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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通报1起公款旅游典型问题

2017-05-26 13:57:2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5月26日讯 据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5月25日,福建省厦门市纪委通报1起涉及14人外出考察期间公款旅游典型问题。

经查,2014年10月,火炬管委会下属企业火炬集团发函给同安区政府,邀请五显镇、洪塘镇、区火炬基地协调办等相关人员赴成都、武汉考察学习征地拆迁经验。经相关单位同意,2015年1月16日至22日,由火炬集团下属厦门高科房地产有限公司(现更名为火炬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杨浩淼、时任市场部副经理吕建鹏组织,五显镇时任镇党委副书记杨应额、时任副镇长蔡家庆,洪塘镇时任镇党委副书记王永远、时任镇纪委书记柯庆祥、副镇长叶艺武等5名镇领导,以及5名在编和2名非编工作人员参加的考察组,一行14人赴成都、武汉考察。除第一天、最后一天分别到成都、武汉的高新区自主参观考察外,其余时间先后游览了都江堰、青城山、武侯祠、白帝城、小三峡、三峡大坝、黄鹤楼等景点,旅游产生的费用分别在五显镇、洪塘镇、火炬集团报销。

杨浩淼、吕建鹏为此次考察的组织者,在考察中安排旅游线路,且在火炬集团报销旅游产生的主要费用,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杨应额、蔡家庆、王永远、柯庆祥、叶艺武等5名镇领导参与以考察名义的变相公款旅游,考察结束后未将此行的真实情况向组织报告,并在所在单位报销旅游产生的费用,上述7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随行的7名其他工作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理;所有参与考察的人员退(补)缴了相关费用。火炬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和时任五显镇、洪塘镇镇长等3人,对此次外出考察审核把关不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分别受到诫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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