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2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吴静芳)漳州市日前召开江河海漂垃圾整治工作会议,提出开展江河海漂垃圾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共分为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 本次整治百日行动将持续至10月20日,整治对象为陆域范围(全市流域、水库、入海沟渠及海岸沿线)、海域范围(近岸海域、有居民海岛)。整治任务包括:三道防线管控防止江河沟渠垃圾入海,全面清理海岸沿线海漂垃圾,多措施防止海域生产垃圾入海。通过集中整治,全面实施河流、入海沟渠漂浮物等陆源垃圾入海管控,及海上船舶、海水养殖等海上垃圾防治,确保近期内江河、海上无漂浮垃圾,并建立江河、海漂垃圾整治长效机制。 根据部署,各县(市、区)要按照属地原则,制定方案,标本兼治,将责任明确到单位、领导、个人。要建立打捞清理队伍、监督管理队伍、应急打捞清理队伍,采取物力、法律、行政“三种手段”,通过界限拦截、动态拦截、物理拦截等多种方法,达到岸上垃圾不入河、河上没有垃圾漂、河上垃圾不入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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