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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招工作实施细则公布 6月4日签领准考证

2017-05-25 23:11:29 张立庆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5月25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今日,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发布《做好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求通知》。通知在全力保障高考安全顺利,稳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强招生工作管理规范,全面做好招生宣传服务工作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也正式发布。

据介绍,今年我省成立多部门组成的高考安全应急指挥中心,细化完善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重大事件第一时间报告制度,落实集体研判、科学决策、快速响应、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我省将继续实施艺术类本科招生“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改革,增加高校和考生双向选择机会,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各地高校要严格执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全力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加强高考报名、高考加分、农村专项等方面的资格审核,严防资格造假,维护招生秩序。

今年高考时间依旧为6月7日、8日两天

6月7日上午9:00——11:30为语文考试,下午3:00——5:00为数学考试;6月8日上午9:00——11:30为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考试,下午3:00—5:00为外语考试。

报考文史类以及报考文科艺术类、文科体育类考生的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等四门。

报考理工类以及报考理科艺术类、理科体育类考生的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等四门。

其中,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试卷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试卷满分均为300分。考生总分为各单科卷面成绩之和。

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外语科目考试试题包括听力考试部分,听力考试部分卷面分值为30分。

外语口试全省统一定于6月12日-14日举行

全国统考科目中外语选考英语或日语的考生,报考高校外语类专业,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外语口试试题的命制,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外语口试的实施。外语口试工作全省统一定于6月12日-14日举行。

考生须于5月15日至5月17日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参加外语口试申请,获得批准后按各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外语口试。考生外语口试成绩评定分为优、良、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第。外语口试成绩作为高校录取时的参考。

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省级专业统考。艺术类省级专业统考的相关工作按《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省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6〕34号)执行,体育类省级专业统考的相关工作按《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省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6〕32号)执行。

考生必须于6月4日签领本人《准考证》 需签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生必须于6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下同)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签领本人《准考证》(不得委托他人代领),并提交《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须考生本人签名)和《考生须知》(须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名);6月6日前,熟悉考场,接受考风考纪、诚信考试和法治警示教育,参加外语听力试听。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须按时参加考试,遵守考试规则、考试纪律,服从监考指令和考点的其他管理安排,自觉诚信考试。进场考试后,必须在“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签到表”上签名。

考试前,经批准已被高校提前正式录取的考生(如保送生、高职招考录取考生以及其他类型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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