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民生 > 正文

“南玛都”将影响福建北部外海渔场 省防指会商部署防御工作

2017-07-03 07:23:45 张静雯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7月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张静雯)2日,省防指召集气象、海洋、海事等部门,会商分析今年第3号台风“南玛都”发展趋势,安排部署海上防御工作。

据预报,“南玛都”2日17时中心位于北纬22.8度、东经125.4度,最大风力8级(18米/秒),距离我国钓鱼岛南偏东方向约380公里的台湾以东洋面上。预计将以每小时3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北偏西方向移动,逐渐向台湾以东洋面靠近,3日将自南向北穿过我省外海渔场,经度最西在东经123度-124度(距离我省最近300-400公里)。

会商指出,“南玛都”风力弱、个头小、移速快、路径稳定、影响范围相对较小。受其影响,2日夜间至3日白天,闽东渔场、钓鱼岛海域、闽外渔场有8~10级阵风;闽东渔场东部、闽外渔场和钓鱼岛海域将出现3.0~4.0米大到巨浪。“南玛都”对我省沿海和陆地均无影响。

会商要求,沿海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预警,密切监测台风动向,及时发布台风信息;要动态跟踪、全力管控沿海渔船,确保位于闽东渔场、钓鱼岛海域、闽外渔场作业的渔船,务必于2日24时前全部撤离到东经121.5度以西海域,警报解除前不得进入该海域;要加强过往船只管控,海事部门要及时向过往船只发出航行警告,确保船只安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