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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法院:激活党建源动力 提升司法公信力

2017-08-24 07:45:48 闵凌欣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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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法院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树形象、创一流”总体工作思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建设成果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激活党建源动力 提升司法公信力

东南网8月2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闵凌欣 通讯员 詹旋江)

这是一组令人骄傲的数据——

近年来,全省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年均增长12.11%,办结数量年均增长9.75%;各类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超过96%,一审服判息诉率超90%,二审超98%;一年一度省两会“大考”,省法院的工作报告赞成率逐年提升,今年达到94.25%创历史新高。

这是一种引人瞩目的现象——

全省法院涌现了以“时代先锋”詹红荔、“时代楷模”黄志丽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典型,共有1876个集体和3574名干警获省级以上表彰;涉台、涉军、涉少和生态司法保护等25个司法品牌和110个司法品牌项目如璀璨明珠遍布八闽,30多项经验成果属全国首创。

全省法院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树形象、创一流”的总体工作思路,注重发挥党建的引领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资源、建设成果转化为推动法院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有效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实现新进展、新提升。

以上率下 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6月29日上午,省高院四楼大会议室座无虚席,院机关全体干警正聚精会神地听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上党课。这堂课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为题,生动而深刻。这是我省法院注重发挥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示范引领作用的一个缩影。

群雁高飞头雁领。省高院党组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上率下,为全省法院作出示范和表率。省高院党组班子成员坚持每年带头讲党课、作报告,带头参加民主评议、撰写心得体会,带头参加学习讨论、作交流发言。各庭(处室)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各自责任,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管党治院责任链。

“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这是我省法院确保党建工作不流于形式的“法宝”。

如何拧紧主体责任“螺丝”,破解人民法院党建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的问题?我省法院结合实际,强化定规明责。认真研究制定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实施意见、追究办法等,明确抓教育、抓制度、抓“一把手”、抓惩处、抓部署检查落实“五抓五看”主体责任要求。坚持每年逐级签订抓党建工作责任状,落实各级法院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基层党组织书记的责任,使主体的责任内容细化、实化、具体化,把责任清单转化为了工作清单。

如何使党建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实效?我省法院把严管厚爱融入日常、严在经常,着力抓好班子成员、下级法院和机关各党支部“一把手”,把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到每一名党员,传递到“末梢神经”。每年召开中院党组书记、省高院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责述职评议会,每年年底由省高院领导带队进行检查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在年初召开的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省高院机关年度总结表彰会上通报。考核结果将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优罚劣、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做到了“真兑现”“硬挂钩”。

以“问题清单+问责清单”的形式,强化督责问责,也是我省法院抓好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据介绍,我省法院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党组织负责人,运用“四种形态”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等,推动责任落地。去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对40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实施问责,省高院机关对10名党员领导干部实施问责,不断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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