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省政协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
2017-08-08 08:05:5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赵舒文 |
分享到:
|
东南网8月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蔚) 7日,十一届省政协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福州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委员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的决定,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委员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名单,通过政协第十一届福建省委员会不再担任秘书长、委员职务名单。 会议围绕“推动社区物业管理规范化”主题开展专题协商。 关于设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委员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2017年8月7日政协第十一届福建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四十七条、第五十条的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福建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 设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委员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 政协福建省委员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任职名单 (2017年8月7日政协第十一届福建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林江铃同志兼任福建省政协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建宁同志任福建省政协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陈亨雄、林润、俞兆强、周训岚、卢斌同志任福建省政协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政协第十一届福建省委员会不再担任秘书长、委员职务名单 (2017年8月7日政协第十一届福建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任职年龄原因,刘明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第十一届福建省委员会秘书长、委员职务。 |
相关阅读:
- [ 06-22]十一届省政协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
- [ 04-19]省政协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事项
- [ 01-18]省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摘登:不忘初心 守正出新
- [ 01-18]不忘初心 守正出新——福建省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摘登
- [ 01-18]委员分组审议十一届省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