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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初至今福州审结生态案件186件 补种林木面积逾1400亩

2017-06-05 18:56:00 冯川叶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6月5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5日上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福州法院生态环境审判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工作状况,发布了《福州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状况》绿皮书。

据悉,2016年1月至2017年5月,全市法院审结生态环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共计186件,与往年相比,涉及生态环境案件总体态势稳中有升。其中审结破坏森林资源、矿产资源、重大环境污染等各类危害生态环境刑事案件89件,判处罪犯131人。在落实生态修复性司法方面,全市两级法院适用“补种复绿”18件18人,共发出“补植令”“管护令”9份,收缴履约保证金18.6万元,责令涉林刑事被告人补种、管护林木面积约1419.72亩,有效修复了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

据介绍,福州市法院建立生态环境专门化司法保护体系,与省法院实现三级法院之间的对口,从审判机构建设及人才队伍方面保障生态司法。创新补偿性生态环境修复模式,拓宽修复司法机制的适用领域。据透露,目前福州市法院系统正着手准备建立保证金制度或者担保人制度以及在全市设立生态修复补偿资金专户,用于保障“补种复绿”工作的落实。

此外,福州市还建立生态资源环境公益诉讼审判渠道。加强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调研工作,探索研究环境公益诉讼的受理条件和范围、审理程序、执行方式,明确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有效避免公益诉讼案件滥诉现象。针对福州地区的情况,研究建立全市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专项基金制度,规范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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