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 时政 > 正文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五批75件均已办结)

2017-05-10 09:47:2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赵舒文    我来说两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025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蔗洲村门前江被建筑垃圾以及生活垃圾填埋达两百多亩,产生恶臭,目前垃圾仍不断在此地倾倒,向镇政府和环保局反映都说没权力管。

福州

垃圾、水

1.闽侯县上街镇蔗洲村“门前江”周边确有部分水域被建筑垃圾、渣土等杂物填埋约40亩,该水面上长满水葫芦,沿岸群众和个体户随意抛弃废料、生活垃圾,造成水质污染。

2.2016年闽侯县相关部门确实多次接到群众反映该问题,闽侯县上街镇政府和闽侯县环保局均有处理和答复。

属实

1.组织人员和设备对门前江周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加强对沿岸群众及个体户环保宣传;加强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建设。

2.在通向门前江的蔗洲村入口处设置岗亭,安装监控探头,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防止在该区域违规乱倾倒垃圾。

3.加快推进蔗洲村剩余用地征迁工作,对列入福州市“攻坚2017”项目的旗山湖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门前江”立即启动用地征迁工作。

对上街镇宣传、统战委员予以诫勉谈话。对蔗洲村支部书记、蔗洲村主任、城建监察上街中队长给予通报批评。

2

0252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竹岐乡榕东村一条河榕东河,横跨榕东、榕中和榕西三个村,涉及到一万人口,目前这条河一大半被建筑垃圾填埋,变成了死河,居民的粪便也往里边排,一下雨或者遇到雨季水漫出来,产生恶臭,出行非常不方便。

福州

由于竹岐乡榕东、榕中、榕西三个行政村基础设施落后,市政雨污管网未建成,沿岸生活污水和垃圾排入河道,造成局部河床束窄,不利排水,水环境恶化。

属实

1.开展高洲片门前河整治,沿门前河布置市政雨污水管网,将污水收集后纳入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2.组织人员和设备清理门前河的淤泥和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成。

3.在门前河沿岸增设20个垃圾筒,规范收集转运沿岸居民生活垃圾。

对竹岐乡环卫所所长予以诫勉谈话。对榕东村分管卫生的村支委、榕中村分管卫生的村支委、榕西村分管卫生的村支委予以通报批评。   

3

0321

投诉人反映:1.福州市闽侯县白沙镇南山洋工业区,福州鑫源洗涤有限公司污水只批了一天100吨,每天超过250吨,有暗管偷排嫌疑;2.不达标排放;3.有一个锅炉白天烧天然气晚上11点之后烧木材,不达标排放;4.目前福州市锅炉烟囱高度要求不低于30米,该洗涤厂烟囱高度不达标;5.天然气锅炉改建后没有重新申请环评。

福州

水、大气、其他

1.430日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检查未发现有私设暗管排污;根据排污口流量计历史数据测算,日排放量约80吨,未超出审批范围。

2.污水中COD浓度超标,燃柴锅炉废气排放超标,燃气锅炉废气排放达标。

3.夜间使用燃柴锅炉,废气超标排放。

4.烟囱高度符合要求。

5.燃气锅炉已报备。

属实

1.闽侯县市场监管局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该公司停止使用并查封燃气锅炉,处罚金3万元;督促引导该公司立即淘汰燃柴锅炉,办理燃气锅炉相关使用登记手续,恢复生产后应立即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

2.闽侯县环保局对该公司废气超标排放问题立案处罚10万元;对废水超标排放问题立案处罚0.2295万元。

对闽侯县环保局监察大队三大队负责人诫勉谈话。

4

0359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安溪县县政府对面阳光城小区地下商场KTV噪声扰民,排气口正对居民区,排放废气。诉求:拆除排气设施。

泉州

噪声

1.该地下商场KTV名为安溪县麦乐娱乐有限公司,位于安溪县凤城镇大同路鸿业华苑步行街地下商城。KTV降噪措施主要采用隔音板及隔音门,监测人员于中央空调冷却塔外1m(边界)及敏感点室内噪声进行监测,噪声分别为63dB(A)54dB(A),边界噪声超标13dB(A)
    2.
KTV包厢内的空气通过新风排气系统交换循环,新风排气系统主体部分位于一楼地面上;5台中央空调的冷却塔设置于居民楼楼顶,冷却塔上共设有10个散热口,排放的废气为冷却塔散热产生的气体,投诉者所说的排气口废气即为该散热口散热废气。
    3.
KTV未取得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属实

1.安溪县文体新局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经营[(安)文改字〔2017〕第003号],并依法扣押点歌主机1台[(安)文保字〔2017〕第01号]。
    2.
安溪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在未取得环保手续之前,不得恢复营业(安环改〔20177号),并予以立案查处,罚款20830元人民币(安环罚告字〔20177号)。

 

5

0362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罗山街道苏内社区内塘村南面寺庙旁塑料加工厂,晚上生产时排放废恶臭气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抽取大量地下水对废塑料进行漂洗,废水直排。

泉州

水、大气

429日,晋江市环保局、水利局、罗山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调查。该公司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未办理排污许可证或临时排污许可证,生产废气直接排放、生产废水简易处理后排放影响了周边环境。

属实

  1.晋江市环保局现场查封该加工厂生产电源,对该加工厂未办理环保手续(环评、验收、排污许可证)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罚款11万元(晋环罚告字〔2017303号、304号)。
    2.
晋江市罗山街道办事处会同环保、水利、电力等部门依法对该加工厂进行断电,并当场捣毁生产设备、地下机井,强制拆除生产厂房,确保取缔到位。

 

6

0363

投诉人反映:1.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淮安村保利西江林语小区,地下车库通风排气系统噪声扰民,质疑福州市环保局在验收中没有做噪声监测。2. 保利公司在小区南面破坏山体作为施工便道,造成水土流失。

福州

噪声、生态

1.430日,福州市环保局组织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工作人员对西江林语花园项目一期(13#-25#楼及地下室)项目的通风机风口进行了噪声监测。根据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的监测报告(榕环测(2017NJ259号),除3#点位在风机开消防排烟档的情况下噪声Leq值为74.1dB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其他测点噪声昼间Leq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51日上午,福州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保利(福建)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西江林语小区项目经理进行了询问,了解到平时小区物业在操作风机时都是开启强排烟的消防档。因此,西江林语花园项目一期(13#-25#楼及地下室)项目噪声扰民情况系通风机在非特殊时期处于消防排烟档运行造成。   

2.429日,福州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对西江林语花园项目一期(13#-25#楼及地下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档案进行核实。根据案卷中由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榕环测(2015)第YS2156号),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按照监测规范共设置了15个噪声点位,对西江林语花园项目一期(13#-25#楼及地下室)项目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各测点噪声昼间Leq值均达到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达到项目环评批复的要求。   

3.430日上午,由仓山区农林水局联合建新镇组成专项调查小组,对保利西江林语花园项目施工现场布设施工便道区域进行检查。经现场勘验,该项目西侧和南侧建有施工便道。根据现场读数,道路起于E119°1341″,N26°530″;止于E119°147″,26°541″,全长862米,平均宽7.9米,占地面积约10.5亩。该便道位于项目整体征收红线内,未占用林地。现场未发现项目施工存在未经审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盗伐林木或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未造成水土流失。

部分属实

1.福州市环保局要求保利(福建)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立即督促西江林语花园项目一期物业做好风机的使用和日常管理工作,非特殊时期按照规范将通风机设置在普通民用排风档,确保设备噪声稳定达标排放。   

2.保利(福建)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向福州市环保局提交了整改情况的报告,明确已要求西江林语花园项目一期物业在非特殊时期将通风机设置在普通民用排风档。

 

7

0366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区水头镇仁福开发区三龙造纸厂长期晚上用锅炉烧塑料边角料,排放臭气,影响居民生活。

泉州

大气

429日,南安市环保局会同水头镇政府对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1.
生产车间现场2880型纸机未生产,3600型纸机正在生产,蒸汽由20t/h锅炉提供,所使用燃料主要为木材并带有少量鞋材泡沫废料;项目负责人称少部分鞋材泡沫废料主要是由于工人平时会把从废纸堆捡出来的垃圾(含鞋材泡沫废料)放进锅炉同木材一起燃烧。
    2.
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在线监控设备处于运行状态,各项参数均正常;经调阅平台数据,429CODCr日均值为49.5mg/L(排放标准值≤80mg/L),未超标。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烟囱高空排放。
    3
.南安市环境监测站429日对生产废水排放口和锅炉废气分别采样监测,废水COD达标排放,废气排放口颗粒物、SO2NOx等各项指标均未超标。

属实

  南安市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南环保〔2017108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顿,不得把任何废弃的边角料用于锅炉燃烧,严格按照环评批复和环评补充说明的要求进行生产;对该公司擅自将少量鞋材泡沫废料混木材用于锅炉燃烧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8

0369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五四北路象峰村国家电网附近,石磨加工厂和大理石加工厂粉尘污染,影响居民生活。

福州

大气

1.晋安区政府在前期执法中发现兴地美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擅自投入生产,对周边环境造成粉尘污染。晋安区环保局已于330日查封该公司2台切割(边)机、1台三相电度表。419日,晋安区环保局已对该公司进行立案处罚,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其停产并处以人民币贰万元罚款。在429日的现场检查中,未发现该公司生产加工行为,且设备封条未损毁。   

2.429日,晋安区政府组织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未发现石磨加工厂生产加工行为,现场也未发现生产设备,场地内仅存放约60袋腻子粉。经核实,所反映的石磨加工厂粉尘污染为工人装卸袋装腻子粉行为导致。

属实

1.针对兴地美公司加工设备(包括2台切割(边)机、1台三相电度表)查封期限届满情况,晋安区环保局下达《延长查封(扣押)决定书》(榕晋环查字〔201721号),实施延长查封。该公司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案件正在履行法律程序,晋安区环保局拟对其责令停产并处以人民币贰万元罚款。   

2.现场检查时,石磨加工厂负责人当即清理场地内存放的约60袋袋装腻子粉。晋安区政府于51日上午复查时,该场地已清理到位。   

3.晋安区政府责成新店镇政府严格遵照《福州市晋安区石材加工场所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杜绝前期关停场所的“死灰复燃”。

 

9

037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朝阳路港头公交站兰庭湾小区附近龙津河河水脏臭。

福州

429日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已派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排查核实情况,现场河道水位很低,部分底泥裸露,河道发臭。

属实

1.拆除违建,疏通河道。龙津河于2015年曾实施过贯通工程,对沿线挤占河道空间的房屋进行大规模清理,目前清理工作仍在继续,河道基本疏通,仅余东二环连江南路桥以东一户违建,仓山区政府正在制定保护性拆除方案,计划6月底前拆除。   

2.启动沿河旧屋区改造工作,配套建设市政管网。目前仓山区政府已大规模启动以江边村为代表的沿河旧屋区、城中村改造,计划5年左右逐步完成改造,并配套建设市政管网等设施。   

3.实施龙津河综合治理。龙津河已被列入仓山区首批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在全面打通淤塞河段、提高河道行洪能力的基础上,综合采取截污、增氧、生态治理等手段,开展内河整治。考虑到短期内沿河市政设施配套不足,将优先在河道两侧建设贯通全河道的末端污水截流系统,并根据实际情况就地处理后回补河道或接入连坂污水处理厂处理。目前福州市建委已按流域治理理念将龙津河及周边流域共13条河道打包进行整治,采用PPP模式运作。该项目已于220日完成招标,由北京首创公司中标,322日进场动工。优先开展河道断面开挖和清淤等土方工程,其中,龙津河与跃进河连通河正在进行施工准备,2017年底前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上半年项目完工,水质主要指标将全年保持地表V类水标准。

 

10

037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东台村祥鑫铝厂噪声扰民,晚上偷排废气,臭气影响居民生活。

福州

噪声、大气

430日上午,由闽侯县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福建祥鑫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因节日放假没有生产。  

经走访问询周边的群众,群众反映存在噪声和臭气。但该公司因正值五一节假日没有生产活动,无法对其厂区及周边的噪声和废气进行监测。经现场踏勘,该公司配套了两套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高度符合规范要求,现场发现最近的民居离该企业约40m   

52日,经闽侯县环境监测站监测,该公司厂界噪声昼夜间最大值均为70dB(闽环测(2017N-022号),超过国家噪声三类区标准。生产废气监测达标。

部分属实

1.闽侯县政府已于430日约谈该企业法人代表,责令该企业针对信访问题立即先自查自检,对产生噪音和废气的工序调整生产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扰民,并妥善处理厂群关系。   

2.福州市青口投资区管委会将加强日常巡查监促。

 

11

0372

投诉人反映:南平市邵武市熙春路的一个文化广场有个沿街店面店名是石锅鱼,占道经营,油烟味道大,噪音大,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睡眠。

南平

噪声、油烟

邵武市政府组织住建、城市管理执法、公安、环保等部门联合开展夜间突击检查。经查,泥屯石锅鱼店存在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占道经营等问题。

属实

  1.联合执法队伍于执法当日即制止该餐饮店的违法行为。429日、30日及51日晚组织开展的夜查联合行动,未再发现类似问题。
    2.
邵武市环境保护局已责令该店停止违法排污行为,罚款2万元。目前,该店已停业整顿。

 

12

0375

龙岩市新罗区东城街道东宫下村对面的屠宰场(宰鸡、鸭、猪、牛)的废水直排龙津河,恶臭。

新罗区

水、大气

新罗区组织相关部门分别于429日下午、晚上,430日下午及51日上午、下午多次现场核查。经查,龙岩市新罗区东城街道东宫下社区对面的两家屠宰场分别为福建宝佳顺食品发展有限公司及福建容和盛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未发现有屠宰废水偷漏排现象,也未发现有任何私屠乱宰现象。
    1.
宝佳顺公司年屠宰3600万羽白羽肉鸡项目环保手续齐备,已建设了相应的生产废水污染治理设施,处理后的屠宰废水经城市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
    2.
容和盛公司年屠宰200万头生猪冷却肉、熟制品加工、烤鳗加工生产项目环保手续齐备,已建设了相应的生产废水污染治理设施,处理后的屠宰废水经城市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但未经审批于2012年擅自建设一条肉牛屠宰生产线,并于当年投产。

不属实

  1.53日,新罗区环保局福建容和盛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肉牛屠宰生产车间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目前评估公司正在对该公司的总投资额进行评估。
    2.
新罗区人民政府责成相关单位履行环保监管职责,加大对相关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确保企业生产废水达标排放。

约谈福建龙和盛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厂长、环保工程师。

13

0377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甘蔗镇大元村美和天著小区旁边长期堆积大量建筑垃圾,居民的生活垃圾也往里边倾倒,已变成垃圾场地,达4亩多,已有6年,到处是塑胶垃圾乱飞。

福州

垃圾

430日,闽侯县政府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调查,经核实,大元村美和天著小区旁边确实存在因违法建设厂房被拆除后所遗留的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当事人以要求政府审批正规厂房用地为由,拒绝清理现场废墟,导致建筑垃圾堆积多年,但现场未发现堆放生活垃圾。

部分属实

闽侯县政府责成甘蔗街道办事处拟定清除大元村美和天著小区旁建筑垃圾清除方案,于51日进场动工,预计510日前全部清除完毕,并对已清理过的场地进行平整、设置围挡,防止后期被他人倾倒垃圾。

闽侯县政府对时任大元村委会主任通报批评。约谈企业业主。

14

0381

1.泉州市晋江市深沪镇东海垵开发区12个布料漂染厂,排放二氧化硫,废水收集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没有经过严格处理,排往大海。

2.开发区内两个电镀厂(福兴电镀有限公司、浔兴电镀有限公司)含重金属的废水经简单处理后排放到大海。

泉州

水、重金属

1.开发区内现有漂染企业15家,使用单独燃煤锅炉、导热油炉提供热能,锅炉配套建设水膜或布袋除尘、静电除尘及湿法脱硫、喷淋洗涤等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日常监管中发现有个别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信诚染织(福建)有限公司于2016年因废气超标被环保部门处罚10万元。15家漂染企业生产废水统一委托金泉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COD、氨氮、PHSS均符合国家标准。
    2.
信访人投诉的2家电镀企业均为国控企业,废水总排口及一类污染物处理设施出口根据要求安装重金属特征污染物总铜、总镍、六价铬和流量计在线监控设施并与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监控中心联网,429日对两家公司的水样检测结果显示铜、镍、六价铬、总铬排放浓度均符合国家标准。

部分属实

  晋江市环保局将对园区内所有漂染厂、污水厂和电镀厂加强日常巡查,对巡查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发现一起,坚决严肃查处一起

 

15

0384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屏南县古峰镇佳洋社区教育新村内有4-5个宰鸭场靠近居民区,凌晨开始大量宰杀鸭子,臭气熏天,严重影响生活。

宁德

大气

经调查,佳洋社区教育新村内未发现宰鸭场。进一步扩大排查范围,发现教育新村外围的长坋社区有宰鸭场(户)4个,均为靠近居民区的临时简易搭盖棚,废气、废渣没有及时处理,宰杀鸭子时产生恶臭气味,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

属实

  1.430日,屏南县组织农业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城市执法局、国土局、公安局、古峰镇人民政府、供电公司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4个宰鸭点予以强制关闭。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人员到现场督促屠宰户关闭拆除,4个宰鸭点已关闭。
    2.
屏南县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巡查,防止问题反弹、死灰复燃,并在古峰镇古厦社区土名“洋尾”处划出用地10亩,按日屠宰量3000羽的规模建设屏南县禽类集中屠宰点,建设时限2个月,建设单位为古厦社区。

 

16

0386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阳和路56号内多家工艺品厂排放废气。

厦门

大气

海沧环保分局于2017429日对海沧区新阳街道阳和路56号进行现场核查,共有3家涉及投诉人反映的排放废气问题,分别是厦门聚泰正兴礼饰品有限公司、厦门松承工贸有限公司、丘土林树脂厂。

属实

1.查处情况:(12017430日责令厦门聚泰正兴礼饰品有限公司热熔胶工序停止生产、改正违法行为,处4万元罚款;(22017430日责令厦门松承工贸有限公司停止生产、改正违法行为,处4万元罚款;(3201751日现场查封丘土林树脂厂生产设施,责令丘土林树脂厂停止生产,处2万元罚款。

2.企业整改情况:(1)厦门聚泰正兴礼饰品有限公司的热熔胶工序已于2017429日停止生产;(2)厦门松承工贸有限公司已于2017429日停止生产;(3)丘土林树脂厂已于2017330日停止生产。

 

17

0388

投诉人反映:南平市政和县熊山鹤林工业园区有两家竹炭厂排放废气,影响居民生活。多次向12369投诉,没有解决问题。

南平

大气

1.群众反映的是福建竹海炭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竹海公司”)和福建省卓越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公司”)。(1)竹海公司:检查时制棒工段未生产,炭窑车间50个炭窑在作业,其中,46个炭窑产生的烟气通过管道进入燃烧炉燃烧后排放。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未办理环评手续即投入生产;有4个炭窑产生的烟气未收集,炭窑车间多处有烟气跑冒现象;燃烧炉加料口未装门,部分废气直接从燃烧炉加料口冒出;竹焦油储存器出现跑冒滴漏情况。(2)卓越公司:检查时制棒工段未生产,炭窑车间37个炭窑在作业,炭窑烟气通过管道进入燃烧炉燃烧、水浴除尘后排放。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未经环保验收即投入生产;部分炭窑与烟囱的连接弯管有烟气跑冒现象;烟尘超标排放。
    2.
针对竹海公司和卓越公司使用谷峰电,于夜间进行制棒生产的情况,政和县环保局于429日夜间再次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竹海公司制棒工段烟气未集中收集,存在无组织排放,经监测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生产加工车间边界的氮氧化物均超标。卓越公司未进行制棒生产,炭窑车间正常生产,经监测,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未超标。

属实

  1.针对竹海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政和县环保局已立案查处,于51日下达停产整改通知,52日对该公司部分设备予以查封,53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罚款14.12万元。
    2.
针对卓越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政和县环保局已立案查处,于51日下达停产整改通知,52日对该公司部分设备予以查封,53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罚款12万元。

 

18

0390

厦门市思明区金榜西二路与金榜西四路交叉口西北角,紫金园小区旁的小餐饮店(3家木桶饭)没有油烟处理设施,油烟直排影响居民生活。多次向市长热线和环保局反映,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诉求:解决油烟问题。

厦门

油烟

紫荆园小区(已核实举报内容表述“紫金园”有误)旁确有存在3家餐饮店,店招分别为“川湘木桶饭”、“木桶饭”、“小辣椒木桶饭”。三家餐饮店均未设置油烟处理设施,均未办理环保备案登记,存在油烟直排问题。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思明分局的要求,上述三家餐饮店所属地点为禁止开办可能生产油烟、噪音污染的餐饮业项目地点。

属实

  接督办件后,区执法局于2017429日到现场对餐饮店内可能产生油烟的炊具进行暂扣,查扣炒锅4个,并向餐饮店经营者开具《暂扣物品登记保存单》(NO.0020181NO.0020182NO.0020183)。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四)项之规定,区执法局责令上述三家餐饮店取消煎、炒、炸、烤项目,整改至符合环保要求,并到环保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合法经营。如逾期不整改的,区行政执法局将依法处罚。

 

19

0392

泉州市晋江市陈埭镇江头村生活污水排入村中小河,导致河道污泥淤积,河水黑臭。诉求:督促政府治理。

泉州

1.429日,晋江市市政园林局、陈埭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江头村居民的生活污水通过自家的三化厕沉淀后排入村中小河,因河道坡度较缓,河水中的泥沙沉积,过水断面变小,水流不通畅,导致有的河道污泥淤积、河水水质变差导致黑臭。
    2.
晋江市于2014121日印发《晋江市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规定》(晋政文〔2014351号),计划用五年(2015-2019)时间对晋江市392个行政村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陈埭镇共26个村(社区)纳入建设计划,其中,岸兜等5个村的治理工程已基本完成,江头等9个村正在启动建设。群众反映的江头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计划于2019年完成。

属实

  1.晋江市陈埭镇政府成立江头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工作小组,实行镇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并指定专人负责。
    2.
启动沟渠清淤整治。陈埭镇政府立即组织对江头村相关沟渠进行清淤疏通。同时,加强对区域沟渠及周边日常巡查管理,及时清理河道漂浮物和沿岸生活垃圾,定期疏通沟渠。
    3.
启动江头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晋江市市政园林局已确定在今年5月安排设计人员进场踏勘、绘制施工图纸,8月底完成施工图图纸评审后,将立即移交陈埭镇政府组织施工。陈埭镇政府正加紧开展入户摸底配合工作。
    4.
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村主干召开村民会议、宣传栏、广播、微信等形式,对江头村生活污水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环境建设。

 

20

0394

厦门市湖里区枋湖西里龙湖花园26号楼,新食代美食广场一排大排档,鼓风机安装在小区里,噪音大,油烟扰民,烧烤味太重,老鼠多,污水横流,环境卫生差。

厦门

噪声、油烟

1.枋湖西一里26号楼101“新食代特色排档”厨房内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但未高空排放。
    2.
鼓风机安装于店面厨房内,鼓风机噪声监测,数值显示为63db,属轻微超标程度。
    3.
暂未发现投诉人所诉的其他问题。

属实

1.针对该店油烟、噪音扰民的问题,湖里执法局禾山中队已依法立案,立案号:厦湖城执立字(2017195号,于52日发出告知书(厦湖城执罚告〔2017152号),案件正依法定程序办理中。
    2.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小区内老鼠多、污水横流、环境卫生差等问题,禾山街道办于430日下午,组织“新食代特色排档”所属的禾山社区居委会、小区业委会,对小区环境卫生进行清理,对花圃草坪、树木、垃圾桶、绿化带、地下车库、楼道等重点地域进行喷药消杀。

 

21

0395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鲤城区鲤中街道办事处百洋社区前面大约两三百米的义春前街235层楼顶安装了辐射接收台,周边居民密集,担心辐射问题。

泉州

其他

429日,鲤城区环保局深入电信泉州分公司调查,要求其对基站的建设情况作出说明。根据该公司提供的《电信泉州分公司关于鲤城后城义春基站情况的报告》及基站建设的相关资料(附件1)显示,该站点功率密度在0.0002~0.0103 W/m2,低于该项目管理限值0.08 W/m2,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

不属实

鲤城区环保局责令电信泉州分公司将鲤城区后城义春基站的周围环境电磁辐射监测结果向周围群众公示,以消除群众的疑虑,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2017430日,电信泉州分公司已将监测结果在鲤城区鲤中街道清华社区宣传栏公告公示。

 

22

0399

投诉人反映:三明市尤溪县洋中镇工业园区,福建中翔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烟囱冒黑烟,气味刺鼻,污水偷排,夜间生产噪声扰民。

三明

生态

1.该公司已于427日自行停产整改,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该公司第一车间内及第一车间附近的厂区有明显刺激性氨味。

2.该公司配套建设生产废水循环回用设施,生产废水大部分循环回用,小部分经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生产废水偷排的迹象,且废水总排口内残留废水经监测未超标,但发现废水生化处理设施内菌种数量不足,不排除有超标排放的可能。

3.该公司建有10吨锅炉一台、热风炉两台,锅炉已安装水膜除尘设施和脱硫设施,热风炉已安装布袋除尘设施,结合日常检查和向所在地干部、群众了解核实的情况,未发现该公司存在冒黑烟的现象。

4.该公司的主要生产设备位于厂区车间内,已采取降噪、隔声、减震、消声、厂区进行绿化等措施控制厂界噪声达标,现场未发现噪声扰民的现象。

5.该公司锅炉燃料堆场中堆放可燃煤料,固废堆场存放有煤渣,涉嫌存在以煤代替木材下脚料为燃料的违法行为。

部分属实

1.尤溪县环保局对福建中翔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以煤代替木材下脚料为燃料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责令限期整改。

2.目前该公司已更换锅炉及热风炉燃料,增加安装原料车间大门口防雨棚,完善雨污管道标识,建立废水处理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3.加强对福建中翔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的跟踪督察和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保证稳定达标排放。

 

23

0401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桐梓村,桐梓村口兴恒大酒店后面的台亚塑胶厂长期排出粉尘扰民。厦门市同安区和翔安区普遍存在无牌“土炮”农用车上道行驶,产生浓烟废气,污染环境,未得到交警的查处。

 

 

1.关于台亚塑胶厂粉尘扰民问题。429日上午现场检查时,该公司虽未在生产,但经现场勘查及调查询问,查明该公司产生粉尘的主要途径有2处:一是挤出车间生产过程中搅拌机投料时产生;二是新增一条造粒生产线,属未批先建。该生产线在投料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投料产生的粉尘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过水处理后引至厂房屋顶排放,因现场检查时未生产,故无法对其粉尘进行监测。

2.关于“厦门市同安区和翔安区普遍存在无牌‘土炮’农用车上道行驶,产生浓烟废气,污染环境,未得到交警的查处”问题。2016年以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同安分局共查扣无牌农用车6辆。2017年以来,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翔安分局查扣农用车辆76辆,四不像、手扶拖车15辆。如果车主未能提供车辆的合法手续,查扣车辆均按法律规定予以强制报废,并且此前未接过类似投诉件。

部分属实

1.关于台亚塑胶厂粉尘扰民问题。翔安区环保分局2017430日对其造粒生产线涉嫌未批先建及粉尘集中收集处理措施不到位立案调查,分别处以罚款拾万元、5万元,并责令该企业立即整改,目前已停产整顿。
    2.
关于“厦门市同安区和翔安区普遍存在无牌‘土炮’农用车上道行驶,产生浓烟废气,污染环境,未得到交警的查处”问题。(1)加强源头监管。进一步强化车辆、驾驶人的源头管理,把好源头关,组织警力对辖区现有的注册登记的农用车辆底数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对未按规定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达到报废标准的,一律要求其不得上道路行驶。(2)加大管控力度。严格路面管控,采取路面巡查和定点拦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农用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未按规定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3)强化宣传教育。近期重点对农用车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驾驶人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农用车驾驶人进行宣传、教育和管理,切实提高农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法制观念。

 

24

0402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火车站疏解公路与324国道交界处,金首鞋业的隔壁油库,露天堆放的煤焦油油罐,危险性大,气味刺鼻。

泉州

其他

群众反映的露天堆放煤焦油油罐项目位于磁灶镇新垵村,项目名称为晋江市磁灶镇建才废旧物质收购站,已取得营业执照。429日,晋江市环保局会同磁灶镇政府、安监局对该收购站进行检查。检查发现,4个空储罐原储装沥青,该收购站收购后拟作为废铁出售,因长期露天堆放,加之阳光暴晒,故产生一定异味。

属实

1.晋江市环保局已责令该收购站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

 2.晋江市环保局、安监局、磁灶镇联合责令立拆除4个储罐。429日晚上1900,该收购站的4个储罐已全部拆除完毕。

 

25

0404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福安市湾坞镇龙珠安置小区旁边的山上的一个养猪场臭味扰民。

宁德

大气

1.2017120日,福安市环保局执法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擅自扩大生产规模并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随即依法立案查处,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并处罚款5.795万元。罚款已到位,企业已相应扩建废水治理设施,并新增配套消纳灌溉果林地200亩,二期扩建项目环评报告书已完成编制并报批。
    2.4
29日,福安市组织相关部门到企业现场及周边进行勘察。检查发现,企业场区污水处理站、粪便干湿分离、堆粪间存在明显异味;企业周边龙珠小区(直线距离573米)检查时未发现明显异味,但受风向、风力等扩散条件影响,仍存在养猪场异味扩散影响周边情况。

属实

  1.福安市环保局责成企业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粪便干湿分离及堆粪环节消杀除臭措施;限期在2017831日前完成污水处理站臭气收集处置设施建设;待二期扩建工程环评批复并完善相关环保设施后,申请竣工环保验收。
    2.
福安市政府责成农业、环保等部门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督促企业按时完成整改。

 

26

0406

福州市长乐市文武沙镇三站村部队造纸厂污水造成河水污染。

福州

长乐市文武沙镇三站村部队造纸厂未发现有污水直排现象,河水受污染是由于周边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善,周边村民的生活污水均排入这条小河浦,加上河道淤泥较为严重,水流不畅,河道水质较差。

部分属实

1.长乐市文武砂镇镇区范围内八站污水管网铺设工作随湖文路施工建设一同进行,已于20167月铺设完毕;二站污水管网目前已全部铺设完毕,验收后即可投入使用。加快推动三站村污水管网建设。 

2.长乐市文武砂镇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开展河道清淤,疏通河道。

 

27

040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33号中闻集团福州印务有限公司(原名人民日报福州印务中心)噪声、粉尘扰民。投诉人曾向市环保局反映,对处理结果不满意。2015年海峡都市报曾有报道,报道称该厂即将搬迁,但至今仍未搬迁。

福州

噪声、扬尘

1.因人民日报印刷有时效性等方面要求,该单位主要在每天凌晨时间生产,经监测,边界噪声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投诉人反映的噪声问题主要是运输报纸的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问题,原因:(1)该单位每天印刷完出厂时间约为凌晨5点左右,要在该时间段进行报纸出厂的运输及派送工作。(2)该单位每周有两次大型货车夜间运送新闻纸。   

2.该单位生产过程没有产生粉尘的生产工艺。反映的粉尘问题应为车辆行驶产生的道路扬尘问题。针对此问题,该单位已于2016年对旧道路进行改造,重新铺设了柏油路面。   

3.信访人对福州市环保局处理结果不满意是因反馈该单位已列入搬迁计划,2015年海峡都市报报道称该厂即将搬迁,但至今仍未搬迁,因此对搬迁进度不满意。

属实

1.为减少道路扬尘,该单位已对旧道路进行改造,重新铺设了柏油路面,鼓楼区政府将督促该单位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2.为减少夜间运输装卸货物对居民的影响,鼓楼区政府已要求该单位夜间运送新闻纸工作在22:00前完成,该项运输每周两次。  

3.鼓楼区政府将继续加强监管,保证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控制人为噪声的影响。

 

28

0410

漳州市芗城区金峰凤凰尚城的环评、规划书中有一份芗城区政府的文,文中承诺小区居民入住后,将要求小区附近的本田4S店搬迁,但居民入住至今,该4S店仍未搬迁。

漳州

其他

凤凰尚城二期楼盘尚未开盘,小区业主还未入住。漳州市康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销售和维修,建有汽车销售店面、汽车维修车间(建有两个烤漆房进行汽车漆面处理,烤漆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后排放),未取得环评审批,未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属实

2017429日下午,芗城区环保局对漳州市康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烤漆房进行查封,下达整改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同时,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对该公司投资总额进行评估,收到评估报告后(预计需一星期)将依照相关法规对该公司“未批先建”和违法环保“三同时”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并依照有关规定对烤漆车间进行拆除。

 

29

0411

1.厦门市湖里金尚小区金安里61栋楼下餐饮店噪音、油烟扰民。

2.小区中庭广场舞噪音扰民。

厦门

噪声、油烟 

1.厦门市湖里区淦西人家饮食店经营餐饮,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但油烟未经专用排烟管道向高空排放。厦门市湖里区金友快餐店,实际经营百威扎啤生意,食品均采用外购,现场存在一个烤炉。湖里执法局江头中队已委托福建省环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对该两处进行噪声检测,噪声均未超过标准限值(50db)。
    2.
金尚小区中庭共有5处广场舞聚集点,为社区居民自发组织。

属实

1.针对油烟扰民问题,湖里执法局江头中队已依法立案,立案号分别为:厦湖城执立字(2017193号、厦湖城执立字194号,于52日分别发出告知书(厦湖城执罚告〔2017149号、厦湖城执罚告〔2017150号),案件正依法定程序办理中。
    2.
针对小区中庭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湖里区行政执法局于42919:30,现场对广场舞组织者进行劝导、教育,责令组织者降低音量,避免噪音扰民。

 

30

0412

1.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卿朴村郭厝里同丙路东西两侧(郭厝里至环城南二路段)的农用地被人承包。此人盗挖该农用地的土壤并抽沙后,用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回填,臭气扰民。近期,地铁社区规划在此处建小学,投诉人希望对该处环境情况(水体、土壤)进行先期调查。此外,同丙路东西两侧(郭厝里至排洪沟路段),有多人开始效仿经营模式,纷纷承包农用地用于堆放石材等。

2.卿朴小学南侧有一生产泡沫企业,无排污许可证,已投诉至相关部门,但该企业仍在生产。

厦门

大气、土壤、垃圾、其他

1.信访件反映的地块位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卿朴村郭厝里同丙路东侧,被回填的农用地共有两块,其中一块(11.65亩)系向6位村民租用,后原承租人退出,由其他村名接手承租使用,后进行回填平整,出租给厦门乘顺物流公司作为停车场。另一地块系村民于10年前向村民租用连同自家耕地(9),挖土抽沙后作为虾池养殖,虾池于2016年下半年退养闲置,目前一部分已被回填平整,另一部分堆放土头垃圾,夹杂一些固体废弃物(经环保部门核查不属于危险废弃物)。因管理不到位,造成臭气扰民。同时,祥平街道和同安区行政管理执法局组织对该片区同丙路两侧、林瑶路两侧进行排查,发现确实有个别村民回填农用地出租作为建筑附属物堆场,共有违法设立的22家废品回收站和堆场,堆放回收的旧铝合金门窗等建材,总占地面积10226.73平方米,建筑面积3930.28平方米。
    2.
关于“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卿朴小学南侧的泡沫企业无排污许可证仍在生产”的问题。经查,该生产泡沫企业为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卿朴村村民设立,主要从事泡沫加工造粒项目生产(主要工艺流程为:泡沫破碎→热熔→拉丝→造粒),该企业无营业执照、无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无排污许可证、无配套污染防治措施,存在破碎工序产生的尘粉和热熔工序产生的废气未经有效收集处理,直接排入环境的违法行为。该生产泡沫企业所租用的生产场所系卿朴村村民于2007年建成的铁皮临时建筑(占地面积432平方米,建筑面积432平方米,钢架结构),并且无法提供合法审批建设手续。经国土与执法部门核实,该地块性质为农用地,不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系违建场所。

属实

1.针对两个地块的查处整改情况。2017429日,依法对被回填的两块农用地及同丙路两侧共2处堆场内违法搭盖的建筑物进行强制性拆除;51日上午,同安区祥平街道办组织对该片区和道路两侧各7.5米的绿化用地上的杂物垃圾进行全面清理转运,同时对林瑶路两侧7.5米绿化用地垃圾和堆场进行清理整治;针对投诉人希望对该处环境情况(水体、土壤)进行调查的诉求,已对现场进行了勘察,研究制定了检测方案,对周边水体进行采样检测。并请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土壤及地下水部分进行检测,目前已制定方案。2017429日和51日两部门联合依法对同丙路两侧11处堆场内违法搭盖的建筑物进行强制性拆除,并督促当事人清理堆场物品。对逾期仍拒不搬迁拆除的废品收购站和堆场将于5月底前再次组织集中整治,予以拆除。
    2.
针对泡沫企业问题的查处情况。2017430日,立即责令其停止生产,依法对该加工厂生产场所电闸及造粒机进行查封;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处以罚款三万元(厦环同罚告字〔2017309号)。针对该加工厂经营场所系违建场所一事,厦门市同安区政府已向所有者开具《询问通知书》(NO.0011407)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NO.0022358),并于201751日立案查处。

 

31

0413

1.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田园沐屋时尚酒楼低音炮音响早上7点到凌晨56点噪声扰民。

2.向城管、市长专线投诉50多次,至今问题未得到解决。

3.城管拒接电话。

4.城管检查时,该酒楼关掉音响,城管离开后恢复噪声扰民。

厦门

噪音

1.针对信访人反映的湖滨南路51号田园沐屋时尚酒楼使用低音炮音响噪声扰民的问题,区执法局开元中队、机动二中队执法人员多次到达现场纠正,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NO2103800),并4次委托思明环保分局进行噪声监测,思明环保分局于2016229日、49日、922日和2017213日到现场监测,监测结果均为:未发现明显噪声。2017429日、51日,区执法局执法队员现场勘察并调阅了该店的上下班考勤记录核实,未发现该酒楼使用低音炮噪声扰民的情况,员工的上班时间:上午最早为9点半,晚上最晚下班时间为凌晨12点半。经田园沐屋负责人反映,信访人曾向酒楼借用厕所被拒表示不满引发反复投诉。

2.自接该投诉以来,信访人多次打电话到区执法局反映和咨询,执法人员均耐心接听,无拒接现象。于2017322日送达了厦思城执信告字〔20170372号《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在送达厦思城执信答字〔20170372号《信访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时,信访人拒收。

不属实

2017429日,区执法局、区环保局分别组织执法人员到思明区田园沐屋时尚酒楼展开执法调查,均未发现使用低音炮音响噪声扰民的情况,现场均对经营者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求其文明经营,进一步做好防噪减振工作,杜绝振动噪声扰民现象,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32

0416

投诉人反映:福州高新区南屿镇江口村,3家纺织厂烟囱冒黑烟,影响居民生活。

福州

大气

3家纺织厂改燃之前使用木材为燃料,确实存在冒黑烟现象。根据福州高新区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要求,3家纺织厂于201612月完成锅炉改燃工作,全部改用生物质颗粒燃料,锅炉配有水膜除尘设施,锅炉废气监测结果达到排放标准。   

429日接到信访件后,福州高新区政府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核实,发现江口毛巾、宏兴纺织未进行生产,龙飞工贸正在生产;3家纺织厂锅炉均未使用,烟囱无冒烟现象,锅炉旁堆有生物质颗粒燃料,未发现煤、废木板等其他燃料。

部分属实

1.313日、22日,福州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环保专项检查,发现上述3家纺织厂存在偷烧废木板燃料行为。闽侯县高新区国土环保局即予以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分别处罚金12万元(龙飞工贸)、6万元(江口毛巾)、6万元(宏兴纺织)的行政处罚决定。

2.429日,高新区管委会要求这3家纺织厂马上对锅炉水膜除尘设施开展全面检修,并进一步配置布袋除尘器等高效除尘设施,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33

0417

投诉人反映:

1.厦门市集美区华侨大学附近,柴油锤打桩机冒黑烟造成大气污染。向集美区环保局投诉,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2.流经集美区产业研究院南侧汇入杏林湾的黑臭河,臭味扰民。

厦门

水、大气

1.关于“厦门市集美区华侨大学附近,柴油锤打桩机冒黑烟造成大气污染。向集美区环保局投诉,对处理结果不满意”问题。经查,发现该工程锤击桩设备以柴油为动力,柴油不完全燃烧时会产生一定的烟雾和声响。针对存在问题现场责令厦门世茂新领航置业有限公司“尽量选择静压桩,严禁夜间使用柴油锤桩机”;施工过程中,集美区建设局多次要求建设单位采取切实措施优化施工组织,采取加强设备保养、加快施工进度、缩短作业工期等措施,减少施工不利影响;同时在大气污染Ⅱ、Ⅲ级应急响应期间减少柴油锤击桩作业,Ⅰ级响应时停止作业。430日,集美区建设局再次对华侨大学附近工地进行排查,已无桩基施工。
    2.
关于集美区产业研究院南侧汇入杏林湾的黑臭河臭味扰民问题。一是后溪镇英村天马山脚下存在生猪养殖回潮,核实生猪养殖场7场、生猪存栏359头,其污水流入杏林湾。二是周边村庄(后溪镇港头农场、英村社区、东宅社区)部分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排洪沟。三是附近高校(理工学院文教区后勤服务中心宿舍楼)存在生活污水直排现象。四是天马山脚下发现一家非法排污企业,名称为厦门威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集美区后溪镇英村社区何山埔1号之一,201411月建成投产,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再生产加工)。集美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污水排放情况现场采样,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污水超标排放。

属实

1.关于华侨大学附近打桩机冒烟污染问题。投诉反映世茂工地柴油锤打桩机冒黑烟造成污染的问题,已因打桩机撤离而消除。IOI棕榈城(2012JP01地块)D4D5地块基坑支护及工程工地,已责令施工单位拆除柴油锤打桩机,并要求优化调整桩基施工方案,报集美区质安站备案。下一步,集美区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格限制工地使用柴油锤击桩以减少噪音、烟尘污染,因特殊地质限制必须使用柴油捶击桩,须组织专家论证并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可靠措施,严格控制污染。
    2.
关于集美区产业研究院南侧汇入杏林湾的黑臭河臭味扰民问题。一是排查发现养猪场7359头生猪,已督促养殖户自行清退337头,另外22头已于53日全部清退完毕。二是集美区于201610月开始实施后溪镇港头农场、英村社区、东宅社区截污纳管工程,所有截污纳管工程预计于20176月底竣工。三是集美区建设局已责成厦门理工学院提出整改措施,尽快启用中水回用处理站,确保生活污水不再直排。四是针对厦门威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依法办理环评审批、设施不配套、违法排放污染物问题,集美环保分局依法对相关生产设施、设备进行查封,责令该公司2017517日前恢复原状,拟处罚款87980元,并将其私设暗管的环境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34

0421

泉州市晋江市安海镇亿达五金配件制造厂(生产水龙头、阀门等),具体地址:内曾工业区上岭路上岭小学旁,喷漆臭气扰民。

泉州

大气

亿达五金配件制造厂名为晋江市煜亿机械阀业有限公司,位于晋江市安海镇内曾工业区,主要从事五金配件生产。

此件为重复投诉件,2017315日,群众投诉该公司气味扰民,晋江市环保局组织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虽配套污染防治设施,但未办理环保相关审批手续。晋江市环保局当即开具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并立案查处,罚款7万元(晋环罚〔2017〕第145146号)。

2017429日,晋江市安海镇政府、环保局、供电公司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未生产,已委托环评单位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属实

429日,晋江市安海镇政府、环保局、供电公司,依法对该企业进行断电、强制停产。

 

35

0422

1.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碧海园1号楼2楼沿街店面八元醉排骨,油烟高空排放,影响周边较矮房屋的居民,且该店经营时,有油烟从厨房排出,小区绿地附近油烟重。

2.首山路大排档、路边摊,油烟扰民。

福州

油烟

1.经核查,该店厨房油烟经三楼平台的油烟净化器集中收集处理后,沿楼房侧面引至顶楼高空排放;所配套油烟净化器委托福州兴佳园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每三个月清洗一次,处理后的油烟高空排放就是为了避免影响周边较矮房屋内的居民;   

2.经核实,该店所在的楼公共烟道被人为破坏,开了一个宽约40公分的方形排污口,小区居民的厨房油烟该洞口排放到小区绿地,并非该店排出的油烟。   

3.429日、30日仓山区政府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核查。首山路夜市占地面广,人流量大,曾长期存在大排档、路边摊油烟扰民问题,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今年414日,在仓山区政府安排部署下,结合空气质量提升工作专门制定整治方案,要求各镇街做好辖区内户外油烟管控工作;自2017415日起,仓山区政府联合相关部门对首山路的占道烧烤摊点及大排档展开为期一周的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共暂扣烧烤摊28个、处罚排油烟摊11个、约谈油烟摊点9家,同时责令首山路夜市疏导点停业整顿。429日、30日两日组织相关人员“回头看”,未发现首山路夜市摊点烧烤、油烟弥漫现象。

部分属实

1.429日晚现场核查时,仓山区环保局已责令该店加强对油烟净化器清洗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2.仓山区对湖街道已责令该小区物业公司于55日前对该栋楼公共烟道破损口进行封堵恢复原状,确保通过公共烟道实现高空排放,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经核查,现已整改到位。   

3.仓山区政府牵头相关部门,每日安排人员进行徒步巡查执法,继续加强首山路夜市疏导点的巡查整治,发现一起、取缔一起,防止烧烤、油烟摊点回潮。   

4.由仓山区盖山镇、仓山镇、对湖街道负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安排保安进行定岗定点值守,在现有50名人员的基础上,再增派20名人员参与定点值守。   

5.由仓山镇政府牵头负责,设立大排档油烟投诉电话(83441344),对市民来电来访投诉进行及时处置;相关镇街及仓山区市容局建立24小时应急响应机制,针对突发油烟扰民问题及时响应处置。

 

36

0423

1.漳州市诏安县桥东镇仙塘村私占仙塘村内十几个山的资源建厂(石头、沙子、树林等),将污水(含工艺用化学原料)排入农田和河流中,造成植被生物死亡。 曾向环保部反映过,环保部已将处理意见抄送至省政府,并逐级移交至县政府,但至今该厂仍在持续生产中,并未拆迁。
    2.
仙塘村福马养猪场坐落于铁庐港部队演习基地的路边,占地100亩,该厂的死猪未经处理,直接丢入化粪池自然消解,臭气扰民。

漳州

水、大气

1.经核实,诏安县政府于2016109日收到上级领导批示件后,于20161010日,立即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实地调查,发现仙塘村两个洗砂场地未办理用地手续,诏安县国土资源局于20161011日分别向两个洗砂场发出《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生产,自行拆除生产设备,恢复原貌,并协同经信局和电力部门对仙塘村两个洗砂场地的生产电源进行切断。2017429日、30日现场检查时,两个洗砂场的大型露天设施尚未移除,但两个洗砂场均处于关闭停产状态,现场无污水排放。

2.漳州市福金农牧有限公司于2008724日向诏安县桥东镇仙塘村村委会承包89.91亩土地用于猪场建设,建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池共17口,共272m3,其中12口已满载,5口(80 m3)正在使用,现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池可满足该猪场的正常使用,场内外均未发现病死猪有乱丢和丢入化粪池的情况。群众举报的臭气来源主要为粪污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池。

属实

1.关于“诏安县桥东镇仙塘村占山建厂、污染农田河流”的处理整改情况。2017429日上午,诏安县拆卸移除两个洗砂场所有的变压器。诏安县国土局责令诏安县横坑山石场和诏安桥东天狮山连惠生石场的两个洗砂场限期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设施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逾期不履行的,将依法强制执行。县政府于52日下发《通告》,限其于511日前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违法搭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恢复土地原貌,逾期未自行拆除,将强制拆除。

2.关于“仙塘村福马养猪场的死猪未经处理、臭气扰民”的处理整改情况。(1)全场大清扫、消毒及内外除臭,已完成整改。(2)储粪池内粪便全部清理干净,已完成整改。(3)该场所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池17口全部填埋封闭,已完成整改。(4)削减生猪存栏量至2500头以下,截止54日已完成削减。(551日起该猪场的病死猪运至福建绿农程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病死畜禽处理厂处理,已完成整改。(6)将菜猪舍地面全部改为漏缝地板,预计完成时限630日。另外针对对该公司超环评规模养殖问题,诏安县环保局已立案查处。

 

37

0424

漳州市南靖县书洋镇文峰村村口水电站厂房边有一养猪场,该村处于禁养区,村里所有养猪场均已关闭,但因该养猪场处于南靖县和龙岩永定区交界处,所以至今仍在经营。

漳州

其他

经调查核实,该养殖场位于位于永定县高头乡奄子坑与文峰村石敦交界处(属禁养区),截止目前尚未关闭,因该养殖场出具了的土地转让协议书和永定县农业局2012年制定农村沼气项目沼气户NO:318的牌子,并表示该养殖场属于永定区管辖,导致书洋镇政府误认为该养殖场归属龙岩市永定区域未对其进行拆除关闭。接到信访件后,南靖县县立即组织人员前往该养殖场,并聘请县三度测绘队进行地界勘察测绘,最终确认该养殖场行政界属南靖县书洋镇。

属实

51日下午,书洋镇组织人员、设备对该养殖场进行拆除,目前已经拆除完毕。

 

38

0425

福清市发强特种油有限公司长期向油贩子非法收购废机油,油贩子售卖的废机油主要来源为工厂、4S店等

福州

其他

429日,福清市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现场调查,经查阅相关资料并核实,发强公司2015年接收 84家工业企业共680.7223吨废矿物油;2016年接收116家工业企业共663.074吨废矿物油;201711日至今,该公司接收27家工业企业共613.120吨废矿物油。2015年至今发强公司总共办理了1956.916吨废矿物油收集转移手续。调阅该公司生产经营记录及相关报表,2015年至今共加工1065.18吨废矿物油,目前库存约928.65吨废矿物油。发强公司2015年至今通过合法渠道收集的废矿物油数量跟发强公司实际生产情况相符,现场未发现发强公司存在非法收购废机油问题。

不属实

福清市政府督促福清市发强特种油有限公司要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不得从事非法收购、处置废矿物油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39

0430

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政府100多亩地,违章搭建小工厂,尤其榕水木业(祥谦镇政府向东100米),烧锅炉,黑烟滚滚,多次向福州市12345投诉,回复由镇里统一处理,但一直没有结果,镇政府不作为。

福州

大气

1. 429日、30日闽侯县政府组织现场核查,榕水木业公司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该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活动范围与工商部门登记不符;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擅自经营加工木材。该公司的锅炉烧木材时产生黑烟;且生产使用的锅炉无法提供检验报告及使用登记手续。   

2.信访人分别在17日和46日投诉过福州榕水木业有限公司污染环境问题。17日接到群众投诉后,118日闽侯县环保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协同祥谦镇工作人员前往榕水林业公司现场查看,当场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关闭进行整改。46日群众再次投诉后,419日闽侯县环保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协同祥谦镇工作人员再次前往榕水林业公司进行现场查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部分属实

428日,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福州榕水木业有限公司下达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   

429日,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福州榕水木业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闽侯县林业局对福州榕水木业有限公司的违法加工木材行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闽侯县祥谦镇政府对福州榕水木业有限公司予以断电停产。   

430日,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祥谦镇政府对榕水木业有限公司的锅炉进行查封。

闽侯县祥谦镇党委约谈枕峰村包材工作队长。对枕峰村委主任予以全镇通报批评。对枕峰村分管土地建设、企业的村两委干部予以诫勉谈话。

40

0431

投诉人反映:莆田市涵江区白沙镇白沙村和宝阳村交界处有一垃圾转运站,距离居民区和学校30米,垃圾转运不及时,污水臭气苍蝇扰民,多次向镇政府、涵江区环保、信访、莆田市环保、信访投诉,417日镇政府回复没办法处理。

莆田

垃圾

1.涵洁公司因垃圾收集不定时,造成有残余垃圾堆积,存在垃圾转运不彻底而影响到周边居民生活环境的问题,从而引发群众不满及信访。
    2.2017
2月份部分群众反映“垃圾清运不及时,污水臭气苍蝇扰民”问题,涵江区立即部署区执法局及白沙镇加强转运站日常管理,督促涵洁公司加大清运力度,与群众代表沟通谈话,并对群众信访投诉件予以答复,答复内容为:已协调区执法局实现垃圾日产日清,下一步将针对转运站内的少部分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希望群众能给予理解和支持,如有清理不到位的地方,欢迎群众给予监督和投诉。

属实

  1.429日,涵江区执法局立即对区涵洁公司进行约谈,责令其举一反三,加强垃圾清运力度,杜绝再次出现垃圾积压问题,确保垃圾清运日产日清。
    2.4
29日,涵江区立即组织垃圾清运队伍对该垃圾转运站进行全面清理,将场地内的垃圾全部转运至莆田市垃圾发电厂处理,对转运站进行场地平整绿化,对场地内残留渗滤液降水收集,并运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当晚8点该转运站内所有残余垃圾及渗滤液已全部清理到位。430日上午,已对场内进行全方位卫生消杀,并采用隔离栏对出入该转运站的沿线出入口进行封闭,自430日起,关停该垃圾转运站。垃圾转运站关停期间,由涵洁公司增派垃圾现场压缩车、清运车对全镇辖区内垃圾进行收集转运,确保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
涵江区计划投资200万元,在转运站原址建设标准垃圾压缩站,综合考虑污水无害化处理措施,严格实行压缩站规范化运行管理。已完成方案编制、论证、批复等前期工作,预计6月份前完成设计,8月份前开工建设,2017年底前完工投入使用。

约谈莆田市涵洁市容环卫建设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41

0432

1.漳州市平和县黄井工业区很多厂烧红砖、实心砖,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工艺不符合环评,未被取缔。实达建材、国荣机砖厂一直在生产。

2.云霄县火田镇324国道旁,云圣机砖厂等两家,日夜生产红砖。

漳州

其他

1.平和县:(1)漳州实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福建省国荣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均处于生产状态,制砖机及隧道窑内烧结的砖均为实心砖,与环评内容不符,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漳州实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厂区路面、堆场粉尘较多,未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3)平和县环保局已于2017215日针对福建省国荣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停止生产。但429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执行停产行政命令,并且检查时部分窑炉废气直接排放,脱硫设施没有运行。

2.云霄县:漳州市云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云霄县云兴工贸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检查时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但生产的产品(实心砖)均与环评内容不符,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属实

1.关于平和县黄井工业区机砖厂:(1)针对实达机砖厂产品与环评内容不符,建设项目性质改变,同时与经信部门产业政策不符的情形,责令立即停止生产,依法立案处理,罚款20.6797万元。针对厂区路面、堆场粉尘较多,未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责令对厂区路面及堆场采取防扬尘措施,并依法立案处理,拟处罚2万元;(2)针对国荣机砖厂产品与环评内容不符,建设项目性质改变,同时与经信部门产业政策不符的情形,责令立即停止生产,依法立案处理,罚款5万元。针对部分窑炉废气直接排放的现象,对隧道窑引风机总开关和制砖机配电箱进行查封,并依法立案处理,罚款20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

2.关于云霄县火田镇324国道旁云圣机砖厂等两家:责令漳州市云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云霄县云兴工贸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并立案查处。

 

42

0433

投诉人反映:莆田市秀屿区月塘乡联星村顶井自然村,有一家喷漆、烤漆的工厂(村里戏台后面),在民房内无证经营,散发油漆的臭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莆田

大气

1.被举报对象莆田市秀屿区亨利达金属门窗店现建有1个喷漆车间(80平方米),喷漆车间内建有一个烤漆房、一个喷底工作台、一个水帘式喷漆台。该店未能提供环评审批及环保验收相关材料;车间内有待加工的门窗,但未进行喷漆作业;喷漆和烤漆过程会产生废气刺激性气味。
    2.
亨利达店属于未批先建项目,属于环保部规定的“散污乱”企业,符合取缔条件。

基本属实

  1.430日,秀屿区环保局对亨利达店进行立案查处,下达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环境保护查封、扣押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
    2.
秀屿供电部门对亨利达店的三相用电设施进行拆除,防止擅自恢复生产。
    3.
秀屿区月塘镇要求亨利达店于201753日前完成拆除有关生产设备,已拆除到位。

 

43

0434

晋江市英林镇陈山村第一生产队洪丙煌食品厂,从事猪肉加工,无证经营,排放污水黑烟、散发臭气、蚊蝇丛生。

泉州

水、大气

1.该食品厂已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加工条件核准证》注册地均为英林镇陈山村,生产品种为猪肉粕。
    2.
该食品加工厂污水主要为猪肉清洗产生的废水,黑烟主要为猪肉油炸过程中产生的油烟。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油炸过程中产生的油烟未经处理通过排风扇外排。
    3.
由于该食品厂从事肉制品加工,加上夏天气温升高,车间以及厂区外确有散发臭气、产生蚊蝇的现象。
    4.
该加工厂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未办理排污许可证或临时排污许可证,未配套建设油烟净化设施,生产废气直接排放,生产废水简易处理后排放影响了周边环境。

属实

  1.晋江市环保局对该食品加工厂未办理环保手续(环评、验收、排污许可证)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罚款6万人民币(晋环罚告字〔2017〕第318号、319号)。
    2.
晋江市英林镇政府会同环保局、供电公司,依法对该加工厂进行断电,强制停产。
    3. 4
30日上午,该食品加工厂已自行拆除生产设备,并对厂区周边环境进行清理。

 

44

0435

厦门市思明区金榜路,黄鹤楼金榜店(凯旋广场楼下),挂牌为火锅,实际做小炒、夜宵,长期没有专用烟道,油烟直接往高层阳台排放,8-12楼住户无法开窗晾衣。多次向思明区环保局、市长专线、人大反映,已被罚款五千元,安装油烟净化器,但仍然排放油烟,怀疑未使用净化器。环保局回复今年1月已移送法院执行,向法院查询未立案。诉求:安装专用烟道。

厦门

油烟

1.该店实际经营含有油烟污染的中餐项目,超出环评审批范围,思明区环保分局于2016225日对该店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含有油烟污染的中餐项目[厦环(思)改字〔201617号],并处罚款0.5万元[厦环(思)罚决字〔201610号],该店于规定期限内缴交罚款。
    2.
因该店未履行责令停产的处罚决定, 123日思明区环保分局申请思明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16日,思明区人民法院裁定由思明区环保分局负责具体实施停止该店中餐项目经营生产的执行工作。[《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7〕闽0203行审107号)。]
    3. 4
29日,思明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店开展现场执法调查。 430日上午,思明区环保分局领导约谈该店实际经营人,要求立即停止经营产生油烟污染的中餐项目。
    4. 4
30日下午15时,由思明区梧村街道办牵头,开展了“9+1”联合执法,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现场查扣该店炒锅。

属实

430日下午,该店实际经营人承诺停止经营产生油烟污染的中餐项目,拆除灶头,并向思明区环保分局递交《环保整改保证书》。 区有关部门开展“9+1”联合执法 ,监督落实该店整改。已于53日完成整改。

 

45

0436

投诉人反映: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栏山村4个养猪场,每个养猪场几千上万头猪,存在五年以上,污染严重,臭气熏天,水沟池塘土地都被污染,土地无法种植。

莆田

水、大气

经查,荔城区北高镇栏山村属于畜禽养殖禁建区,整治后,该村现有5家养猪场:
    1.
武成养殖有限公司,2座舍外生物发酵舍,8座猪舍(两座为免冲洗环保猪舍),无废水外排,现场无明显恶臭。
    2.
鹏发养殖有限公司、鑫鑫养殖有限公司都位于北高镇栏山村栏厝,其中鑫鑫养殖猪舍废水经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消纳处理,不外排。鹏发养殖部分废弃物经沼气池处理后外排,未通过舍外发酵舍消纳处理,同时舍外发酵舍存在污水渗漏。
    3.
吉顺养殖有限公司、福建进取养殖有限公司,均存在养猪废水渗漏到外环境,臭气污染的问题。
 

属实

1.武成养殖有限公司:已整改卖猪台生猪暂存处的粪污收集系统,针对舍外生物发酵舍垫料外溢及猪舍内墙体缝隙填补的整改已完成,外墙体封闭正在施工。荔城区环保局已要求业主不得擅自处置医疗防疫废物,在委托处理前,需妥善存储。北高镇政府已要求该公司在510日前完成养殖场南面约30亩荒废土地的流转并做好复垦工作。
    2.
鹏发养殖有限公司:荔城区环保局已责令拆除暗管,停止违法排放污染物并立案查处。目前暗管已拆除,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拟将企业主要负责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业主将在510日前完成该养殖场南面约20亩荒废土地的流转,并做好复垦工作并完成对南面池塘进行清淤。
    3.
荔城区吉顺养殖有限公司:荔城区环保局已责令拆除暗管,停止违法排放污染物并立案查处。目前暗管已拆除,待作出处罚决定后,拟将企业主要负责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4.
福建进取养殖有限公司:荔城区环保局已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限期消除污染,并对其以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现该公司已基本完成整改,待作出处罚决定书后,拟将企业主要负责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46

0438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德化县岭脚村,丘城矿业有限公司,在岭脚村私建水坝,排放洗矿污水。

泉州

其他、水

429日,德化县环保局、水利局和汤头乡政府联合现场检查。经查,信访件中所称的水坝系该公司矿山生产总体规划的建设内容,为尾矿库三级防控体系的一部分,并非私自建设。该公司建有一座库容为583万立方米的尾矿库,选矿废水通过尾矿库沉淀处理后对外排放。现场在水坝排水口处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铅、锌、铜、悬浮物等指标均达标。

不属实

德化县环保局将连同有关部门加强巡查,若企业非法排污将严肃查处。

 

47

044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城头镇元洪工业区,福州市永动电镀有限公司:

1.为什么仓山区取缔后搬到福清。

2.每天晚上排放难闻废气,污水直排。

福州

其他、大气、水

429日,福清市人民政府组织现场核查,永动公司环保审批手续齐备,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1.反映的永动公司搬迁至福清市元洪投资区问题。(12007年,为解决电镀行业突出环境问题,实现污染集中控制,福州市政府下发《福州市电镀工业集控区选址及建设规划的通知》,要求现有电镀企业逐步缩小生产规模,电镀企业转移至电镀工业集控区内从事生产。2010年,福州市环保局下达《关于福州仓山永动电镀厂搬迁至福清市元洪工业区的函》,要求福州仓山永动电镀厂搬迁至福清市元洪工业区电镀集控区。(2201159日,福清市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同意福州永动电镀有限公司搬迁入驻福清城头电镀集控区。2012220日,福州市元洪投资区管委会向福州市环保局出具了同意福州永动电镀有限公司搬迁至元洪投资区的函。(32012年,永动公司电镀及表面处理项目通过福州市环保局审批。   

2.反映的永动公司夜间排放废气、污水直排问题。29日晚,福清市环保局对永动公司废水、废气和厂界噪声进行突击检查并采样监测,各项监测结果均达标。同时对永动公司夜间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结果达标。

不属实

福清市政府已要求福清市环保局加大对永动公司的日常监管力度,提高监管、监测频次,督促企业提升污染物治理水平,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48

044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永泰县梧桐镇椿阳村,村部隔壁有一个私人建立的沙石堆场,离村民家不到5米,堆场夜间卸货噪声,运输砂石产生交通噪声,砂石粉尘,该堆场为占用农田所建。

福州

噪声、扬尘

429日,永泰县人民政府组织现场核查。

1.反映的村部隔壁有一个私人建立的沙石堆场,离村民家不到5米问题。经核实,该处砂石堆放场位于梧桐镇椿阳村村部隔壁村道旁,为梧桐镇椿阳村村民陈XX所有,确为私建。堆场占地面积492平方米,堆放砂石80立方米,距离最近的民房墙体15米。

2.反映的堆场夜间卸货噪声,运输砂石产生交通噪声,砂石粉尘问题。2015年,樟溪大桥-明灯公路改建工程(椿阳村段)建设施工期间,堆放场在砂石装卸与运输过程中确有噪声及粉尘产生,特别是为了赶工期,施工单位有时也在夜间加班装卸砂石,影响附近居民休息。2016年公路工程竣工后,临近居民建房又作为临时砂石堆放点,偶有装卸砂石扰民。近期,椿阳村村民在建房过程中又将砂石堆放在该处,故出现了砂石装卸噪声和粉尘,影响临近居民。

3.反映的该堆场为占用农田所建问题。经永泰县国土部门工作人员套合《梧桐镇土地利用现状图》、《梧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并现场比对图斑,确认该地块地类为旱地,但在2012年已调整为建设用地,划为允许建设区。201511月修建樟溪大桥-明灯公路改建工程(椿阳村段)道路时,未经有权机关审批,被平整作为砂石临时堆放场,存在非法破坏农用地行为。

属实

1.永泰县国土局已立案查处,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2.永泰县政府责成梧桐镇政府监督其立即清理堆场内砂石料,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恢复土地耕作条件。

3.截至43012时,堆放场内的砂石已全部清运完毕。51日上午已全面恢复土地耕作条件。

给予椿阳村支书、椿阳村主任等2人予以通报批评。

49

0448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惠安县惠南工业区台商投资区华溢路北50米,泉州市力建洗涤有限公司,1.污水超量排放,有偷排嫌疑;2.锅炉不合格,排放黑烟。

泉州

水、大气

2017429日下午,台商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惠南工业园区对泉州市力建洗涤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
    1.
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总排污口已安装流量计。经调阅201610月至20173月流量记录表,日均流量约239吨;综合该公司备用水源日用水量、锅炉日蒸发量,洗涤行业进水与排水折算系数,外排污水量正常,且未超量。经第三方机构对医疗洗涤污水废水均达标排放。
    2.
该公司使用生物质作为锅炉燃料。20168月,经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检定,该锅炉符合要求。经第三方机构对生物质锅炉废气排放情况采样监测,结果显示颗粒物和氮氧化物超标。

属实

1.台商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对该公司锅炉废气超标问题进行立案查处,拟按《大气污染防治法》处罚10万元,并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2.
台商区惠南工业区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力度,确保其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3.
鉴于该企业天然气设备已购买到位,台商区惠南工业园区尽快督促企业完成燃气锅炉替代;
    4.
台商区市场监管局加强该公司锅炉的日常检查力度,确保达标排放。

对惠南工业园区环保负责人通报批评、对惠南工业园区副总经理诫勉谈话。

50

0452

三明市大田县太华镇魁城山贵岐672#栋,加工煤矸石的企业,产生大量粉尘扰民,没有环保设施。

三明

扬尘

经调查,223日,672#矿井业主代表在未经山贵崎煤矿有限公司批准的情况下,与大田县连仁芳矿产品经营部经营者签订协议,同意其在大田县山贵崎煤矿有限公司一号矿672#矿井的排矸场设立煤矸石加工破碎台,加工后的煤矸石销售给大田县红狮水泥有限公司进行循环综合利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现场无环保防护设施但处于停产状态。

属实

1.大田县太华镇政府立即停止对大田县连仁芳矿产品经营部生产供电,责令停产。目前,该矿产品经营部生产设备已拆除。                                                                  

2.大田县环保局对大田县连仁芳矿产品经营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进行建设生产活动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3.太华镇政府正组织对全镇煤矸石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

对太华镇温坑村书记进行问责。

51

0455

泉州市丰泽区泉州实验中学高中部,教学楼施工,噪声污染严重,影响小孩高考备考,向学校反映,无法解决。

泉州

噪声

丰泽区政府每年在中高考期间均开展全区建筑工地施工噪声专项整治“零点行动”。经查,427日晚,该项目工地施工方福建省亿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经相关行政部门审批,进行夜间超时施工作业,造成噪音扰民(超时作业时段:午间12:00-14:00,夜间22:00-6:00)。

属实

丰泽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已依法责令项目施工方福建省亿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一切超时施工作业的行为,并处罚款0.2万元。429日、30日晚,丰泽区政府派员对该项目工地现场巡查,未发现超时施工作业现象。下一步,丰泽区政府将加强对该建设项目工地施工时间的监控,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生活环境。

 

52

0458

泉州市惠安县福璟花园一期,楼下闽漕盐餐馆,油烟噪音扰民, 20169月开始向惠安环保局投诉,环保局现场检查超标,到现在未整改到位。

泉州

噪声、油烟

1.惠安县环保局曾在20169月初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店油烟扰民问题。当月5日,惠安县环保局组织对该店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当场要求该店进行整改,按规范调整油烟排放口,减少餐饮油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随后,惠安县环保局多次对该店回访,发现该店已对存在油烟问题进行整改,二楼厨房不再用于中餐炒、煮,主要用于蒸面点,同时拆除二楼厨房连接漏水管的排油烟管道并封堵排烟口。
    2. 4
29日夜晚1900,惠安县环保局执法人员联合螺城镇政府工作人员再次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店正常营业,送菜电梯运行时仍产生一定的噪声。惠安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店进行噪声监测,边界外1米监测结果为75分贝,超过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功能区类别2昼间标准15分贝。

属实

惠安县环保局对该店噪声排放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罚款8万元人民币,并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惠环保罚告字〔20179号)。

 

53

0459

泉州市惠安县黄塘镇黄塘流域,接待开发区内陶瓷厂、漂染厂、强力管桩等,将污水排入黄塘流域,河水泛白,无法用于灌溉。

泉州

1.群众反映的接待开发区是黄塘镇设在接待村、谢厝村的工业集聚小区,基地总面积1322.76亩,现入驻企业53 家(投产49家,在建4家),其中石雕石材加工企业30家、制衣企业1家、建陶企业1家、管桩企业1家,其他行业企业17家。石材加工企业主要是2011年惠安县实施小流域整治时,黄塘镇将分散的石材加工企业集中搬迁到此。
    2.
群众反映的陶瓷厂名为福建金鸿建陶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陶瓷制品生产;漂染厂名为泉州凯扬制衣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牛仔裤(无漂染工序),强力管桩全称为福建强力管桩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混凝土管桩生产。
    3.4
29日、30日,惠安县环保局会同黄塘镇政府,以信访内容为重点进行了排查,共排查15家进行现场排查,对信访件中所提到的陶瓷厂、漂染厂、强力管桩及其他有产生废水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现场发现福建省惠安鸿文石材有限公司(二期) 和惠安县宁致石制品有限公司废水外排;在排查中还发现惠安县黄塘翔达针织厂厂房正在装修,地面水磨废水从临时储水沉淀池缺口外溢,经地面漫流后流入谢厝溪,检查人员当场要求该楼房停止施工。430日上午检查人员再次回访,该楼房已停止施工。其它企业暂无发现废水外排现象。

属实

1.惠安县环保局对福建省惠安鸿文石材有限公司设施不正常运行,废水外排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处罚2.01万元(惠环保罚告字〔201710号),并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惠安县宁致石制品有限公司超环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处罚2.0046元(惠环保罚告字〔201711号);对惠安县黄塘翔达针织厂超标排污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处罚0.94万元(惠环保罚告字〔201712号)。
    2.
惠安县黄塘镇政府成立专项整治小组,对黄塘镇接待工业集聚小区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排查,对污水管网堵、漏、破损等问题进行修复。
    3.
惠安县环保局、黄塘镇政府联合进一步对接待工业集聚小区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发现一起,坚决严肃查处一起。
    4.
惠安县市政公用事业局预计在7月底前完成惠西污水处理厂至接待工业集聚小区主管网建设,配合指导黄塘镇政府完成集聚小区管网规划设计,年底完成接待工业小区内污水配套管网建设,纳入惠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54

0460

漳州市龙海市角美镇金山村有一废弃矿区,矿区业主将从化工厂拉来危险化学品废料在此倾倒,散发臭气,多次引发火灾。

漳州

土壤、大气

430日,经现场核实,金山矿区现场发现近期倾倒的生活垃圾,垃圾堆里包杂部分生活垃圾、海绵泡沫边角料及少量油漆包装桶等,且部分垃圾正在燃烧,漳州台商投资区立即组织消防部门对火苗进行扑灭,并通过调查矿区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人员得知,因矿区业主疏于管理,有人夜间破坏围挡、偷倒垃圾。该关闭矿山为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区底部及周边均为花岗岩体,初步判定污水无法渗透到地下。

属实

1.区消防大队和矿山企业于430日中午1点前完成燃烧垃圾的灭火工作。

2.区国土分局发现矿区存在倾倒垃圾行为后立即予以制止,并向矿山企业下发《关于加强矿山闭坑管控的通知》、《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矿山企业于51日前对周边垃圾能处理的要全部处理完成。

3.由区环安局对该矿区因管理不善造成固体废物乱倾倒现象的行为予以立案处罚。

4.由区属国有企业(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对矿区周边进行全部围挡,并组织人员巡查,严防再次出现往矿坑倾倒垃圾行为。

5.对临街(包括矿区内)临时搭盖的所有房屋及人员进行清场,加设警示牌,责令行政执法局、角美镇国土资源所、矿区业主和管理人员加大矿区周边夜间巡查管控力度,派专人24小时管控巡查,一旦发现有人为向矿坑倾倒垃圾现象,立即严肃处罚。

6.加强对周边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规范工业垃圾处置。

7.角美镇政府、金山村委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并加强对周边企业、群众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

 

55

0462

平潭综合实验区苏澳镇先进村洋四区鸡鸭场,无任何环保措施排污,鸡鸭粪、死鸡鸭到处乱扔,影响村民生活。要求妥善解决该鸡鸭场排污问题,还村民正常生活环境。

平潭

1.苏澳镇先进村芦洋四区的鸡鸭养殖场共涉及4家养殖户的4个大棚及合伙养殖小区1个,所有养殖大棚均利用围垦地采用钢管简易搭盖而成,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产生的养殖废水通过渗透等方式排入附近水沟;养殖场区域周边1000米范围内无居住人口,未发现死鸡鸭随意丢弃乱扔现象。

2.4个大棚和1个养殖小区均存在未依法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福建省排污许可证》的违法行为。

属实

1.责成农业、环保部门根据调查取证结果依法依规立案查处。

2.督促所在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加大养殖区域周边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按照先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56

0463

投诉人反映: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上塘村下厝沙场,占用耕地约10亩洗海沙和堆沙,导致周边更大面积耕地盐咸化,无法种植农作物。

莆田

下厝沙场占地约8.6亩,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20117-20156月期间存在洗海沙行为,2015年下半年停止洗沙。调查核实时现场未发现有洗沙行为,但现场有海沙堆积。下厝沙场东、西、北三侧为耕地,部分耕地因村民经商或外出无耕作,部分耕地有种植农作物,生长良好。下厝沙场私自在基本农田上建场,存在违法占地和违章搭建问题。

部分属实

1.秀屿区东峤镇于430日对下厝沙场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督促该沙石场马上着手拆除搬迁,在5月底恢复土地原状。
    2.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秀屿分局对下厝沙场进行立案查处,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下厝沙场7日内拆除临时搭盖、搬离沙石材料。
    3.
秀屿区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案件,坚决从快、从严查处,严守保护耕地红线。

约谈1人。

57

046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清县白樟镇白洋工业区1号的福建省闽清双凌纸业有限公司锅炉不完全燃烧产生有毒有害废气污染环境,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河中污染环境。诉求:要求能认真督查该公司,解决污染问题,还百姓一个正常的居住环境。

福州

大气、水

429日,闽清县政府组织现场核查。该公司环保审批手续齐备。污染物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物质燃料锅炉废气,配套建有处理能力为2000t/d污水处理设施一套和生物质燃料锅炉废气布袋除尘设施。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明显异常。

不属实

闽清县政府已要求闽清县环境保护局加强对福建省闽清双棱纸业有限公司环保日常监管,确保废水、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58

0470

投诉人反映:三明市永安长润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验收投入生产,养殖污水的排放是永安市青水乡槐甫村(甫弼自然村)溪流2017223-27日的死鱼事件的污染源,认为该公司存在没有按照环保的要求建成人工湿地、锅炉没有使用生物质燃料等问题。

三明

1.永安市长润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年产230吨鳗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6519日经永安市环保局审批,根据三明市环保局《环保简政放权服务绿色发展十条措施》意见,该项目不需要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但需办理排污许可证。永安市环保局320日检查发现,该公司2蒸吨/小时燃煤锅炉有运行,但未取得排污许可证,321日对该公司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责令该公司改正以煤代替原批复使用生物质为燃料、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二氧化硫等污染物等违法行为,在整改期间限制养殖,不得继续投苗扩大养殖池数。

2.根据省海洋局与渔业厅调查组及三明市农业局开展的死鱼情况调查,经监测,该溪流断面水质数据均符合渔业水质标准,以企业排水情况及水样监测情况,暂无法认定永安市长润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排放养殖废水是造成青水乡槐甫村甫弼自然村小溪224日至227日死鱼的直接原因。

3.现场检查时,永安市长润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建有3个人工湿地,但仅放养少量水葫芦,未种植挺水植物,人工湿地未按环评的湿地面积一步到位;锅炉使用的燃料为块煤,与审批的成型生物质燃料不符。

部分属实

1.三明市农业局已将死鱼封存,同时积极寻求有资质能力的单位对保存样品进行检测,确定死鱼原因后再行处理。

2.目前该公司控制养殖规模,减少养殖基数;锅炉已停止使用,块煤已清理,人工湿地开始栽种芦苇。

3.永安市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企业方可恢复正常养殖。

 

59

047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金港路金山桔园二期生活住宅区设计和建造时没有预留专用的餐饮排烟管道,现楼下开了一个又一个的餐饮店,造成油烟污染、油烟净化器存在噪音与振动问题和占道经营等问题,长期投诉都没有解决问题。

福州

油烟

429日,仓山区政府组织对金港路金山桔园二期生活住宅区沿街店面现场核查。该生活住宅区未配套公共烟道,楼下餐饮店共计85家,其中29家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另56家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均通过地下管道或直排方式排放。油烟净化器工作时振动产生噪声。沿街店面存在占道经营现象。

属实

1.51日,仓山区环保局依法已对56 家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餐饮店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要求510日前完成油烟净化器的安装工作。对逾期未安装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仓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沿街店面未配套专用烟道的问题与业主、经营者进行研究论证,力争在短期内有一个解决方案。

3.仓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联合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定点定人加强巡查,严禁回潮。

 

60

047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郭宅村内河发臭,垃圾乱堆,成了臭水沟,河道堵塞造成村庄积水,村干部不作为,上级拨给的钱没有用于认真改造,只做表面文章应付检查,希望能调查处理,治理好村里的这条古河,还村民良好的生活环境。

福州

生态

1.白湖亭河流经郭宅、白湖、北园、高湖四个行政村,内河两侧均为城中村,民宅建筑密集,由于市政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配套不完善,存在污水及生活垃圾直排内河现象。

2.白湖亭河未进行过系统治理,淤积严重,水动力不足,水体黑臭。

3.郭宅村进出道路狭窄,用于河道清疏的钩机、铲车、船机等大型设备难以出入。

属实

1.430日起,仓山区安排小船、工人进场清理河道垃圾,510日前,先行解决郭宅村段河道垃圾和部分河段堵塞问题。

2.仓山区责成属地盖山镇、郭宅村严格落实河长制责任,安排河道专管员进行日常管理,并强化巡查,杜绝村民随意倾倒垃圾现象。

3.福州市建委已将白湖亭河纳入重点推进的黑臭水体治理项目,220日完成招标,322日进场开工。优先开展河面垃圾清理和河床清淤等工程,预计年底前完成。

 

61

0475

投诉人反映:乌龙江下游龙祥岛螺洲大桥祥谦镇中村湿地保护区内未经国土、环保和建设部门的审批,建起了几十座高层建筑。

福州

其他

反映的几十座高层建筑,位于乌龙江下游闽侯县祥谦镇龙祥岛江中村(镇农场内),系祥谦镇螺洲大桥拆迁江中安置小区和文山洲征地拆迁安置房,共20座建筑,分别于20138月和20152月开始动工建设,主要用于安置螺洲大桥项目和文山洲102103电台项目的征迁户。   

430日,闽侯县组织现场核查。祥谦镇螺洲大桥拆迁江中安置小区和文山洲征地拆迁安置房,均经过国土、环保、建设等部门审批。经核对2010年福州市湿地调查数据,上述2个安置房项目均位于龙祥岛堤坝内,不在湿地保护区范围内。

不属实

 

62

0478

投诉人反映:福建闽鹭矿业有限公司对大帽山脚下的“大石榴”点及“狮牯洞”脚下“幕坑垅石灰石的开采,造成三明市大田县广平镇万宅村(被评为第二批国家级古村落)、龙宫村、湖龙山自然村的村民的饮用水和农灌水受到污染,水源干枯,水质变坏,生态环境被破坏。诉求:停止开采。

三明

生态

1. 20169月底,广平镇万宅村村民提出“石灰石开采会引起水资源破坏、环境污染等情况”的异议,福建闽鹭矿业有限公司全面停止作业,至今未进行硐探工程,仅在探矿证范围内建设一座简易办公用房和硐口位置定点。

2.广平镇万宅村、龙宫村的生活用水源头和农田灌溉水源头均不在该矿区范围内,现场检查时没有发现水源干枯的情况,周边生态环境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经采样监测,“大石榴”开采点旁的小溪和饮用水取水点污染物浓度未超标。

不属实

1.加强后督查跟踪工作,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批复要求中的各项环保措施。

2.针对投诉人要求停止开采的诉求,大田县相关部门、广平镇和闽鹭矿业多次组织召开协调会,向村民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闽鹭矿业进一步承诺,保证依法依规探矿,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双方达成共识,坚持保护和开发并重。

 

63

0479

投诉人反映:1.福州鼓楼区鼓西街道陆庄社区陆庄河全长800米成了黑河、臭河,河底淤泥多年未清理,河水常冒气泡。2.白马河是西湖至闽江的河流全长几公里,河水黑脏、居民区有暗管排入污水。

福州

陆庄河连接白马河与新西河,河道长度为1020米,宽度为5-15米。白马河北起西湖水闸,沿途流过福州老城区西部,南到北江滨西大道,汇流入闽江,长约4.86公里,两岸绿道串起了撷秀园、芍园、雷锋园、古榕园、菩提园、杏林园、古桥园等7个园区。白马河本身水质很好,但受支流影响,工业路以南段水质较差。   

429日,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现场核查。存在以下问题:

1.陆庄河已超过5年未清淤,底泥堆积较厚,由于系白马河支流的回水区,水体较浑浊,底泥厌氧状态严重。

2.白马河工业路以南段有大庆河、茶亭河、三捷河等未完全完成治理的支流接入,影响白马河水质。

3.白马河于2010年曾全线建成沿河截污系统,但目前因地铁2号线建设,管线迁改,工业路以南段的截污系统暂时不能正常使用,截流污水通过溢流堰排口流入白马河(即反映的暗管排入污水)。

部分属实

1.目前陆庄河清淤工程已列入福州市鼓台中心区水系治理PPP项目,计划6月份进场施工。

2.计划2019年底前完成地铁2号线建设,地铁建设工程完工后即恢复原有的市政污水管网。

3.福州市政府已按流域治理理念将陆庄河、白马河、新西河等鼓台中心区水系共28条河道打包进行整治,采用PPP模式运作,着重考核水质,突出按效付费,强化后期管养,项目总生命周期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该项目已于320日完成招标,由北控水务集团中标实施,424日开工。2017年底前先消除片区内的水体黑臭,2020年上半年项目完工,水质主要指标将全年保持地表V类水标准。其中,针对白马河流域11条河道将全面开展清淤,系统建设、修复、改造沿河截污系统,实现污水截流全覆盖;同时,针对工业路以南的白马河流域将重点治理,重新谋划污水出路,配建相关提升泵等设施,在今年底前重新实现白马河污水的全截流。

 

64

0480

投诉人反映:在所居住的永春县东关镇美昇村黄墘角落安置区第二排,受第一排搭盖的铁皮屋工厂(现生产泡沫拖鞋)的生产废气影响,污水横流,道路被堵。

泉州

大气

1.群众反映的铁皮屋产权为旅马华侨所有,为福建省永春墘星制衣有限公司的一部分,铁皮屋在该公司用地范围内。
    2. 4
29日,永春县环保局、东关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发现,该铁皮屋已作停车场使用,未发现有生产泡沫拖鞋的工厂及相关生产设备,未发现污水横流及占用他人房屋通到现象。

不属实

永春县环保局将加强巡查力度。

 

65

0484

投诉人反映:长乐市有关部门不顾生态环境和珍贵历史人文资源保护需要,让长乐市有名污染大户福州吴航不锈钢制品公司(福建泰铭新科技公司),在我省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新建企业,导致自然山体资源被破坏、林地毁灭,生态环境不断恶化。诉求:及时查处,制止破坏生态环境事件。

福州

生态

反映的问题涉及两个项目,一个是福州吴航不锈钢制品公司(现名为福建泰铭新科技公司),一个是福州港闽江口内港区筹东作业区泰铭码头工程。429日,长乐市政府组织多部门联合核查。

1.反映的“福州吴航不锈钢制品公司(福建泰铭新科技公司),在我省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新建企业”问题。泰铭新世纪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长乐市筹岐村、营前街道营前村,项目用地约535亩。目前,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尚未颁布实施,该项目不涉及已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

2.反映的“在我省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新建企业,导致自然山体资源被破坏、林地毁灭,生态环境不断恶化”问题。泰铭公司目前的施工作业区均在已批的林地范围内,未发现超出上述林地审批范围。福州港闽江口内港区筹东作业区泰铭码头工程不涉及林地审批问题。泰铭公司年加工100万吨不锈钢卷板(固溶热处理加工项目)施工过程中超出审批红线范围,超占面积19097.37平方米(合28.6461亩),其中林地9187.3平方米(已审批),基本农田14633.3平方米(合21.95亩);目前泰铭公司项目暂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3.反映的存在历史古迹被破坏问题。427日,长乐市科技文体局到现场调查核实,并与2013年长乐市公布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进行对比,未发现存在历史古迹。

部分属实

1.长乐市国土局已约谈福建泰铭新世纪科技有限公司,下达《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420142.8元人民币。下达《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公司15日内立即对破坏的19097.4平方米土地进行改正,并予以治理恢复土地原状。

2.长乐市水土保持办责令泰铭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督促业主采取挖排水沟和沉砂池等补救措施,减少造成的水土流失。下达《责令改正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一个月内补编报不锈钢卷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逾期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将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66

0485

投诉人反映:1.位于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华源工艺品厂内的福州市邦保洁洗涤有限公司,燃煤锅炉烟囱冒黑烟,不达标废水排放河道。2.位于闽侯县荆溪镇石井路5号的福建东半球洗涤有限公司新建燃煤锅炉没有相关手续。3.闽侯县盈源污水处理厂排水口排水有大量泡沫。4.位于闽侯县荆溪镇的福州美伦大饭店洗衣部燃煤锅炉冒黑烟,设暗管偷排污水。诉求:省、市环保部门给予查处。

福州

水、大气

1.317日,对福州市邦保洁清洗服务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存在污水通过暗管偷排和锅炉废气排放超标行为。430日现场检查已停产。

2.现场检查时东半球洗涤公司公司停产,无法对其锅炉烟气及生产废水取样监测,根据其今年3月份的监测报告,该公司外排废水和锅炉废气排放均达标。

3.盈源污水厂在线监控数据显示污水达标排放,但厂外排水口发现少量泡沫。

4.428荆溪镇政府当场美仑饭店洗衣部采取断电措施,并封存了锅炉。430日现场核查时,该公司锅炉封条完整,且该单位处于断电状态,不具备投入生产条件,现场无废水、废气排放,也未发现暗管。

 

1.福州市邦保洁清洗服务有限公司。(1)闽侯县环境保护局已对该公司先前检查发现的私设暗管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10万元;(2)闽侯县环境保护局已对该公司废气超标排放问题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10万元;(3)闽侯县环境保护局已于2017428日对其生产设备予以查封;(4)闽侯县环境保护局将对其私设暗管行为移送公安部门予以行政拘留。

2.福州美伦大饭店有限公司洗衣部。(1)闽侯县市场监管局已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无照经营活动并立案调查。(2)闽侯县环保局于2017429日已下达通知书,责令该公司锅炉排放标准应按新标准执行,并更换排污许可证。目前该公司已更换了排污许可证。

 

67

048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环岛路螺洲段在施工过程中渣土车超载遗撒,扰乱道路两旁居民正常生活,且把渣土倒入乌龙江螺洲大桥处的河道内。

福州

水、大气

1.反映被污染的道路为福州市仓山区螺排路,河道为帝封江,施工工地为福州市环岛路道路工程第10标段项目工地,目前正进行跨螺洲大桥的匝道施工。

2.429日,福州市城管委联合仓山区螺洲镇政府现场核查。存在以下问题:福州市仓山区环岛路螺洲段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渣土车遗撒滴漏,扰乱道路两旁居民正常生活问题。施工单位未及时向公众明确告知临时填江设置围堰施工相关事宜。

属实

1.429日,仓山区市容局责令施工方对污染的路面进行全面保洁清理,当天已清理完毕;430日,仓山区市容局对福建欣荣达渣土运输公司车辆遗撒建筑垃造成路面污染的行为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处罚1.2万元;对施工方施工车辆未冲洗上路造成路面污染的行为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处罚金0.25万元;51日,施工方已在工地明显位置张挂工程项目公示牌。

2.仓山区市容局已要求施工方确保施工车辆履行净车出场措施,同时要加派保洁人员(目前已安排10名保洁人员)轮班值守,做好螺排路路面保洁;在项目全面完成后,对土方围堰进行清理,恢复河道原状。

3.由仓山区政府责成螺洲镇政府对该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定点值守,防止出现滴撒漏、乱倒卸渣土等污染环境的行为;由市城管委安排督查人员每日对该工程项目渣土运输情况进行检查。

 

68

0489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鸿尾乡奎石村机砖厂、青口镇青林村平顺新型墙体材料厂、樟南三落厝大同机砖厂、大湖乡坂头菜峰砖厂、福州辰兴页岩砖有限公司(荆溪镇桃田村)无相关手续,污染严重,到处开山挖土,造成严重水土流失。

福州

大气、生态

1.五家机砖厂均存在无任何审批手续或审批手续不齐全情况。

2.大湖乡坂头菜峰砖厂和福州辰兴页岩砖有限公司存在挖山取土行为。

属实

1.闽侯县相关部门已对五家机砖厂进行断水断电、查封并立案处罚。

2.闽侯县青口镇、荆溪镇政府,鸿尾乡、大湖乡政府已建立巡查机制,防止五家砖厂恢复生产。

对大湖乡坂头村村主任进行诫勉谈话。解聘大湖乡坂头村土地协管员。对大湖乡桃田村村主任予以全镇党内通报。对鸿尾乡奎石村村主任予以全乡通报。对青口镇青林村土地管理员予以全镇通报批评。

69

049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长乐市松下镇福州松下码头的长乐市松下永丰建材有限公司,无相关手续,常年破碎石子,噪声很大,到处是粉尘,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福州

大气、噪声

1.长乐市松下镇永丰建材有限公司租用福州松下码头有限公司场地进行生产,占地约9亩所制的砖主要用于松下码头公司自用。该公司未经审批违法生产。

2.反映的“常年破碎石子,噪声很大,到处是粉尘,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实为福州松下码头有限公司碎石生产线,该生产线属于松下港区内码头建设配套工程,连同松下码头项目于2011年通过审批。碎石生产线及洗沙生产线目前已停工。松下码头碎石生产线以及洗沙线进行石子、沙加工时,防尘设施配套不健全。

属实

1. 428日,长乐市环保局责令永峰建材公司停产,已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立案查处,目前该公司已停产。

2.429日,长乐市供电公司采取了断电措施,松下码头有限公司碎石生产线以及洗沙线已全部停产。

 

70

0491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仓山区齐安路772号的福建鸿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生产污水和垃圾乱排放,厂区污水横流,垃圾成山,严重影响周边村庄和自然环境。诉求:调查处理。

福州

水、垃圾

1.该公司无生产废水,冷却塔用水为循环使用,员工生活污水经二级生化处理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员工生活污水经监测已达标。

2.未发现该公司垃圾成山情况,该公司在注塑车间南侧设有垃圾存放池1个,用于收集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福州市仓山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中心安排清运处理。

不属实

仓山区环保局现场责令该公司立即关闭注塑车间的窗户,加强车间内部管理。

 

71

049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自人行道改步行街后,一到晚上,路边是各种烧烤摊,油烟弥漫,污染严重。

福州

大气

福州仓山区首山路夜市摊点大部分位于2011年经福州市城管委批准设立的便民夜市疏导点范围内,占地3800平方米,以服装类、小商品类摊位为主,饮食大排档为辅,其中涉及烧烤及油烟直排的摊位共13家。反映的烧烤摊点油烟污染问题涉及仓山镇、盖山镇及对湖街道三个镇街。   

仓山区市容局于414日制定整治方案,要求各镇街做好户外油烟管控工作。415日起,仓山区市容局联合仓山镇、盖山镇和对湖街道对首山路的占道烧烤摊点及大排档展开为期一周的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共暂扣烧烤摊28家、处罚排油烟摊点11家、约谈油烟摊点9家,同时责令首山路夜市疏导点停业整顿。418日后直至429日、30日现场调查时,均未发现首山路夜市存在摊点烧烤、油烟弥漫现象。

属实

1.仓山区市容局牵头仓山镇、盖山镇、对湖街道等单位,每日安排人员进行徒步巡查执法,加强首山路夜市疏导点的巡查整治,防止烧烤、油烟摊点回潮。

2.由仓山区仓山镇、盖山镇、对湖街道安排保安进行定岗定点值守,在现有50名人员的基础上再增派20名参与定点值守。3.仓山区仓山镇牵头设立大排档油烟投诉电话,对市民来电来访投诉进行及时处置;相关镇街及仓山区市容局建立24小时应急响应机制,针对突发油烟扰民问题及时响应处置。

 

72

0493

投诉人反映:位于南平市延平区王台镇山腰工业小区的南平远宏化工有限公司,采用白天休息晚上生产的方式,向大气中排放大量有毒废气,导致厂区周围几百米内的植物枯萎死亡。

南平

大气

1.群众反映的福建省南平远宏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宏公司”),位于南平市延平区王台镇山腰。该公司因市场原因于11日起停产,并向延平区环保局提交了《关于远宏化工停产的报告》,称由于公司生产的产品销售价格大幅下降,导致企业无力支撑,需要停产。
    2.4
2922时,延平区政府组织环保、经信、安监、公安等部门人员对远宏公司进行夜查。远宏公司厂区内只有一名员工留守厂房,厂区内未发现生产原料和产品,员工宿舍及车间内物品堆放凌乱,布满灰尘,设备已生锈,近期无生产迹象。根据供电公司提供的资料,该公司自20153月至20174月,每个月的用电量保持在700900度之间,属于正常损耗,其正常生产时的用电量均在15000度以上。

不属实

延平区政府责成王台镇政府加强对远宏公司的日常巡查,若发现该公司恢复生产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73

0496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长乐市潭头镇碧岭村的亲和养猪场,严重污染环境,臭气冲天,污染水体。诉求:拆除亲和养猪场。

福州

水、大气

429日,长乐市政府派员现场调查核实,亲和养猪场有500㎡种猪繁育猪舍未拆除。

属实

1.潭头镇政府51日已完成亲和养猪场剩余500㎡种猪繁育猪舍的拆除。

2.长乐市政府要求市农业局、各乡镇(街道)加强巡查,防止生猪养殖回潮。

对潭头镇分管副镇长进行戒勉教育。

74

0499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长乐市鹤上镇仙街村,因开采岩石和出售土方,导致原来郁郁葱葱的山体满目疮痍、山土裸露,破坏了原来的生态屏障。诉求:立即停止岩石和土方开采,恢复生态环境。

福州

生态

鹤上北环路一期超出红线面积1.5718公顷(合23.57亩),新风路超出红线面积2.8583公顷(合42.88亩),且使用林地存在超界情况,两个施工队分别违法施工超界5.8亩和9.3亩。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和景观提升改造方案未完全落实。

属实

1.长乐市国土局责令退回红线内施工,处罚款151.6572万元。

2.长乐市林业局对负责该项目土方工程的两个工程队分别处以11.6万元和18.6万元的罚款,责令恢复植被。

3.长乐市水土办继续督促项目业主严格按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4.长乐市住建局要求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得进行道路主体工程及附属配套施工。

 

75

0503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龙海市水磨山一级水资源保护区范围内,正对厦门取水口处,有企业源源不断排出乳白色、红褐色胶状废水。诉求:查处乱排污企业,制止环境污染。

漳州

漳州市组织执法、监测人员于厦门取水口处对岸数公里水域沿岸及一重山地带进行巡查,在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内未发现工业企业,也未发现投诉人反映有乳白色、红褐色胶状废水排入水源的情况。执法人员在厦门取水口的水质自动监测站正对岸,发现一处从水磨山山涧汇入北溪的排洪沟山泉水〔经监测符合地表水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类水质标准〕。排查发现一家蘑菇种植场,从事蘑菇培育种植,主要生产工艺:基料-进菇房-覆土-培育-出菇,共有十四间菇房,有六间在种植培育,占地约300平方米。在菇房外空地上堆放有生产原料,遮盖防雨(扬尘)蓬布,四周建有围堰,同时建有两个收集池,厂区四周水沟未发现外排废水。检查还发现该蘑菇种植场没有办理环评,没有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件。

属实

1.430日上午,龙海市环保局对蘑菇种植场的总电源开关进行断电并查封,责令其将原料、成品全部清空,今后不得再种植。52日再次检查时,该场堆放的原料已全部清空。
    2.
对蘑菇种植场进行立案查处,处以5万元罚款。

 

相关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