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19日讯(福建日报APP-新福建记者 潘园园)省环保厅21日发布5月全省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排名情况。按照空气质量新标准评价,9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5.6%,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为2.81-3.64,主要污染物为臭氧、细颗粒物。空气质量从相对较好开始排名依次为:南平、宁德、龙岩、厦门、莆田、福州、漳州、泉州和三明。 58个县级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7.0%,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为2.10-3.74,主要污染物为臭氧、细颗粒物。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10个县级城市(第58名至第49名)分别是泉港、平和、福鼎、晋江、龙海、永安、南安、古田、惠安和石狮。 另悉,根据环保部日前发布今年5月全国空气质量状况显示,全国首批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74个城市中,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依次是:海口、舟山和拉萨(并列)、厦门、丽水、贵阳、福州、台州和珠海(并列)、惠州市。厦门、福州分别位居第4位和第7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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