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法院充分履行生态环境审判职能 发布典型案例
2017-06-06 07:51:2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赵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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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6月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祖谋)6月5日是第46个世界环境日。当日,省法院在福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一年来我省法院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2016年6月至今年5月,全省法院共审结涉生态环境各类案件3476件。 据悉,全省各级法院充分履行生态环境审判职能,依法审理好生态环境刑事、民事、行政与非诉执行案件,以最严格的司法筑牢绿色生态法治屏障。2016年6月至今,全省法院共审结生态环境刑事案件1445件,其中,污染环境罪220件、非法采矿罪130件、涉林业资源犯罪477件。同时,坚持打击犯罪与修复生态并举,形成多层修复、立体保护的生态修复新模式。全省法院共适用“补种复绿”308件503人,责令涉林刑事被告人补种、管护林木面积12705.62亩。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密切与公安、林业、环保、国土、农业、水利、海洋渔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生态环境违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同时加强生态案件诉讼引导、全程释法说理、便民利民举措等司法服务。 又讯(福建日报记者 闵凌欣)5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生态环境审判新闻发布会,通报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工作状况,发布《福州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状况》绿皮书。 2016年1月至2017年5月,福州法院审结各类生态环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共计186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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