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事:野蛮使用共享单车 小心透支信用
2017-05-11 09:01:0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赵舒文 |
分享到:
|
企业:推动和个人征信信息互通 日前,国家发改委召开共享单车领域信用信息共享签约仪式暨媒体通气会,希望通过引入信用手段,解决共享单车领域的诸多乱象。要解决好停放混乱、损坏车辆等问题,最重要的就是要引入信用手段,推进共享单车领域信用建设,使人们诚信用车、文明用车。 业内人士认为,通过建立共享单车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建立政府部门与共享企业信用信息的共享机制,一方面,严重违法失信人员将被限制使用共享单车,信用状况良好人员将获得优先使用、免押金使用等便利服务;另一方面,这也将为各地方、各部门治理违法失信问题提供参考依据。 Hellobike福州城市经理余浩称,企业方面对此很欢迎,也在和地方政府积极沟通,推动和个人征信的信息互通。这种约束会推动用户更加规范使用和停放,对整个行业来说是件好事。 ofo单车公关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将破坏共享单车行为纳入个人诚信记录管理,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使用者恶意损坏、窜改二维码,盗窃共享单车或者违规停车等行为,更好地规范共享单车的发展。 福建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张俊誉说,破坏共享单车等行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的做法,有助于促使人们诚信用车、文明用车。 专家:硬性约束利于行业发展 “每个人都自律,才可能共享。”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谢宏忠教授表示,共享单车能很好地与地铁衔接,给上班族带来一些便利。因此,自己得到便利之后,也要为别人提供便利,要有规矩意识和自律意识地使用共享资源。 “不文明、不诚信的现象,是新生事物出现后必然带来的。”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国际商学系主任韦樟清对记者说,如果把这些不文明行为纳入诚信管理体系中,用硬性规定来约束,这对行业发展是有利的。而对于当前市民在使用共享单车时出现的不文明、不诚信行为,这种硬约束管理可以起到有效教育、规范。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丁兆增说,破坏共享单车这本身就是一种侵权行为,严重的可能是犯罪。将违法行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法理上是支持的。 丁兆增建议,共享单车企业也要加强侵权行为监控、举证。一旦有证据证明谁破坏了共享单车,就可以追究民事赔偿责任。 |
相关阅读:
- [ 05-04]东南网事:小区快递柜成快递员不送货上门理由 律师:可投诉
- [ 04-24]东南网事:福州一商场"防儿童走失系统"获点赞
- [ 04-20]东南网事:网游乱改历史 你怎么看?
- [ 04-17]东南网事:共享单车押金汇聚巨大资金池 专家建议强制托管
- [ 04-13]东南网事:女性职场遭歧视 怎么破?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