用项目的建设。目前,该公司已停止该项目建设(生产)。
9.对相关部门的履职监管情况进一步核查,对履职监管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依纪进行问责。 |
对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委书记给予组织处理;分管领导给予诫勉谈话;挂包华盈、康华企业干部2人给予警告处分;对县环保局4名班子成员及4个相关股室负责人共8人进行约谈;对建设镇人大主席给予诫勉谈话;建爱村驻村领导建设镇武装部长给予党纪处分;建爱村书记给予警告处分、建爱村主任给予诫勉谈话。 |
58 |
0346 |
厦门市海沧区翔鹭公司(翔鹭化纤、翔鹭石化、腾龙树脂公司):偷排废气,有臭味,怀疑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2002年开始排放,一直向厦门市、海沧区环保局投诉,至今仍在排放。只要向环保投诉,一两小时内味道就减轻,环保回复因地理因素导致臭味沉积。 |
厦门 |
大气 |
1.翔鹭石化已于2015年1月停产。
2.4月29日,海沧环保分局组织对翔鹭化纤、腾龙树脂进行现场检查,主要核查项目环评审批情况、废气、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腾龙树脂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在线监控数据和现场监测报告显示污染物达标排放。 |
部分属实 |
1.责令腾龙树脂厂界安装两台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设备,实时监测相关数据,并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责令翔鹭化纤将24小时连续在线监控数据在厂门口用液晶显示器公示,方便周边群众参与监督,目前已委托中科院城环所作为一个课题专门立项,对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深入研究分析,5月3日,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厂界恶臭污染物(臭气浓度)监测,进一步寻找异味源和治理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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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0353 |
投诉人反映:近10年来,位于闽江中上游、长约300里的建溪河道(建瓯至政和至松溪段),有上百家黄金采矿点和挖砂点长期作业,导致河床变形、水质变坏,鱼虾绝迹,生态系统遭受严重破坏。诉求:祛除河道内黄金采矿和挖砂“毒瘤”,恢复生态环境,还青山绿水的建溪。 |
南平 |
水、生态 |
1.近年来,建瓯、松溪、政和三县排查出建溪(建瓯至政和至松溪段)65个非法采砂、制砂点,已取缔57个,正在取缔8个。今年4月中旬开始,建溪建瓯段20家持证采砂企业均已暂停作业,直至修复整改到位才能恢复作业。松溪县、政和县实现2017年全县禁止河道采砂,目前正在实施生态修复。
2.建瓯市、松溪县和政和县近10年共设立金矿探矿权29个,目前持有效探矿许可证的共18个,未发现以采代探情况。发现并取缔的6处非法开采金矿点均不在建溪河道,也未发现在河道上盗采金矿现象。
3.建溪(松溪-政和-建瓯)共布设5个监测点位,近10年水质在II类-III类之间,以II类为主,总体水质保持稳定。
4.2007年10月至2008年9月,福建省淡水水产研究所在松溪开展了鱼类资源调查项目工作,共采集到鱼类标本16科,64种,与1984年调查的15科63种,增加一科一种。从2016年对建瓯河段、松溪河段、政和河段收集到的30份渔业资源调查问卷分析,松溪河段、政和河段2016年的溪河鱼量比以前增加了,捕捞量比以前增加了,捕捞到鱼的个体比以前大了;建瓯河段溪河鱼量、捕捞量,捕捞到鱼的个体比以前没太大变化。
5.近10年来,建瓯河段2007年捕捞产量2305吨,2016年捕捞产量3459吨;松溪河段2007年捕捞产量769吨,2016年捕捞产量778吨;政和河段2007年捕捞产量282吨,2016年捕捞产量360吨;逐年均呈稳中有升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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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实 |
1.全面深入推行河长制。今年3月,南平市、县两级均出台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目前正沿河逐县逐乡逐村落实河长、河道警长、河道专管员日常巡河监管制度,加大水利、环保、农业及国土等部门联合执法监管,加强对河流的水质监测和河流生态的监控保护,确保长治久安。 2.严格河道采砂管理。继续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强力整治推进河道采砂管理,严控河道采砂总量;进一步严格河道采砂准入和安全生产制度,严格控制河道采砂可采点、可采范围、采砂总量、作业工具等,科学开采;对河道非法采砂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并加强巡查监管,防止反弹。 3.加强河道岸线修复。对因河道采砂造成岸线破坏的河段,水利部门优先安排中小河流和万里生态水系建设项目,采取工程和生态措施尽快组织修复,确保河岸及河势稳定。 4.加密河道水质监测。环保部门定期开展并加密水流域水质监测。 5.加强河流鱼类资源保护。农业部门加密河流鱼类资源监测,严厉打击电鱼等行为,做实河流鱼类保护措施。 6.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国土部门严格执行非法采矿巡查制度,一旦发现,严厉打击,坚决取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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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0356 |
福州闽侯县南通镇凤溪村东侧石料厂,长期使用大量炸药炸石和24小时连续破碎石料产生的噪声,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的生产、生活,遇雨天泥沙水倾泻而下,导致下方河道阻塞,污水横流,使原本美丽的山川河流遭到严重破坏。 |
福州 |
水、生态、噪声 |
1.反映的长期使用大量炸药炸石的问题。该石料场所使用的民爆物品均经过公安部门依法审批购买,委托有爆破资质的闽侯县闽兴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爆破开采,爆破作业符合开采设计方案规定和爆破规程,不存在违规使用炸药的情况。
2.反映的破碎石料产生的噪声影响附近居民的问题。该矿山距凤溪自然村约600米,破碎石料产生的噪声对村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3.反映的遇雨天泥沙水倾泻而下,导致下方河道阻塞的问题。由于防护措施不到位,雨水冲刷形成山洪水汇入河道,造成溪水浑浊,但不存在下方河道阻塞现象。 |
部分属实 |
1. 闽侯县约谈福州南港石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责成该公司在5月15日前在矿区与溪流交汇处修建一条截水沉淀沟,避免泥水汇入溪流,造成溪水浑浊。爆破作业生产避开夜间休息时段,减少噪声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2.闽侯县环保局依法立案调查,处罚金额10万元。
3.闽侯县公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闽侯县闽兴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的监管,严控炸药用量。 |
闽侯县约谈福州南港石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免去泽苗村土地建设管理员职务,对泽苗村村主任予以全镇通报批评。 |
61 |
0357 |
投诉人反映:永安市西洋镇“大溪”电站建在天宝岩保护区核心区内,坝高70余米,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给村民生产生活带来了安全隐患。诉求: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农田。 |
三明 |
生态 |
1.经现场核查,大溪电站三个坝头的坝高目测大约为18米、2.5米和2.5米,水坝周边生态环境良好,电站现处于正常运营状态。该电站在天宝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区之前建设,电站发电厂房位于天宝岩保护区界外,拦河坝的坝址均位于天宝岩保护区实验区。
2.大溪电站技扩工程的建设已经过经贸、水利、环保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与验收,手续齐备。经实地勘查该电站的三个拦河坝,尤其是主体坝际溪拦河坝,没有发现渗水或者管涌等危及大坝安全的隐患。在拦河坝的下游数百米的溪流两岸为常绿阔叶林、毛竹林和灌木林,几乎没有农田分布,而且拦河坝有调节蓄水的功能,防止在汛期造成山洪暴发、枯水期溪流断流现象的发生。 |
不属实 |
1.要求桂溪大溪电站落实好防汛期间电站度汛的相关措施,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服从防汛期间的统一调度。
2.加强对坝头及电站周边的生态环境的保护,发现有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要坚决制止并予以上报。
3.严格落实河长制,组织西洋镇及所在地村两委干部全面开展河道整治,清理垃圾,改善水环境。 |
约谈桂溪大溪电站法人代表 |
62 |
0358 |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云淡村2800亩滩涂被圈占作为围垦用,严重影响村民生存、破坏生态环境。 |
宁德 |
其他 |
蕉城区政府组织区环保局、海洋与渔业局、八都镇政府前往现场勘查取证。蕉城区八都镇云淡村未发现有“2800亩滩涂被圈占垦用,严重影响村民生存、破坏生态环境”行为。2014年8月,李**(蕉城区漳湾镇人)向蕉城区海洋与渔业局提出该项目用海申请;2015年6月,蕉城区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召开了该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专家评审会”,并出具了专家组意见;2017年4月27日,该项目召开了海洋环境影响听证会,目前正在广泛征集社会意见,还没有实施围海填海行为。 |
不属实 |
1.蕉城区政府己明确由区海洋与渔业局牵头,八都镇配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论证分析,按照项目申报流程严格审核把关,保障各项审批手续和前期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2.宁德市坚决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前私自进行任何形式的围海填海活动。对于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的,依法依规实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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