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督察组进驻福建
2017-08-23 23:08:3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王祥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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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8月23日讯(福建日报APP-新福建 记者 周琳)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海洋督察方案》,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四组)近日进驻福建省开展海洋督察工作。8月23日,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四组)督察福建省工作动员会在福州召开,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四组)组长孙书贤就做好督察工作讲话,省长于伟国作了动员讲话。副省长黄琪玉主持会议。 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四组)组长孙书贤就做好督察工作讲话。 督察组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强国建设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海洋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强国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海洋领域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国务院授权国家海洋局对地方人民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海洋资源环境重大决策部署、涉海法律法规和计划、规划、重要政策措施、突出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福建省各级政府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新发展理念,确保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海洋资源环境的大政方针落地生根。 督察组强调,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四组)进驻福建省,将本着“把脉体检,开方督办”的原则,重点督察党的十八大以来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家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资源环境问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本次围填海专项督察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围填海管理方面存在的“失序、失度、失衡”等突出问题,紧盯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围填海问题及处理情况,重点检查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的海洋资源环境问题的立行立改情况。同时,督察组还将根据工作安排,对福建省2017年上半年海洋资源环境管理的总体情况进行例行督察。 督察组要求,福建省和沿海市级政府要积极配合督察组工作,不回避问题,不推卸责任,对督察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要严肃处理;同时要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从查摆的问题中深刻总结经验,进一步健全海洋资源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系统提升“管海”“护海”能力水平。 于伟国省长作动员讲话。 于伟国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就把保护海洋资源环境作为生态省建设的重要内容强力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中,为我们保护海洋资源环境、建设海洋强国提供了根本遵循。此次督察既是对我省海洋资源环境保护的一次“全面体检”和“把脉会诊”,更是直接指导和有力鞭策,必将进一步推动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海洋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觉诚恳接受督察,认真细致地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海洋督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一要全员深化认识。加强海洋资源环境保护,事关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事关全省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大局,事关子孙后代长远福祉。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督察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同做好海洋督察工作。 二要全程积极配合。把海洋督查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大力支持配合督察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始终做到态度积极、认识深刻、行动有力。 三要全面整改落实。以此次国家海洋督察为契机,结合前阶段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一步找准问题、认识差距、改进工作。 四要全力做好海洋保护与管理。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强化海域、岸线使用管理和监督,加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海洋执法管理,确保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海洋资源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四组全体成员,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全省沿海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相关单位负责同志通过视频会议参加了会议。 根据安排,国家海洋督察组进驻时间约1个月。进驻期间(2017年8月23日—9月22日)设立专门电话:0591-87535521,专门信箱:福州市邮政信箱3006号。督察组主要受理涉及围填海管理方面的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进驻期间,督察组不接待走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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