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27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记者今日从省财政厅获悉,近期,省财政下达2017年科技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1696万元,统筹用于科技馆门票减收补助、运行保障增量补助及展品更新补助等方面,并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或挪用。 2015年5月,我省7家科技馆列入全国免费开放试点单位名单,并正式对公众免费开放。它们分别是福建省科技馆、福州科技馆、三明市科技馆、漳州科技馆、泉州市科技馆、晋江市科技馆、厦门市同安区科技馆等。 据介绍,对于省内享受中央财政补助、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的各级科技馆,我省明确了科技馆免费开放的内容及时间,并建立免费开放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免费开放后各级科技馆的正常运行。 根据要求,科技馆全年免费开放260天,免费提供展览教育、科学辅导、讲座及网上信息等基本服务,体现基本科普公共服务的相关讲解、科技教育活动,以及卫生、寄存、参观指引材料等基本服务项目;降低特效影院、高端培训、餐饮、纪念品销售等非基本科普服务收费。 |
相关阅读:
- [ 07-25]我国自然灾害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已大幅提高 将严查滥用
- [ 07-14]发改委紧急下达5省区救灾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3.3亿
- [ 07-11]鼓楼区纪检组开展专项检查计生补助资金发放工作
- [ 07-04]两部门向4省安排7亿元中央财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
- [ 07-04]两部门向4省安排7亿元中央财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
- [ 07-03]中央财政拨付18.8亿元用于部分省份暴雨洪涝等救灾
- [ 06-13]中央财政下达资金9.3亿元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