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15日(本网记者 林先昌)伪造变造号牌疯狂违法145起、酒驾醉驾、不让斑马线……14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对外曝光了18起典型违法、事故案例,警方称曝光目的在于通过以案说法,解读相关法律规定,使驾驶人不断增强诚信守法意识,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 伪造变造号牌,疯狂违法145起 伪造变造号牌,疯狂违法145起 2017年5月9日,福州仓山交警大队在福州市仓山区福峡路永南路口通过“福州市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布控到闽C292BU套牌车辆,该套牌车辆在福州市区疯狂违法145起。经查实,套用闽C292BU小车车牌实际为闽A973U0,交警部门查获时,驾驶人郑某除了使用伪造变造号牌外,还存在无证驾驶、车辆年检超过有效期等违法,仓山交警大队对驾驶人郑某开具“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汽车”3起违法行为的法律文书,并扣留了车辆。郑某将面临3520元罚款和行政拘留处罚。 同时,福州交警部门已将闽A973U0小车套用闽C292BU车牌后在福州辖区的145起交通违法记录更正录入到闽A973U0小车上,对其依法予以处罚。 变更车道未观察路面情况 2017年5月20日10时48分,在省道307线招联社区路段,王某驾驶粤SE330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S5841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沿省道307线由西往东方向行驶至肇事地段,向右变更车道时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未确保安全行驶,影响同向右侧黄某驾驶的鲤城B0688号电动自行车正常行驶,导致鲤城B0688号电动自行车与路右沿发生碰撞,黄某向左侧倒地被粤S5841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右后车轮碾压,造成黄某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王某驾驶粤SE330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S5841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行驶至肇事地段向右变更车道时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未确保安全行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其违法行为是造成本事故发生的原因。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本事故因一方当事人王某的违法行为导致本交通事故发生,王某承担本事故全部责任,目前已被丰泽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疲劳驾驶造成两车和路产损坏 2017年5月18日,驾驶闽CY012C小轿车驾驶员徐某某因疲劳,在进入高速时打盹导致车辆失控冲撞收费站外广场中央分离带,随后因慌张操作失当进一步撞向正在出口缴费的闽CV588B厢式货车,本起事故造成两车和路产损坏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徐某某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规定,应负本起事故全部责任,需要承担双方维修及路损费用约7万元;当事人刘某某本起事故无责任。 酒驾、不让斑马线,事发现场 酒驾、不让斑马线 当事人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捕 2017年5月8日21时许,郑某某醉酒(经鉴定,其体内乙醇含量为145.1mg/100ml)驾驶闽GDK619号小型轿车沿省道金泰线由尤溪五中往西城镇方向行驶,行经省道金泰线267km+400m火车站路口时,遇怀抱儿童的行人于某正在通过人行横道,郑某某未停车让行,轿车直接碰撞行人于某后又与道路中的隔离护栏碰撞,造成行人于某当场死亡、怀中儿童受重伤以及车辆与隔离护栏损坏的后果。 该案中,郑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行经施划有人行横道线的事故路段时,情绪激动,意识混乱,未能做到减速行驶,当他发现怀抱儿童的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无法控制车辆停车让行,导致本次事故的发生。其过错行为是造成本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郑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郑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未让直行车辆 5月20日,在厦门市翔安区324国道248km+400m路口处,蒋某某醉酒持准驾车型不相符的驾驶证驾驶闽DPL256号二轮摩托车,车上载王某某、黄某某沿324国道由西往东行驶至翔安区324国道248km+400m路口时,与由东往西行驶至事故地点左转弯由林某某驾驶的闽D9P337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蒋某某、王某某当场死亡,黄某某受伤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林某某驾车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导致发生事故,其违法行为是造成本事故的主要原因,事故发生后为逃避法律追究驾车逃离现场。经认定,林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蒋某某醉酒持准驾车型不符的驾驶证驾驶二轮摩托车超速、超载行驶的行为且驾乘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是造成本事故的次要原因,经认定,蒋某某负事故次要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毁灭证据 2017年5月10日5时许,在漳州开发区的通元街,汪某某骑无牌电动车撞伤80多岁过路老人,见其弯腰但并未倒地,当场逃逸。老人忍痛追了一段后,流血不止倒地,被交警送到医院缝合30多针。事后,汪某某不仅逃逸还毁灭证据,将戴在头上的安全头盔和身上的上衣扔掉,把车藏在家中,连续三四天没有正常上下班,后被公安机关侦破。根据法律规定,汪某某肇事逃逸不仅要承担伤者的全部医疗费用,还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 毒驾 曝光的交通违法行为还包括超载、毒驾、酒驾等。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透露,即日起至年底,福建省将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整治重点:一是重点区域,城市道路中的交通堵点、秩序乱点、严管街区等重点路段;二是重点车辆、驾驶人,“三车”(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工程运输车)及驾驶人;三是重点违法行为,“三驾”(酒驾、醉驾、毒驾)、“三乱”(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光)、“两闯”(闯红灯、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期间,采取定期公布交通违法“黑名单”,曝光典型案例等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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