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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熊孩子”玩手游 半年刷信用卡1.6万元

2017-05-11 10:27:5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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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1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徐丰 通讯员 陈宇) 短短半年内,南平市民陈先生的信用卡被消费了100余次,总金额高达1.6万。起初,他以为遭到了“盗刷”,报警后发现是还在上小学(未满10周岁)、喜爱手机网游的儿子小宇(化名),瞒着家人用于充值腾讯游戏币购买游戏装备。律师认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进行的买卖行为是无效的,可要求无条件退款。

每笔消费5~900元 流进游戏公司账户

5月2日,陈先生收到了信用卡中心发来的短信,其称,陈先生名下信用卡欠费1.6万,需及时还款。因平时使用不多,他不解为何会欠费,便当即到银行查询消费记录。

经查询,从去年11月开始,陈先生的信用卡每笔消费5元到900元不等,次数多达100余次,且资金最后都流进某网络游戏公司的账户。因怀疑信用卡被“盗刷”,当天,他向延平警方报案。

5月4日,当延平警方正在调查时,陈先生妻子的信用卡也出现了一条支付记录,且资金也是流进上述游戏公司的账号。经仔细考虑后,夫妻俩估计是儿子小宇所为。多番追问后,小宇最终承认偷偷消费了父母的信用卡。

5月8日,陈先生带着儿子小陈向延平警方说明情况。

律师:可要求无条件退款

原来,从去年起,小宇喜爱上了一款名为腾讯“穿越火线”的射击类手机网游。为了获得更强的游戏装备,小宇打起了父母信用卡的主意。因之前曾帮父亲上网购物,小宇获得了父亲信用卡的账号和密码,并绑定了游戏账号,用于后期充值消费。

其间小宇也曾偷拿母亲的信用卡进行消费,密码则是“蒙”对的。目前,陈先生还在与腾讯公司协商,希望退回儿子消费的资金。

对此,福建福晓律师事务所雷沈通律师认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进行的买卖行为是无效的,可要求无条件退款。

据了解,根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务。

昨天,海都记者联系了腾讯财付通热线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将与孩子监护人联系,调查核实相关情况,按照流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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