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民生 > 正文

莆田16家开发商、15家中介机构存在问题

2017-05-19 10:32:36 洪德木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5月1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洪德木) 从4月24日开始,莆田全市开展了一场关于房地产开发商和中介机构专项检查的执法行动,包括市住建局、市工商局、莆田银监分局、市金融办、市物价局、市地税局等部门在内的相关人员,相继到各个楼盘和房产中介机构检查。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在经过二十多天的专项检查之后,市住建局于近日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检查发现个别项目存在捂盘惜售等问题

记者了解到,根据要求,此次专项检查的对象包括在建在售楼盘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接受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承担商品房销售代理、营销策划活动以及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中介机构。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预售行为、是否存在捂盘惜售行为、是否按规定在销售现场公示有关证件及销售情况、是否存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欺诈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中介行为等五项内容。

根据检查结果通报,16家开发商所经营的20个楼盘共存在40个不规范经营行为,以及15家中介机构存在35个不规范经营行为。

其中,专项检查组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中发现销售现场公示信息不完整、个别项目存在捂盘惜售行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不规范、已网签的合同未及时办理备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不到位等不规范经营行为问题。

在房地产中介机构中发现内部管理不规范、信息公示不完整、违规代理服务等不规范经营行为问题。

检查发现2015年签订认购协议至今未网签

记者梳理发现,在此次专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共有16家,外来房企以及本地房企均涉及。

在购房合同填写方面,检查组发现,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富力·尚悦居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部分条款存在涉嫌不平等条款;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富邦学苑项目,合同中存在变相强制购房者接受水电分摊周转费30元/户,以及高层住宅物业费高于指导价等情况。

对于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情况,检查组发现,立丰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左岸蓝湾项目,部分2015年认购的合同至今未网签、部分已网签的也未按规定备案;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碧桂园·浪琴湾项目部分已认购的合同未按规定办理网签备

案。包括必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鼎秀苑项目、广天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荣府一品项目、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碧桂园·浪琴湾项目,均发现预售资金监管不到位、未对资金使用去向进行审批、监管等问题。

中介存管理不规范违规进行代理服务问题

另外,建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护城河三期项目的售楼部现场出现一房两价;骏乘(莆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骏乘星都汇楼盘,销售现场公示不规范;立丰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学园豪苑、立丰大厦项目,莆田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国投城市广场项目,凤达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南湖佳苑、凤翔城、飞跃楼、飞鸿楼项目,均已达到办理预售许可条件却至今仍未申请办理。

在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检查时,发现77%的中介机构存在内部管理不规范问题,甚至无法提供房源核验资料、无实行存量房网上签约、代收代办费用未公示、违规进行代理服务等问题。

对于此次专项检查出现的问题,市住建局也于当场发出整改通知书,“目前是整改期限延至5月30日”,莆田市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到期仍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市住建局将会予以曝光,并采取扣减企业信用分值、降低企业诚信等级、2017年资质检查列入红色监管等处置措施。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