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专题讲座
2017-08-09 07:21:5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赵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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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8月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周琳)7日,省政府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专题讲座,省长于伟国主持并讲话。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志南,省委常委、副省长周联清,副省长黄琪玉、杨贤金、李德金出席讲座。 讲座上,2001年以来一直担任省政府法律顾问的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教授全面系统地介绍了民法总则颁布的背景、重大意义,围绕本土性和时代性对民法总则的主要内容进行了翔实生动的解读。 于伟国指出,民法典是民事领域和市场经济的基础性法律,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法典编纂工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这一重大立法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就编纂民法典和制定民法总则作出重要指示,提供了重要指导和根本遵循。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开篇之作,在民法典中具有统率性、纲领性作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和重大成果。 于伟国强调,我省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准确理解、深入把握、严格执行民法总则,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一要坚持知行合一,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恪守依法行政基本要求,落实普法责任制,发挥法律顾问、专家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坚持以民为本,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民法总则贯彻实施工作,自觉遵守执行民法总则各项规定,规范公权、保障私权,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保护生态环境,创新社会治理手段,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和政务诚信建设,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法治环境。三要坚持依法行政,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全面履行职能,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努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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