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8月1日电(蒋巧玲)记者从福建省民政厅获悉,受2017年9号台风“纳沙”和10号台风“海棠”的影响,福建省风雨持续,已造成17.82万人受灾。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减灾委、省民政厅于8月1日8时紧急启动省级III级救灾应急响应。 据各地民政部门统计,截至8月1日8时,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龙岩、宁德及平潭综合实验区44个县(市、区)共17.82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16.12万人;倒塌房屋100间,873间房屋不同程度受损;农作物受灾面积1398.34公顷;直接经济损失4524.9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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