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我省将对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进行实名制管理,引发网友关注—— 三明某售气点,叠放着数十个煤气罐。 东南网5月22日讯 (本网记者 陈楠 文/图)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通知,要求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信息系统建设,6月1日起对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进行实名制管理。消息一出,引发网友关注。 火车票实名制、汽油实名制、快递实名制……实名制已经成为政府加强公共管理的重要手段。此次实行的瓶装液化气实名制新规,对于市民的生产生活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目前实施进度如何?实名制能否成为加强公共安全的一剂“良药”?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监管部门:从源头和使用终端双控制 记者注意到,此次下发的通知对供需两端都做了明确规定,对于瓶装液化气充装单位、供应站、液化气运输企业及使用单位(个人)都有翔实的要求。钢瓶充装单位只能充装属于本单位自有产权并且办理使用登记和在定期检验周期内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供应站在取得《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的同时,要建立健全销售登记台账,对瓶装液化石油气流向实行实名制登记制度,建档备查;从事钢瓶运输的企业必须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危化物品运输要求,驾驶人员、装卸人员、押运人员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书;单位购买需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及购气人有效身份证件,个体工商业用户、个人购买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此次新规是双向的,既要加强源头管理,也要明确终端去向,确保有效管控。”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将对钢瓶启用条码标签等信息化手段,市民在购买瓶装液化气时扫一扫钢瓶上的二维码或条形码,可以看到钢瓶出厂日期、检修日期、液化气充装日期等信息。 |
相关阅读:
- [ 05-20]气瓶“身份证”用户“实名制” 永定多部门联合管理瓶装液化气
- [ 05-19]热点舆情:解决无人机"黑飞" 仅实名制或不够
- [ 05-17]讨薪有实据 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上线
- [ 05-17]讨薪有实据 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正式上线
- [ 05-17]泉州开展汽车票实名制整治:严把关 乘客渐习惯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