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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份建议案 让小流域治理动起来

2017-06-19 11:50:34 陈旻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房小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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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们对小流域治理情况进行调研(资料图片)。 涂司政 摄

东南网6月1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陈旻)日前,福建省出台《“小流域综合整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提出今年力争投资20亿元以上,实施小流域整治项目,全面推进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计划。

此前,省政协通过深入调研、专题协商,提出了《关于加强小流域水质监测与治理的建议案》,为各级各部门的决策提供了强大支撑,借助调研协商、民主监督,不断推动小流域综合治理。

深入调研 直击污染现场

我省环境质量全国领先,12条主要河流整体水质为优,但优质水比例呈下降趋势。近年来,不少政协委员发现我省的水污染源有进一步向源头化、支流化发展的趋势,而源头、支流等小流域的水质状况直接关系整个流域的水质,小流域水质的监测与治理刻不容缓。

缘此,省政协决定以“小流域水质的监测和治理”为切入口,将其列为2016年第二季度常委会专题协商议题,成立调研组对全省小流域情况展开调查。

“为避免调研‘被安排’,我们不走‘康庄大道’,不欣赏‘优美盆景’。”调研组成员介绍说,调研地点遍布全省九个设区市,每个设区市实地考察至少一个重点县,但调研路线仅提前1—2天告知当地,以求获得最真实的数据与情况。

23个考察点,从6个设区市、9个县(市)的15个小流域中确定,包括流域源头、流域下游、城市近郊、生猪集中养殖区、生猪养殖场、小型村落、较大的集镇和工业区等有代表性的地点。

2016年4月,省政协副主席带队赴闽江、九龙江沿线,实地考察小流域水质污染情况,与当地干部群众面对面交流,召开座谈会,与市、县(区)政府、部门负责人和基层河段长现场互动交流,了解基层实际,探讨解决问题举措。

“我们不仅看到了各地小流域的污染情况,还听到许多真实的声音。”调研组成员说,在龙岩新罗区,有些生猪养殖户把养猪当成了事业和一家的经济支柱,现在要求他们转岗、转产,区级财政力量又不足以提供生活保障,转产难度很大;有的干部认为,下游补偿上游的资金目前是全省统一分派,但应该改为每条干流的下游只补偿该干流的上游……

一次次的调研、座谈、归纳总结,调研组逐渐对我省小流域监测治理存在的问题了然于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成功模式尚未得到推广,全省约有400多个乡镇、近万个建制村尚未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别约占总数的46%和75%;现有监测网络不能满足小流域水质监测的需要;存栏250头以下的养殖户养殖污水有些近乎直排,对周边小流域造成了严重污染;缺少长期持续的运营管理、因地制宜的模式指导、准确直接的治污项目……

直陈痛点 引起高度关注

小流域综合整治,需要相关各个方面的协调与配合。为此,省政协邀请调研组成员及省农工党、九三学社、台盟等民主党派,各设区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与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交流研讨会,充实完善调研报告。

2016年5月23日,省政协举行“加强小流域水质监测与治理”专题协商会,邀请部分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委员、“加强小流域水质监测与治理”课题组成员、省直相关部门和设区市政府负责同志、基层河段长、企业家代表,就如何建立健全小流域水质监测体系、如何加强小流域污染治理、如何优化细化水质考核评价体系等问题,开展协商交流。

“协商会上,18位常委、社会组织和相关企业负责人、基层河段长和专家频频‘抢’话筒,对污染的责任、监测、监管、治理等问题,谈看法、提建议。”参会的政协委员介绍说,省环保厅、农业厅、水利厅、住建厅、财政厅等负责人现场做出回应,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

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小流域水质监测与治理的建议案》,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关注。

2016年7月,《福建省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计划》正式出台,标志着我省在全国率先将流域整治从“大动脉”延伸至“毛细血管”。这是我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重大举措。

省农业厅、环保厅随即出台了《福建省2016年小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福建省小流域水环境监测点位设置方案》《福建省小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拓展方案》《福建省小流域水质监测管理规定(试行)》。

省环保厅、公安厅决定进一步深入开展“清水蓝天”专项行动,加强对小流域污染违法事件的查处。

在多方努力下,我省先期推动了44条严重污染的小流域治理,截至2016年底,已有18条水质得到提升。

持续关注 严控污染源头

政府有关部门的密集举措,加快了政协委员的履职脚步。2016年下半年,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把“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作为民主监督课题,其中,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作为小流域治理的延伸,是调研的重点。

调研组先后考察了寿宁县下党乡下党村、芹洋乡下修竹村、蕉城区九都镇贵村村、霍童镇八斗村,并与宁德市、寿宁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村负责人座谈,围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等美丽乡村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交流探讨。

针对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大,运营成本高,运营经费没有保障,缺乏专业技术人才和维护管理人员,导致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多数处于半运行半停产状态,垃圾污染回潮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县(市、区)垃圾处理厂、转运站建设滞后,垃圾处理难等问题,调研组在充分听取专家及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继续提出建议——省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农村污水治理示范县工作的指导,各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艺、规模、选址等技术的把关,科学组织施工;省有关部门应指导各地积极开展乡镇污水项目捆绑招商建设,捆绑运营,通过PPP模式或政府购买服务引进专业化企业,提高建设运行水平;督促各地加快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建设;制订出台《福建省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办法》,委托第三方开展农村垃圾治理验收。

“今年7月、9月,我们还将继续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城市内河治理等课题进行调研,已经列入了今年的任务表。这些也都是小流域治理的延伸。”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小流域治理是系统工程、民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与新福建建设紧密相连,他们会长期持续地跟踪推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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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治理向小流域拓展

近年来,我省多部门协同配合,综合施策,推动我省主要流域水环境整治,截至2017年4月,全省12条主要流域水质状况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2.3%,其中Ⅰ-Ⅱ类比例为41.3%。在治理主要流域的同时,我省注重将流域水环境治理向小流域拓展,向“毛细血管”延伸,实现小流域“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目标。

2016年,省政府下发了《福建省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计划(2016-2020年)》。2017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开展2017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将小流域整治列入办实事项目。

截至2017年5月,已有25条小流域水质指标达到跨类别提升要求,其中12条达到消除劣Ⅴ类水质指标要求。

下一阶段,省环保厅、水利厅、住建厅、农业厅等有关部门,将以河长制为抓手,采取综合手段,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生活污染、农业面源、工业污染等方面的整治力度,在“拆、截、清、治、引、构”上下功夫,打好小流域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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