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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打响市场化债转股第一枪 建行和四家国有企业签定合作协议

2017-06-20 21:08:05 林先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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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现场,中国建设银行与4家国有企业签订市场化债转股合作框架

东南网6月20日讯(本网记者林先昌)今日下午,由福建省经信委、省国资委共同举办的福建省市场化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福州举行。

打响了我省市场化债转股的第一枪

会上,中国建设银行分别与福建能源集团、福建建工集团、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等4家国有企业签定了市场化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债转股总金额210亿元。

主办方介绍,此次签定协议,打响了我省市场化债转股的第一枪,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据介绍,债转股是将债权转化为股权,是一种债务重组,也是处置不良资产的常用方式之一。债转股使得企业的债务减少,注册资本增加,原债权人不再对企业享有债权,而是成为企业的股东。

禁止“僵尸企业”、有恶意逃废债企业作为债转股对象

6月7日,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从推进市场化债转股等七个方面提出24条措施,并于近日印发实施。《意见》强调要鼓励债转股实施机构多元化,实施差别化债转股政策,建立债转股股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强化监管约束机制。日前,省经信委已会同省国资委向全省征集企业债转股项目,及时梳理全省市场化债转股潜在对象企业,积极做好企业债转股的前期准备工作。

《意见》提出,鼓励银行向非本行所属实施机构转让债权,支持银行间通过所属实施机构交叉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多种实施机构,参与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意见》还明确指出,禁止将扭亏无望的“僵尸企业”、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等作为债转股对象。严格规范债转股企业股东特别是大股东的资产处置行为,严禁掏空企业资产、占用和挪用企业财产等侵害其他股东权益的行为。严厉打击借债转股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引导企业、银行、实施机构等参与主体建立损失和风险防控机制。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业总体保持平稳增长,质量效益稳步提升,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2017年一季度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52.7%,同比下降0.62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5个百分点(一季度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56.2%)。总体看,目前我省企业债务总量与资产规模相适应,资产运营质量持续改善,资产负债率持续回落,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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