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1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祖谋) 11日,记者从省总工会获悉,即日起至9月,省总工会将开展以“金秋助学·工会伴你成长”为主题的金秋助学活动。 今年资助对象是纳入全总档案和地方档案的困难职工子女,主要有今年考入中高等职业(技工)院校(含职业高中)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的困难职工子女;往年考入中高等职业(技工)院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尚未毕业的困难职工子女;其他在校就学的需帮扶救助的困难职工子女等。 助学将采取直接助学、联合助学、结对助学、勤工俭学等形式,其中省总工会直接助学对象及执行标准是,新生入学给予的助学金,职业(技工)院校每生3000元,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每生5000元。 为鼓励困难职工子女自立自强,从2018年开始,省总工会将继续为今年受助学生提供在学期间助学奖励金,直至毕业。 在学助学奖励金的条件及标准是,职业(技工)院校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含学习成绩和德育测评)在本专业排名中等以上的,凭所在学校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表,由省总工会按每学年每生3000元标准给予助学奖励金;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生获得年度学业综合奖学金的,凭所在学校出具的凭证,由省总工会给予相应数额的助学奖励金。 助学帮扶基本程序是学生本人向家长就业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总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县级总工会审批本级资助对象。使用省、市帮扶资金的,由县级总工会审核,设区市(含平潭)总工会审批,助学金须在开学前发放到位。 |
相关阅读:
- [ 07-07]福大在校生设百万元项目助学 帮优秀学子申请海外名校
- [ 07-03]金鸡山阳光助学健步走举行 五千市民领养茉莉花
- [ 06-29]狮城镇多举措当好金秋助学前哨兵
- [ 06-27]厦门慈善助学专列今日启动 将为贫困大学生送去助学善款
- [ 06-13]实事助学基金会助学项目工作研讨会召开
- [ 06-07]大地圆梦高考 开启未来保障
- [ 06-02]“向上吧,少年!”2017海峡两岸六一晚会在福州举行
- [ 05-25]闽台携手向贫困女童捐赠助学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